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增5例本土确诊9例本土无症状##餐饮##深圳##微博新知博主#
深圳餐饮人求助?
自古道:杀头的买卖有人做,赔钱的买卖没人做。
这个提问我先截个图,有点不太现实,但里边有一些门道可以分析。
在这个提问里,我们首先要分析一个概念,叫“盈利模型”。
盈利模式,是管理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之一。盈利模式指:
按照利益相关者划分的:企业的收入结构、成本结构以及相应的目标利润。
盈利模式是对企业经营要素进行价值识别和管理,在经营要素中找到盈利机会,即探求企业利润来源、生成过程以及产出方式的系统方法。
还有观点认为,它是企业通过自身以及相关利益者资源的整合并形成的一种实现价值创造、价值获取、利益分配的组织机制及商业架构。
上边说得有点复杂,接下来说人话:
就是分析一下,你这个生意,想找个人替你看着,你拿60%这件事,从数据上说靠不靠谱。
都知道餐饮有三座大山:房租食材人工。
咱们先默认题目里的数据都是真实不虚的。
先看房租
4200块钱,在深圳这地方真的不贵,应该属于城中村,周边办公比较密集。接下来日均4000块的营业额是个相对房租来说非常漂亮的数字。
一般来说,我们要求3 ~4天营业额能覆盖房租,已经是比较不错的生意了。(房租占比10~15%),5~6天也是可以接受的(20%以内)。
而题主基本一天覆盖,那么这个生意的房租占比其实非标漂亮。
再来看食材
题主给出了一个数据:毛利35%。
我相信干过餐饮的都会倒吸一口凉气,好家伙!
也就是食材占比拉到了65%
这是什么概念?基本是一个倒挂玩法。
目前比较主流的餐饮项目正餐毛利65~75%,快餐毛利55%~65%是比较常见的,老祖宗也留下过一句话:
冒烟的买卖一半利
就是说餐饮行业,50%毛利是非常基础的操作。
目前据我所知,餐饮行业除了一些零售类食品(比如绝味,久久鸭,周黑鸭这种),一般毛利在37%左右,其他真正做餐饮的很少有这么低利润卖的。
当然,低利润有低利润的好处,就是“薄利多销”,题主这4000块的生意主要的驱动力应该就是来源于此,周边上班族能花最少的钱,吃最多的肉,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这也注定了这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项目,餐饮都是“劳动密集型”,但你的毛利决定,你就是靠人力换钱的重人力成本模型。
好了,我们接下来计算人工和真实利润:
小餐饮项目算利润一般有两种算法:
1,除了人工才是利润
2,人工就是利润
这二者其实主要区别就是经营者是什么人!
第一种不用多说,常规操作,现在题主店里一个月卖12万,毛利率35%,4.2万毛利额。
店里至少需要3个全职1个兼职,深圳全职计5000(都得包吃住,不包住再加个500~600,吃一天也得20来块,综合用人成本6000+,做卤味的师傅一般6000挡不住,当然,一般就是老板自己),兼职3500(包吃),这就去掉了22000以上,再去掉4200房租,水电,还有一些杂费之类,一个月的纯利润不足1.5万,是个能做的生意,但利润就那么多,别惦记着躺赚了,你明天不操心了,后天这个店的营业额就往下掉了。本来人工3+1够了,转头就3+2,4+2了,你看还有利润吗?
