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差评的内裤,还有姐妹没有穿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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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闺蜜群摁头安利的内裤✨算下来13.3一条,线下一条得29了⚡️内裤的厚度小于0.1mm的,真的太适合夏天穿了,穿着几乎没有存在感,蕾丝花边也完全不会扎。
买了的姐妹的反馈⬇️
hyoungsoo:这个真的好穿,在推推这买了一次又立刻回购了,夏天穿轻薄无感。
TimeXrabbit:这种真的很舒服,我有穿过,店里同类型29.9一条,前两天看了
❤️你一定要还迈:上次就买了 好穿舒服到没有感觉
Lotus夢子:这个早就买了,真的丝滑
ps:推推买的时候是拍大一码的,穿着刚合适,姐妹们可以拍大一码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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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昨天出去玩 太阳很大 便带了墨镜️ 分享给了小于 然后她吐槽我的墨镜不好看 今天下午我就收到了一条物流消息 点进去一看 是墨镜️
我就知道 是小于 小于应该不知道 我已经知道了她给我买了一副墨镜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真的是破坏惊喜的坏蛋不得不说 小于真的从来不给我画大饼
(我觉得我的墨镜也不丑啊)好几年前买的了 可能跟不上潮流了吧 也很少带 妨碍我看手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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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比价的四川算法:公式、差比规则、红黄蓝三色监测
原发改委制定的差比价规则仍然有效;
四川引入差比价规则进行纵比(同企业同品种)、横比价格监测(不同企业同品种),用红黄绿三色区别不同价格差异;
差比分为剂型、规格(含量、装量)、包装数量、包装材料、包装形式,以及多种差比混合的情况,注意各自的计算公式及适用条件;
5月12日,四川药械采购中心官网挂出《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和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药品价格监测计算规则(试行)》的通知,通知显示,该中心在2022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对该计算规则进行意见征求,采纳一条,最终形成本正式规则。
其政策依据依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 号。看来,在国家医保局没有制定更新的差比价规则之前,原发改委2452号文件仍然有效。
该通知的下发,意味着差比价计算规则进入了价格监测层面,四川将在除集采及国谈药物(注:不含仿制药,意思是国谈仿制药要进行差比监测)之外的所有挂网药品进行纵比、横比价格监测。
纵比监测指的是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的同种药品纳入纵向同组药品价格比 较涨跌监测。
而横比监测指的是不同生产企业的同种药品纳入横向同组药品价格比较涨跌 监测。具体是:
常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分为口服片剂与口服胶囊剂、口服颗粒与口服溶液剂、外用膏剂、注射剂;(注意,这里又口服与外用膏剂、注射剂的对比)
常用中成药、天然药 分为口服丸剂、口服片剂与口服胶囊剂、口服颗粒剂与口服溶液剂;(注意:这里仅是在口服剂型之间进行对比)
其余未列明的剂型不做差比。
比价规则:分为剂型、规格(含量、装量)、包装数量、包装材料、包装形式,以及多种差比混合的情况,注意各自的计算公式及适用条件
1. 剂型差比价
指同组药品不同剂型之间的价格差额或比值。《药品差比价规则》附件一《常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剂型差比价表》、附件二《常用中成药、天然药剂型差比价表》未列明的剂型不做差比。
2. 规格差比价
指同组药品同一剂型不同规格之间的价格差额或比值,具体 包括含量差比价和装量差比价。选择同组中最小含量/装(重) 量为“代表含量/装(重)量”。
(1) 含量差比价
“含量”,指药物制剂最小计量单位中包含的国家标准规定的有效成分、指标成分或活性单位的数量。药品标示的含量与日治疗量存在明确比例关系的,适用含量差比价。
其他条件相同时,非代表品价格=代表品价格×含量比价值。含量比价值计算公式为:
图片
葡萄糖、氯化钠等调节电解质类大容量注射液含量有差异 的,不区分价格。组方相同用途相同而配比不同的化学药品复方 制剂,按照各组分含量之和计算含量差比价。
(2) 装量差比价
