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延迟开市,海外避险情绪升温】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1月27日大年初三,国务院正式通知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根据交易所此前的休市安排,1月24日至1月30日休市,1月31日开市,投资者关心的是,资本市场是否同步延迟开市?1月27日晚间,深交所正式公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至2月2日(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此外,上市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最晚披露日顺延至2月3日,原定于1月31日和2月3日上市及挂牌转让的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上市日及挂牌转让日分别顺延至2月3日、2月4日。此外,证监会也同时向期货交易所发出通知,明确1月31日休市,1月31日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2月3日起照常开市。https://t.cn/A6PMnyQh
【关于荆门的空气质量问题,权威解析来了】荆门的空气质量是不是全国倒数,在全省、全国的排名如何?如何正确评价一个城市的空气质量?造成荆门空气质量差的原因是什么?我市环境空气监测数据是否存在人为干扰?去年,我市空气环境改善还有哪些制约因素?
近日,记者梳理出市民比较关心的空气质量热点问题,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自动化监测科科长高飞提出“五问”,旨在解答市民心中的疑惑。
一问:如何正确评价城市的空气质量
高飞介绍,2014年开始,生态环境部开始对全国33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进行实时发布,每位市民都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网站、手机APP)查看当地或其他城市的空气质量实况,数据发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为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提供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发布的统计数据多为实时数据,代表的仅仅是当前的空气质量实况,其中的全国实时数据排名主要是给出一个参考,告诉大家当前全国哪里空气质量好,哪里有区域性污染。
那么如何判断一个城市总体空气质量呢?根据生态环境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评价一个城市空气质量的指标是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综合指数是通过6个监测因子的年均值计算得来,这6个监测因子分别为PM10、PM2.5、SO2、NO2、CO、O3。
简单来说,一是评价城市空气质量是以全年的数据来核算,而不是某一个特定时段,二是参与评价空气质量的有6个监测因子,它们共同参与计算得出反映一个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水平的综合指数。
二问:荆门空气质量是不是全国倒数
在全省、全国的排名如何
以2019年为例,荆门空气质量在全省13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0,在全国337个重点城市中排名254。从统计数据看,荆门市空气质量在全省、全国排名靠后,但是也不能说就是全国倒数,只能说荆门的空气质量总体形势严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努力。
关注荆门空气质量的市民可访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荆门市生态环境局等网站,从官方统计报告准确了解荆门市空气质量状况。
三问:造成荆门空气质量差的主因
高飞介绍,荆门的空气质量较差,在全省全国排名靠后,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与我市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有关。
荆门市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的主要原因,是气象因素和地形导致外来输入和本地扩散不利。在外来污染物输入方面,每年冬季,我国北方多发生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冬季冷空气自北向南裹挟污染团南下,而荆门市正好位于其中一条输送通道上,北方污染物输入是造成我市冬季重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统计数据表明,冬季我市发生的每一次重污染天气均与外来输入有关。
本地扩散不利,主要是受地形和气象条件影响。荆门的地形是东、西、北三面高,冷空气受山体阻挡后风速变小,污染团在我市滞留时间更长,加之本地污染物累积,很容易出现重污染天气。同时冬季也是逆温现象频发的季节,逆温现象简单理解就是对流层空气的温度下面低、上面高,会导致污染物垂直扩散不利,不利于污染物清除。
2019年,我市受到外来输入影响12次,受影响达到中度及以上天数25天;受影响次数比2018年增加3次,受影响达到中度及以上天数比2018年增加6天,拉高了我市的PM2.5年均浓度以及年综合指数。
经统计,荆门城区冬季对空气污染的贡献率约占全年的50%,所以说冬季重污染天气是造成我市空气质量差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与我市工业城市定位有关。
从产业定位看,荆门的工业以七大产业为支柱,是经济发展的引擎和龙头,从功能定位上看,荆门市是湖北省石油化工制造业基地,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是湖北省第二个化工专业园区。因为能源结构不合理、工业区围绕中心城区、工业排放基数大等原因,工业始终是制约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我市臭氧超标天数大幅增加与化工行业VOC排放有直接关系。以2019年为例,因气象因素和社会发展共同作用,臭氧污染近年来在我省呈爆发趋势,2019年全省13个地市臭氧浓度不降反升,臭氧污染天数均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2019年,我市臭氧超标39天,较2018年增加了28天,这直接拉低了空气质量达标率7.7个百分点。
第三,与能源结构有关。能源结构方面,荆门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导致了大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使得颗粒物污染较为突出。
