【襄阳返鄂人员中发现阳性病例南漳县主城区实施临时性管控】关于南漳县主城区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1号)
8月18日,我县发现阳性病例。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动态清零,经专家组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8月18日6:00起对县城主城区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外出,减少人员流动。
二、严控人员聚集。停办各类聚集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暂停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全县学校、幼儿园、教培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等暂停开放。
三、暂停部分行业营业。全县各餐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服务。公共娱乐场所(KTV、酒吧、影剧院、棋牌室、网吧等)、小诊所等行业暂停营业。
四、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除疫情防控、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民生保障、应急物资运输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上路通行。
五、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管控措施并向社会发布。
目前全县各类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市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抢购,主动支持和配合社区管理。若有困难和问题请拨打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5233190)或向所在社区咨询。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齐心协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南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8日
南漳县从青海玉树返鄂人员中发现阳性病例
南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报,详情如下↓↓↓
8月18日,南漳县在落实“三天两检”和愿检尽检过程中,检测出2例新冠病毒阳性,迅速对其密接人员开展流调排查,又发现3例无症状感染者。目前,5名阳性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相关流调溯源、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核酸扩面筛查等应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家住城关镇徐庶小区,为外省返漳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8月14日6:00,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乘坐出租车到机场,玉树巴塘机场乘坐MU2217,于11:35分到达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转乘CA2667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于15:40左右到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乘坐高铁G7962到达郑州东站,后18:36乘坐G803于20:16到达襄阳东站,站内转乘G1157于20:58到达南漳高铁站,到站落地检测核酸(阴性)。
8月15日11:00,前往买多购超市买菜,用时半小时左右,购物完后返回家中。
8月16日9:00骑车前往和平桥回春堂给小孩贴膏药,用时20分钟,后前往雅斯超市购物(未戴口罩),后返回家中。12:00前往感染者2家中午餐,16:00到水镜广场二、三楼(扶手电梯进入)逛街(未戴口罩),17:00骑车前往龙鼎天火锅吃晚餐。
8月17日9:00骑车前往和平桥回春堂给小孩贴膏药后,前往城关镇卫生院做核酸(戴口罩),后到五三矿门口小吃店买小笼包后返回家中。
无症状感染者2:家住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小区,为感染者1的朋友。活动轨迹如下:
8月11日20:00骑电动车到龙鹏大厦吾饮良品奶茶店购买奶茶,散步后返回家中;21:00骑电动车在苗圃路和凤凰大道路口购买水果,21:10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3日20:00骑电动车到水镜庄情侣路散步,21:50分骑电动车到龙鹏大厦吾饮良品奶茶店购买奶茶,回家路上在凤凰大道购买水果,于22:00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4日20:00驾车于20:15到高铁站广场等待感染者1;21:00接到感染者1后于21:20返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6日9:30骑电动车陪同感染者1到和平桥回春堂诊所,于10:30分骑电动车到雅斯超市购物,11:10离开超市回到家中;16:30与感染者1骑电动车到水镜广场二、三楼(扶手电梯进入);18:00骑电动车到龙鼎天火锅店就餐,19:00就餐完毕后,于19:30骑电动车到云顶甲酒楼休息室停留20分左右;20:00返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7日9:00骑电动车陪同感染者1前往和平桥回春堂,然后一起前往城关镇卫生院做核酸(戴口罩),9:40在五三矿附近小吃店买小笼包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3:为感染者1女儿,年龄9个月。活动轨迹与感染者1一致。
无症状感染者4:为感染者2女儿,10岁。活动轨迹与感染者2一致。
无症状感染者5:家住城关镇未来城。活动轨迹如下:
8月16日12:00前往感染者2家中午餐,后与感染者1、感染者2活动轨迹一致,21:0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8月17日10:00,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业务后离开,11:20再次返回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业务,12:10到三喜大酒店参加宴席,14:00到婷美魔力产后修复店,16:00返回三喜大酒店就餐,19:15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请与上述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继续坚持“非必要、不流动”,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核酸检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接到疫情防控核查电话时,请积极配合、如实回答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南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部
2022年8月18日
(第1号)
8月18日,我县发现阳性病例。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动态清零,经专家组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8月18日6:00起对县城主城区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外出,减少人员流动。
