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凡念佛念观音处疫不入境]
凡念佛处疫不入境,念观音,不独邀净友念,当于村中及近村宣告,无论老幼男女,通皆吃素,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大家各人在各人家里,一路做事一路念。于行住坐卧中常念,决定可以不遭瘟疫。前年各处虎疫甚剧,陕西澄城县寺前镇附近,死数百人,一弟子村中有五六十家,人皆令念,只死两个坏人,余均无恙。甘肃甘谷何鸿吉居士提倡念佛,凡念佛处,疫不入境。汝邀净友念,是小办法。教全村中老幼男女念,是大办法。顶好吃净素,如其不能,亦须少吃。即未吃素,亦要念。当此凶险之时,唯念南无观世音菩萨,为能救护。彼怕死愿安乐者,当不至犹不以为然而忽之。
——《三编·复穆宗净居士书二》
观世音菩萨,于无量劫前,久已成佛,号“正法明”。但以悲心无尽,慈誓莫穷。故复于十方世界,现菩萨及人天凡圣等身,以施无畏,而垂济度。《普门品》所谓:“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不但现有情身,即山河、船筏、桥梁、道路、药草、树木、楼台、殿阁,亦随机现。总以离苦得乐、转危为安为事。凡遇刀兵、水火、恶病、恶兽、怨家对头、恶鬼、毒蛇,种种危险者。果能至诚称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即可蒙菩萨加被,转危为安。现在杀劫弥漫,全球皆无安乐之处,亦无安乐之人。愿中外同胞,同念观音圣号,同以观音救苦救难之心为心,同以观音利人利物之事为事。则人我念空,斗争事息,自可同享太平,共乐天常。纵令定业难转,丧身失命,亦可仗菩萨力,往生西方。则是因宿业而殒身命,蒙佛力而出苦海也。凡我中外同胞,祈共鉴此愚诚。
(《文钞三编·普劝全球同胞同念观音圣号启事》)
世当劫浊,互相戕贼。不有护身符子,断难永无祸害。所谓护身符子,亦只至诚礼念阿弥陀佛而已。而观音大士,悲愿洪深。寻声救苦,随 感即应。宜于朝暮礼念佛外,加以礼念大士。则冥冥之中,必蒙加被,自可转祸为福,遇难成祥,而不自知也。
(《增广文钞·复张云雷居士书二》)
又加时疫,此众生同分恶业所感。祈遍令乡人同戒杀生,念观世音圣号,以期疫疠消灭。果能恳切志诚,决定有大效验。即汝之眼疾,亦当由宣布此语,而得痊愈。茫茫大苦海,观音为救苦之人。倘人各志诚持诵,若或疫死,天地亦当易位,日月亦当倒行。若泛泛默念一句、二句,即欲得起死回生之效,虽菩萨大慈,非不肯救济,但以彼心不真切,决难感通。祈与乡人详说之,则幸甚。 《文钞三编·复周伯遒居士书十四》
所言疫灾,令大家同在家中念观世音菩萨。于早晚到堂中礼拜若干,及念若干句。此外一任行住坐卧,并做一切事,除作文算帐之用心事外,余做一切事,均好念。睡时念,宜心中默念。若衣冠整齐,手口洗漱了,出声念也好,默念小声念均好。若睡下,或初起,衣冠尚未整齐,或洗澡,或抽解,或至不洁之处,心中默念,亦是一样有功德。若出声念,于仪式不合。譬如小儿念母,一日之中,无时不想念其母也。纵睡眠洗澡抽解之时,岂能令心中完全忘却念佛之事。既记得无碍,则心中默念亦无碍也。人虽至愚,无不怕死,念观世音可保不染此恶疫。……当此极苦极恶之世,唯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为可凭依。普令一切老幼男女,日常在家念观世音,管保不遭灾祸,多获祯祥。(《文钞三编·复宁德晋居士书六》)
时疫流行,妻子罹病,当令彼等各各志诚念“南无观世音菩萨”。汝若会念《大悲咒》,当加持大悲水令服,自可痊愈,正不必汲汲于医疗也。
《文钞续编·复吴沧洲居士书》
是知观音菩萨大慈大悲,遇有灾难,一称圣号,定蒙救护也。或曰:“世人千万,灾难频生,观音菩萨仅是一人,何能一时各随其人而救护之耶?即能救护,亦不胜其劳矣。”殊不知并非观音处处去救,乃众生心中之观音救之耳。观音本无心,以众生之心为心,故能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如皓月当空,所有水中皆现月影,千江有水千江月,此月为多、为一耶?不可言一,万水之月各现矣。不可言多,虚空之月常一也。诸佛菩萨之救度有情,亦复如是。其不得感应者,唯以众生之不虔诚,非菩萨之不救护也。如一池污浊之水,欲月现其中,岂可得乎?明乎此,我等大众念佛,犹有不正心诚意、虔恳而为之者,吾不信也!