第四,与交通运输结构有关。荆门市以公路运输为主且对外客集散交通量较大,目前交通组织方面没有做到城市交通与对外交通的良好衔接,特别是缺少交通集疏专用通道,对城区交通及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逐渐显现。
四问:我市环境空气监测数据
是否存在人为干扰
荆门中心城区共有4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位(简称国控点),中心城区的4个国控点分别为竹园小学站、石化一小站、西山林语站和掇刀站。
为了规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保证监测数据质量,2014年开始,国控站点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招标的第三方单位负责运维工作,监测数据实时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经审核后反馈。
除第三方运维单位人员外,未经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或省站批准,任何人都不能进入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围栏内,从制度上杜绝了人为干扰监测的可能。
五问:我市去年空气环境改善
还有哪些制约因素
2019年,面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我市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采取各项措施减排治污,奋力完成2019年PM10、PM2.5两项省考目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在全省13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
去年,省内其他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为上升,全省空气质量恶化这个大前提对荆门空气质量改善也是一个不利因素。
据统计,2019年的降水量和降水天数相比2018年均出现了大幅度减少,其中降水量减少了49.2%,降水天数减少了39%。由于降雨对大气颗粒物有较强的清除作用,因此对我市2019年的空气质量改善有较大影响。
此外,2019年荆门市供电量和能耗总量同比2018年分别增长了6.7%和4.9%,供电量和能耗总量的增加一定程度上标志着工业生产量的同比增加,而工业生产量的同比增加给空气质量的改善也带来一定压力。
延伸 建设清风廊道,引新风入城
刚刚结束的荆门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加快建设“三主三次”清风廊道,为城区大气污染物扩散创造条件。
什么是清风廊道?清风廊道又称城市通风廊道,是在城市部分区域上空打开一个通风口,使郊区的风吹到主城区,促使城市的空气流动起来,构建出一条绿色走廊。
记者从《荆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5-2025)》了解到,由于荆门市常年主导风向为北风,为提高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串联主要道路、相连的休憩用地、美化市容地带、非建筑用地、建筑线后移地带及低矮楼宇群等,构建“三主三次”清风廊道,即依托由北向西南沿焦柳铁路及两侧防护林带,沿襄荆高速及两侧防护林带,沿荆沙铁路及两侧防护林带,建设三条主要通风廊道;同时,沿竹皮河水系及两岸林带,荆东大道和凤袁路及两侧林带,沿天鹅池公园、千佛洞森林公园和苏台湖湿地公园一线等建设三条次级通风廊道。在静风等大气扩散条件差的不利条件下,将郊外自然冷源引入城市内部,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改善城市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
记者手记 改善环境 人人有责
苍穹之下,大家呼吸的是同一片空气,空气环境质量的好坏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因此改善环境、人人有责、刻不容缓。
作为荆门市民,更需要准确、正确地看待空气环境质量问题,而不能以偏概全地用某一时间段空气质量好坏来评判荆门全年的空气质量。同顶一片蓝天,共护一方水土,与其抱怨,不如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低碳生活、绿色生活!(荆门晚报记者 张文 通讯员 邱程)
近日,记者梳理出市民比较关心的空气质量热点问题,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自动化监测科科长高飞提出“五问”,旨在解答市民心中的疑惑。
一问:如何正确评价城市的空气质量
高飞介绍,2014年开始,生态环境部开始对全国33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进行实时发布,每位市民都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网站、手机APP)查看当地或其他城市的空气质量实况,数据发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为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提供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发布的统计数据多为实时数据,代表的仅仅是当前的空气质量实况,其中的全国实时数据排名主要是给出一个参考,告诉大家当前全国哪里空气质量好,哪里有区域性污染。
那么如何判断一个城市总体空气质量呢?根据生态环境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评价一个城市空气质量的指标是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综合指数是通过6个监测因子的年均值计算得来,这6个监测因子分别为PM10、PM2.5、SO2、NO2、CO、O3。
简单来说,一是评价城市空气质量是以全年的数据来核算,而不是某一个特定时段,二是参与评价空气质量的有6个监测因子,它们共同参与计算得出反映一个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水平的综合指数。
二问:荆门空气质量是不是全国倒数
在全省、全国的排名如何
以2019年为例,荆门空气质量在全省13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0,在全国337个重点城市中排名254。从统计数据看,荆门市空气质量在全省、全国排名靠后,但是也不能说就是全国倒数,只能说荆门的空气质量总体形势严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努力。
关注荆门空气质量的市民可访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荆门市生态环境局等网站,从官方统计报告准确了解荆门市空气质量状况。
三问:造成荆门空气质量差的主因
高飞介绍,荆门的空气质量较差,在全省全国排名靠后,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与我市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有关。