二、严控人员聚集。停办各类聚集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暂停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全县学校、幼儿园、教培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等暂停开放。
三、暂停部分行业营业。全县各餐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服务。公共娱乐场所(KTV、酒吧、影剧院、棋牌室、网吧等)、小诊所等行业暂停营业。
四、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除疫情防控、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民生保障、应急物资运输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上路通行。
五、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管控措施并向社会发布。
目前全县各类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市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抢购,主动支持和配合社区管理。若有困难和问题请拨打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5233190)或向所在社区咨询。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齐心协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南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8日
南漳县从青海玉树返鄂人员中发现阳性病例
南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报,详情如下↓↓↓
8月18日,南漳县在落实“三天两检”和愿检尽检过程中,检测出2例新冠病毒阳性,迅速对其密接人员开展流调排查,又发现3例无症状感染者。目前,5名阳性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相关流调溯源、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核酸扩面筛查等应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家住城关镇徐庶小区,为外省返漳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8月14日6:00,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乘坐出租车到机场,玉树巴塘机场乘坐MU2217,于11:35分到达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转乘CA2667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于15:40左右到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乘坐高铁G7962到达郑州东站,后18:36乘坐G803于20:16到达襄阳东站,站内转乘G1157于20:58到达南漳高铁站,到站落地检测核酸(阴性)。
8月15日11:00,前往买多购超市买菜,用时半小时左右,购物完后返回家中。
8月16日9:00骑车前往和平桥回春堂给小孩贴膏药,用时20分钟,后前往雅斯超市购物(未戴口罩),后返回家中。12:00前往感染者2家中午餐,16:00到水镜广场二、三楼(扶手电梯进入)逛街(未戴口罩),17:00骑车前往龙鼎天火锅吃晚餐。
8月17日9:00骑车前往和平桥回春堂给小孩贴膏药后,前往城关镇卫生院做核酸(戴口罩),后到五三矿门口小吃店买小笼包后返回家中。
无症状感染者2:家住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小区,为感染者1的朋友。活动轨迹如下:
8月11日20:00骑电动车到龙鹏大厦吾饮良品奶茶店购买奶茶,散步后返回家中;21:00骑电动车在苗圃路和凤凰大道路口购买水果,21:10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3日20:00骑电动车到水镜庄情侣路散步,21:50分骑电动车到龙鹏大厦吾饮良品奶茶店购买奶茶,回家路上在凤凰大道购买水果,于22:00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4日20:00驾车于20:15到高铁站广场等待感染者1;21:00接到感染者1后于21:20返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6日9:30骑电动车陪同感染者1到和平桥回春堂诊所,于10:30分骑电动车到雅斯超市购物,11:10离开超市回到家中;16:30与感染者1骑电动车到水镜广场二、三楼(扶手电梯进入);18:00骑电动车到龙鼎天火锅店就餐,19:00就餐完毕后,于19:30骑电动车到云顶甲酒楼休息室停留20分左右;20:00返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7日9:00骑电动车陪同感染者1前往和平桥回春堂,然后一起前往城关镇卫生院做核酸(戴口罩),9:40在五三矿附近小吃店买小笼包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3:为感染者1女儿,年龄9个月。活动轨迹与感染者1一致。
无症状感染者4:为感染者2女儿,10岁。活动轨迹与感染者2一致。
无症状感染者5:家住城关镇未来城。活动轨迹如下:
8月16日12:00前往感染者2家中午餐,后与感染者1、感染者2活动轨迹一致,21:0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8月17日10:00,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业务后离开,11:20再次返回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业务,12:10到三喜大酒店参加宴席,14:00到婷美魔力产后修复店,16:00返回三喜大酒店就餐,19:15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请与上述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继续坚持“非必要、不流动”,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核酸检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接到疫情防控核查电话时,请积极配合、如实回答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南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部
2022年8月18日
【襄阳市南漳县从青海玉树返鄂人员中发现阳性病例】8月18日,襄阳市南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报,详情如下:
8月18日,南漳县在落实“三天两检”和愿检尽检过程中,检测出2例新冠病毒阳性,迅速对其密接人员开展流调排查,又发现3例无症状感染者。目前,5名阳性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相关流调溯源、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核酸扩面筛查等应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家住城关镇徐庶小区,为外省返漳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8月14日6:00,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乘坐出租车到机场,玉树巴塘机场乘坐MU2217,于11:35分到达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转乘CA2667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于15:40左右到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乘坐高铁G7962到达郑州东站,后18:36乘坐G803于20:16到达襄阳东站,站内转乘G1157于20:58到达南漳高铁站,到站落地检测核酸(阴性)。
