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诚信# 东源公布的这份名单,7家企业、39人被“拉黑”!
近日,东源县公布2021年度第一批诚信“红黑榜”名单,共有286家企业登上“红榜”,7家企业、39人被“拉黑”。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要求,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舆论环境,形成诚实守信、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推动文明县城的创建步伐,东源县把发布诚信“红黑榜”作为重要突破口,本着“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基本原则,集中发布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评选出的“红黑榜”名单,引导广大企业和市民树立“诚实守信者荣,失信败德者耻”的理念,积极培育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此次参与“红黑榜”发布的有东源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县法院共4个单位。涉及诚信纳税、诚信经营等多个领域,共有286家企业登上“红榜”,7家企业、39人被“拉黑”。
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东源县不仅要向社会进行公开曝光、披露失信败德行为,下一步还将按照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要求,对其采取限制措施进行联合惩戒,真正做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近日,东源县公布2021年度第一批诚信“红黑榜”名单,共有286家企业登上“红榜”,7家企业、39人被“拉黑”。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要求,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舆论环境,形成诚实守信、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推动文明县城的创建步伐,东源县把发布诚信“红黑榜”作为重要突破口,本着“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基本原则,集中发布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评选出的“红黑榜”名单,引导广大企业和市民树立“诚实守信者荣,失信败德者耻”的理念,积极培育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此次参与“红黑榜”发布的有东源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县法院共4个单位。涉及诚信纳税、诚信经营等多个领域,共有286家企业登上“红榜”,7家企业、39人被“拉黑”。
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东源县不仅要向社会进行公开曝光、披露失信败德行为,下一步还将按照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要求,对其采取限制措施进行联合惩戒,真正做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格尔木市法院多举措开展诚信引导 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强化信用惩戒,健全信用修复,全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气氛,多措并举助力全社会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风尚。
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力促构建诚信格尔木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立足执行职能,针对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的案件,及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依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对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黑名单”措施,同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通过公共场合大屏滚动播放、微信公众号曝光等形式持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2021年以来,累计对自然人303人次、法人代表 47人次限制高消费,累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09人次。
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助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针对因纳入失信或被限制消费而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通过释法明理,积极引导他们主动履行债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对于已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的被执行人,及时为其解除限制高消费并屏蔽其失信信息,帮助其第一时间修复社会信用。2021年上半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共解除 108人次限制高消费,为22名自然人和6家法人机构屏蔽失信信息。
协助查询失信信息,强化执行联动机制
协助市各部门对“两委”选举候选人、党员、考察对象、推荐对象等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及执行案件情况查询。2021年上半年,法院共对1200余名发展对象进行失信查询,甄别出1名失信被执行人,查找出1名被查询人在法院有多起尚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充分发挥法院的信用监督作用,为“两委”换届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同时营造了诚信守法,公平正义的社会法治环境。
加大诚信宣传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
在全社会营造“知诚信、讲诚信、守诚信、用诚信”的浓厚氛围,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结合法律“七进”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行法治宣传,普及社会信用体系与强制执行措施的相关联结知识,说明失信将对个人工作、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创新便民措施,制作诚信宣传书,将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罗列其中并陈列在“八和”调解室及诉讼服务中心,在震慑失信人员的同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以法律强制力规范个人行为,促进公民诚实守信意识的提高;开展《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充分认识《条例》对于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共同助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下一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执职能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失信惩戒强制执行措施,强化信用监督,推进诚信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着力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强化信用惩戒,健全信用修复,全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气氛,多措并举助力全社会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风尚。
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力促构建诚信格尔木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立足执行职能,针对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的案件,及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依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对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黑名单”措施,同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通过公共场合大屏滚动播放、微信公众号曝光等形式持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2021年以来,累计对自然人303人次、法人代表 47人次限制高消费,累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09人次。
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助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针对因纳入失信或被限制消费而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通过释法明理,积极引导他们主动履行债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对于已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的被执行人,及时为其解除限制高消费并屏蔽其失信信息,帮助其第一时间修复社会信用。2021年上半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共解除 108人次限制高消费,为22名自然人和6家法人机构屏蔽失信信息。
协助查询失信信息,强化执行联动机制
协助市各部门对“两委”选举候选人、党员、考察对象、推荐对象等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及执行案件情况查询。2021年上半年,法院共对1200余名发展对象进行失信查询,甄别出1名失信被执行人,查找出1名被查询人在法院有多起尚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充分发挥法院的信用监督作用,为“两委”换届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同时营造了诚信守法,公平正义的社会法治环境。
加大诚信宣传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
在全社会营造“知诚信、讲诚信、守诚信、用诚信”的浓厚氛围,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结合法律“七进”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行法治宣传,普及社会信用体系与强制执行措施的相关联结知识,说明失信将对个人工作、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创新便民措施,制作诚信宣传书,将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罗列其中并陈列在“八和”调解室及诉讼服务中心,在震慑失信人员的同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以法律强制力规范个人行为,促进公民诚实守信意识的提高;开展《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充分认识《条例》对于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共同助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下一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执职能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失信惩戒强制执行措施,强化信用监督,推进诚信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着力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征信方面,你知道多少?西峡法院普法课堂来了
今年6月14日是第十四个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广大群众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6月11日,西峡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城区时代广场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这些欠钱不还的‘老赖’就应该给他们曝光……”“这个人我认识,木想到还会欠钱不还……”在该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展板前,人们纷纷驻足。干警一边为群众发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一边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向过往群众讲解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及限制措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法律知识。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0余人次,有力地提高了群众的诚信守法意识,让公众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入和全面的了解,全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今年6月14日是第十四个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广大群众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6月11日,西峡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城区时代广场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这些欠钱不还的‘老赖’就应该给他们曝光……”“这个人我认识,木想到还会欠钱不还……”在该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展板前,人们纷纷驻足。干警一边为群众发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一边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向过往群众讲解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及限制措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法律知识。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0余人次,有力地提高了群众的诚信守法意识,让公众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入和全面的了解,全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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