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发生一起糟心事!一男子发现妻子出轨,继而申请亲子鉴定。发现小女儿非亲生后找妻子讨说法,不料与岳母产生争执,导致岳母受伤。妻子反而携爆竹在男子家中引爆。目前,男子因前行为被取保候审,妻子因后行为被行政处罚。(来源:极目新闻)
2007年,男子陈某与女子余某相识,当年登记结婚。之后,陈某一直外出挣钱,而余某在家带孩子。但平静的生活却因余某执意跟别人外出跑工程而打破。
因余某的过于坚持,加上她离家的时间较长,陈某产生疑心,便利用两人是同款手机打开了位置共享。今年2月底,陈某发现定位在宾馆,连夜赶过去并蹲了一宿后,发现余某跟一名男子退房卡。
怒不可遏的陈某上前给每人一个巴掌,但余某之后还是没有改观。争吵之后,余某带小女儿回娘家。
这时,陈某对小女儿是否为亲生的产生疑问。鉴定之后显示非亲生,到岳母家找余某讨说法,又跟岳母产生争执。岳母受伤后报警。
之后,陈某又给大女儿、二女儿做鉴定,显示又非亲生,陈某崩溃了,觉得余某太过分,便对外公布了此事。但余某非但没有悔意,反而说陈某之前砸了母亲家,又到陈某家中扔了爆竹。
虽然余某被行政处罚,但陈某却被取保候审,从法律程序上来看,一个是行政案件,一个是刑事案件,陈某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更严重,这估计也是让他更委屈的地方。
但这并不妨碍陈某对余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对子女问题进行处理,让事件回到司法解决的轨道上。
1.关于离婚问题,陈某的请求能够被支持。毕竟根据三个女儿的亲子鉴定报告,余某婚内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已成定局,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
《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子女问题,陈某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请求法院确认存在欺诈性抚养行为,要求余某返还抚养费;第二个选择是请求法院确认子女与女儿存在继父母继子女关系,但这个需要余某及女儿同意。
司法实践中,很少有人选择第二种选择,都是以第一种选择一次性解决争端。第一种选择对陈某来说痛苦最小,可以快速重新出发,过自己的生活。
而第二种选择需要看陈某自己的态度和想法,一般选择第二种,主要是考虑双方的感情及年纪变大后的养老问题。
但陈某目前表示抚养孩子不可能,他估计也会选择第一种方式。
3.陈某可以向余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毋庸置疑的是,余某婚内出轨,与他人育有三女,对双方离婚有重大过错。陈某有权依据前述规定要求余某赔偿。
前述规定的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而余某的前述行为也是对陈某人格尊严的巨大侵害,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但金额还是需要由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定,法律上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和数额规定。
4.至于陈某导致岳母受伤的事情,属于另外的法律关系,需要警方的调查确认,到底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
有的时候,我们是对陈某的遭遇非常同情,也对他到岳母家讨要说法表示理解。
但从现在的结果来看,遇到这样的纠纷,还是避免跟当事人产生肢体冲突,一定要选择平和及理性的方式解决,免得影响之后婚姻纠纷的解决!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2007年,男子陈某与女子余某相识,当年登记结婚。之后,陈某一直外出挣钱,而余某在家带孩子。但平静的生活却因余某执意跟别人外出跑工程而打破。
因余某的过于坚持,加上她离家的时间较长,陈某产生疑心,便利用两人是同款手机打开了位置共享。今年2月底,陈某发现定位在宾馆,连夜赶过去并蹲了一宿后,发现余某跟一名男子退房卡。
怒不可遏的陈某上前给每人一个巴掌,但余某之后还是没有改观。争吵之后,余某带小女儿回娘家。
这时,陈某对小女儿是否为亲生的产生疑问。鉴定之后显示非亲生,到岳母家找余某讨说法,又跟岳母产生争执。岳母受伤后报警。
之后,陈某又给大女儿、二女儿做鉴定,显示又非亲生,陈某崩溃了,觉得余某太过分,便对外公布了此事。但余某非但没有悔意,反而说陈某之前砸了母亲家,又到陈某家中扔了爆竹。
虽然余某被行政处罚,但陈某却被取保候审,从法律程序上来看,一个是行政案件,一个是刑事案件,陈某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更严重,这估计也是让他更委屈的地方。
但这并不妨碍陈某对余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对子女问题进行处理,让事件回到司法解决的轨道上。
