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某水果店促销力度非常大,好多老顾客都被吸引了过去,刘女士也是水果店的老顾客了,她也办了一张卡6000元,卡上余额竟高达十几万,出于对水果店的信任,老顾客们还纷纷介绍朋友过去,还众筹给老板买了运输车,没想到最后老板却跑路了。
刘女士家附近有一家水果店,都开了有7、8年了,老板一直都是诚信经营,信誉非常好。水果店有很多老顾客,刘女士也是其中之一。
有一天,老顾客们突然被告知,水果店要搞大促销活动,买1000元直接就送3000元,老顾客们都去排队买,刘女士也去了。
接下来,活动是一波接着一波,5月20日那天,干脆就买520元,送4300元,到了第二天又说活动延期一天,又过了十来天,又来了一波买1000元送1000元的。
这么大的优惠力度,没有哪个老顾客能扛得过去的,出于对老板的信任,老顾客们还把朋友都介绍了过去,水果店的会员一下子猛增至600多位。
几波活动下来,刘女士前前后后一共充值了有6000多元,卡内余额竟高达十几万。刘女士看着手机上显示的余额,心里乐开了花,心想,这下终于实现水果自由了。
可刘女士还没开心几天呢,却发现水果店的价格已是水涨船高,一个本地西瓜要120元,原来一箱50多元的杨梅变成了250元,荔枝1箱200元,1小盒桃子95元,2串葡萄568元。有一次,刘女士去买了5种水果,居然花了1500元。
即便是这样的天价 ,刘女士私下里偷偷算了一笔账,还是觉得比外面要优惠得多,于是,惯性思维,便选择继续相信老板。
水果店生意越来越红火,一段时间后,老板便以生意好,需要自己拉货买运输车为由,开口向每位会员借1000元,虽然这次是借钱,会员们都比较谨慎,但因为都是老顾客,对老板非常信任,所以,还是有不少会员把钱借给了他。
老板筹到钱后,又说要去提车,需要关门歇业3天。令刘女士他们没想到的是,老板从此就没了踪影,彻底失踪了。而且,走之前,老板把水果店都搬空了。
老板虽然不见了,但当时电话还是通的,会员们便联系上了他。不过,老板不愿当面协商,只是给了会员一个解决方案,说是会员已经消费的金额可以按7折计算。
刘女士按照这个方案计算了一下,刘女士一共消费了13900元,按7折计算的话也就是9100多,而刘女士卡上只充了6000多,所以,这样算来,刘女士不但拿不到一分钱,而且还得贴钱给老板。于是,忍无可忍的会员们便联名把老板举报到了消协。
消协联系到老板,老板却称,由于亏损严重,他实在经营不下去了,已经把水果店关了,但他还是会给会员一个交代的。
无奈,会员们想再次联系老板协商此事,可是此时电话已经打不通了。会员们都表示,假如联系不到老板,协商不成的话,他们将走法律途径。
那么,水果店老板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应该怎样去定性呢?
1、水果店的这种大幅度的促销活动,其实是建立在抬高水果价格的基础上的,因为会员购卡时,水果店并没作说明,侵犯了会员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对会员来说,存在一种欺诈的故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的行为,属于消费欺诈的行为。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此法规的规定,以刘女士为例,水果店老板应该增加赔偿刘女士3×6000=18000元,退还部分应扣除刘女士消费掉的金额。
2、水果店老板利用会员对他的信任,以生意太好,需要买运输车自己运水果为由,向会员每人借了1000元,后又玩起了失踪,这种行为已构成了诈骗。
水果店老板向每位会员借了1000元,会员一共有600多位,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借给他了,但估计总额也超过了3000-10000元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因此,水果店老板已涉嫌诈骗罪,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3、《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照此法,根据水果店老板所借金额的不同,应对其作出相应的惩罚。
平时消费的时候,尽量不要去贪图所谓的优惠,特别是那种办卡之类的提前消费,因为往往优惠的背后就是一个大坑,一不留心就被坑了。你觉得呢?