《文钞三编·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大乘佛教[超话]#
凡念佛处疫不入境,念观音,不独邀净友念,当于村中及近村宣告,无论老幼男女,通皆吃素,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大家各人在各人家里,一路做事一路念。于行住坐卧中常念,决定可以不遭瘟疫。前年各处虎疫甚剧,陕西澄城县寺前镇附近,死数百人,一弟子村中有五六十家,人皆令念,只死两个坏人,余均无恙。甘肃甘谷何鸿吉居士提倡念佛,凡念佛处,疫不入境。汝邀净友念,是小办法。教全村中老幼男女念,是大办法。顶好吃净素,如其不能,亦须少吃。即未吃素,亦要念。当此凶险之时,唯念南无观世音菩萨,为能救护。彼怕死愿安乐者,当不至犹不以为然而忽之。
——《三编·复穆宗净居士书二》
观世音菩萨,于无量劫前,久已成佛,号“正法明”。但以悲心无尽,慈誓莫穷。故复于十方世界,现菩萨及人天凡圣等身,以施无畏,而垂济度。《普门品》所谓:“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不但现有情身,即山河、船筏、桥梁、道路、药草、树木、楼台、殿阁,亦随机现。总以离苦得乐、转危为安为事。凡遇刀兵、水火、恶病、恶兽、怨家对头、恶鬼、毒蛇,种种危险者。果能至诚称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即可蒙菩萨加被,转危为安。现在杀劫弥漫,全球皆无安乐之处,亦无安乐之人。愿中外同胞,同念观音圣号,同以观音救苦救难之心为心,同以观音利人利物之事为事。则人我念空,斗争事息,自可同享太平,共乐天常。纵令定业难转,丧身失命,亦可仗菩萨力,往生西方。则是因宿业而殒身命,蒙佛力而出苦海也。凡我中外同胞,祈共鉴此愚诚。
(《文钞三编·普劝全球同胞同念观音圣号启事》)
世当劫浊,互相戕贼。不有护身符子,断难永无祸害。所谓护身符子,亦只至诚礼念阿弥陀佛而已。而观音大士,悲愿洪深。寻声救苦,随 感即应。宜于朝暮礼念佛外,加以礼念大士。则冥冥之中,必蒙加被,自可转祸为福,遇难成祥,而不自知也。
(《增广文钞·复张云雷居士书二》)
又加时疫,此众生同分恶业所感。祈遍令乡人同戒杀生,念观世音圣号,以期疫疠消灭。果能恳切志诚,决定有大效验。即汝之眼疾,亦当由宣布此语,而得痊愈。茫茫大苦海,观音为救苦之人。倘人各志诚持诵,若或疫死,天地亦当易位,日月亦当倒行。若泛泛默念一句、二句,即欲得起死回生之效,虽菩萨大慈,非不肯救济,但以彼心不真切,决难感通。祈与乡人详说之,则幸甚。 《文钞三编·复周伯遒居士书十四》
所言疫灾,令大家同在家中念观世音菩萨。于早晚到堂中礼拜若干,及念若干句。此外一任行住坐卧,并做一切事,除作文算帐之用心事外,余做一切事,均好念。睡时念,宜心中默念。若衣冠整齐,手口洗漱了,出声念也好,默念小声念均好。若睡下,或初起,衣冠尚未整齐,或洗澡,或抽解,或至不洁之处,心中默念,亦是一样有功德。若出声念,于仪式不合。譬如小儿念母,一日之中,无时不想念其母也。纵睡眠洗澡抽解之时,岂能令心中完全忘却念佛之事。既记得无碍,则心中默念亦无碍也。人虽至愚,无不怕死,念观世音可保不染此恶疫。……当此极苦极恶之世,唯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为可凭依。普令一切老幼男女,日常在家念观世音,管保不遭灾祸,多获祯祥。(《文钞三编·复宁德晋居士书六》)
时疫流行,妻子罹病,当令彼等各各志诚念“南无观世音菩萨”。汝若会念《大悲咒》,当加持大悲水令服,自可痊愈,正不必汲汲于医疗也。
《文钞续编·复吴沧洲居士书》
是知观音菩萨大慈大悲,遇有灾难,一称圣号,定蒙救护也。或曰:“世人千万,灾难频生,观音菩萨仅是一人,何能一时各随其人而救护之耶?即能救护,亦不胜其劳矣。”殊不知并非观音处处去救,乃众生心中之观音救之耳。观音本无心,以众生之心为心,故能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如皓月当空,所有水中皆现月影,千江有水千江月,此月为多、为一耶?不可言一,万水之月各现矣。不可言多,虚空之月常一也。诸佛菩萨之救度有情,亦复如是。其不得感应者,唯以众生之不虔诚,非菩萨之不救护也。如一池污浊之水,欲月现其中,岂可得乎?明乎此,我等大众念佛,犹有不正心诚意、虔恳而为之者,吾不信也!
