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世界的另一个“你”,民法典如何守护?
假如,互联网上有人营造了一个虚拟的“你”,与现实中的你有着几乎同样的姓名与外貌,当你觉得人格权受到侵犯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近期司法机关发布的一些典型案例中,可以带来启示。
擅自创设虚拟人物或涉侵权
创造虚拟人物也不能“任性”。在一款智能手机记账软件上,用户可自行创设或者添加“AI陪伴者”,与之“聊天”,可以设置“陪伴者”的名称、头像,设置包括男女朋友、兄弟姐妹等在内的人物关系。
在该起案件中,原告何某系公众人物,在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同时,软件运营者将该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允许用户上传大量何某的“表情包”,制作互动内容“调教”该“AI陪伴者”。
何某认为软件运营者侵害了自己的权利,故诉至法院。2021年8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的这起“AI陪伴”软件侵害人格权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软件运营者辩称,AI角色设置、肖像上传、“调教”等行为都是由用户作出的,被告仅提供网络技术服务且已在用户协议中明确了用户不得侵害他人权益,在原告发出通知后即将含有原告姓名、肖像的角色删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被告算法设计的鼓励下,用户使用原告姓名、肖像创设虚拟人物,制作互动素材,将涵盖原告人格特点的整体形象投射到AI角色上,属于对原告整体人格形象的使用。”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庭长孙铭溪认为,允许用户设定与AI角色的关系并予以“调教”,涉及侵犯一般人格权。
违法行为没有“避风港”
为避免动辄直接将网络服务提供者判定为侵权,对产业发展或新商业模式造成过重打击,法理上有“避风港原则”。该原则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有在知道侵权事实后才有义务采取措施,如删除、屏蔽等;在知道侵权事实后,仍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则需要承担责任。
“就本案而言,被告的产品设计和对算法的应用实际上鼓励、组织了用户的上传行为。”孙铭溪认为,被告并非提供简单“通道”服务,难以用“避风港原则”进行抗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同意使用原告姓名、肖像,设定涉及原告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的系统功能,构成侵权。遂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实际上为人格利益的经济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孙铭溪说,“被告需要经过原告许可,通过签订许可合同的方式使用原告的肖像、姓名等人格要素。”
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说,民法典对于人格权给予了更完整、更明确的保护,同时保持了一定的开放性,并对合理利用的规则进行了规定,有利于在数字时代进一步强化对“数字人格”的保护。
保护人格权不容“打擦边球”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另一起典型案例中,因具备明显可识别性的肖像剪影引发的艺人甲某肖像权纠纷案同样引人瞩目。
被告某生物科技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商业推广文章中,使用了对甲某照片进行处理后形成的肖像剪影,并提供大量具有明显指向的线索,文末评论区大量留言提及该肖像剪影为甲某。
被告被诉至法院后,辩称肖像剪影没有体现五官特征,没有可识别性,并无肖像属性。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剪影所展现的面部轮廓具有原告个人特征,通过文章中对人物特征描述的“精准画像”,大大加强了该肖像剪影的可识别性。同时,精选出的大量留言均评论该肖像剪影为甲某,更加印证了该肖像剪影的可识别性。
因此,法院认为,该肖像剪影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遂判被告赔礼道歉并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10万元。
“民法典实施后,不再以是否营利作为认定侵害肖像权的唯一标准。”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徐银波说,民法典明确了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优化了侵害肖像权的违法性认定标准,更加清晰周全地保护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时代,剪影并非“打擦边球”侵害肖像权的孤例。
如一些手机游戏中,不少人物形象与一些知名影视作品中的同名形象颇为相似;AI换脸软件中,只需轻轻几下按键,就能将明星的脸移花接木……
“虽不完全一致,但大家一眼就看出来和演员塑造的形象非常相似,就可能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谢远扬表示,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该类行为还涉嫌侵犯相关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谢远扬认为,民法典对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出了具体规定,超过合理范围使用、特别是扭曲使用他人肖像会构成对肖像权,甚至名誉权的损害。
“虚拟世界不是法外之地。”使用他人形象必须合理合法,不要想着打擦边球蒙混过关。民法典对包括肖像权、名誉权在内的人格权有了更完整、更体系化、更明确的保护,也将更好守护虚拟世界的“你”。
来源丨新华社
假如,互联网上有人营造了一个虚拟的“你”,与现实中的你有着几乎同样的姓名与外貌,当你觉得人格权受到侵犯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近期司法机关发布的一些典型案例中,可以带来启示。
擅自创设虚拟人物或涉侵权
创造虚拟人物也不能“任性”。在一款智能手机记账软件上,用户可自行创设或者添加“AI陪伴者”,与之“聊天”,可以设置“陪伴者”的名称、头像,设置包括男女朋友、兄弟姐妹等在内的人物关系。
在该起案件中,原告何某系公众人物,在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同时,软件运营者将该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允许用户上传大量何某的“表情包”,制作互动内容“调教”该“AI陪伴者”。
