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江西赣州,女子刘某发现其儿子陈某明没有收完楼顶的衣服,其便用力踹了陈某明肚子一脚,致陈某明屁股坐地,表情痛苦的捂着肚子。下楼时,其小女儿又告诉刘某,陈某明偷吃了雪糕。
刘某随后在二楼陈某明的卧室床上被子里,搜出雪糕,由于陈某明和小女儿均称是对方拿的雪糕,刘某便跑到一楼厨房,拿了一个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的臀部、手臂等部位。
期间,陈某明突然跑出卧室,刘某追至二楼楼梯口,将陈某明抓住,并用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致杉木棍断裂。
接着刘某将陈某明推回卧室,并让小女儿下楼找棍子。随后刘某让陈某明用毛巾擦床上及被子上掉落的雪糕,刘某见陈某明动作慢,便用小女儿拿上来的棍子,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
刘某认为小女儿拿的棍子打陈某明不痛,便下楼来到厨房,换了根更粗的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之后,刘某让小女儿看守陈某明,并嘱咐小女儿,如果陈某明不承认,就继续打陈某明的臀部、腿部。
20多分钟后,陈某明跑出卧室,但又被刘某抓住推回卧室。刘某将陈某明上衣、裤子脱掉,并用力打了陈某明三巴掌,致陈某明后退并坐在地上,牙齿出血。
几小时后,陈某明称要大便但未排出,刘某认为陈某明撒谎。刘某便让全身赤裸的陈某明趴在地上,手持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臀部、大腿等部位,直至杉木棍被打断。
之后,刘某又让小女儿继续看守陈某明。半小时后,刘某进去查看,发现陈某明躺在地上没有呼吸,便立即叫醒了因感冒在家中睡觉的丈夫。
二人开车将陈某明送至医院抢救后,经医生检查,陈某明已经死亡。后经鉴定:陈某明符合背臀部、四肢被钝器多次打击致肌肉等组织大面积挫伤、皮下出血,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刘某明知民警在家,仍从外返回家中,向民警投案自首,后又取得了亲属的谅解。(案例来源:江西赣州中院)
庭审时,刘某辩解称,其主观上没有伤害陈某明的故意,陈某明是其儿子,因为盗窃屡教不改,其只想教育陈某明,才打他,其构成犯罪,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刘某辩护人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刘某的两个女儿,对陈某明的殴打、用绳子拉脖子行为,与陈某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足以证实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使刘某构成犯罪,其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伤害罪。
真的是骇人听闻,即便孩子不听话,作为母亲也不能以这么残忍的方式,“教育”孩子吧?在我看来,这哪里是教育孩子,这简直是在折磨孩子!法律规定,即便是孩子母亲,也不能伤害孩子,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从法律上来看,刘某是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呢?
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可以预见其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由于行为人过于自信认为,其行为不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但偏偏就因行为人的自信,而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已经发生的行为。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不想其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其行为客观上已经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两者之间的相似点在于,都发生了死亡结果,且都不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
两者之间的区别点则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观上,连伤害被害人身体故意都没有。
具体到本案中,刘某以“教育”孩子为目的,采用极端的手段,去伤害孩子的身体,并导致孩子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中,刘某具有自首情节,且系亲情犯罪,刘某的主观目的是想教育子女,社会危害性较轻,且取得了亲属的谅解。因此法院认定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最后,孩子不听话,家长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可以理解,但是就本案而言,刘某在殴打孩子致其牙齿都流血的情况下,不仅不送医院救治,反而持木棍继续殴打孩子,那么作为一位母亲,她到底想干嘛?细思极恐啊!
刘某随后在二楼陈某明的卧室床上被子里,搜出雪糕,由于陈某明和小女儿均称是对方拿的雪糕,刘某便跑到一楼厨房,拿了一个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的臀部、手臂等部位。
期间,陈某明突然跑出卧室,刘某追至二楼楼梯口,将陈某明抓住,并用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致杉木棍断裂。
接着刘某将陈某明推回卧室,并让小女儿下楼找棍子。随后刘某让陈某明用毛巾擦床上及被子上掉落的雪糕,刘某见陈某明动作慢,便用小女儿拿上来的棍子,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
刘某认为小女儿拿的棍子打陈某明不痛,便下楼来到厨房,换了根更粗的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之后,刘某让小女儿看守陈某明,并嘱咐小女儿,如果陈某明不承认,就继续打陈某明的臀部、腿部。
20多分钟后,陈某明跑出卧室,但又被刘某抓住推回卧室。刘某将陈某明上衣、裤子脱掉,并用力打了陈某明三巴掌,致陈某明后退并坐在地上,牙齿出血。
几小时后,陈某明称要大便但未排出,刘某认为陈某明撒谎。刘某便让全身赤裸的陈某明趴在地上,手持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臀部、大腿等部位,直至杉木棍被打断。
之后,刘某又让小女儿继续看守陈某明。半小时后,刘某进去查看,发现陈某明躺在地上没有呼吸,便立即叫醒了因感冒在家中睡觉的丈夫。
二人开车将陈某明送至医院抢救后,经医生检查,陈某明已经死亡。后经鉴定:陈某明符合背臀部、四肢被钝器多次打击致肌肉等组织大面积挫伤、皮下出血,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刘某明知民警在家,仍从外返回家中,向民警投案自首,后又取得了亲属的谅解。(案例来源:江西赣州中院)
庭审时,刘某辩解称,其主观上没有伤害陈某明的故意,陈某明是其儿子,因为盗窃屡教不改,其只想教育陈某明,才打他,其构成犯罪,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刘某辩护人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刘某的两个女儿,对陈某明的殴打、用绳子拉脖子行为,与陈某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足以证实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使刘某构成犯罪,其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伤害罪。
真的是骇人听闻,即便孩子不听话,作为母亲也不能以这么残忍的方式,“教育”孩子吧?在我看来,这哪里是教育孩子,这简直是在折磨孩子!法律规定,即便是孩子母亲,也不能伤害孩子,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从法律上来看,刘某是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呢?