《文钞三编·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大乘佛教[超话]#
[印光大师:凡念佛念观音处疫不入境]
凡念佛处疫不入境,念观音,不独邀净友念,当于村中及近村宣告,无论老幼男女,通皆吃素,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大家各人在各人家里,一路做事一路念。于行住坐卧中常念,决定可以不遭瘟疫。前年各处虎疫甚剧,陕西澄城县寺前镇附近,死数百人,一弟子村中有五六十家,人皆令念,只死两个坏人,余均无恙。甘肃甘谷何鸿吉居士提倡念佛,凡念佛处,疫不入境。汝邀净友念,是小办法。教全村中老幼男女念,是大办法。顶好吃净素,如其不能,亦须少吃。即未吃素,亦要念。当此凶险之时,唯念南无观世音菩萨,为能救护。彼怕死愿安乐者,当不至犹不以为然而忽之。
——《三编·复穆宗净居士书二》
观世音菩萨,于无量劫前,久已成佛,号“正法明”。但以悲心无尽,慈誓莫穷。故复于十方世界,现菩萨及人天凡圣等身,以施无畏,而垂济度。《普门品》所谓:“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不但现有情身,即山河、船筏、桥梁、道路、药草、树木、楼台、殿阁,亦随机现。总以离苦得乐、转危为安为事。凡遇刀兵、水火、恶病、恶兽、怨家对头、恶鬼、毒蛇,种种危险者。果能至诚称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即可蒙菩萨加被,转危为安。现在杀劫弥漫,全球皆无安乐之处,亦无安乐之人。愿中外同胞,同念观音圣号,同以观音救苦救难之心为心,同以观音利人利物之事为事。则人我念空,斗争事息,自可同享太平,共乐天常。纵令定业难转,丧身失命,亦可仗菩萨力,往生西方。则是因宿业而殒身命,蒙佛力而出苦海也。凡我中外同胞,祈共鉴此愚诚。
(《文钞三编·普劝全球同胞同念观音圣号启事》)
世当劫浊,互相戕贼。不有护身符子,断难永无祸害。所谓护身符子,亦只至诚礼念阿弥陀佛而已。而观音大士,悲愿洪深。寻声救苦,随 感即应。宜于朝暮礼念佛外,加以礼念大士。则冥冥之中,必蒙加被,自可转祸为福,遇难成祥,而不自知也。
(《增广文钞·复张云雷居士书二》)
又加时疫,此众生同分恶业所感。祈遍令乡人同戒杀生,念观世音圣号,以期疫疠消灭。果能恳切志诚,决定有大效验。即汝之眼疾,亦当由宣布此语,而得痊愈。茫茫大苦海,观音为救苦之人。倘人各志诚持诵,若或疫死,天地亦当易位,日月亦当倒行。若泛泛默念一句、二句,即欲得起死回生之效,虽菩萨大慈,非不肯救济,但以彼心不真切,决难感通。祈与乡人详说之,则幸甚。 《文钞三编·复周伯遒居士书十四》
所言疫灾,令大家同在家中念观世音菩萨。于早晚到堂中礼拜若干,及念若干句。此外一任行住坐卧,并做一切事,除作文算帐之用心事外,余做一切事,均好念。睡时念,宜心中默念。若衣冠整齐,手口洗漱了,出声念也好,默念小声念均好。若睡下,或初起,衣冠尚未整齐,或洗澡,或抽解,或至不洁之处,心中默念,亦是一样有功德。若出声念,于仪式不合。譬如小儿念母,一日之中,无时不想念其母也。纵睡眠洗澡抽解之时,岂能令心中完全忘却念佛之事。既记得无碍,则心中默念亦无碍也。人虽至愚,无不怕死,念观世音可保不染此恶疫。……当此极苦极恶之世,唯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为可凭依。普令一切老幼男女,日常在家念观世音,管保不遭灾祸,多获祯祥。(《文钞三编·复宁德晋居士书六》)
时疫流行,妻子罹病,当令彼等各各志诚念“南无观世音菩萨”。汝若会念《大悲咒》,当加持大悲水令服,自可痊愈,正不必汲汲于医疗也。
《文钞续编·复吴沧洲居士书》