何某认为软件运营者侵害了自己的权利,故诉至法院。2021年8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的这起“AI陪伴”软件侵害人格权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软件运营者辩称,AI角色设置、肖像上传、“调教”等行为都是由用户作出的,被告仅提供网络技术服务且已在用户协议中明确了用户不得侵害他人权益,在原告发出通知后即将含有原告姓名、肖像的角色删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被告算法设计的鼓励下,用户使用原告姓名、肖像创设虚拟人物,制作互动素材,将涵盖原告人格特点的整体形象投射到AI角色上,属于对原告整体人格形象的使用。”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庭长孙铭溪认为,允许用户设定与AI角色的关系并予以“调教”,涉及侵犯一般人格权。
违法行为没有“避风港”
为避免动辄直接将网络服务提供者判定为侵权,对产业发展或新商业模式造成过重打击,法理上有“避风港原则”。该原则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有在知道侵权事实后才有义务采取措施,如删除、屏蔽等;在知道侵权事实后,仍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则需要承担责任。
“就本案而言,被告的产品设计和对算法的应用实际上鼓励、组织了用户的上传行为。”孙铭溪认为,被告并非提供简单“通道”服务,难以用“避风港原则”进行抗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同意使用原告姓名、肖像,设定涉及原告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的系统功能,构成侵权。遂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实际上为人格利益的经济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孙铭溪说,“被告需要经过原告许可,通过签订许可合同的方式使用原告的肖像、姓名等人格要素。”
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说,民法典对于人格权给予了更完整、更明确的保护,同时保持了一定的开放性,并对合理利用的规则进行了规定,有利于在数字时代进一步强化对“数字人格”的保护。
保护人格权不容“打擦边球”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另一起典型案例中,因具备明显可识别性的肖像剪影引发的艺人甲某肖像权纠纷案同样引人瞩目。
被告某生物科技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商业推广文章中,使用了对甲某照片进行处理后形成的肖像剪影,并提供大量具有明显指向的线索,文末评论区大量留言提及该肖像剪影为甲某。
被告被诉至法院后,辩称肖像剪影没有体现五官特征,没有可识别性,并无肖像属性。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剪影所展现的面部轮廓具有原告个人特征,通过文章中对人物特征描述的“精准画像”,大大加强了该肖像剪影的可识别性。同时,精选出的大量留言均评论该肖像剪影为甲某,更加印证了该肖像剪影的可识别性。
因此,法院认为,该肖像剪影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遂判被告赔礼道歉并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10万元。
“民法典实施后,不再以是否营利作为认定侵害肖像权的唯一标准。”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徐银波说,民法典明确了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优化了侵害肖像权的违法性认定标准,更加清晰周全地保护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时代,剪影并非“打擦边球”侵害肖像权的孤例。
如一些手机游戏中,不少人物形象与一些知名影视作品中的同名形象颇为相似;AI换脸软件中,只需轻轻几下按键,就能将明星的脸移花接木……
“虽不完全一致,但大家一眼就看出来和演员塑造的形象非常相似,就可能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谢远扬表示,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该类行为还涉嫌侵犯相关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谢远扬认为,民法典对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出了具体规定,超过合理范围使用、特别是扭曲使用他人肖像会构成对肖像权,甚至名誉权的损害。
“虚拟世界不是法外之地。”使用他人形象必须合理合法,不要想着打擦边球蒙混过关。民法典对包括肖像权、名誉权在内的人格权有了更完整、更体系化、更明确的保护,也将更好守护虚拟世界的“你”。
来源丨新华社
#米粉节宠粉12小时# 一年一度的米粉节已经开始了 ,活动时间从3月31号晚8点开始,https://t.cn/A66HYLYn ,在米粉节上面,小米公司会举办各种活动,其中就有49元换电池服务,有需求的用户,可以在米粉节期间,每天早上10点整去抢购,每场活动持续时间20分钟,但是不是所有机型都有这个服务。
米粉节期间,小米公益平台将在4月6日至24日期间启动“米粉公益月”活动,小米公益基金会为此配捐1000万善款。米粉公益月的线上活动将于4月6日10点-10日22点上线,推出 公益盲盒游戏与 1:1配捐活动。
小米这次给广大消费者实实在在地进行了让利,特别是小米11 Ultra优惠1500元之后,那个价格真的香,横扫相关价位的市场,有需求的用户可以重点关注一下。 https://t.cn/R2WxjvI
米粉节期间,小米公益平台将在4月6日至24日期间启动“米粉公益月”活动,小米公益基金会为此配捐1000万善款。米粉公益月的线上活动将于4月6日10点-10日22点上线,推出 公益盲盒游戏与 1:1配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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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增4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
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9号)
