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鲍毓明被西南政法大学解聘了,但这远远不够。
他还有美国律师协会的宣传,还是国外的律师。
他知法犯法,甚至还专门写过文章,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法律的漏洞。
所以掐准了女孩刚满14岁犯法,这样就不算幼童了,口口声声说自己没有和她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每句话,都掐在命门上,能让自己逃脱法律的制裁。
这样的人必须拉到阳光下,鞭笞,示众。
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每个人都能随手转发邮件投诉,不能发邮箱的麻烦帮忙扩散一下,谢谢~
星星,别怕,姐姐们来了。
#鲍毓明被西南政法大学解聘##鲍毓明回应性侵养女#
他还有美国律师协会的宣传,还是国外的律师。
他知法犯法,甚至还专门写过文章,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法律的漏洞。
所以掐准了女孩刚满14岁犯法,这样就不算幼童了,口口声声说自己没有和她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每句话,都掐在命门上,能让自己逃脱法律的制裁。
这样的人必须拉到阳光下,鞭笞,示众。
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每个人都能随手转发邮件投诉,不能发邮箱的麻烦帮忙扩散一下,谢谢~
星星,别怕,姐姐们来了。
#鲍毓明被西南政法大学解聘##鲍毓明回应性侵养女#
虽然鲍毓明被西南政法大学解聘了,但这远远不够。
他还有美国律师协会的宣传,还是国外的律师。
他知法犯法,甚至还知道法律的漏洞。
所以掐准了女孩刚满14岁犯法,这样就不算幼童了,口口声声说自己没有和她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每句话,都掐在命门上。
必须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每个人都能随手转发邮件投诉,不能发邮箱的麻烦帮忙扩散一下,谢谢~
星星,别怕,姐姐们来了。
#鲍毓明回应性侵养女##鲍毓明被西南政法大学解聘#
他还有美国律师协会的宣传,还是国外的律师。
他知法犯法,甚至还知道法律的漏洞。
所以掐准了女孩刚满14岁犯法,这样就不算幼童了,口口声声说自己没有和她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每句话,都掐在命门上。
必须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每个人都能随手转发邮件投诉,不能发邮箱的麻烦帮忙扩散一下,谢谢~
星星,别怕,姐姐们来了。
#鲍毓明回应性侵养女##鲍毓明被西南政法大学解聘#
【#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4年# 真相不难猜测,关键是法律证实!】 观察了两天目前看暂时不会有新资料了,分析一下这个事件吧:
开始没仔细看我还以为是”继父“,但后来仔细一看是”养父“。当然这个”养父“也是所谓的,他们的情况根本不符合法律上的收养条件。而且女孩的生父没人提到,至少生母还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中年男人要收养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而且一直带在身边生活,这显然不难猜测可能发生什么。既然事情如此明显,民不举官不知也就算了,为什么小女孩报警警方不立案呢?
#杨律说法# 很多人的猜测可能是这个上市公司的高管背景影响了警方,这种可能不排除,但也有另外一种因素和可能这个高管过于狡猾,给办案带来难度。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女孩自述的视频,女孩自述‘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是在14岁以后“。这一点很重要,应该是这位高管刻意为之!14岁以前不管女孩是否愿意只要能证明发生性关系,就按强奸处理。而14岁以后,一个中年男人和小女孩发生性关系虽然听起来很恶,但法律上如果双方是自愿的则不构成犯罪。
那么在自愿和强奸之间如何界定?在一方说自愿、一方说强奸,然后又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是强奸还是自愿的时候,就会给司法机关办案带来难度,有时也会让事情存在不可控的空间了。这种操作肯定这位高管的法律背景有关系,该高管在上市公司负责法务工作,据说还有中国和美国的律师资格。这种身份如果刻意做这种事儿,即使面对司法机关的讯问,防线很可能比一般人要厚。
我们看一下公安的说法,2019年女孩报案后公安先是立案,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最终的结果是认为不构成犯罪,撤案。公安没有说明详细理由也没展示证据,我没法评估公安这次撤案是否适当。但猜想如果证据非常充分,即使这位高管想通过一些非正当手段影响司法机关办案也很难,毕竟这种案子想搞定公检两个机关那么多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一个上市公司的副总裁,并不是真正的大老板,能量应该没有那么邪乎。
当然,这个目前只能是猜测,一切以证据为准,警方也表示后来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的线索,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但是到现在没有结果,说明目前办案的公安认为前景不明朗,这事儿现在既然影响这么大,不妨由更高级别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一下,权威性可能更强,也免得影响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除了查这位高管是否构成强奸以外,也应该查一查女孩的母亲当初把女孩”送养“给这位高管的行为,太反常,是否有强奸共犯或买卖儿童的嫌疑?