是知观音菩萨大慈大悲,遇有灾难,一称圣号,定蒙救护也。或曰:“世人千万,灾难频生,观音菩萨仅是一人,何能一时各随其人而救护之耶?即能救护,亦不胜其劳矣。”殊不知并非观音处处去救,乃众生心中之观音救之耳。观音本无心,以众生之心为心,故能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如皓月当空,所有水中皆现月影,千江有水千江月,此月为多、为一耶?不可言一,万水之月各现矣。不可言多,虚空之月常一也。诸佛菩萨之救度有情,亦复如是。其不得感应者,唯以众生之不虔诚,非菩萨之不救护也。如一池污浊之水,欲月现其中,岂可得乎?明乎此,我等大众念佛,犹有不正心诚意、虔恳而为之者,吾不信也!
《文钞三编·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大乘佛教[超话]#
凡念佛处疫不入境,念观音,不独邀净友念,当于村中及近村宣告,无论老幼男女,通皆吃素,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大家各人在各人家里,一路做事一路念。于行住坐卧中常念,决定可以不遭瘟疫。前年各处虎疫甚剧,陕西澄城县寺前镇附近,死数百人,一弟子村中有五六十家,人皆令念,只死两个坏人,余均无恙。甘肃甘谷何鸿吉居士提倡念佛,凡念佛处,疫不入境。汝邀净友念,是小办法。教全村中老幼男女念,是大办法。顶好吃净素,如其不能,亦须少吃。即未吃素,亦要念。当此凶险之时,唯念南无观世音菩萨,为能救护。彼怕死愿安乐者,当不至犹不以为然而忽之。
——《三编·复穆宗净居士书二》
观世音菩萨,于无量劫前,久已成佛,号“正法明”。但以悲心无尽,慈誓莫穷。故复于十方世界,现菩萨及人天凡圣等身,以施无畏,而垂济度。《普门品》所谓:“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不但现有情身,即山河、船筏、桥梁、道路、药草、树木、楼台、殿阁,亦随机现。总以离苦得乐、转危为安为事。凡遇刀兵、水火、恶病、恶兽、怨家对头、恶鬼、毒蛇,种种危险者。果能至诚称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即可蒙菩萨加被,转危为安。现在杀劫弥漫,全球皆无安乐之处,亦无安乐之人。愿中外同胞,同念观音圣号,同以观音救苦救难之心为心,同以观音利人利物之事为事。则人我念空,斗争事息,自可同享太平,共乐天常。纵令定业难转,丧身失命,亦可仗菩萨力,往生西方。则是因宿业而殒身命,蒙佛力而出苦海也。凡我中外同胞,祈共鉴此愚诚。
(《文钞三编·普劝全球同胞同念观音圣号启事》)
世当劫浊,互相戕贼。不有护身符子,断难永无祸害。所谓护身符子,亦只至诚礼念阿弥陀佛而已。而观音大士,悲愿洪深。寻声救苦,随 感即应。宜于朝暮礼念佛外,加以礼念大士。则冥冥之中,必蒙加被,自可转祸为福,遇难成祥,而不自知也。
(《增广文钞·复张云雷居士书二》)
又加时疫,此众生同分恶业所感。祈遍令乡人同戒杀生,念观世音圣号,以期疫疠消灭。果能恳切志诚,决定有大效验。即汝之眼疾,亦当由宣布此语,而得痊愈。茫茫大苦海,观音为救苦之人。倘人各志诚持诵,若或疫死,天地亦当易位,日月亦当倒行。若泛泛默念一句、二句,即欲得起死回生之效,虽菩萨大慈,非不肯救济,但以彼心不真切,决难感通。祈与乡人详说之,则幸甚。 《文钞三编·复周伯遒居士书十四》
所言疫灾,令大家同在家中念观世音菩萨。于早晚到堂中礼拜若干,及念若干句。此外一任行住坐卧,并做一切事,除作文算帐之用心事外,余做一切事,均好念。睡时念,宜心中默念。若衣冠整齐,手口洗漱了,出声念也好,默念小声念均好。若睡下,或初起,衣冠尚未整齐,或洗澡,或抽解,或至不洁之处,心中默念,亦是一样有功德。若出声念,于仪式不合。譬如小儿念母,一日之中,无时不想念其母也。纵睡眠洗澡抽解之时,岂能令心中完全忘却念佛之事。既记得无碍,则心中默念亦无碍也。人虽至愚,无不怕死,念观世音可保不染此恶疫。……当此极苦极恶之世,唯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为可凭依。普令一切老幼男女,日常在家念观世音,管保不遭灾祸,多获祯祥。(《文钞三编·复宁德晋居士书六》)
