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坤[超话]#
家人们!我有一个猜测!
王哥在《一起露营吧》节目里说他跟董八蛋两年没联系了,那就是说2年前联系过,后来就没有联系了。
所以,《一起露营吧》2022年录的,两年前就是2020年,2020年1月董八蛋在吐槽大会上公然玩cxk篮球梗。
所以,王哥20年开始不联系董是因为cxk吧!是的吧!是的吧!
浅嗑一口,我真是个脑补小天才!
家人们!我有一个猜测!
王哥在《一起露营吧》节目里说他跟董八蛋两年没联系了,那就是说2年前联系过,后来就没有联系了。
所以,《一起露营吧》2022年录的,两年前就是2020年,2020年1月董八蛋在吐槽大会上公然玩cxk篮球梗。
所以,王哥20年开始不联系董是因为cxk吧!是的吧!是的吧!
浅嗑一口,我真是个脑补小天才!
山东,烟台。60元一斤的螃蟹,一男子买了1000元的,回家之后和家人一起把绑螃蟹的橡皮筋剪开,剪完橡皮筋一称接近两斤重,看着橡皮筋就花了120元男子惊呆了。
男子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看到有一海鲜摊的螃蟹很好看, 螃蟹是用红色的橡皮筋绑住的。一只只生猛的螃蟹,被绑成一只只规规矩矩的螃蟹,红红的橡皮筋让螃蟹看起来特别好看。
男子被这些螃蟹吸引住了,于是停下脚步多看了几眼螃蟹。店家看到男子似乎很喜欢这些螃蟹,有想买的意思,于是赶紧热情地招呼他。男子被店家以热情招呼,加上男子的家人都比较爱吃螃蟹,于是男子决定买一些螃蟹回家给家人饱餐一顿。
于是就问店家多少钱一斤,店家回答他是60元一斤。男子觉得60元一斤也不是很贵,自己也能接受,于是就让店家拿一个塑料袋过来,男子就开始挑选起了螃蟹来。
男子看到哪只螃蟹大,看起来还在活动的螃蟹,他就挑,这样能保证每只螃蟹都是鲜活的,不会买到死蟹。他挑着挑着,竟然挑了一大袋。男子也不好意思再从袋子里把螃蟹拿出来,于是都要了。
他把螃蟹递给店家,那店家帮称一下,店家一称竟然有16斤多,需要1000元。男子觉得反正家里人都爱吃螃蟹,多点就多点吧,让家里人吃一顿过瘾的,于是付了钱拎着螃蟹回家。
男子得意地把这一大袋螃蟹拎回家,家人们都惊呆了。但是大家很高兴,因为可以吃一顿过瘾的螃蟹。于是大家找来盆子,找来剪刀,打算清洗处理螃蟹,然后再煮熟开吃。
找来剪刀后,男子就和家人小心翼翼地把绑螃蟹的橡皮筋剪开。别看螃蟹被橡皮筋绑着的时候是乖乖地待着,当橡皮筋一旦被剪开,这些螃蟹就生龙活虎起来,一不小心他们的钳子还会钳到自己的手。
但是想到能饱餐一顿,家人们一边开心地剪橡皮筋,一边开心地聊天。很快橡皮筋就准备剪完了,这时男子才发现,橡皮筋已经被他们捡出来了一大堆,堆成一个小山一样。男子看到这一堆橡皮筋,陷入了沉思,怀疑起了人生。
他心里很好奇,这么多的橡皮筋到底有多重啊,60元一斤的螃蟹,橡皮筋到底用了他多少钱?家人们看到男子在好奇这些橡皮筋有多重,他们不禁也跟着好奇起来。
于是家人拿来了秤,他们把橡皮筋往秤上一放,秤上的数字可让他们傻眼了,竟然有929克那么多,将近两斤重的,占去了120元。男子看到这个数字,内心实在不是滋味。自己花了1000元 ,橡皮筋就占去了那么多钱,他觉得实在是太坑人了。
可是现在他和家人已经把螃蟹的橡皮筋都剪开了,如果再拿回去跟店家理论,这肯定是不合适的。所以男子也没有这样做,但他又觉得,这件事情实在是有些坑人,于是他把这件事情记录下来,发了出来,让大家评评理。
大家看到这件事情后,也纷纷议论。有人开玩笑地说,起码人家店家是明码标价的,这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能怨谁。
有人说,男子应该再称一下装螃蟹的塑料袋,那估计也占了半斤重。
有人说,海鲜市场就是这样的乱象,本身海鲜就贵,包装海鲜的东西也不轻,塑料袋,橡皮筋,外加一些水,没有比这更坑人的。
从男子遇到的这些情况,以及网友们的议论,我们不难看出,店家的这些行为,实际上就属于掺杂的行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对于掺杂的行为,该如何去认定呢?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七)项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并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店家掺杂的行为,导致这位男子所买的螃蟹缺斤少两,也就是店家所提供的螃蟹重量是不足的,属于店家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
2.既然店家的行为存在缺斤少两,属于欺诈行为,那么这位男子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也就是如果男子对此不满的话,可以反映到市监局,他们认定店家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的,那么店家需要给男子退1000元,并赔偿3000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买螃蟹都碰到过如此的问题,要不就是螃蟹绑的绳子过重,要不就是装海鲜的袋子过重,因此大家对此非常有争议,也希望这个现象能引起重视。
对于花1000元买螃蟹,橡皮筋就用去了120元的这件事,大家有何看法?
