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传送门:https://t.cn/A6SwVRGM
北建施〔2022〕386号
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以下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开展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治。在建工程复工前应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全面深入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重点对项目复工复产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基坑(沟槽)开挖、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及卸料平台、洞口和临边防护、施工用电、食堂卫生、消防安全、复工前安全教育、工人持证上岗、危大工程、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方面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复工前,施工单位要及时将书面排查检查情况、隐患记录和整改报告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审查,检查整改记录要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各建筑工地要按照安委办文件要求落实好复工复产“五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确保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承诺书(详见附件3)等相关工作。承诺书要报送至相应实施管理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备。
三、严抓疫情防控。建筑工地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属地安排的核酸检测,服从属地管理,并按照国家、自治区、北海市有关新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此前已印发的《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北建施〔2022〕364号)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建筑工地停复工和疫情防控情况,建立项目动态管理清单,通过日常巡查、暗查暗访等方式督促参建各方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并跟踪完成整改直至销号。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要于9月6日前将检查情况及《2022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4)报送至我局质安科(电子邮箱:bhzak2032291@163.com),以便我局汇总报送市安委办。
附件:1.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北建施〔2022〕364号)
3.企业主要负责人确保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4.2022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统计表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0日
(经办科室:质安科 联系电话:2039797)
传送门:https://t.cn/A6SwVRGM
北建施〔2022〕386号
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以下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开展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治。在建工程复工前应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全面深入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重点对项目复工复产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基坑(沟槽)开挖、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及卸料平台、洞口和临边防护、施工用电、食堂卫生、消防安全、复工前安全教育、工人持证上岗、危大工程、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方面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复工前,施工单位要及时将书面排查检查情况、隐患记录和整改报告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审查,检查整改记录要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各建筑工地要按照安委办文件要求落实好复工复产“五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确保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承诺书(详见附件3)等相关工作。承诺书要报送至相应实施管理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备。
三、严抓疫情防控。建筑工地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属地安排的核酸检测,服从属地管理,并按照国家、自治区、北海市有关新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此前已印发的《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北建施〔2022〕364号)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建筑工地停复工和疫情防控情况,建立项目动态管理清单,通过日常巡查、暗查暗访等方式督促参建各方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并跟踪完成整改直至销号。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要于9月6日前将检查情况及《2022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4)报送至我局质安科(电子邮箱:bhzak2032291@163.com),以便我局汇总报送市安委办。
附件:1.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北建施〔2022〕364号)
3.企业主要负责人确保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4.2022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统计表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0日
(经办科室:质安科 联系电话:2039797)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北建施〔2022〕364号
市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正处于新冠疫情防控关键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我市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在汛期暑期、生产经营旺季,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易发高发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安委办印发《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北安委办〔2022〕37号)的基础上,我局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项目工地“封闭式”管理
(一)即日起本市所有房建和市政工程实施更加严格的“封闭式”管理。按照人员只进不出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具备封闭施工条件的工程原则上暂停施工,暂缓新项目开工,后续开复工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落实一看、一测、一亮码、一登记“四个一”管理要求(即“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三码联查、登记个人详细实名信息)。
(三)生活区、办公区在工地之外的,非必要不外出。同时督促强化个人行程管理,做好途中闭环,采取“两点一线”工作制,减少暴露接触风险。
(四)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渡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体温测量和疫情防控“三码联查”制度。
二、加强应急处置
(一)对工程项目出现新冠肺炎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项目部应主动联系配合属地疾控部门要求进行检测,确保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同时做好过程防护,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二)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新冠疫情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社区、属地疾控部门和建设监督机构报告,按疾控部门要求对相关项目人员采取紧急隔离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开展防疫消杀,除必须连续施工的特殊工艺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施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听从疾控部门指挥,不得擅自离开。
(三)做好极端气候应对工作。建设单位需对易受强风、暴雨影响的工地、临时宿舍、大型设备,提前采取防护措施;灾害性天气期间,严格落实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倾覆措施,严禁室外高空作业。
三、加强日常防疫管理