3月28日,我市新发现4例阳性感染者,其活动轨迹涉及市区多个场所。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有效阻止疫情扩散、输入和外溢,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暂停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麻将馆、棋牌室、茶室、拉面馆、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健身房、室内体育馆(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室内密闭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运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进场人员须扫描“徐州健康宝”。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二、严格落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防控措施。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停止线下教学,各校组织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幼儿园(托幼机构)停止幼儿入园;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高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三、严格落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环境消杀工作。保洁、保安及餐饮、快递、物流等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四、严格落实人员外出管理。市民非必要不离徐,确需离徐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严格来徐人员信息申报。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
六、严格落实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扫描“徐州健康宝”出行等措施。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暂停跨市长途客车、市县间客运班线(公交)运营。出租车(网约车)不得出市区营运。
七、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取消或暂停全市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向社区(村)报备。
八、严格社区(村)管理。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街道(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
九、严格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除急诊、发热门诊外,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
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请广大市民尽量减少出行,提倡有条件者居家办公,主动配合单位、小区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加强自我防护。被赋黄码人员务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与他人接触,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出行,发生异常及时报告,并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后续相关信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陆续发布。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徐州新增4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
2022年3月28日上午接报,我市在交通查验卡口外市返徐人员例行核酸采样检测中,发现1名初筛阳性人员,在对其密接检测中又发现初筛阳性3人。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现将阳性感染者1、2活动轨迹予以公布,另外2名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正在流调,结果随后公布。
阳性感染者1
3月22日:0:03-15:32九龙湖西路1-33(怡康花园门面,兰州牛肉拉面),15:33-17:18鼓楼区中山北路荆南小区(中山北路,兰州拉面),22:09-23:05铜山区天赋广场商业街清真穆诚火锅店就餐,23:06离开。23:41-24:00云龙区迪家快捷宾馆。
3月23日:00:00-3:54云龙区迪家快捷宾馆;4:37-13:04九龙湖西路1-33(怡康花园门面,兰州牛肉拉面);13:10-13:50鼓楼区中山北路荆南小区(中山北路,兰州拉面);14:45-16:30和平壹号兰州拉面;16:31自驾离徐。
3月23日:17:50-3月27日9:00在外市活动。
3月27日:9:00许通过铜山区利国镇马山卡口返徐,10:30-10:50和平壹号兰州拉面;11:58-20:52九龙湖西路1-33(怡康花园门面,兰州牛肉拉面);20:52自驾离徐。
阳性感染者2
3月22日:17:33驾车(浙JY2G50)自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来徐州,在迪家快捷宾馆(徐州鼓楼区大马路店)入住;
3月23日:10:00-12:30鼓楼花园兰州拉面馆,驾车(浙 JY2G50)离开徐州去枣庄;
3月25日:8:31-8:51,乘坐G279次列车7号车厢从枣庄到徐州东;
8:58-9:29从徐州东站西出站口出站乘坐地铁一号线;从徐州站地铁站出站,步行至迪家快捷宾馆(徐州鼓楼区大马路店);
14:00驾车(鲁A60HA6)经韩庄方向离开徐州去潍坊。
3月26日:17:00驾车(冀D163N6)从山东潍坊返回徐州,从徐州北下高速至迪家快捷宾馆(徐州鼓楼区大马路店);
20:00-23:00驾车(冀D163N6)去经开区金山桥办事处附近兰州拉面馆。
23:00驾车至高铁时代广场兰州拉面馆,后返回迪家快捷宾馆(徐州鼓楼区大马路店);
3月27日:11:00-14:00驾车(冀D163N6)去铜山区三堡附近;
14:00-22:00驾车至经开区金山桥办事处附近兰州拉面馆;
22:00-23:00袁桥送车,后到袁桥2012台球室;
23:21从袁桥打车(苏C5755E)至经开区金山桥办事处附近兰州拉面馆住宿。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多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来源:徐州发布
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9号)