时疫流行,妻子罹病,当令彼等各各志诚念“南无观世音菩萨”。汝若会念《大悲咒》,当加持大悲水令服,自可痊愈,正不必汲汲于医疗也。
《文钞续编·复吴沧洲居士书》
是知观音菩萨大慈大悲,遇有灾难,一称圣号,定蒙救护也。或曰:“世人千万,灾难频生,观音菩萨仅是一人,何能一时各随其人而救护之耶?即能救护,亦不胜其劳矣。”殊不知并非观音处处去救,乃众生心中之观音救之耳。观音本无心,以众生之心为心,故能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如皓月当空,所有水中皆现月影,千江有水千江月,此月为多、为一耶?不可言一,万水之月各现矣。不可言多,虚空之月常一也。诸佛菩萨之救度有情,亦复如是。其不得感应者,唯以众生之不虔诚,非菩萨之不救护也。如一池污浊之水,欲月现其中,岂可得乎?明乎此,我等大众念佛,犹有不正心诚意、虔恳而为之者,吾不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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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情人有情爱心一片化春风
近日,新宾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孙铭璐把2500元捐款交到北四平乡村民刘某手中,年近七旬的刘某感动得无语表达。此前两天,孙法官刚刚依法审理了一起刘某作为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并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刘某今年66岁,是一名没有妻儿的独居老人。生活全靠低保和贫困补助,十分困苦。刘某诉称:借款人已于2020年7月去世,其父母、子女继承了借款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义务承担债务人所欠的债务。但在本案审理中,被告均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提出抗辩。孙铭璐法官查明,原告未能提供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相关事由及证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主张权利,只能采纳了被告的抗辩意见,依法驳回了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下达后,孙法官眼前一直浮现老人无助、不知所措又充满遗憾的神情,并深深为老人的生活状况担忧。于是,在向庭长朱春欣汇报后,在全庭发起为老人捐款的倡议,朱庭长带头捐助300元支持,孙铭璐法官也捐助300元。民事审判庭干警纷纷用行动表达了对孙法官倡议的响应,也表达了对贫困当事人的关怀。孙法官还向身边要好的朋友表达了自己的爱心倡议,出于对其人品的信任,同样也得到了爱的回应。
短短一个晚上,就筹到2500元善款。第二天,孙铭璐将钱送到老人手上。同时,孙法官还详细地对其作了判后答疑和普法工作,使老人更加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老人表示虽然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但是他相信法律,相信法院的认定,是自己没有积极主张权利,同时对法官们的爱心帮助表示了衷心地感谢。
借此案件,我们也向大家普及一下有关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
问:债务人去世,有我们常说的“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吗?