刘女士家附近有一家水果店,都开了有7、8年了,老板一直都是诚信经营,信誉非常好。水果店有很多老顾客,刘女士也是其中之一。
有一天,老顾客们突然被告知,水果店要搞大促销活动,买1000元直接就送3000元,老顾客们都去排队买,刘女士也去了。
接下来,活动是一波接着一波,5月20日那天,干脆就买520元,送4300元,到了第二天又说活动延期一天,又过了十来天,又来了一波买1000元送1000元的。
这么大的优惠力度,没有哪个老顾客能扛得过去的,出于对老板的信任,老顾客们还把朋友都介绍了过去,水果店的会员一下子猛增至600多位。
几波活动下来,刘女士前前后后一共充值了有6000多元,卡内余额竟高达十几万。刘女士看着手机上显示的余额,心里乐开了花,心想,这下终于实现水果自由了。
可刘女士还没开心几天呢,却发现水果店的价格已是水涨船高,一个本地西瓜要120元,原来一箱50多元的杨梅变成了250元,荔枝1箱200元,1小盒桃子95元,2串葡萄568元。有一次,刘女士去买了5种水果,居然花了1500元。
即便是这样的天价 ,刘女士私下里偷偷算了一笔账,还是觉得比外面要优惠得多,于是,惯性思维,便选择继续相信老板。
水果店生意越来越红火,一段时间后,老板便以生意好,需要自己拉货买运输车为由,开口向每位会员借1000元,虽然这次是借钱,会员们都比较谨慎,但因为都是老顾客,对老板非常信任,所以,还是有不少会员把钱借给了他。
老板筹到钱后,又说要去提车,需要关门歇业3天。令刘女士他们没想到的是,老板从此就没了踪影,彻底失踪了。而且,走之前,老板把水果店都搬空了。
老板虽然不见了,但当时电话还是通的,会员们便联系上了他。不过,老板不愿当面协商,只是给了会员一个解决方案,说是会员已经消费的金额可以按7折计算。
刘女士按照这个方案计算了一下,刘女士一共消费了13900元,按7折计算的话也就是9100多,而刘女士卡上只充了6000多,所以,这样算来,刘女士不但拿不到一分钱,而且还得贴钱给老板。于是,忍无可忍的会员们便联名把老板举报到了消协。
消协联系到老板,老板却称,由于亏损严重,他实在经营不下去了,已经把水果店关了,但他还是会给会员一个交代的。
无奈,会员们想再次联系老板协商此事,可是此时电话已经打不通了。会员们都表示,假如联系不到老板,协商不成的话,他们将走法律途径。
那么,水果店老板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应该怎样去定性呢?
1、水果店的这种大幅度的促销活动,其实是建立在抬高水果价格的基础上的,因为会员购卡时,水果店并没作说明,侵犯了会员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对会员来说,存在一种欺诈的故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的行为,属于消费欺诈的行为。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此法规的规定,以刘女士为例,水果店老板应该增加赔偿刘女士3×6000=18000元,退还部分应扣除刘女士消费掉的金额。
2、水果店老板利用会员对他的信任,以生意太好,需要买运输车自己运水果为由,向会员每人借了1000元,后又玩起了失踪,这种行为已构成了诈骗。
水果店老板向每位会员借了1000元,会员一共有600多位,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借给他了,但估计总额也超过了3000-10000元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因此,水果店老板已涉嫌诈骗罪,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3、《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照此法,根据水果店老板所借金额的不同,应对其作出相应的惩罚。
平时消费的时候,尽量不要去贪图所谓的优惠,特别是那种办卡之类的提前消费,因为往往优惠的背后就是一个大坑,一不留心就被坑了。你觉得呢?