8月15日11:00,前往买多购超市买菜,用时半小时左右,购物完后返回家中。
8月16日9:00骑车前往和平桥回春堂给小孩贴膏药,用时20分钟,后前往雅斯超市购物(未戴口罩),后返回家中。12:00前往感染者2家中午餐,16:00到水镜广场二、三楼(扶手电梯进入)逛街(未戴口罩),17:00骑车前往龙鼎天火锅吃晚餐。
8月17日9:00骑车前往和平桥回春堂给小孩贴膏药后,前往城关镇卫生院做核酸(戴口罩),后到五三矿门口小吃店买小笼包后返回家中。
无症状感染者2:家住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小区,为感染者1的朋友。活动轨迹如下:
8月11日20:00骑电动车到龙鹏大厦吾饮良品奶茶店购买奶茶,散步后返回家中;21:00骑电动车在苗圃路和凤凰大道路口购买水果,21:10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3日20:00骑电动车到水镜庄情侣路散步,21:50分骑电动车到龙鹏大厦吾饮良品奶茶店购买奶茶,回家路上在凤凰大道购买水果,于22:00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4日20:00驾车于20:15到高铁站广场等待感染者1;21:00接到感染者1后于21:20返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6日9:30骑电动车陪同感染者1到和平桥回春堂诊所,于10:30分骑电动车到雅斯超市购物,11:10离开超市回到家中;16:30与感染者1骑电动车到水镜广场二、三楼(扶手电梯进入);18:00骑电动车到龙鼎天火锅店就餐,19:00就餐完毕后,于19:30骑电动车到云顶甲酒楼休息室停留20分左右;20:00返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7日9:00骑电动车陪同感染者1前往和平桥回春堂,然后一起前往城关镇卫生院做核酸(戴口罩),9:40在五三矿附近小吃店买小笼包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3:为感染者1女儿,年龄9个月。活动轨迹与感染者1一致。
无症状感染者4:为感染者2女儿,10岁。活动轨迹与感染者2一致。
无症状感染者5:家住城关镇未来城。活动轨迹如下:
8月16日12:00前往感染者2家中午餐,后与感染者1、感染者2活动轨迹一致,21:0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8月17日10:00,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业务后离开,11:20再次返回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业务,12:10到三喜大酒店参加宴席,14:00到婷美魔力产后修复店,16:00返回三喜大酒店就餐,19:15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请与上述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继续坚持“非必要、不流动”,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核酸检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接到疫情防控核查电话时,请积极配合、如实回答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南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部)#热爱生活#
8月18日,南漳县在落实“三天两检”和愿检尽检过程中,检测出2例新冠病毒阳性,迅速对其密接人员开展流调排查,又发现3例无症状感染者。目前,5名阳性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相关流调溯源、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核酸扩面筛查等应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家住城关镇徐庶小区,为外省返漳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8月14日6:00,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乘坐出租车到机场,玉树巴塘机场乘坐MU2217,于11:35分到达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转乘CA2667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于15:40左右到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乘坐高铁G7962到达郑州东站,后18:36乘坐G803于20:16到达襄阳东站,站内转乘G1157于20:58到达南漳高铁站,到站落地检测核酸(阴性)。
8月15日11:00,前往买多购超市买菜,用时半小时左右,购物完后返回家中。
8月16日9:00骑车前往和平桥回春堂给小孩贴膏药,用时20分钟,后前往雅斯超市购物(未戴口罩),后返回家中。12:00前往感染者2家中午餐,16:00到水镜广场二、三楼(扶手电梯进入)逛街(未戴口罩),17:00骑车前往龙鼎天火锅吃晚餐。
8月17日9:00骑车前往和平桥回春堂给小孩贴膏药后,前往城关镇卫生院做核酸(戴口罩),后到五三矿门口小吃店买小笼包后返回家中。
无症状感染者2:家住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小区,为感染者1的朋友。活动轨迹如下:
8月11日20:00骑电动车到龙鹏大厦吾饮良品奶茶店购买奶茶,散步后返回家中;21:00骑电动车在苗圃路和凤凰大道路口购买水果,21:10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3日20:00骑电动车到水镜庄情侣路散步,21:50分骑电动车到龙鹏大厦吾饮良品奶茶店购买奶茶,回家路上在凤凰大道购买水果,于22:00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4日20:00驾车于20:15到高铁站广场等待感染者1;21:00接到感染者1后于21:20返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6日9:30骑电动车陪同感染者1到和平桥回春堂诊所,于10:30分骑电动车到雅斯超市购物,11:10离开超市回到家中;16:30与感染者1骑电动车到水镜广场二、三楼(扶手电梯进入);18:00骑电动车到龙鼎天火锅店就餐,19:00就餐完毕后,于19:30骑电动车到云顶甲酒楼休息室停留20分左右;20:00返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8月17日9:00骑电动车陪同感染者1前往和平桥回春堂,然后一起前往城关镇卫生院做核酸(戴口罩),9:40在五三矿附近小吃店买小笼包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3:为感染者1女儿,年龄9个月。活动轨迹与感染者1一致。
无症状感染者4:为感染者2女儿,10岁。活动轨迹与感染者2一致。
无症状感染者5:家住城关镇未来城。活动轨迹如下:
8月16日12:00前往感染者2家中午餐,后与感染者1、感染者2活动轨迹一致,21:0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8月17日10:00,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业务后离开,11:20再次返回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业务,12:10到三喜大酒店参加宴席,14:00到婷美魔力产后修复店,16:00返回三喜大酒店就餐,19:15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请与上述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继续坚持“非必要、不流动”,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核酸检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接到疫情防控核查电话时,请积极配合、如实回答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南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部)#热爱生活#
#三晋法援基层行# 【晋中市法律援助铆足劲提升群众幸福感】“面对困难,一双援手就能解燃眉之急;面对不公,一项建议就能拨开云雾见青天。”为了能够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个人,在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每名司法工作者心中,始终秉持着这一信念,为民诉苦、为民解困,用法律撑起生活晴空,安抚每一颗疲累的心。
8月8日8时,“三晋法援基层行”采访团一行随着办事群众一起进入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郭律师,太感谢你了!李某欠我的36000元钱到账了。”“刘阿姨你先坐一会,马某马上就到,来了就签调解协议,您放心……”
早上刚上班,这里的值班律师、司法工作人员就忙个不停。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志雄介绍道:“随着晋中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发展,矛盾纠纷也有了新变化。而我们作为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像亲历者一样,感受到了群众对法律公平正义的渴望。”
近些年,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以群众方便为工作导向,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最高标准,按照晋中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围绕“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品牌活动和免费法律咨询、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等重点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成绩,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辛劳换笑颜,让农民工兄弟减轻负累
2021年7月28日上午,一面写有“法律卫士、品德高尚、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被送到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看到这面锦旗,马志雄和司法工作人员感慨良多。
马志雄介绍:“一年半之前,李某由于其所在单位太原钢城某有限公司与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予给付其加班工资等问题申请法律援助。”了解情况后,中心立即为李某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很快为其办理了指派手续。在承办律师据理力争、一丝不苟的悉心帮助下,本案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历时一年半之久,为李某争取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共计51260元。
近年来,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针对农民工欠薪热点问题,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助力农民工。在这项工作开展中,开辟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是让种种帮扶措施集中办好事的“牵头羊”。
在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了“农民工优先”服务牌,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制度,对当天农民工申请欠薪、工伤案件推行“马上办、不过夜”,即时指派现场值班律师,让农民工少跑腿。如遇重大案件,中心指派擅长农民工案件的律师办理,实现了定人定案,全程护航农民工权益。
面对新时期务工环境产生的新问题,该中心还扩大了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马志雄介绍:“我们将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列入重点援助对象,对涉及农民工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基本民生权利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考虑到一些索要工资、受到工伤伤害的困难农民工的经济状况,中心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免予审查他们的经济困难状况,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对于疑难案件,中心施行了“讨论把关报告制”,对群体性、突发性、涉法涉诉上访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用法律把关,并提出处置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处置意见及时向主管司法局或有关部门报告。
据统计,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成立以来,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12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现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
点到点面对面,深植法律条款在心间
要让群众感受法律的公正公平,就必然要提高法律在群众心中的知晓率,在工作生活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8月3日,晋中市司法局联合榆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单位,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为了使这部“暖民心、惠民生”的法律家喻户晓,晋中市司法局在晋中市司法行政系统进行了专门部署。
“三晋法律援助基层行”专题采访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法“五进”宣传等活动相继亮相。
通过市县两级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多种媒体的宣传,将法律援助法的宣传活动推向高潮,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加深对法律援助法的认识与了解,主动地通过法律援助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法在全社会的影响,推动全社会更加公平公正。
