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九旬空巢老人被邻居骗走数十万房款# 归案时邻居称已挥霍一空】家住西安的董老太今年已92岁高龄,膝下无儿女,2009年其丈夫去世后一直独自生活,与被执行人阎某系邻里关系。阎某从2018年4月起主动接近董老太,向其示好并照顾其日常生活。在她的鼓动下,2018年6月,董老太将其名下唯一住房以96万元价格出售,并将卖房所得钱款悉数交由阎某保管,约定随用随支。2018年7月,阎某以女儿的名义将董老太送至老年公寓,支付总计1年零4个月的养老费用。随后阎某不再向其提供任何生活所需钱款。2019年10月,阎某更换联系方式,董老太和养老公寓均无法与其联系。于是,董老太向碑林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阎某返还卖房所得钱款。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阎某向董老太返还8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6月14日下午,碑林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阎某发出拒执风险告知书,由局长张勇宣读罚款决定书。并且拟于近日将此案移送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华商报记者 宁军)
【#铜川#金茂一楼盘办不下房产证、专项维修资金去向不明 住建局:正在追缴】近日,陕西铜川王益区金茂大厦多名业主反映,2015年购买的房子至今无不动产权证,成了众多业主的心病。对此,铜川住建部门表示,已对康鹏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继续对其所收住宅专项维
“辛苦攒钱凑够了首付款,这么多年了房产证却还没办好,契税和大修基金也被挪用。”近日,铜川王益区金茂大厦多名业主反映,2015年购买的房子至今无不动产权证,成了众多业主的心病。对此,铜川住建部门表示,已对康鹏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继续对其所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追缴。
业主:物业公司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去向不明
业主张女士说,她2015年购买了王益区金茂大厦的商品房,购房时该楼盘物业公司康鹏公司代收了数百户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410余万元。经查询康鹏公司仅向住建局缴纳了5万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及时缴纳,现去向不明。
“我们要求住建部门责令物业公司康鹏公司将代收的大修基金按规定上缴到指定账户,并及时公开缴费明细。”业主介绍,住建局接到业主反映后,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查,金茂大厦由陕西德诚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诚居公司)开发建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康鹏公司代收,且没有按规定上缴到指定账户。现德诚居公司正在进行破产清算,康鹏公司以自己与德诚居公司有债务关系为由推脱,仍未将所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至银行专户。铜川市住建局及时与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铜川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对接,函告市行政审批局暂停办理德诚居公司注销企业资质的业务,联系法院跟进德诚居公司破产清算情况。
住建局:责令整改,继续追缴资金
据了解,去年11月13日,住建局已经约谈了康鹏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晓芹,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于去年11月30日又补交11万元至银行专户。下一步,住建局将继续对康鹏公司所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追缴,同时建议各位业主也应通过法律渠道积极维权。
对于业主所称契税被挪用的情况,记者联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未果。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王益区税务局对此明确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金茂大厦各业主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截至目前,王益区税务局未委托德诚居公司代为征收契税税款。
记者多次致电金茂大厦开发商陕西德诚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均无人接听。企查查显示,该公司已被标注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因规避执行等原因被王益区法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华商网)#铜川[地点]#
“辛苦攒钱凑够了首付款,这么多年了房产证却还没办好,契税和大修基金也被挪用。”近日,铜川王益区金茂大厦多名业主反映,2015年购买的房子至今无不动产权证,成了众多业主的心病。对此,铜川住建部门表示,已对康鹏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继续对其所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追缴。