第二种主要针对夫妻老婆店,往往就是忙完饭点,有正事的人就离开一下,其他一整天守在店里。所以一般会营业时间特别长,什么时候来人老板都挺积极。
这种店,一般我们做计算的时候,会把人工不单独核算,只计算整店赚了多少,即为店主收益。
因为你没办法核算请一个这么用力用心的人要多少钱(也很难请得到,比如题主现在就是自己想走,请不到合适的人,才想“出让股份”),而同时,两个普通夫妻自己在店里做事,一个月3~4万多(去掉兼职工资),虽然不是什么富贵,但养家糊口没问题了,而且还有点小爽。
还是说题主这个店,如果店里有2个自己人,一方面人工成本就下来了,可能只找个收碗打杂的,第二就是店里有老板亲力亲为的时候,本身这个老板就能一个顶俩,动作快热情度高,其他员工往往也不好意思过度偷懒。
整体效率会大大提高。所以门店单月利润会拉倒3万以上。
那我目前粗略分析,很有可能题主是这个状态。所以会觉得“盈利良好,不想转让”。
那么分析完这些,我们来讨论题主的诉求,想回老家再开一个,方便带孩子。
首先这里没说老家在哪里?是否有深圳这么大的人口基数,是否有深圳这么密集的刚需环境?开这个店的成功率我们先放一边。
只说目前的店
“可以0资金出让40%股份 找人接手”
想求助大家三个问题
1.如何找个踏实稳定的合伙人
2.如何避免不会半路撂挑子不干
3.如何避免收款走私人账户
可以比较负责任地讲,这件事在实操环境里,非常难。
题主想要的,其实是“一劳永逸”的“垂拱而治”,这需要建立在“制约条件上”
看题主的语气似乎是想无差别寻觅合伙人,也就是不一定在身边熟人里找,那么我们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熟人尚且如此,一句0资金出让40%股份,其实对来的人,就是“空手套白狼”,我们不怀疑有诚实勤劳的年轻人,但面对人性,我们需要有一定的约束力。
你凭啥认为他会为了这区区40%,一直给你做下去?
是非得从你这进货,他自己做不出来猪脚饭?还是这个铺子周边独一份,旁边没有铺子,房东也答应永远只租给你?还是说开这个店投资巨大,有复杂的体系,他必须靠你扶持?
我觉得都不像!
还有这个想法本身其实也不太合理
前期题主吃亏太多,一个好好的,已经盈利的店,让给一个外人,还不收他钱,自己走了,让他瞎折腾,这本身就很可怕。
后期题主占便宜太多,这个店本身壁垒并不高,目前感受就是选址区域属于城中村,房租便宜需求还不错,题主的产品给的性价比非常高,用人力成本置换食材(注意这句),说白了,就是味道应该也不差(口味肯定不差,但一定不会好吃得让人惊艳,常规产品,做不出花),主要靠给得多,没啥特殊的门槛。
那就算你找到一个比较符合条件的人,他做一段时间之后,到底还有什么理由继续让你吃这60%的利益呢?毕竟深圳房租4200的地方,大体能够想到装修档次了,开这么个店,花不了太多钱。人家隔壁再开一个就完了。
很多人和我聊过小餐饮,问我小餐饮是不是坑?
其实,小餐饮对任劳任怨的基层劳动者很友好,你可以不懂经济不懂营销不懂战略,一样养家糊口而且还过得有滋有味。
但小餐饮对“胸怀大志”(可能更多是眼高手低,自以为降维打击的)人很不友好,因为你必须拿时间换空间,你很难招聘到很厉害的人替你做事,因为门槛太低了,但凡有利可图,人家就自己干了。
真能把小餐饮做得风生水起的连锁品牌,又做直营不加盟的,都是值得尊敬的高手,而且,他们有一个基本的理念,一定是供应链先行,标准化呈现,否则,就绝无可能。
深圳餐饮人求助?
自古道:杀头的买卖有人做,赔钱的买卖没人做。
这个提问我先截个图,有点不太现实,但里边有一些门道可以分析。
在这个提问里,我们首先要分析一个概念,叫“盈利模型”。
盈利模式,是管理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之一。盈利模式指:
按照利益相关者划分的:企业的收入结构、成本结构以及相应的目标利润。
盈利模式是对企业经营要素进行价值识别和管理,在经营要素中找到盈利机会,即探求企业利润来源、生成过程以及产出方式的系统方法。
还有观点认为,它是企业通过自身以及相关利益者资源的整合并形成的一种实现价值创造、价值获取、利益分配的组织机制及商业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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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先默认题目里的数据都是真实不虚的。
先看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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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我们要求3 ~4天营业额能覆盖房租,已经是比较不错的生意了。(房租占比10~15%),5~6天也是可以接受的(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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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干过餐饮的都会倒吸一口凉气,好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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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概念?基本是一个倒挂玩法。
目前比较主流的餐饮项目正餐毛利65~75%,快餐毛利55%~65%是比较常见的,老祖宗也留下过一句话:
冒烟的买卖一半利
就是说餐饮行业,50%毛利是非常基础的操作。
目前据我所知,餐饮行业除了一些零售类食品(比如绝味,久久鸭,周黑鸭这种),一般毛利在37%左右,其他真正做餐饮的很少有这么低利润卖的。
当然,低利润有低利润的好处,就是“薄利多销”,题主这4000块的生意主要的驱动力应该就是来源于此,周边上班族能花最少的钱,吃最多的肉,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这也注定了这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项目,餐饮都是“劳动密集型”,但你的毛利决定,你就是靠人力换钱的重人力成本模型。
好了,我们接下来计算人工和真实利润:
小餐饮项目算利润一般有两种算法:
1,除了人工才是利润
2,人工就是利润
这二者其实主要区别就是经营者是什么人!