3月28日,我市新发现4例阳性感染者,其活动轨迹涉及市区多个场所。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有效阻止疫情扩散、输入和外溢,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暂停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麻将馆、棋牌室、茶室、拉面馆、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健身房、室内体育馆(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室内密闭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运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进场人员须扫描“徐州健康宝”。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二、严格落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防控措施。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停止线下教学,各校组织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幼儿园(托幼机构)停止幼儿入园;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高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三、严格落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环境消杀工作。保洁、保安及餐饮、快递、物流等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四、严格落实人员外出管理。市民非必要不离徐,确需离徐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严格来徐人员信息申报。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
六、严格落实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扫描“徐州健康宝”出行等措施。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暂停跨市长途客车、市县间客运班线(公交)运营。出租车(网约车)不得出市区营运。
七、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取消或暂停全市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向社区(村)报备。
八、严格社区(村)管理。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街道(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
九、严格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除急诊、发热门诊外,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
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请广大市民尽量减少出行,提倡有条件者居家办公,主动配合单位、小区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加强自我防护。被赋黄码人员务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与他人接触,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出行,发生异常及时报告,并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后续相关信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陆续发布。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徐州新增4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
2022年3月28日上午接报,我市在交通查验卡口外市返徐人员例行核酸采样检测中,发现1名初筛阳性人员,在对其密接检测中又发现初筛阳性3人。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现将阳性感染者1、2活动轨迹予以公布,另外2名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正在流调,结果随后公布。
阳性感染者1
3月22日:0:03-15:32九龙湖西路1-33(怡康花园门面,兰州牛肉拉面),15:33-17:18鼓楼区中山北路荆南小区(中山北路,兰州拉面),22:09-23:05铜山区天赋广场商业街清真穆诚火锅店就餐,23:06离开。23:41-24:00云龙区迪家快捷宾馆。
3月23日:00:00-3:54云龙区迪家快捷宾馆;4:37-13:04九龙湖西路1-33(怡康花园门面,兰州牛肉拉面);13:10-13:50鼓楼区中山北路荆南小区(中山北路,兰州拉面);14:45-16:30和平壹号兰州拉面;16:31自驾离徐。
3月23日:17:50-3月27日9:00在外市活动。
3月27日:9:00许通过铜山区利国镇马山卡口返徐,10:30-10:50和平壹号兰州拉面;11:58-20:52九龙湖西路1-33(怡康花园门面,兰州牛肉拉面);20:52自驾离徐。
阳性感染者2
3月22日:17:33驾车(浙JY2G50)自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来徐州,在迪家快捷宾馆(徐州鼓楼区大马路店)入住;
3月23日:10:00-12:30鼓楼花园兰州拉面馆,驾车(浙 JY2G50)离开徐州去枣庄;
3月25日:8:31-8:51,乘坐G279次列车7号车厢从枣庄到徐州东;
8:58-9:29从徐州东站西出站口出站乘坐地铁一号线;从徐州站地铁站出站,步行至迪家快捷宾馆(徐州鼓楼区大马路店);
14:00驾车(鲁A60HA6)经韩庄方向离开徐州去潍坊。
3月26日:17:00驾车(冀D163N6)从山东潍坊返回徐州,从徐州北下高速至迪家快捷宾馆(徐州鼓楼区大马路店);
20:00-23:00驾车(冀D163N6)去经开区金山桥办事处附近兰州拉面馆。
23:00驾车至高铁时代广场兰州拉面馆,后返回迪家快捷宾馆(徐州鼓楼区大马路店);
3月27日:11:00-14:00驾车(冀D163N6)去铜山区三堡附近;
14:00-22:00驾车至经开区金山桥办事处附近兰州拉面馆;
22:00-23:00袁桥送车,后到袁桥2012台球室;
23:21从袁桥打车(苏C5755E)至经开区金山桥办事处附近兰州拉面馆住宿。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多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来源:徐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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