业主:物业公司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去向不明
业主张女士说,她2015年购买了王益区金茂大厦的商品房,购房时该楼盘物业公司康鹏公司代收了数百户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410余万元。经查询康鹏公司仅向住建局缴纳了5万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及时缴纳,现去向不明。
“我们要求住建部门责令物业公司康鹏公司将代收的大修基金按规定上缴到指定账户,并及时公开缴费明细。”业主介绍,住建局接到业主反映后,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查,金茂大厦由陕西德诚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诚居公司)开发建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康鹏公司代收,且没有按规定上缴到指定账户。现德诚居公司正在进行破产清算,康鹏公司以自己与德诚居公司有债务关系为由推脱,仍未将所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至银行专户。铜川市住建局及时与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铜川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对接,函告市行政审批局暂停办理德诚居公司注销企业资质的业务,联系法院跟进德诚居公司破产清算情况。
住建局:责令整改,继续追缴资金
据了解,去年11月13日,住建局已经约谈了康鹏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晓芹,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于去年11月30日又补交11万元至银行专户。下一步,住建局将继续对康鹏公司所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追缴,同时建议各位业主也应通过法律渠道积极维权。
对于业主所称契税被挪用的情况,记者联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未果。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王益区税务局对此明确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金茂大厦各业主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截至目前,王益区税务局未委托德诚居公司代为征收契税税款。
记者多次致电金茂大厦开发商陕西德诚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均无人接听。企查查显示,该公司已被标注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因规避执行等原因被王益区法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华商网)#铜川[地点]#
没有欲求的心是平静、包容一切的,相信是非评判的心,必求“是”斥“非”、贪“成”恐“失”,便不再平静、包容,心生欲如生饥渴,苦累开始。欲贪常生,饥渴不断……
暂不要相信那些引起我们喜欢、不喜欢的种种贪嗔判断,或说引起不满的判断。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平时的任何判断都离不开条件,头脑、身体是条件,时代、环境是条件,……在这些条件下产生的思想判断,也就必是相对条件下的评判经验,定受条件制约,或说有其片面性,无法断定其内容是绝对正确、绝对真理。
既如此,就暂时不去相信这些引生不满的评判内容,那么“挑剔”的心态就会慢慢没有,直至只剩当下清明的觉知——舍念清静。
当年佛陀回忆起其幼时的初禅心路,正是不带成见评判、无所期待地觉知着呼吸……那么,也就不难理解当代一些尊者常提的“只是觉知、就只是知道”这类的含义了——!
就是说我们平时除了觉知外,还对觉知对象“品头论足”,或对如何觉知还提种种要求,并且相信且执行着这些欲求。
而现在不依止、不相信直至放弃对觉知及内容、对象的“指手划脚”——不评判、不立标准,就自然的只剩下无欲贪的觉知了。它是纯减法,不是又增设个特殊要求的什么觉知生起来。
即觉知本身或粗或细,是感觉这还是感觉那,只以发生的觉知现实为准——不预判目标,不期待效果。也就是所谓无刻意、无紧盯的自然觉知了。也即觉照,就如阳光般平等普照,不择万物“善恶”。
有想法不怕,觉知到后,因不信其内容而不再跟其欲贪判断跑,就是了,就是依止觉知,接纳现实,回归本来。
培养只是觉知的过程,其实就是减少造作、渴爱的过程,也是戒定慧生起的过程,直到某一刻见证身心即苦(缘生),生命无我。心灵痛苦不止的真正原因和解除方法也便亲自确定无疑地找到了……!
依此实践者,最终将体验到(瞬间的):体现着生命现实的种种感觉状态,其内容其实正是各种条件聚合下的结果,是不断依众条件变化的、被动而生的,内容里的个体现象都非独立存在的。
或说这活着下的感觉,其内容中的个体差异体现的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不停变化、无法分割的整体性存在。即:感觉中的我与我之外的一切“隔阂”消融了,接纳了一切感觉内容,或说接纳了现实。
这时,生起的心,不再对发生现实挑剔、挣扎,也就没有了不满心态。所以,不是见证缘生世界外有个空性,而是缘生属性无恒常实有性,便称为空,故说缘起性空。并不是一种感觉中的“没有”东西,那仅是缘生下的一种状态而已,如空定,或想象中的一种空无境界。
又如,平时看到的空间,好象是空的,没有东西,可换了条件、角度,原来是有空气、各种场等。这就是因不同条件产生的不同感觉而已。执取这些具体空态,就生欲贪,不是心解脱于苦,反是生不满。
心无不满的觉者,仅仅是依觉知见证了觉知本身(内容)的缘生属性,包括其必然的局限性。故不再执取评对判错、知多知少、能力高下、成败得失……!