第一种不用多说,常规操作,现在题主店里一个月卖12万,毛利率35%,4.2万毛利额。
店里至少需要3个全职1个兼职,深圳全职计5000(都得包吃住,不包住再加个500~600,吃一天也得20来块,综合用人成本6000+,做卤味的师傅一般6000挡不住,当然,一般就是老板自己),兼职3500(包吃),这就去掉了22000以上,再去掉4200房租,水电,还有一些杂费之类,一个月的纯利润不足1.5万,是个能做的生意,但利润就那么多,别惦记着躺赚了,你明天不操心了,后天这个店的营业额就往下掉了。本来人工3+1够了,转头就3+2,4+2了,你看还有利润吗?
第二种主要针对夫妻老婆店,往往就是忙完饭点,有正事的人就离开一下,其他一整天守在店里。所以一般会营业时间特别长,什么时候来人老板都挺积极。
这种店,一般我们做计算的时候,会把人工不单独核算,只计算整店赚了多少,即为店主收益。
因为你没办法核算请一个这么用力用心的人要多少钱(也很难请得到,比如题主现在就是自己想走,请不到合适的人,才想“出让股份”),而同时,两个普通夫妻自己在店里做事,一个月3~4万多(去掉兼职工资),虽然不是什么富贵,但养家糊口没问题了,而且还有点小爽。
还是说题主这个店,如果店里有2个自己人,一方面人工成本就下来了,可能只找个收碗打杂的,第二就是店里有老板亲力亲为的时候,本身这个老板就能一个顶俩,动作快热情度高,其他员工往往也不好意思过度偷懒。
整体效率会大大提高。所以门店单月利润会拉倒3万以上。
那我目前粗略分析,很有可能题主是这个状态。所以会觉得“盈利良好,不想转让”。
那么分析完这些,我们来讨论题主的诉求,想回老家再开一个,方便带孩子。
首先这里没说老家在哪里?是否有深圳这么大的人口基数,是否有深圳这么密集的刚需环境?开这个店的成功率我们先放一边。
只说目前的店
“可以0资金出让40%股份 找人接手”
想求助大家三个问题
1.如何找个踏实稳定的合伙人
2.如何避免不会半路撂挑子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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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比较负责任地讲,这件事在实操环境里,非常难。
题主想要的,其实是“一劳永逸”的“垂拱而治”,这需要建立在“制约条件上”
看题主的语气似乎是想无差别寻觅合伙人,也就是不一定在身边熟人里找,那么我们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熟人尚且如此,一句0资金出让40%股份,其实对来的人,就是“空手套白狼”,我们不怀疑有诚实勤劳的年轻人,但面对人性,我们需要有一定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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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得从你这进货,他自己做不出来猪脚饭?还是这个铺子周边独一份,旁边没有铺子,房东也答应永远只租给你?还是说开这个店投资巨大,有复杂的体系,他必须靠你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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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致力于帮助企业及创始人搭上短视频变现快车,赋能企业突破增长瓶颈、高效获取流量、搞懂短视频玩法。已辅导的商业咨询客户有:上市公司、高速成长中的企业,初创型企业,百万粉丝博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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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是短视频商业顾问徐老板,6月6日晚邀请你来睿问直播间,来听听徐老板人生第一桶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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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网未经我同意,冒用我名字私立了个银行账户,还假冒我签名”…】
#中国知网向赵德馨教授夫妇登门道歉#
中国科学报: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通知称,在前期核查的基础上,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随后知网发布公告回应被调查,表示将全力配合、深刻自省、彻底整改。
提起知网的纷纷扰扰,人们很自然地就会想起那位“撬动”知网的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