“哪些群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要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质量又该如何保障?”在晋中市司法局联手晋中市图书馆共同举办的凤鸣讲坛“美好生活、从法援开始”专题法律援助法解读中,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法律援助律师韩茹,从法律援助的形式、范围、程序、保障和监督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做了更为细致的解读。
面对群众对法律援助这一政策的欢迎,韩茹很欣慰:“让法律援助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及有效的法律救济,切实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是我们每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心愿,也是每一个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意义。”
暖心换民心,做群众的法律“避风港”
“法律援助,收不收费?比请律师贵吗?”在一次访谈栏目中,“免费还是收费”的问题,被网友们提及多次。“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完全是免费的,也就是说,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下,公民的法律服务费用将由政府来埋单。”面对网友们的问询,受访的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志雄一次次回答着网友们的提问。
据了解,除了免费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成为了人民群众身边的“避风港”。
截至今年5月,晋中市建成了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07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并与部、省级12348电话热线平台、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提前半年完成了法治社会十四五规划中“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以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例,律师、援助、公证、调解、鉴定等7个窗口覆盖了群众解决生活纷扰所需的全部法律服务类型,成立至今已经接待群众来访6069人次,来电8900人次,指派办理法律援助1584件,全国西部法律援助志愿者培训班也曾在这里现场教学。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近年来,晋中市以方便群众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推出了简化程序、扩大范围、调解优先、上门服务、异地协作等十项便民服务措施,开展了“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仅今年已经解答人民群众法律咨询15825件,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1030件。
针对妇女儿童和老年群体,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北尧、玉湖社区开展结对共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法宣传咨询活动,有针对性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法律服务。2019年,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晋中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宏表示,今后,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援助人才库动态调整机制,引导更多的律师、公证员、鉴定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不断扩大援助覆盖群体,提升援助服务质效,真正以应援尽援的法律援助工作为晋中市加快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保民生、赋新能。
8月8日8时,“三晋法援基层行”采访团一行随着办事群众一起进入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郭律师,太感谢你了!李某欠我的36000元钱到账了。”“刘阿姨你先坐一会,马某马上就到,来了就签调解协议,您放心……”
早上刚上班,这里的值班律师、司法工作人员就忙个不停。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志雄介绍道:“随着晋中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发展,矛盾纠纷也有了新变化。而我们作为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像亲历者一样,感受到了群众对法律公平正义的渴望。”
近些年,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以群众方便为工作导向,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最高标准,按照晋中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围绕“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品牌活动和免费法律咨询、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等重点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成绩,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辛劳换笑颜,让农民工兄弟减轻负累
2021年7月28日上午,一面写有“法律卫士、品德高尚、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被送到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看到这面锦旗,马志雄和司法工作人员感慨良多。
马志雄介绍:“一年半之前,李某由于其所在单位太原钢城某有限公司与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予给付其加班工资等问题申请法律援助。”了解情况后,中心立即为李某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很快为其办理了指派手续。在承办律师据理力争、一丝不苟的悉心帮助下,本案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历时一年半之久,为李某争取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共计51260元。
近年来,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针对农民工欠薪热点问题,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助力农民工。在这项工作开展中,开辟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是让种种帮扶措施集中办好事的“牵头羊”。