“她刚卖我两包假烟!”湖南长沙,某烟酒店内,一女子让老板娘拿了两包常抽的烟,一包是荷花,40元,一包是和天下,100元。女子拿到烟后,便拆开一包荷花,点了一根抽了几口,顿时感觉味道不对。女子仔细检查了荷花烟的包装,发现不是正品,然后又检查了和天下,居然也是假的。
女子非常生气,她立即调头去找老板娘退烟。本来女子准备了一堆说辞,可当她把两包烟放在柜子上后,仅说了句这两包都是假烟。老板娘二话不说就给拿了回去,并爽快地把钱退给了女子。
女子也不想多事,既然钱已经到手,那就这样吧。可正当女子准备出门时,烟草局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该烟酒店突击检查。女子见状就顺势将10分钟之前,自己买到假烟一事反映给了突击检查人员,还指出老板娘藏假烟的地方,并出示了退款记录。
结果可想而知,突击检查的工作人员搜出了女子退回去的烟。经过现场鉴定,发现这烟确实是假的,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而老板娘也知道自己逃不掉被处罚的命运,全程一言不发。(来源:长沙政法)
1、这真的是太巧合了!竟然碰到了突击检查人员,老板娘也只能自认倒霉了。不过话说回来,谁让她卖假烟的呢。
2、那老板娘售卖假烟给女子,该如何处罚?
首先,香烟不属于食品、药品类,而是属于烟草类。
因此,本次事件就不能适用退一赔十的规定。
其次,老板娘明知卖给女子的两包烟是假的。
我们从老板娘的行为来看,她如果不知道香烟真假,定会与女子争论一番。可本次事件中,老板娘二话不说就给女子退了烟钱。这说明老板娘是明知故犯,在等一个“冤种”。
第三,既然老板娘是故意以假乱真,销售假烟,那女子作为消费者,就有权要求老板娘退钱。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欺诈行为的,应当退一赔三。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也就是说,老板娘在退还女子这140元购烟款的同时,还要赔偿女子500元。
第四,老板娘销售假烟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本次事件中,老板娘的销售假烟所涉金额为140元,这还远没有达到定罪量刑的程度。
因此,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总额20%~50%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也就是说,即便老板娘售假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行政处罚也跑不掉。
但如果突击检查的工作人员发现,老板娘的烟酒店已经销售假烟价值5万元以上 ,或者尚未销售的假烟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均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金额在5万~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金额在20万~50万元的,处2~7年有期徒刑;销售金额在50万~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当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时,还可以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
综上,这家烟酒店的老板娘可谓是摊上事了。
3、最后,由于假烟的利润太高,有些商家就决定铤而走险。其实通过这种手段赚来的钱,迟早会全部吐出去,甚至还要倒贴。因此,我们还是建议商家们做生意要诚信、要一步一个脚印,不要弄虚作假。
另外,作为消费者,我们应当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虽然有些情况是可以网开一面的,但绝不能纵容这样的恶行,否则唯利是图的商家会越来越多,到时候受伤害的还是消费者。
女子非常生气,她立即调头去找老板娘退烟。本来女子准备了一堆说辞,可当她把两包烟放在柜子上后,仅说了句这两包都是假烟。老板娘二话不说就给拿了回去,并爽快地把钱退给了女子。
女子也不想多事,既然钱已经到手,那就这样吧。可正当女子准备出门时,烟草局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该烟酒店突击检查。女子见状就顺势将10分钟之前,自己买到假烟一事反映给了突击检查人员,还指出老板娘藏假烟的地方,并出示了退款记录。
结果可想而知,突击检查的工作人员搜出了女子退回去的烟。经过现场鉴定,发现这烟确实是假的,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而老板娘也知道自己逃不掉被处罚的命运,全程一言不发。(来源:长沙政法)
1、这真的是太巧合了!竟然碰到了突击检查人员,老板娘也只能自认倒霉了。不过话说回来,谁让她卖假烟的呢。
2、那老板娘售卖假烟给女子,该如何处罚?