“装量”,指最小独立包装中标示的药物制剂的面积、容量或重量。药品标示的装量与日治疗量存在明确比例关系的,适用装量差比价。其他条件相同时,非代表品价格=代表品价格×装 量比价值。
图片
不同装量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注射液,10ml(含 10ml)以下的,不区分价格;10ml 以上的,每增(减)10ml,加(减) 0.05元。
同种药品相同剂型标示的含量、装量与日治疗量均没有明确 比例关系的,不适用含量差比价和装量差比价,应按照日平均治 疗费用相同的原则计算价格。计算公式为:非代表品最小计量单 位价格=代表品最小计量单位价格×代表品日治疗量÷非代表 品日治疗量。
3. 包装数量差比价
口服片剂、口服胶囊剂最小零售包装价格按以下方法计算:其他条件相同时,非代表品价格=代表品价格x 包装数量比价值。
图片
用于慢性病治疗、需要长期使用的药品,按主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的成人单次最高剂量计算,包装数量不足三日(含三日)用药量的,按包装数量差比价计算后, 再乘0.9 的缩减系数制定价格。
其他类别的剂型,最小零售包装价格按最小独立包装或最小 计量单位的价格乘以包装数量计算。
4. 包装材料差比价
(1) 口服固体制剂,容器类型和包装材料不同的,不区分价格。
(2) 生物制品小容量注射液采用预充式注射器包装单次剂量药品的,其他条件相同时,可在普通小容量注射液基础上最高加3 元。化学药品、中成药和天然药采用上述包装形式的,不区分价格。
(3) 大容量注射液,以同规格玻璃瓶包装的价格为基础,塑料瓶包装最高加1 元;软袋(指在不通空气情况下完成输液的包装)最高加4 元。玻璃瓶、塑料瓶和软袋包装各自采用的具体形式和材料有差异的,不区分价格。
5.包装形式差比价。
多种药品构成的组合包装(包括各药品独立包装的组合形式 和各药品复合包装的组合形式),价格不高于所包装药品价格的 总和。药品与注射用溶媒、注射器等附件构成组合包装的,不区 分价格。
6.多种差比价混合计算时,应按照剂型、含量、装量、包装数量、包装材料、包装形式差比价的顺序进行计算。其中:
注射剂中剂型差比价与含量差比价混合计算,以小容量注射液(普通粉针)为代表品计算冻干粉针(溶媒结晶粉针)、大容量注射液价格,或以冻干粉针(溶媒结晶粉针)为代表品计算大容量注射液价格的,应先计算含量差比价,再计算剂型差比价。反向计算的,应先计算剂型差比价,再计算含量差比价。
注射剂非代表品单支价格低于0.2 元的,按0.2 元核定:若非代表品规格小于代表品的,其价格不得超过代表品单支价格。
颜色标示:用红黄率三色标识不同价格涨幅区间,分别进行不同的监测
(一)纵比监测:50%-100%三段价格监测
价格涨幅< 50%的产品价格,标示为绿区价格。
2. 50%≤价格涨幅<100% 的产品价格,标示为黄区价格。
3.价格涨幅≥100%的产品,标示为红区价格。
(二)横比监测:西药、中成药不同价差区间,西药1.5倍-2倍,中成药2倍-3倍是监测区间
1.同一质量层次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剂价格相差在 1.5 倍(不含 1.5 倍)以内、中成药价格在 2 倍(不含 2 倍)以内的药品价格,标示为绿区价格。
2.同一质量层次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剂价格相差在 1.5 倍(含 1.5 倍)至 2 倍(不含 2 倍)之间、中成药价格在 2 倍(含 2倍)至 3 倍(不含 3 倍)之间的药品价格,标示为黄区价格。
3.同一质量层次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剂价格相差在 2 倍及以上、中成药价格差在 3 倍及以上的药品价格,标示为红区价格。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原发改委制定的差比价规则仍然有效;
四川引入差比价规则进行纵比(同企业同品种)、横比价格监测(不同企业同品种),用红黄绿三色区别不同价格差异;
差比分为剂型、规格(含量、装量)、包装数量、包装材料、包装形式,以及多种差比混合的情况,注意各自的计算公式及适用条件;
5月12日,四川药械采购中心官网挂出《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和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药品价格监测计算规则(试行)》的通知,通知显示,该中心在2022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对该计算规则进行意见征求,采纳一条,最终形成本正式规则。
其政策依据依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 号。看来,在国家医保局没有制定更新的差比价规则之前,原发改委2452号文件仍然有效。
该通知的下发,意味着差比价计算规则进入了价格监测层面,四川将在除集采及国谈药物(注:不含仿制药,意思是国谈仿制药要进行差比监测)之外的所有挂网药品进行纵比、横比价格监测。
纵比监测指的是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的同种药品纳入纵向同组药品价格比 较涨跌监测。
而横比监测指的是不同生产企业的同种药品纳入横向同组药品价格比较涨跌 监测。具体是:
常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分为口服片剂与口服胶囊剂、口服颗粒与口服溶液剂、外用膏剂、注射剂;(注意,这里又口服与外用膏剂、注射剂的对比)
常用中成药、天然药 分为口服丸剂、口服片剂与口服胶囊剂、口服颗粒剂与口服溶液剂;(注意:这里仅是在口服剂型之间进行对比)
其余未列明的剂型不做差比。
比价规则:分为剂型、规格(含量、装量)、包装数量、包装材料、包装形式,以及多种差比混合的情况,注意各自的计算公式及适用条件
1. 剂型差比价
指同组药品不同剂型之间的价格差额或比值。《药品差比价规则》附件一《常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剂型差比价表》、附件二《常用中成药、天然药剂型差比价表》未列明的剂型不做差比。
2. 规格差比价
指同组药品同一剂型不同规格之间的价格差额或比值,具体 包括含量差比价和装量差比价。选择同组中最小含量/装(重) 量为“代表含量/装(重)量”。
(1) 含量差比价
“含量”,指药物制剂最小计量单位中包含的国家标准规定的有效成分、指标成分或活性单位的数量。药品标示的含量与日治疗量存在明确比例关系的,适用含量差比价。
其他条件相同时,非代表品价格=代表品价格×含量比价值。含量比价值计算公式为:
图片
葡萄糖、氯化钠等调节电解质类大容量注射液含量有差异 的,不区分价格。组方相同用途相同而配比不同的化学药品复方 制剂,按照各组分含量之和计算含量差比价。
(2) 装量差比价
“装量”,指最小独立包装中标示的药物制剂的面积、容量或重量。药品标示的装量与日治疗量存在明确比例关系的,适用装量差比价。其他条件相同时,非代表品价格=代表品价格×装 量比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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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包装数量差比价
口服片剂、口服胶囊剂最小零售包装价格按以下方法计算:其他条件相同时,非代表品价格=代表品价格x 包装数量比价值。
图片
用于慢性病治疗、需要长期使用的药品,按主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的成人单次最高剂量计算,包装数量不足三日(含三日)用药量的,按包装数量差比价计算后, 再乘0.9 的缩减系数制定价格。
其他类别的剂型,最小零售包装价格按最小独立包装或最小 计量单位的价格乘以包装数量计算。
4. 包装材料差比价
(1) 口服固体制剂,容器类型和包装材料不同的,不区分价格。
(2) 生物制品小容量注射液采用预充式注射器包装单次剂量药品的,其他条件相同时,可在普通小容量注射液基础上最高加3 元。化学药品、中成药和天然药采用上述包装形式的,不区分价格。
(3) 大容量注射液,以同规格玻璃瓶包装的价格为基础,塑料瓶包装最高加1 元;软袋(指在不通空气情况下完成输液的包装)最高加4 元。玻璃瓶、塑料瓶和软袋包装各自采用的具体形式和材料有差异的,不区分价格。
5.包装形式差比价。
多种药品构成的组合包装(包括各药品独立包装的组合形式 和各药品复合包装的组合形式),价格不高于所包装药品价格的 总和。药品与注射用溶媒、注射器等附件构成组合包装的,不区 分价格。
6.多种差比价混合计算时,应按照剂型、含量、装量、包装数量、包装材料、包装形式差比价的顺序进行计算。其中:
注射剂中剂型差比价与含量差比价混合计算,以小容量注射液(普通粉针)为代表品计算冻干粉针(溶媒结晶粉针)、大容量注射液价格,或以冻干粉针(溶媒结晶粉针)为代表品计算大容量注射液价格的,应先计算含量差比价,再计算剂型差比价。反向计算的,应先计算剂型差比价,再计算含量差比价。
注射剂非代表品单支价格低于0.2 元的,按0.2 元核定:若非代表品规格小于代表品的,其价格不得超过代表品单支价格。
颜色标示:用红黄率三色标识不同价格涨幅区间,分别进行不同的监测
(一)纵比监测:50%-100%三段价格监测
价格涨幅< 50%的产品价格,标示为绿区价格。
2. 50%≤价格涨幅<100% 的产品价格,标示为黄区价格。
3.价格涨幅≥100%的产品,标示为红区价格。
(二)横比监测:西药、中成药不同价差区间,西药1.5倍-2倍,中成药2倍-3倍是监测区间
1.同一质量层次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剂价格相差在 1.5 倍(不含 1.5 倍)以内、中成药价格在 2 倍(不含 2 倍)以内的药品价格,标示为绿区价格。
2.同一质量层次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剂价格相差在 1.5 倍(含 1.5 倍)至 2 倍(不含 2 倍)之间、中成药价格在 2 倍(含 2倍)至 3 倍(不含 3 倍)之间的药品价格,标示为黄区价格。
3.同一质量层次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剂价格相差在 2 倍及以上、中成药价格差在 3 倍及以上的药品价格,标示为红区价格。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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