而不是进到或找到了可于未来、死后进到某个状态、世界里,或进到个无身心的空里,才是解脱,才能解脱。
佛法或说正确灭苦方法,只是对身心缘生角度,去充分体验的方法,由此见证生命状态完全只是条件性兑现结果,而获心灵无苦解脱。
缘生角度和充分体验,是其不可或缺的。
不是缘生角度,或没有充分体验而只是思维分析等,都不能达成心解脱于苦。
如无常性、被变性、非我性、相对性、局限性、……都是指的这个角度。即否定了生命体具备全知性、全能性。然,这些概念、结论,也只是依相应灭苦方法亲身体验的“方便”表述。
至于其他领域方面的,与灭苦无关,故非灭苦法范畴。如缘生之外有无什么,有无绝对恒常的什么或真理,不是灭苦求证范畴。其实,亲验了“自我”缘生,也便知这些实无法也无需探及。
当然,也不是研究让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医学、艺术……如何“好”,怎样“改善”的问题;更不是让人如何能获得貌美、音美、身美、能言善辩、有名有利……等“福报”的方法。
《杂阿含经》的正观便是明证:观身心五蕴的无常……,则喜贪尽,心解脱。而非不如此正观,做其他什么,也能达心解脱。
——觉醒行者
暂不要相信那些引起我们喜欢、不喜欢的种种贪嗔判断,或说引起不满的判断。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平时的任何判断都离不开条件,头脑、身体是条件,时代、环境是条件,……在这些条件下产生的思想判断,也就必是相对条件下的评判经验,定受条件制约,或说有其片面性,无法断定其内容是绝对正确、绝对真理。
既如此,就暂时不去相信这些引生不满的评判内容,那么“挑剔”的心态就会慢慢没有,直至只剩当下清明的觉知——舍念清静。
当年佛陀回忆起其幼时的初禅心路,正是不带成见评判、无所期待地觉知着呼吸……那么,也就不难理解当代一些尊者常提的“只是觉知、就只是知道”这类的含义了——!
就是说我们平时除了觉知外,还对觉知对象“品头论足”,或对如何觉知还提种种要求,并且相信且执行着这些欲求。
而现在不依止、不相信直至放弃对觉知及内容、对象的“指手划脚”——不评判、不立标准,就自然的只剩下无欲贪的觉知了。它是纯减法,不是又增设个特殊要求的什么觉知生起来。
即觉知本身或粗或细,是感觉这还是感觉那,只以发生的觉知现实为准——不预判目标,不期待效果。也就是所谓无刻意、无紧盯的自然觉知了。也即觉照,就如阳光般平等普照,不择万物“善恶”。
有想法不怕,觉知到后,因不信其内容而不再跟其欲贪判断跑,就是了,就是依止觉知,接纳现实,回归本来。
培养只是觉知的过程,其实就是减少造作、渴爱的过程,也是戒定慧生起的过程,直到某一刻见证身心即苦(缘生),生命无我。心灵痛苦不止的真正原因和解除方法也便亲自确定无疑地找到了……!
依此实践者,最终将体验到(瞬间的):体现着生命现实的种种感觉状态,其内容其实正是各种条件聚合下的结果,是不断依众条件变化的、被动而生的,内容里的个体现象都非独立存在的。
或说这活着下的感觉,其内容中的个体差异体现的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不停变化、无法分割的整体性存在。即:感觉中的我与我之外的一切“隔阂”消融了,接纳了一切感觉内容,或说接纳了现实。
这时,生起的心,不再对发生现实挑剔、挣扎,也就没有了不满心态。所以,不是见证缘生世界外有个空性,而是缘生属性无恒常实有性,便称为空,故说缘起性空。并不是一种感觉中的“没有”东西,那仅是缘生下的一种状态而已,如空定,或想象中的一种空无境界。
又如,平时看到的空间,好象是空的,没有东西,可换了条件、角度,原来是有空气、各种场等。这就是因不同条件产生的不同感觉而已。执取这些具体空态,就生欲贪,不是心解脱于苦,反是生不满。
心无不满的觉者,仅仅是依觉知见证了觉知本身(内容)的缘生属性,包括其必然的局限性。故不再执取评对判错、知多知少、能力高下、成败得失……!
而不是进到或找到了可于未来、死后进到某个状态、世界里,或进到个无身心的空里,才是解脱,才能解脱。
佛法或说正确灭苦方法,只是对身心缘生角度,去充分体验的方法,由此见证生命状态完全只是条件性兑现结果,而获心灵无苦解脱。
缘生角度和充分体验,是其不可或缺的。
不是缘生角度,或没有充分体验而只是思维分析等,都不能达成心解脱于苦。
如无常性、被变性、非我性、相对性、局限性、……都是指的这个角度。即否定了生命体具备全知性、全能性。然,这些概念、结论,也只是依相应灭苦方法亲身体验的“方便”表述。
至于其他领域方面的,与灭苦无关,故非灭苦法范畴。如缘生之外有无什么,有无绝对恒常的什么或真理,不是灭苦求证范畴。其实,亲验了“自我”缘生,也便知这些实无法也无需探及。
当然,也不是研究让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医学、艺术……如何“好”,怎样“改善”的问题;更不是让人如何能获得貌美、音美、身美、能言善辩、有名有利……等“福报”的方法。
《杂阿含经》的正观便是明证:观身心五蕴的无常……,则喜贪尽,心解脱。而非不如此正观,做其他什么,也能达心解脱。
——觉醒行者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