首先,香烟不属于食品、药品类,而是属于烟草类。
因此,本次事件就不能适用退一赔十的规定。
其次,老板娘明知卖给女子的两包烟是假的。
我们从老板娘的行为来看,她如果不知道香烟真假,定会与女子争论一番。可本次事件中,老板娘二话不说就给女子退了烟钱。这说明老板娘是明知故犯,在等一个“冤种”。
第三,既然老板娘是故意以假乱真,销售假烟,那女子作为消费者,就有权要求老板娘退钱。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欺诈行为的,应当退一赔三。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也就是说,老板娘在退还女子这140元购烟款的同时,还要赔偿女子500元。
第四,老板娘销售假烟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本次事件中,老板娘的销售假烟所涉金额为140元,这还远没有达到定罪量刑的程度。
因此,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总额20%~50%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也就是说,即便老板娘售假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行政处罚也跑不掉。
但如果突击检查的工作人员发现,老板娘的烟酒店已经销售假烟价值5万元以上 ,或者尚未销售的假烟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均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金额在5万~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金额在20万~50万元的,处2~7年有期徒刑;销售金额在50万~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当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时,还可以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
综上,这家烟酒店的老板娘可谓是摊上事了。
3、最后,由于假烟的利润太高,有些商家就决定铤而走险。其实通过这种手段赚来的钱,迟早会全部吐出去,甚至还要倒贴。因此,我们还是建议商家们做生意要诚信、要一步一个脚印,不要弄虚作假。
另外,作为消费者,我们应当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虽然有些情况是可以网开一面的,但绝不能纵容这样的恶行,否则唯利是图的商家会越来越多,到时候受伤害的还是消费者。
中孚卦從節卦而來。節,有符節之信(“節”的聲符“即”大有來頭)。而“孚”義為誠信。從字形上看,手和子的組合。對此有兩種解讀:其一,鳥孵卵,徐锴曰:“鸟之孚卵皆如其期,不失信也。”其二俘的初文,主要是今人的觀點,如裘錫奎。從“孚”的音義看,有浮現、表現義,即事物從隱而現的發生,有存在湧現之象。
至於“俘”,氏族部落戰爭捕獲的俘虜,摩爾根在《古代社會》里指出:“从战争中捉来的俘虏或者被杀死,或者被某个氏族收养。被俘获的妇女和小孩通常都是得到被收养这种宽大待遇的。收养外人不仅赐以氏族成员的权利,而且还赐以本部落的部籍。……俘虏被收养之后,往往被分派在家中代替本家在战争中死亡的人,以便弥补战死者在亲属关系中原有的缺位。”這意味著俘虜的“新生”。這個“新生”有如鳥卵孵化的新生,故由從“孚”的孵化義,引申為“俘”虜義。
“孚”為新生,為存在的湧現,存在由遮蔽而敞開。這也是“至誠”所在。《中庸》謂“誠則明,明則誠”。“孚”的生成、敞開而來的“誠”,就是“明”。中孚卦歸藏作大明。卦形上中孚為大離卦。離火之盛明,是心性的,也是世界的。以“明”的誠意對待世事,那就是中孚卦象辭講的“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髙島謂:“议狱”者,审其所可疑,“缓死”者,求其所以生,孚之至也,故曰“君子以议狱缓死”。管理者、執法者,若能心懷善意,以民為本,不隨意刑法,不一刀切簡單粗暴,則民有福矣。
至於“俘”,氏族部落戰爭捕獲的俘虜,摩爾根在《古代社會》里指出:“从战争中捉来的俘虏或者被杀死,或者被某个氏族收养。被俘获的妇女和小孩通常都是得到被收养这种宽大待遇的。收养外人不仅赐以氏族成员的权利,而且还赐以本部落的部籍。……俘虏被收养之后,往往被分派在家中代替本家在战争中死亡的人,以便弥补战死者在亲属关系中原有的缺位。”這意味著俘虜的“新生”。這個“新生”有如鳥卵孵化的新生,故由從“孚”的孵化義,引申為“俘”虜義。
“孚”為新生,為存在的湧現,存在由遮蔽而敞開。這也是“至誠”所在。《中庸》謂“誠則明,明則誠”。“孚”的生成、敞開而來的“誠”,就是“明”。中孚卦歸藏作大明。卦形上中孚為大離卦。離火之盛明,是心性的,也是世界的。以“明”的誠意對待世事,那就是中孚卦象辭講的“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髙島謂:“议狱”者,审其所可疑,“缓死”者,求其所以生,孚之至也,故曰“君子以议狱缓死”。管理者、執法者,若能心懷善意,以民為本,不隨意刑法,不一刀切簡單粗暴,則民有福矣。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