荆门市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的主要原因,是气象因素和地形导致外来输入和本地扩散不利。在外来污染物输入方面,每年冬季,我国北方多发生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冬季冷空气自北向南裹挟污染团南下,而荆门市正好位于其中一条输送通道上,北方污染物输入是造成我市冬季重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统计数据表明,冬季我市发生的每一次重污染天气均与外来输入有关。
本地扩散不利,主要是受地形和气象条件影响。荆门的地形是东、西、北三面高,冷空气受山体阻挡后风速变小,污染团在我市滞留时间更长,加之本地污染物累积,很容易出现重污染天气。同时冬季也是逆温现象频发的季节,逆温现象简单理解就是对流层空气的温度下面低、上面高,会导致污染物垂直扩散不利,不利于污染物清除。
2019年,我市受到外来输入影响12次,受影响达到中度及以上天数25天;受影响次数比2018年增加3次,受影响达到中度及以上天数比2018年增加6天,拉高了我市的PM2.5年均浓度以及年综合指数。
经统计,荆门城区冬季对空气污染的贡献率约占全年的50%,所以说冬季重污染天气是造成我市空气质量差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与我市工业城市定位有关。
从产业定位看,荆门的工业以七大产业为支柱,是经济发展的引擎和龙头,从功能定位上看,荆门市是湖北省石油化工制造业基地,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是湖北省第二个化工专业园区。因为能源结构不合理、工业区围绕中心城区、工业排放基数大等原因,工业始终是制约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我市臭氧超标天数大幅增加与化工行业VOC排放有直接关系。以2019年为例,因气象因素和社会发展共同作用,臭氧污染近年来在我省呈爆发趋势,2019年全省13个地市臭氧浓度不降反升,臭氧污染天数均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2019年,我市臭氧超标39天,较2018年增加了28天,这直接拉低了空气质量达标率7.7个百分点。
第三,与能源结构有关。能源结构方面,荆门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导致了大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使得颗粒物污染较为突出。
第四,与交通运输结构有关。荆门市以公路运输为主且对外客集散交通量较大,目前交通组织方面没有做到城市交通与对外交通的良好衔接,特别是缺少交通集疏专用通道,对城区交通及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逐渐显现。
四问:我市环境空气监测数据
是否存在人为干扰
荆门中心城区共有4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位(简称国控点),中心城区的4个国控点分别为竹园小学站、石化一小站、西山林语站和掇刀站。
为了规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保证监测数据质量,2014年开始,国控站点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招标的第三方单位负责运维工作,监测数据实时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经审核后反馈。
除第三方运维单位人员外,未经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或省站批准,任何人都不能进入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围栏内,从制度上杜绝了人为干扰监测的可能。
五问:我市去年空气环境改善
还有哪些制约因素
2019年,面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我市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采取各项措施减排治污,奋力完成2019年PM10、PM2.5两项省考目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在全省13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
去年,省内其他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为上升,全省空气质量恶化这个大前提对荆门空气质量改善也是一个不利因素。
据统计,2019年的降水量和降水天数相比2018年均出现了大幅度减少,其中降水量减少了49.2%,降水天数减少了39%。由于降雨对大气颗粒物有较强的清除作用,因此对我市2019年的空气质量改善有较大影响。
此外,2019年荆门市供电量和能耗总量同比2018年分别增长了6.7%和4.9%,供电量和能耗总量的增加一定程度上标志着工业生产量的同比增加,而工业生产量的同比增加给空气质量的改善也带来一定压力。
延伸 建设清风廊道,引新风入城
刚刚结束的荆门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加快建设“三主三次”清风廊道,为城区大气污染物扩散创造条件。
什么是清风廊道?清风廊道又称城市通风廊道,是在城市部分区域上空打开一个通风口,使郊区的风吹到主城区,促使城市的空气流动起来,构建出一条绿色走廊。
记者从《荆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5-2025)》了解到,由于荆门市常年主导风向为北风,为提高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串联主要道路、相连的休憩用地、美化市容地带、非建筑用地、建筑线后移地带及低矮楼宇群等,构建“三主三次”清风廊道,即依托由北向西南沿焦柳铁路及两侧防护林带,沿襄荆高速及两侧防护林带,沿荆沙铁路及两侧防护林带,建设三条主要通风廊道;同时,沿竹皮河水系及两岸林带,荆东大道和凤袁路及两侧林带,沿天鹅池公园、千佛洞森林公园和苏台湖湿地公园一线等建设三条次级通风廊道。在静风等大气扩散条件差的不利条件下,将郊外自然冷源引入城市内部,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改善城市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
记者手记 改善环境 人人有责
苍穹之下,大家呼吸的是同一片空气,空气环境质量的好坏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因此改善环境、人人有责、刻不容缓。
作为荆门市民,更需要准确、正确地看待空气环境质量问题,而不能以偏概全地用某一时间段空气质量好坏来评判荆门全年的空气质量。同顶一片蓝天,共护一方水土,与其抱怨,不如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低碳生活、绿色生活!(荆门晚报记者 张文 通讯员 邱程)
“煤改气”“煤改电”补贴咋回事?