在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了“农民工优先”服务牌,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制度,对当天农民工申请欠薪、工伤案件推行“马上办、不过夜”,即时指派现场值班律师,让农民工少跑腿。如遇重大案件,中心指派擅长农民工案件的律师办理,实现了定人定案,全程护航农民工权益。
面对新时期务工环境产生的新问题,该中心还扩大了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马志雄介绍:“我们将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列入重点援助对象,对涉及农民工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基本民生权利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考虑到一些索要工资、受到工伤伤害的困难农民工的经济状况,中心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免予审查他们的经济困难状况,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对于疑难案件,中心施行了“讨论把关报告制”,对群体性、突发性、涉法涉诉上访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用法律把关,并提出处置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处置意见及时向主管司法局或有关部门报告。
据统计,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成立以来,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12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现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
点到点面对面,深植法律条款在心间
要让群众感受法律的公正公平,就必然要提高法律在群众心中的知晓率,在工作生活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8月3日,晋中市司法局联合榆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单位,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为了使这部“暖民心、惠民生”的法律家喻户晓,晋中市司法局在晋中市司法行政系统进行了专门部署。
“三晋法律援助基层行”专题采访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法“五进”宣传等活动相继亮相。
通过市县两级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多种媒体的宣传,将法律援助法的宣传活动推向高潮,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加深对法律援助法的认识与了解,主动地通过法律援助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法在全社会的影响,推动全社会更加公平公正。
“哪些群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要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质量又该如何保障?”在晋中市司法局联手晋中市图书馆共同举办的凤鸣讲坛“美好生活、从法援开始”专题法律援助法解读中,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法律援助律师韩茹,从法律援助的形式、范围、程序、保障和监督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做了更为细致的解读。
面对群众对法律援助这一政策的欢迎,韩茹很欣慰:“让法律援助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及有效的法律救济,切实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是我们每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心愿,也是每一个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意义。”
暖心换民心,做群众的法律“避风港”
“法律援助,收不收费?比请律师贵吗?”在一次访谈栏目中,“免费还是收费”的问题,被网友们提及多次。“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完全是免费的,也就是说,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下,公民的法律服务费用将由政府来埋单。”面对网友们的问询,受访的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志雄一次次回答着网友们的提问。
据了解,除了免费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成为了人民群众身边的“避风港”。
截至今年5月,晋中市建成了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07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并与部、省级12348电话热线平台、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提前半年完成了法治社会十四五规划中“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以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例,律师、援助、公证、调解、鉴定等7个窗口覆盖了群众解决生活纷扰所需的全部法律服务类型,成立至今已经接待群众来访6069人次,来电8900人次,指派办理法律援助1584件,全国西部法律援助志愿者培训班也曾在这里现场教学。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近年来,晋中市以方便群众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推出了简化程序、扩大范围、调解优先、上门服务、异地协作等十项便民服务措施,开展了“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仅今年已经解答人民群众法律咨询15825件,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1030件。
针对妇女儿童和老年群体,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北尧、玉湖社区开展结对共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法宣传咨询活动,有针对性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法律服务。2019年,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晋中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宏表示,今后,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援助人才库动态调整机制,引导更多的律师、公证员、鉴定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不断扩大援助覆盖群体,提升援助服务质效,真正以应援尽援的法律援助工作为晋中市加快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保民生、赋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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