5月13日,《中国科学报》从赵德馨教授处获悉,知网于12日下午登门道歉,表达了重新上架他与妻子周秀鸾论文作品的意愿。
赵德馨告诉《中国科学报》,在他们夫妻起诉知网侵权后,后者不仅下架了他们的涉案作品,连同没有涉及诉讼的作品也都悉数下架。
他曾主动向知网提出希望恢复这些作品,但对方一直置之不理。直到妻子胜诉后,近几天才得到他们的回应。
“他们希望我们这边先出具作品上架的授权书。但根据律师建议,我们将经过慎重思考,在双方都有足够诚意的前提下,再签订相关协议。”赵德馨表示。
约一周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10份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对《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即知网主办单位)与周秀鸾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定知网对周秀鸾所著4篇学术论文构成侵权,向周秀鸾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驳回了知网的全部上诉。
一口气赢下10桩诉讼案的周秀鸾,正是去年凭一己之力将知网推进舆论漩涡的“硬核老人”——赵德馨的妻子。据悉,这对学术伉俪均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今年90岁,周秀鸾93岁。
2021年末,赵德馨起诉知网侵权事件引发轩然大波。他控诉知网在未经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转载其100余篇论文,且从未支付任何稿费,甚至作者下载自己的论文还需要付费。最终,法院判定赵德馨胜诉,依法获赔经济损失共计70余万元。但在两位老人胜诉后,知网却分别下架了他们的全部署名论文。
近日,知网态度似乎有所变化,派工作人员登门致歉,并声称希望尽快得到二老的合法授权书,以便将他们的署名论文重新上架。
因周秀鸾教授听力下降,所以由赵德馨教授代表夫妇二人就此事接受了《中国科学报》的采访。
《中国科学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日公布的判决书中,一批涉案论文是赵德馨和周秀鸾两位教授合作完成的。为何在这次诉讼中,您选择放弃主张作品的一系列实体权利,以周老师的名义来起诉呢?
赵德馨:
我和周秀鸾教授是一对夫妻,同一个专业,长期在一个单位工作,所以很多学术成果是我们合作完成的。
我们决定以她的名义来起诉,一方面是体现我对她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有“技术”上的考虑。互联网法院规定每一次起诉不能超过4篇文章,我的文章比较多一点,她的文章比较少一点。为了把诉讼的流程缩短,就把我们两人合作的文章放在她那边去起诉了。
一开始周老师不是特别理解。劝我,说我们年龄都大了,也不缺钱,也担心我的身体。我跟她说,这不是钱的问题,是“权”的问题,是维护自己的权利。她懂了,后来就很支持我。
图2、3:周秀鸾教授在给《长江日报》记者的手写信中,阐述了自己维权的初衷
《中国科学报》:这种一旦涉及诉讼纠纷,就下架作者作品的行为,是否会阻碍很多人的维权脚步?
赵德馨:
是的。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我的很多文章是合作署名的,当时就有合作者表示不愿授权给我打官司,理由可以总结为“三怕”:第一,怕中国知网把他的文章下架了;第二,怕新发表的文章不被知网收录;第三,怕连期刊都不再收录他的文章。因为很多期刊和知网也有合作,我就接到过期刊总编的电话,他们希望我撤诉,不要告知网。
我们几个人都已经退休了,而且很多论文已经传播了数十年之久,同行知道去哪里获取这些作品。但对年轻的研究者来说,上述几个问题确实是不可忽视的。
《中国科学报》:目前两位老师在与知网的诉讼中,基本全部胜诉。你们还有其他诉讼在开展吗?
赵德馨:
我们跟知网的官司还没打完。而且除了论文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案子。
早在2006年,知网就跟我签订合同,把《中国经济史辞典》做成电子版,合同约定:如果有用户付费下载《词典》或其中的条目,就分一部分钱给我,每条大概是一块3毛钱左右。合同上清清楚楚地写明了一个收款账户,但在这个账户上,我一分钱都没有收到过。近期我们确认过,这个账户还是正常起作用的。
所以钱去哪里了呢?我专门去咨询这个问题,才得知,知网未经我的同意,冒用我的名字私立了一个银行账户,还假冒了我的签名。
这个事情已经触犯了刑法,我已经委托律师去打官司了。
《中国科学报》:目前你们夫妻二人胜诉知网获赔的金额有多少呢?
赵德馨:
我这边是70余万,周老师这边大概是不到10万。
《中国科学报》:你们是主要针对知网维权吗?还是其他学术网站和其他平台也有涉及?
赵德馨:
没有针对知网,我还起诉过北京万方等。大家都盯着知网的案子,也是因为知网影响力最大。
可以看出在国内,这种学术作品网络传播的侵权行为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中国科学报》:针对知网开展的这一系列维权工作,两位老师期待的最理想结果是什么?