近日,天津市武清区一位张姓市民向本刊“读者关心的能源话题”栏目提问:“都说‘煤改气’‘煤改电’有补贴,那补贴究竟补在了哪里?”记者经多方了解发现,不少用户都在关注这一话题,并且也存在同样的疑问。为此,记者专门对国家和部分地方“煤改气”“煤改电”相关补贴政策进行了一番梳理,为提出问题的用户释疑解惑。
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达351.2亿元
资料显示,随着2016年底清洁取暖的全面推行,国家层面以及各省(市、区)政府均出台了一系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来鼓励和促进供热企业以及取暖用户使用清洁能源取暖。针对清洁取暖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锅炉改造补贴,取暖设备改造补贴,采暖用电、采暖用天然气补贴等几个方面。
首先,从国家层面来看,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清洁供热改造,具体政策包括以电、气替代燃煤300万户,全部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等具体指标,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等。
随后,在2017年5月,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将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并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试点地区散烧煤取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随后,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中,确定了包括天津、石家庄等在内的首批12个试点城市,并拨付了总共60亿元奖励资金。
2018年8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在总结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根据专家组对相关城市答辩的评审结果,又公布了包括邯郸、邢台等23个城市在内的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
2019年,财政部又下发《关于下达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明确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试点城市名单及资金数额,其中共计下达补贴资金152亿元,涉及43个试点城市。这意味着2019年又新增了8个城市被纳入第三批试点范围。3年来,北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不断扩容,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已达351.2亿元。
地方财政积极支持清洁取暖
除去中央的支持外,地方财政对于推行清洁取暖在补贴方面也下足了功夫。值得注意的是,为落实北方清洁取暖工作,在过去几年中,地方财政积极加大清洁取暖投入。据煤控研究项目组此前发布的一项数据显示,2017年,北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合计12个,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60亿元,12个城市地方政府共投入226.29亿元(含省级补助资金),是中央财政资金的3.8倍;2018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5个,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139.2亿元,35个试点城市共投入328.8亿元(含省级补助资金),
是中央财政资金的2.36倍。
而在具体措施方面,各地政府也因地制宜,推出了适合地方发展的补贴政策。
首先聚焦天津的情况。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内容,在工程建设方面,天津市就根据“煤改气”及“煤改电”等不同种类的改造方式,予以不同程度的补贴。
在运行阶段,该文件也明确,“煤改电”方面,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电价,而是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享受每日21时至次日6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每户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煤改气”方面,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而是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执行,给予1.2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米。该文件同时提出,上述两项补贴期限暂定3年,自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3月止。
而随着补贴时限的临近,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又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延长执行我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拟将补贴期限再延长三年,同时对补贴政策也作出了一定调整,如在“煤改电”方面,将每日的低谷电价时间延长到了20时至次日8时,同时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
位列第二批试点城市的河北省邯郸市也于2019年1月下发了邯郸市2019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电代煤”方面,将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取暖设备的类型,分别制定补助标准,省、市级按农户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户的标准执行,同时,给予采暖期农户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气代煤”方面,由各县(市、区)根据取暖设备的类型,分别制定当地补助标准,省、市级按农户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户的标准执行;灶具每户补贴200元,由县(市、区)承担;村内入户管线投资执行特殊优惠价2600元/户,由用户承担;同时,对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户,给予采暖期用气0.8元/立方米补贴,根据用气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最高补助960元。
同时,记者梳理多个省市区的“煤改气”及“煤改电”补贴措施时发现,虽然具体补贴数字不尽相同,但均基本围绕建设及运行两个阶段展开。如山西省太原市就提出,农村“煤改电”每户设备购置最高补贴2.74万元;《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中也明确,将对各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煤改气”“煤改电”用户,切实落实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加强政策跟踪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等。
另外,记者注意到,随着清洁供暖的不断推行,部分地区的补贴政策也顺应形势积极作出调整,公众如对“煤改气”或“煤改电”的补贴政策较为关心,也应及时关注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通知,了解补贴的具体措施及范围,保证可以度过一个经济又温暖的冬天。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近日,天津市武清区一位张姓市民向本刊“读者关心的能源话题”栏目提问:“都说‘煤改气’‘煤改电’有补贴,那补贴究竟补在了哪里?”记者经多方了解发现,不少用户都在关注这一话题,并且也存在同样的疑问。为此,记者专门对国家和部分地方“煤改气”“煤改电”相关补贴政策进行了一番梳理,为提出问题的用户释疑解惑。