1.关于离婚问题,陈某的请求能够被支持。毕竟根据三个女儿的亲子鉴定报告,余某婚内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已成定局,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
《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子女问题,陈某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请求法院确认存在欺诈性抚养行为,要求余某返还抚养费;第二个选择是请求法院确认子女与女儿存在继父母继子女关系,但这个需要余某及女儿同意。
司法实践中,很少有人选择第二种选择,都是以第一种选择一次性解决争端。第一种选择对陈某来说痛苦最小,可以快速重新出发,过自己的生活。
而第二种选择需要看陈某自己的态度和想法,一般选择第二种,主要是考虑双方的感情及年纪变大后的养老问题。
但陈某目前表示抚养孩子不可能,他估计也会选择第一种方式。
3.陈某可以向余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毋庸置疑的是,余某婚内出轨,与他人育有三女,对双方离婚有重大过错。陈某有权依据前述规定要求余某赔偿。
前述规定的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而余某的前述行为也是对陈某人格尊严的巨大侵害,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但金额还是需要由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定,法律上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和数额规定。
4.至于陈某导致岳母受伤的事情,属于另外的法律关系,需要警方的调查确认,到底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
有的时候,我们是对陈某的遭遇非常同情,也对他到岳母家讨要说法表示理解。
但从现在的结果来看,遇到这样的纠纷,还是避免跟当事人产生肢体冲突,一定要选择平和及理性的方式解决,免得影响之后婚姻纠纷的解决!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江西上饶,发生一起糟心事!一男子发现妻子出轨,继而申请亲子鉴定。发现小女儿非亲生后找妻子讨说法,不料与岳母产生争执,导致岳母受伤。妻子反而携爆竹在男子家中引爆。目前,男子因前行为被取保候审,妻子因后行为被行政处罚。(来源:极目新闻)
2007年,男子陈某与女子余某相识,当年登记结婚。之后,陈某一直外出挣钱,而余某在家带孩子。但平静的生活却因余某执意跟别人外出跑工程而打破。
因余某的过于坚持,加上她离家的时间较长,陈某产生疑心,便利用两人是同款手机打开了位置共享。今年2月底,陈某发现定位在宾馆,连夜赶过去并蹲了一宿后,发现余某跟一名男子退房卡。
怒不可遏的陈某上前给每人一个巴掌,但余某之后还是没有改观。争吵之后,余某带小女儿回娘家。
这时,陈某对小女儿是否为亲生的产生疑问。鉴定之后显示非亲生,到岳母家找余某讨说法,又跟岳母产生争执。岳母受伤后报警。
之后,陈某又给大女儿、二女儿做鉴定,显示又非亲生,陈某崩溃了,觉得余某太过分,便对外公布了此事。但余某非但没有悔意,反而说陈某之前砸了母亲家,又到陈某家中扔了爆竹。
虽然余某被行政处罚,但陈某却被取保候审,从法律程序上来看,一个是行政案件,一个是刑事案件,陈某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更严重,这估计也是让他更委屈的地方。
但这并不妨碍陈某对余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对子女问题进行处理,让事件回到司法解决的轨道上。
1.关于离婚问题,陈某的请求能够被支持。毕竟根据三个女儿的亲子鉴定报告,余某婚内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已成定局,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
《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子女问题,陈某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请求法院确认存在欺诈性抚养行为,要求余某返还抚养费;第二个选择是请求法院确认子女与女儿存在继父母继子女关系,但这个需要余某及女儿同意。
司法实践中,很少有人选择第二种选择,都是以第一种选择一次性解决争端。第一种选择对陈某来说痛苦最小,可以快速重新出发,过自己的生活。
而第二种选择需要看陈某自己的态度和想法,一般选择第二种,主要是考虑双方的感情及年纪变大后的养老问题。
但陈某目前表示抚养孩子不可能,他估计也会选择第一种方式。
3.陈某可以向余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毋庸置疑的是,余某婚内出轨,与他人育有三女,对双方离婚有重大过错。陈某有权依据前述规定要求余某赔偿。