赵德馨:
我们的愿望肯定不是让知网垮台,我是不希望出现这种学术期刊网站一家独大的局面,希望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来建设和管理知识平台。你利用了作者的文章,就该支付一定稿酬。相应的,有用户从你的网站下载文章,也应该支付一定费用。但平台获取的利润应当合乎国家政策,不应该出现当前的暴利、两头吃,还不断涨价的现象。
《中国科学报》:知网目前已经和两位老师重新商议了作品上架的事情,您对这个结果满意吗?
赵德馨:
知网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换了新的领导,我的感觉是新人新态度。但对方的诚意是否足够,我们还会谨慎观察。
知网败诉后下架论文的行为是否合法?这是学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此,《中国科学报》采访到了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律师,请他从法律角度进行解答。
《中国科学报》:判决书中所谓的“侵权行为”是指哪些行为?知网下架原告作品算不算进一步侵权?
李伟民:
知网与相关杂志社之间的协议书等均不足以证明杂志社自作者处取得合法授权,亦不足以证明知网通过杂志社取得了作者的合法授权,也就是说,知网可能取得了杂志社的授权,但是未取得期刊中单篇文章作者的授权。
因此,知网在没有取得作者许可的背景下,在其经营的知网各个端口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载阅读服务,侵害了权利人对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一般网站一旦侵权行为成立,停止侵权下架是应有之义。但是知网具有特殊性。据其官网介绍,知网目前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2.7万家机构用户,年下载文献总量达到20亿篇次,用户涵盖高校科研、党政企及其智库、公检法军、医药卫生、中小学与农村,其中高校用户覆盖76%的世界前500强大学。已经形成了绝对的学术资源垄断地位。因此,从反垄断法角度出发,知网直接拒绝发生商业上的往来,败诉后下架作品,侵害了作者的权利。
#中国知网向赵德馨教授夫妇登门道歉#
中国科学报: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通知称,在前期核查的基础上,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随后知网发布公告回应被调查,表示将全力配合、深刻自省、彻底整改。
提起知网的纷纷扰扰,人们很自然地就会想起那位“撬动”知网的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
5月13日,《中国科学报》从赵德馨教授处获悉,知网于12日下午登门道歉,表达了重新上架他与妻子周秀鸾论文作品的意愿。
赵德馨告诉《中国科学报》,在他们夫妻起诉知网侵权后,后者不仅下架了他们的涉案作品,连同没有涉及诉讼的作品也都悉数下架。
他曾主动向知网提出希望恢复这些作品,但对方一直置之不理。直到妻子胜诉后,近几天才得到他们的回应。
“他们希望我们这边先出具作品上架的授权书。但根据律师建议,我们将经过慎重思考,在双方都有足够诚意的前提下,再签订相关协议。”赵德馨表示。
约一周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10份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对《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即知网主办单位)与周秀鸾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定知网对周秀鸾所著4篇学术论文构成侵权,向周秀鸾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驳回了知网的全部上诉。
一口气赢下10桩诉讼案的周秀鸾,正是去年凭一己之力将知网推进舆论漩涡的“硬核老人”——赵德馨的妻子。据悉,这对学术伉俪均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今年90岁,周秀鸾93岁。
2021年末,赵德馨起诉知网侵权事件引发轩然大波。他控诉知网在未经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转载其100余篇论文,且从未支付任何稿费,甚至作者下载自己的论文还需要付费。最终,法院判定赵德馨胜诉,依法获赔经济损失共计70余万元。但在两位老人胜诉后,知网却分别下架了他们的全部署名论文。
近日,知网态度似乎有所变化,派工作人员登门致歉,并声称希望尽快得到二老的合法授权书,以便将他们的署名论文重新上架。
因周秀鸾教授听力下降,所以由赵德馨教授代表夫妇二人就此事接受了《中国科学报》的采访。
《中国科学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日公布的判决书中,一批涉案论文是赵德馨和周秀鸾两位教授合作完成的。为何在这次诉讼中,您选择放弃主张作品的一系列实体权利,以周老师的名义来起诉呢?