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达351.2亿元
资料显示,随着2016年底清洁取暖的全面推行,国家层面以及各省(市、区)政府均出台了一系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来鼓励和促进供热企业以及取暖用户使用清洁能源取暖。针对清洁取暖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锅炉改造补贴,取暖设备改造补贴,采暖用电、采暖用天然气补贴等几个方面。
首先,从国家层面来看,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清洁供热改造,具体政策包括以电、气替代燃煤300万户,全部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等具体指标,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等。
随后,在2017年5月,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将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并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试点地区散烧煤取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随后,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中,确定了包括天津、石家庄等在内的首批12个试点城市,并拨付了总共60亿元奖励资金。
2018年8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在总结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根据专家组对相关城市答辩的评审结果,又公布了包括邯郸、邢台等23个城市在内的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
2019年,财政部又下发《关于下达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明确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试点城市名单及资金数额,其中共计下达补贴资金152亿元,涉及43个试点城市。这意味着2019年又新增了8个城市被纳入第三批试点范围。3年来,北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不断扩容,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已达351.2亿元。
地方财政积极支持清洁取暖
除去中央的支持外,地方财政对于推行清洁取暖在补贴方面也下足了功夫。值得注意的是,为落实北方清洁取暖工作,在过去几年中,地方财政积极加大清洁取暖投入。据煤控研究项目组此前发布的一项数据显示,2017年,北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合计12个,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60亿元,12个城市地方政府共投入226.29亿元(含省级补助资金),是中央财政资金的3.8倍;2018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5个,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139.2亿元,35个试点城市共投入328.8亿元(含省级补助资金),
是中央财政资金的2.36倍。
而在具体措施方面,各地政府也因地制宜,推出了适合地方发展的补贴政策。
首先聚焦天津的情况。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内容,在工程建设方面,天津市就根据“煤改气”及“煤改电”等不同种类的改造方式,予以不同程度的补贴。
在运行阶段,该文件也明确,“煤改电”方面,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电价,而是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享受每日21时至次日6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每户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煤改气”方面,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而是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执行,给予1.2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米。该文件同时提出,上述两项补贴期限暂定3年,自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3月止。
而随着补贴时限的临近,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又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延长执行我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拟将补贴期限再延长三年,同时对补贴政策也作出了一定调整,如在“煤改电”方面,将每日的低谷电价时间延长到了20时至次日8时,同时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
位列第二批试点城市的河北省邯郸市也于2019年1月下发了邯郸市2019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电代煤”方面,将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取暖设备的类型,分别制定补助标准,省、市级按农户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户的标准执行,同时,给予采暖期农户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气代煤”方面,由各县(市、区)根据取暖设备的类型,分别制定当地补助标准,省、市级按农户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户的标准执行;灶具每户补贴200元,由县(市、区)承担;村内入户管线投资执行特殊优惠价2600元/户,由用户承担;同时,对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户,给予采暖期用气0.8元/立方米补贴,根据用气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最高补助960元。
同时,记者梳理多个省市区的“煤改气”及“煤改电”补贴措施时发现,虽然具体补贴数字不尽相同,但均基本围绕建设及运行两个阶段展开。如山西省太原市就提出,农村“煤改电”每户设备购置最高补贴2.74万元;《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中也明确,将对各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煤改气”“煤改电”用户,切实落实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加强政策跟踪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等。
另外,记者注意到,随着清洁供暖的不断推行,部分地区的补贴政策也顺应形势积极作出调整,公众如对“煤改气”或“煤改电”的补贴政策较为关心,也应及时关注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通知,了解补贴的具体措施及范围,保证可以度过一个经济又温暖的冬天。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