答:没有“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债务人去世,其继承人应该在继承债务人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继承人自愿替债务人还债的,这种情况不受相关法律限制。
问: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限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不主动审查原告主张的权利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只有在被告进行诉讼时效过期抗辩的情况下才对诉讼时效予以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问:什么时候开始起算诉讼时效呢?
对于民间借贷,首先看双方是否约定还款日期,如果约定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次日开始起算三年届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请求清偿或者债务人没有拒绝履行债务的,应该视为债权人未受到侵害,这种情况诉讼时效未起算,因此相应债权应适用最长20年时效制度;未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催要借款,但应该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这种情况下,如果宽限期限已过,债务人仍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此时应视为债权人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此时三年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问:那么是不是别人向我借钱,如果超过了三年就不用还了?
答:对于被告抗辩诉讼时效已过,经法院审查确实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债权人的胜诉权消灭,但实体权利不消灭,债权人还可自行向债务人进行主张。如果被告进行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后,原告提出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的事由的,则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一百九十五条进行审查,如果原告能够举证证明诉讼时效构成诉讼时效中止的,则诉讼时效期限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或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因此,作为债权人应该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过了诉讼时效,法官只能同情你,不会判你赢。
文字:李妍排版:崔岩
法条讲解:孙铭璐 审核:陈元斌
新宾法院新媒体中心
近日,新宾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孙铭璐把2500元捐款交到北四平乡村民刘某手中,年近七旬的刘某感动得无语表达。此前两天,孙法官刚刚依法审理了一起刘某作为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并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刘某今年66岁,是一名没有妻儿的独居老人。生活全靠低保和贫困补助,十分困苦。刘某诉称:借款人已于2020年7月去世,其父母、子女继承了借款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义务承担债务人所欠的债务。但在本案审理中,被告均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提出抗辩。孙铭璐法官查明,原告未能提供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相关事由及证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主张权利,只能采纳了被告的抗辩意见,依法驳回了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下达后,孙法官眼前一直浮现老人无助、不知所措又充满遗憾的神情,并深深为老人的生活状况担忧。于是,在向庭长朱春欣汇报后,在全庭发起为老人捐款的倡议,朱庭长带头捐助300元支持,孙铭璐法官也捐助300元。民事审判庭干警纷纷用行动表达了对孙法官倡议的响应,也表达了对贫困当事人的关怀。孙法官还向身边要好的朋友表达了自己的爱心倡议,出于对其人品的信任,同样也得到了爱的回应。
短短一个晚上,就筹到2500元善款。第二天,孙铭璐将钱送到老人手上。同时,孙法官还详细地对其作了判后答疑和普法工作,使老人更加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老人表示虽然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但是他相信法律,相信法院的认定,是自己没有积极主张权利,同时对法官们的爱心帮助表示了衷心地感谢。
借此案件,我们也向大家普及一下有关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
问:债务人去世,有我们常说的“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吗?
答:没有“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债务人去世,其继承人应该在继承债务人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继承人自愿替债务人还债的,这种情况不受相关法律限制。
问: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限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不主动审查原告主张的权利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只有在被告进行诉讼时效过期抗辩的情况下才对诉讼时效予以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问:什么时候开始起算诉讼时效呢?
对于民间借贷,首先看双方是否约定还款日期,如果约定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次日开始起算三年届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请求清偿或者债务人没有拒绝履行债务的,应该视为债权人未受到侵害,这种情况诉讼时效未起算,因此相应债权应适用最长20年时效制度;未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催要借款,但应该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这种情况下,如果宽限期限已过,债务人仍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此时应视为债权人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此时三年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问:那么是不是别人向我借钱,如果超过了三年就不用还了?
答:对于被告抗辩诉讼时效已过,经法院审查确实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债权人的胜诉权消灭,但实体权利不消灭,债权人还可自行向债务人进行主张。如果被告进行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后,原告提出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的事由的,则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一百九十五条进行审查,如果原告能够举证证明诉讼时效构成诉讼时效中止的,则诉讼时效期限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或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因此,作为债权人应该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过了诉讼时效,法官只能同情你,不会判你赢。
文字:李妍排版:崔岩
法条讲解:孙铭璐 审核:陈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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