当然,即使最终证据上不支持犯罪,也不代表这位高管就没事儿了,毕竟即使证据上认定犯罪遇到困难,发生过什么大家也不难猜测,估计今后的路也没那么好走了 #杰瑞集团已与鲍毓明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位高管曾利用职务之便犯罪,或公司明知他有不端行为还纵容,否则个人犯罪到也没必要非挂公司什么错误。公与该切割切割,也没必要非强调这人不是公司高管,都副总裁了不算高管,那公司高管的标准也太高了吧!
开始没仔细看我还以为是”继父“,但后来仔细一看是”养父“。当然这个”养父“也是所谓的,他们的情况根本不符合法律上的收养条件。而且女孩的生父没人提到,至少生母还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中年男人要收养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而且一直带在身边生活,这显然不难猜测可能发生什么。既然事情如此明显,民不举官不知也就算了,为什么小女孩报警警方不立案呢?
#杨律说法# 很多人的猜测可能是这个上市公司的高管背景影响了警方,这种可能不排除,但也有另外一种因素和可能这个高管过于狡猾,给办案带来难度。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女孩自述的视频,女孩自述‘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是在14岁以后“。这一点很重要,应该是这位高管刻意为之!14岁以前不管女孩是否愿意只要能证明发生性关系,就按强奸处理。而14岁以后,一个中年男人和小女孩发生性关系虽然听起来很恶,但法律上如果双方是自愿的则不构成犯罪。
那么在自愿和强奸之间如何界定?在一方说自愿、一方说强奸,然后又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是强奸还是自愿的时候,就会给司法机关办案带来难度,有时也会让事情存在不可控的空间了。这种操作肯定这位高管的法律背景有关系,该高管在上市公司负责法务工作,据说还有中国和美国的律师资格。这种身份如果刻意做这种事儿,即使面对司法机关的讯问,防线很可能比一般人要厚。
我们看一下公安的说法,2019年女孩报案后公安先是立案,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最终的结果是认为不构成犯罪,撤案。公安没有说明详细理由也没展示证据,我没法评估公安这次撤案是否适当。但猜想如果证据非常充分,即使这位高管想通过一些非正当手段影响司法机关办案也很难,毕竟这种案子想搞定公检两个机关那么多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一个上市公司的副总裁,并不是真正的大老板,能量应该没有那么邪乎。
当然,这个目前只能是猜测,一切以证据为准,警方也表示后来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的线索,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但是到现在没有结果,说明目前办案的公安认为前景不明朗,这事儿现在既然影响这么大,不妨由更高级别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一下,权威性可能更强,也免得影响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除了查这位高管是否构成强奸以外,也应该查一查女孩的母亲当初把女孩”送养“给这位高管的行为,太反常,是否有强奸共犯或买卖儿童的嫌疑?
当然,即使最终证据上不支持犯罪,也不代表这位高管就没事儿了,毕竟即使证据上认定犯罪遇到困难,发生过什么大家也不难猜测,估计今后的路也没那么好走了 #杰瑞集团已与鲍毓明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位高管曾利用职务之便犯罪,或公司明知他有不端行为还纵容,否则个人犯罪到也没必要非挂公司什么错误。公与该切割切割,也没必要非强调这人不是公司高管,都副总裁了不算高管,那公司高管的标准也太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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