(一)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大力推广普及“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疫情防控四大措施,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二)各房建和市政工程应严格落实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现场所有人员出入登记和健康监测,做好防疫物资和隔离观察点准备,疫苗接种要做到应接尽接,并切实做好全过程疫情防控。
(三)各房建和市政工程要进一步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要进一步优化施工工艺,做好清洁消毒。
(四)非必要不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工作会议原则上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五)宿舍、食堂、办公区域要加强通风换气,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六)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食堂采取分餐、错峰用餐。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
(一)市质监站、一县三区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应配合属地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联络协调工作。加强监测监控,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重大危险源要搞好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大生产活动和高危作业不出问题。对停产企业要加强现场核查,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加强值班值守,建立疫情防控每日“零报送”制度,每日16时前将疫情防控情况统计信息报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由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汇总后报送至我局质安科邮箱(邮箱地址:bhzak2032291@163.com)。
特此通知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4日
(经办科室:质安科 联系电话:2039797)
北建施〔2022〕364号
市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正处于新冠疫情防控关键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我市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在汛期暑期、生产经营旺季,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易发高发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安委办印发《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北安委办〔2022〕37号)的基础上,我局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项目工地“封闭式”管理
(一)即日起本市所有房建和市政工程实施更加严格的“封闭式”管理。按照人员只进不出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具备封闭施工条件的工程原则上暂停施工,暂缓新项目开工,后续开复工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落实一看、一测、一亮码、一登记“四个一”管理要求(即“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三码联查、登记个人详细实名信息)。
(三)生活区、办公区在工地之外的,非必要不外出。同时督促强化个人行程管理,做好途中闭环,采取“两点一线”工作制,减少暴露接触风险。
(四)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渡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体温测量和疫情防控“三码联查”制度。
二、加强应急处置
(一)对工程项目出现新冠肺炎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项目部应主动联系配合属地疾控部门要求进行检测,确保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同时做好过程防护,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二)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新冠疫情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社区、属地疾控部门和建设监督机构报告,按疾控部门要求对相关项目人员采取紧急隔离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开展防疫消杀,除必须连续施工的特殊工艺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施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听从疾控部门指挥,不得擅自离开。
(三)做好极端气候应对工作。建设单位需对易受强风、暴雨影响的工地、临时宿舍、大型设备,提前采取防护措施;灾害性天气期间,严格落实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倾覆措施,严禁室外高空作业。
三、加强日常防疫管理
(一)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大力推广普及“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疫情防控四大措施,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二)各房建和市政工程应严格落实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现场所有人员出入登记和健康监测,做好防疫物资和隔离观察点准备,疫苗接种要做到应接尽接,并切实做好全过程疫情防控。
(三)各房建和市政工程要进一步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要进一步优化施工工艺,做好清洁消毒。
(四)非必要不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工作会议原则上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五)宿舍、食堂、办公区域要加强通风换气,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六)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食堂采取分餐、错峰用餐。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
(一)市质监站、一县三区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应配合属地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联络协调工作。加强监测监控,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重大危险源要搞好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大生产活动和高危作业不出问题。对停产企业要加强现场核查,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加强值班值守,建立疫情防控每日“零报送”制度,每日16时前将疫情防控情况统计信息报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由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汇总后报送至我局质安科邮箱(邮箱地址:bhzak2032291@163.com)。
特此通知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4日
(经办科室:质安科 联系电话:2039797)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恢复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市参加投标活动和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
北建施〔2022〕362号
各有关单位:
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在我市开展房建市政工程相关业务前(35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年产80万吨化学木浆生产线)将企业信息及相关人员信息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违反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的有关规定,且未落实我局整改要求,被我局于2022年5月17日通报批评并暂停在我市范围内参加投标活动和承接新项目的资格。
现该公司整改后经我局复查合格。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市范围内参加投标活动和承接新项目的资格。
特此通知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1日
(经办科室: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2032293)
北建施〔2022〕362号
各有关单位:
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在我市开展房建市政工程相关业务前(35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年产80万吨化学木浆生产线)将企业信息及相关人员信息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违反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的有关规定,且未落实我局整改要求,被我局于2022年5月17日通报批评并暂停在我市范围内参加投标活动和承接新项目的资格。
现该公司整改后经我局复查合格。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市范围内参加投标活动和承接新项目的资格。
特此通知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1日
(经办科室: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203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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