前述规定的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而余某的前述行为也是对陈某人格尊严的巨大侵害,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但金额还是需要由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定,法律上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和数额规定。
4.至于陈某导致岳母受伤的事情,属于另外的法律关系,需要警方的调查确认,到底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
有的时候,我们是对陈某的遭遇非常同情,也对他到岳母家讨要说法表示理解。
但从现在的结果来看,遇到这样的纠纷,还是避免跟当事人产生肢体冲突,一定要选择平和及理性的方式解决,免得影响之后婚姻纠纷的解决!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2007年,男子陈某与女子余某相识,当年登记结婚。之后,陈某一直外出挣钱,而余某在家带孩子。但平静的生活却因余某执意跟别人外出跑工程而打破。
因余某的过于坚持,加上她离家的时间较长,陈某产生疑心,便利用两人是同款手机打开了位置共享。今年2月底,陈某发现定位在宾馆,连夜赶过去并蹲了一宿后,发现余某跟一名男子退房卡。
怒不可遏的陈某上前给每人一个巴掌,但余某之后还是没有改观。争吵之后,余某带小女儿回娘家。
这时,陈某对小女儿是否为亲生的产生疑问。鉴定之后显示非亲生,到岳母家找余某讨说法,又跟岳母产生争执。岳母受伤后报警。
之后,陈某又给大女儿、二女儿做鉴定,显示又非亲生,陈某崩溃了,觉得余某太过分,便对外公布了此事。但余某非但没有悔意,反而说陈某之前砸了母亲家,又到陈某家中扔了爆竹。
虽然余某被行政处罚,但陈某却被取保候审,从法律程序上来看,一个是行政案件,一个是刑事案件,陈某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更严重,这估计也是让他更委屈的地方。
但这并不妨碍陈某对余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对子女问题进行处理,让事件回到司法解决的轨道上。
1.关于离婚问题,陈某的请求能够被支持。毕竟根据三个女儿的亲子鉴定报告,余某婚内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已成定局,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
《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子女问题,陈某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请求法院确认存在欺诈性抚养行为,要求余某返还抚养费;第二个选择是请求法院确认子女与女儿存在继父母继子女关系,但这个需要余某及女儿同意。
司法实践中,很少有人选择第二种选择,都是以第一种选择一次性解决争端。第一种选择对陈某来说痛苦最小,可以快速重新出发,过自己的生活。
而第二种选择需要看陈某自己的态度和想法,一般选择第二种,主要是考虑双方的感情及年纪变大后的养老问题。
但陈某目前表示抚养孩子不可能,他估计也会选择第一种方式。
3.陈某可以向余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毋庸置疑的是,余某婚内出轨,与他人育有三女,对双方离婚有重大过错。陈某有权依据前述规定要求余某赔偿。
前述规定的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而余某的前述行为也是对陈某人格尊严的巨大侵害,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但金额还是需要由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定,法律上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和数额规定。
4.至于陈某导致岳母受伤的事情,属于另外的法律关系,需要警方的调查确认,到底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
有的时候,我们是对陈某的遭遇非常同情,也对他到岳母家讨要说法表示理解。
但从现在的结果来看,遇到这样的纠纷,还是避免跟当事人产生肢体冲突,一定要选择平和及理性的方式解决,免得影响之后婚姻纠纷的解决!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金鱼眼过于突出而有鱼泡眼之称,这种眼睛的人往往十分敏感,加上嘴巴歪,虽很健谈但喜欢揭人短,容易讨人嫌。做事虽说很细心,善于观察,第六感亦较强,容易看穿他人心事,但缺乏耐力。在感情上也是易聚易散,很难一起白头偕老。眉毛散淡,六亲不聚,属于散亲相,会有自己的事业,在和客户沟通的时候,很能抓住对方的心理,让人觉得这种女人特别善解人意,但是个性强势,在生活中人缘不好。法令纹较深,是一个要求苛刻,不通情理的女人,在生活中相当的刻薄,任何事情都需要做到完美,没有半点情谊可言,在事业发展上阻碍较多,会经常有变化,而且其婚姻方面可能多不顺,应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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