赵德馨:
我和周秀鸾教授是一对夫妻,同一个专业,长期在一个单位工作,所以很多学术成果是我们合作完成的。
我们决定以她的名义来起诉,一方面是体现我对她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有“技术”上的考虑。互联网法院规定每一次起诉不能超过4篇文章,我的文章比较多一点,她的文章比较少一点。为了把诉讼的流程缩短,就把我们两人合作的文章放在她那边去起诉了。
一开始周老师不是特别理解。劝我,说我们年龄都大了,也不缺钱,也担心我的身体。我跟她说,这不是钱的问题,是“权”的问题,是维护自己的权利。她懂了,后来就很支持我。
图2、3:周秀鸾教授在给《长江日报》记者的手写信中,阐述了自己维权的初衷
《中国科学报》:这种一旦涉及诉讼纠纷,就下架作者作品的行为,是否会阻碍很多人的维权脚步?
赵德馨:
是的。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我的很多文章是合作署名的,当时就有合作者表示不愿授权给我打官司,理由可以总结为“三怕”:第一,怕中国知网把他的文章下架了;第二,怕新发表的文章不被知网收录;第三,怕连期刊都不再收录他的文章。因为很多期刊和知网也有合作,我就接到过期刊总编的电话,他们希望我撤诉,不要告知网。
我们几个人都已经退休了,而且很多论文已经传播了数十年之久,同行知道去哪里获取这些作品。但对年轻的研究者来说,上述几个问题确实是不可忽视的。
《中国科学报》:目前两位老师在与知网的诉讼中,基本全部胜诉。你们还有其他诉讼在开展吗?
赵德馨:
我们跟知网的官司还没打完。而且除了论文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案子。
早在2006年,知网就跟我签订合同,把《中国经济史辞典》做成电子版,合同约定:如果有用户付费下载《词典》或其中的条目,就分一部分钱给我,每条大概是一块3毛钱左右。合同上清清楚楚地写明了一个收款账户,但在这个账户上,我一分钱都没有收到过。近期我们确认过,这个账户还是正常起作用的。
所以钱去哪里了呢?我专门去咨询这个问题,才得知,知网未经我的同意,冒用我的名字私立了一个银行账户,还假冒了我的签名。
这个事情已经触犯了刑法,我已经委托律师去打官司了。
《中国科学报》:目前你们夫妻二人胜诉知网获赔的金额有多少呢?
赵德馨:
我这边是70余万,周老师这边大概是不到10万。
《中国科学报》:你们是主要针对知网维权吗?还是其他学术网站和其他平台也有涉及?
赵德馨:
没有针对知网,我还起诉过北京万方等。大家都盯着知网的案子,也是因为知网影响力最大。
可以看出在国内,这种学术作品网络传播的侵权行为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中国科学报》:针对知网开展的这一系列维权工作,两位老师期待的最理想结果是什么?
赵德馨:
我们的愿望肯定不是让知网垮台,我是不希望出现这种学术期刊网站一家独大的局面,希望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来建设和管理知识平台。你利用了作者的文章,就该支付一定稿酬。相应的,有用户从你的网站下载文章,也应该支付一定费用。但平台获取的利润应当合乎国家政策,不应该出现当前的暴利、两头吃,还不断涨价的现象。
《中国科学报》:知网目前已经和两位老师重新商议了作品上架的事情,您对这个结果满意吗?
赵德馨:
知网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换了新的领导,我的感觉是新人新态度。但对方的诚意是否足够,我们还会谨慎观察。
知网败诉后下架论文的行为是否合法?这是学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此,《中国科学报》采访到了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律师,请他从法律角度进行解答。
《中国科学报》:判决书中所谓的“侵权行为”是指哪些行为?知网下架原告作品算不算进一步侵权?
李伟民:
知网与相关杂志社之间的协议书等均不足以证明杂志社自作者处取得合法授权,亦不足以证明知网通过杂志社取得了作者的合法授权,也就是说,知网可能取得了杂志社的授权,但是未取得期刊中单篇文章作者的授权。
因此,知网在没有取得作者许可的背景下,在其经营的知网各个端口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载阅读服务,侵害了权利人对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一般网站一旦侵权行为成立,停止侵权下架是应有之义。但是知网具有特殊性。据其官网介绍,知网目前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2.7万家机构用户,年下载文献总量达到20亿篇次,用户涵盖高校科研、党政企及其智库、公检法军、医药卫生、中小学与农村,其中高校用户覆盖76%的世界前500强大学。已经形成了绝对的学术资源垄断地位。因此,从反垄断法角度出发,知网直接拒绝发生商业上的往来,败诉后下架作品,侵害了作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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