男子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看到有一海鲜摊的螃蟹很好看, 螃蟹是用红色的橡皮筋绑住的。一只只生猛的螃蟹,被绑成一只只规规矩矩的螃蟹,红红的橡皮筋让螃蟹看起来特别好看。
男子被这些螃蟹吸引住了,于是停下脚步多看了几眼螃蟹。店家看到男子似乎很喜欢这些螃蟹,有想买的意思,于是赶紧热情地招呼他。男子被店家以热情招呼,加上男子的家人都比较爱吃螃蟹,于是男子决定买一些螃蟹回家给家人饱餐一顿。
于是就问店家多少钱一斤,店家回答他是60元一斤。男子觉得60元一斤也不是很贵,自己也能接受,于是就让店家拿一个塑料袋过来,男子就开始挑选起了螃蟹来。
男子看到哪只螃蟹大,看起来还在活动的螃蟹,他就挑,这样能保证每只螃蟹都是鲜活的,不会买到死蟹。他挑着挑着,竟然挑了一大袋。男子也不好意思再从袋子里把螃蟹拿出来,于是都要了。
他把螃蟹递给店家,那店家帮称一下,店家一称竟然有16斤多,需要1000元。男子觉得反正家里人都爱吃螃蟹,多点就多点吧,让家里人吃一顿过瘾的,于是付了钱拎着螃蟹回家。
男子得意地把这一大袋螃蟹拎回家,家人们都惊呆了。但是大家很高兴,因为可以吃一顿过瘾的螃蟹。于是大家找来盆子,找来剪刀,打算清洗处理螃蟹,然后再煮熟开吃。
找来剪刀后,男子就和家人小心翼翼地把绑螃蟹的橡皮筋剪开。别看螃蟹被橡皮筋绑着的时候是乖乖地待着,当橡皮筋一旦被剪开,这些螃蟹就生龙活虎起来,一不小心他们的钳子还会钳到自己的手。
但是想到能饱餐一顿,家人们一边开心地剪橡皮筋,一边开心地聊天。很快橡皮筋就准备剪完了,这时男子才发现,橡皮筋已经被他们捡出来了一大堆,堆成一个小山一样。男子看到这一堆橡皮筋,陷入了沉思,怀疑起了人生。
他心里很好奇,这么多的橡皮筋到底有多重啊,60元一斤的螃蟹,橡皮筋到底用了他多少钱?家人们看到男子在好奇这些橡皮筋有多重,他们不禁也跟着好奇起来。
于是家人拿来了秤,他们把橡皮筋往秤上一放,秤上的数字可让他们傻眼了,竟然有929克那么多,将近两斤重的,占去了120元。男子看到这个数字,内心实在不是滋味。自己花了1000元 ,橡皮筋就占去了那么多钱,他觉得实在是太坑人了。
可是现在他和家人已经把螃蟹的橡皮筋都剪开了,如果再拿回去跟店家理论,这肯定是不合适的。所以男子也没有这样做,但他又觉得,这件事情实在是有些坑人,于是他把这件事情记录下来,发了出来,让大家评评理。
大家看到这件事情后,也纷纷议论。有人开玩笑地说,起码人家店家是明码标价的,这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能怨谁。
有人说,男子应该再称一下装螃蟹的塑料袋,那估计也占了半斤重。
有人说,海鲜市场就是这样的乱象,本身海鲜就贵,包装海鲜的东西也不轻,塑料袋,橡皮筋,外加一些水,没有比这更坑人的。
从男子遇到的这些情况,以及网友们的议论,我们不难看出,店家的这些行为,实际上就属于掺杂的行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对于掺杂的行为,该如何去认定呢?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七)项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并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店家掺杂的行为,导致这位男子所买的螃蟹缺斤少两,也就是店家所提供的螃蟹重量是不足的,属于店家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
2.既然店家的行为存在缺斤少两,属于欺诈行为,那么这位男子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也就是如果男子对此不满的话,可以反映到市监局,他们认定店家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的,那么店家需要给男子退1000元,并赔偿3000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买螃蟹都碰到过如此的问题,要不就是螃蟹绑的绳子过重,要不就是装海鲜的袋子过重,因此大家对此非常有争议,也希望这个现象能引起重视。
对于花1000元买螃蟹,橡皮筋就用去了120元的这件事,大家有何看法?
原来不是我一个人会在这个时候想到你们两个……
她是你演员生涯里的第一个女主角,你们一起走过好多好多地方,看过好多好多风景,也曾在片场、花絮、综艺、vlog里展现出与旁人不一样的磁场和亲昵。
我“爱屋及乌”过,所以对你一直有滤镜,现在想来,这两天的发疯不是突如其来的。
一起走过的籍籍无名都是过往了,希望两个人都能继续发光发热,星途璀璨[冲刺]
她是你演员生涯里的第一个女主角,你们一起走过好多好多地方,看过好多好多风景,也曾在片场、花絮、综艺、vlog里展现出与旁人不一样的磁场和亲昵。
我“爱屋及乌”过,所以对你一直有滤镜,现在想来,这两天的发疯不是突如其来的。
一起走过的籍籍无名都是过往了,希望两个人都能继续发光发热,星途璀璨[冲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