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在想,一个人是他想来到这个世上就来的,不想来就不来的吗?深处在封建主义破坏之深的农村,如果考上大学出来就会发现,那个家说伟大,是的,毕竟是供你上出了大学,但是我宁愿不要上出来。到那时你就会发现,你的家里充满了虚伪与封建思想,使你冲破牢笼却又不得不遵照他们的意愿从事。毕竟断你学费的是他们,不让你贷款上学的是他们,从小必须给家里干活,干和他们一样杂活的是他们,要求你必须出人头地的是他们,处处要求你与最好的人相比的是他们,要求你与任何人相处圆滑的是他们,他们似乎不会给你留下学校里学的尊严,而你还被他们拎着去听那些违心的话。而你还要处处注意:他们自己干活受伤了,那就是因为要给你挣学费才受伤的,所以你必须要在他们受伤的时候做任何让他们满意的事,那怕家里有任何小事,都是你的不对,因为你是他们供出来的大学生。你还必须要像之前的女仆(甚至不如女仆)一样,你必须把家里的任何卫生,地里的活都包揽了如此众多还不免冒着被骂的风险对他们才算得上是满足他们要求的孩子。但是倘若,我一开始就不上那个大学,就不会处处如此(至少也是少了更多精神层面的折磨),所以对于这些深受封建破坏的农村上出来的大学生真的可以像其他人生活的那样,在我看来好像连人家的普通生活似乎都是奢望。如果能选择是否来到这个世界,我宁愿不要来遭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折磨。
去加个班,心情是好的,也算是有个独处的空间,太多心事无人诉说,太多心疼不敢给别人看,听着这首歌,泪眼婆娑,母亲过世,亲哥哥被判,父亲跟家里请的保姆厮混在一起,我现在从事的行业不景气,奖金一直都没法了,入不敷出,好在一直有定期存款,我的爱,爱我的人,曾经的家人都离开了,原来的家没了,原来的公司也没人想我回去的吧,无论如何打起精神,给人家打工,得手脚勤快,越是行情不好,越得好好做手上的事情,有时间就把东西越做越好[微笑]我这么可爱这么懂事的人,怎么让我经历那么多残忍的事,别人都觉得我都不把这些当回事儿,脸上依然没心没肺,可是这些人根本不懂我,因为他们不是我[微笑]
多次信F无果,各方层层相护,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叫刘于文,今年58岁,家住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安平镇田心山村,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1999年的时候到本镇留石煤矿场工作,从事的是井下挖掘、拖运工作,原本是想改.善家里的生活环境,可是却由于这样的一份工作,使得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在我工作的第四个年头,也就是2003年10月份的时候。我因为身.体的原因回家休养,当时的状况是浑身无力、呼吸困难,经过一年的治L并不见好转。2004年8月,经娄底市职业病防yi中.心诊断为二级尘肺,在2005年12月底,经涟源市劳动局与社会保Z局判定为四级工伤,并且经G家法律规定,留石煤矿场应该赔付给我399200元。其中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000元,伤残津贴270000元,护理费108000元,医Yao费及鉴定费3200元,原本一.切就该这样尘埃落定,但是留石煤矿场却说我从事的是与尘肺无关的作业,并且我先后在多家矿场工作,由此认定的我尘肺是在入职之前就已经形成。
在留石煤矿场对判定存在异议的情况下,这个案子被起Su至F院,经过涟源市Z府在8月22日给出的结论,仍旧是维持原定工伤,但是留石煤矿场对此并不认同,于是二次向F院提起了诉讼,在2007年7月10日,判定的结果却与初审大相径庭,其判定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为82533.6元,医.疗费、鉴定费为1625.4元于是我选择了再次上诉,一直到2009年,期间我经历了两次上诉但是结果均不尽如人意。
之后,我把各种材料进行复印,开始了我长达十多年的申Su之路,可是这条路并不通畅,多次事与愿违,多年来我经历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均无果,湖南省Zui高F院认为我的案子属于民事诉讼,不予审C,湖南省Zu高检C院认为不符合《检C院G家赔偿工伤规定》,不予立An,Zui后娄底市中级F院竟然以《逾期不作答复》为由将案子一压再压。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实在无可奈何,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之下,我对F院提出了申请G家赔偿的要求,要求湖南省涟源市F院赔偿我的精神损失、伤残补助费、Z治名誉等共计300万元,并且需长期承担我的治.疗费用及护理费用,但是不出意外的是,这次的上F,同样是以不符合相关条款为由,没有申诉成功。
我现今已经58岁,虽不是花甲,但也不再是青葱年少。多年来,我上F的次数不下于30次,其中的艰辛无人问津,可是我不怕辛苦,只是希望我的案子能在公平、公开、公正的条件下审判,只是希望G家能把我应得的权利补偿给我,只此而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相关部门能重新审理案子,解救百姓于水火。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我叫刘于文,今年58岁,家住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安平镇田心山村,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1999年的时候到本镇留石煤矿场工作,从事的是井下挖掘、拖运工作,原本是想改.善家里的生活环境,可是却由于这样的一份工作,使得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在我工作的第四个年头,也就是2003年10月份的时候。我因为身.体的原因回家休养,当时的状况是浑身无力、呼吸困难,经过一年的治L并不见好转。2004年8月,经娄底市职业病防yi中.心诊断为二级尘肺,在2005年12月底,经涟源市劳动局与社会保Z局判定为四级工伤,并且经G家法律规定,留石煤矿场应该赔付给我399200元。其中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000元,伤残津贴270000元,护理费108000元,医Yao费及鉴定费3200元,原本一.切就该这样尘埃落定,但是留石煤矿场却说我从事的是与尘肺无关的作业,并且我先后在多家矿场工作,由此认定的我尘肺是在入职之前就已经形成。
在留石煤矿场对判定存在异议的情况下,这个案子被起Su至F院,经过涟源市Z府在8月22日给出的结论,仍旧是维持原定工伤,但是留石煤矿场对此并不认同,于是二次向F院提起了诉讼,在2007年7月10日,判定的结果却与初审大相径庭,其判定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为82533.6元,医.疗费、鉴定费为1625.4元于是我选择了再次上诉,一直到2009年,期间我经历了两次上诉但是结果均不尽如人意。
之后,我把各种材料进行复印,开始了我长达十多年的申Su之路,可是这条路并不通畅,多次事与愿违,多年来我经历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均无果,湖南省Zui高F院认为我的案子属于民事诉讼,不予审C,湖南省Zu高检C院认为不符合《检C院G家赔偿工伤规定》,不予立An,Zui后娄底市中级F院竟然以《逾期不作答复》为由将案子一压再压。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实在无可奈何,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之下,我对F院提出了申请G家赔偿的要求,要求湖南省涟源市F院赔偿我的精神损失、伤残补助费、Z治名誉等共计300万元,并且需长期承担我的治.疗费用及护理费用,但是不出意外的是,这次的上F,同样是以不符合相关条款为由,没有申诉成功。
我现今已经58岁,虽不是花甲,但也不再是青葱年少。多年来,我上F的次数不下于30次,其中的艰辛无人问津,可是我不怕辛苦,只是希望我的案子能在公平、公开、公正的条件下审判,只是希望G家能把我应得的权利补偿给我,只此而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相关部门能重新审理案子,解救百姓于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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