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可以预见其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由于行为人过于自信认为,其行为不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但偏偏就因行为人的自信,而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已经发生的行为。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不想其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其行为客观上已经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两者之间的相似点在于,都发生了死亡结果,且都不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
两者之间的区别点则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观上,连伤害被害人身体故意都没有。
具体到本案中,刘某以“教育”孩子为目的,采用极端的手段,去伤害孩子的身体,并导致孩子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中,刘某具有自首情节,且系亲情犯罪,刘某的主观目的是想教育子女,社会危害性较轻,且取得了亲属的谅解。因此法院认定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最后,孩子不听话,家长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可以理解,但是就本案而言,刘某在殴打孩子致其牙齿都流血的情况下,不仅不送医院救治,反而持木棍继续殴打孩子,那么作为一位母亲,她到底想干嘛?细思极恐啊!
知病病者,乃病中有病又无病。看有病,不知病。观无病,乃知病。知我者病,玄之妙也,看我者病,不知常也,我病非病非不病。
看我像有病,只是你的境界还不够而已。同理,我要是看你有病,那就是真有病。因为知病因,俗也。我要是看你没有病,这个时候我更是没有病,这叫,以俗同俗,以病治病,以虚治虚,以实治实,以无为者,治有为者,以惟物治惟物,以惟心治惟心,以经治经,以经解经。
看我像有病,只是你的境界还不够而已。同理,我要是看你有病,那就是真有病。因为知病因,俗也。我要是看你没有病,这个时候我更是没有病,这叫,以俗同俗,以病治病,以虚治虚,以实治实,以无为者,治有为者,以惟物治惟物,以惟心治惟心,以经治经,以经解经。
【主流媒体看乐山丨乐山企业30天落地投产!四川日报一版关注犍为“保姆式”服务】8月7日,《四川日报》一版以《“保姆式”服务让企业30天落地投产》为题,报道了我市犍为县设立“犍小审”“顾问团”,为落地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助力企业加快发展的贴心举措。
报道全文如下↓↓↓
前有“犍小审” 后有“顾问团”
“保姆式”服务让企业30天落地投产
“项目组,涂布线(涂布生产线)今天要装完。”“工程组,准备接手调试。”7月29日,在位于乐山市犍为县的浙江-四川东西协作乐山犍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内,乐山市鸿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明林正在给项目团队安排当天的任务。
“快,真快!”看着眼前4000平方米已接通水电的标准化厂房,明林难掩激动。一周前,他刚完成公司注册,按照目前的进度,8月20日项目就能投产。
快,源于服务精准、到位:犍为设立“犍小审”“顾问团”,为落地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
前端优化
“犍小审”助力企业安心落地
“今天要交安全‘三同时’材料。”当天,乐山市犍为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曾玉来到项目现场与明林对接。曾玉是负责对接该项目的“犍小审”人员。“犍小审”是当地为招商引资项目企业组建的代跑代办志愿服务队。
递交材料、确认签字、更新进度表。5分钟,项目安全评估材料在厂房内完成提交。“注意我们的反馈。”收下材料,曾玉提醒明林开始准备下一步的审批材料。
“上门代办,全程跟踪,一对一服务。”明林说,从项目落地以来,公司没有为各种审批费过心思,“我们的心思全部用在项目建设上,投产时间比预计缩短一半。”明林体会到的便利,源于犍为为企业审批落地提供的一系列贴心服务,“犍小审”是其中一环。
“快,源于对企业需求的精准掌握。”犍为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吴灵介绍。
作为乐山“大硅谷”建设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犍为引进一批包括凯金2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在内的晶硅光伏产业下游储能设备配套企业。
“业内都是以‘月’作为项目投产的计量单位。”明林介绍,对于风口上的晶硅光伏产业而言,企业越早落地投产就意味着更大的市场份额和话语权。
为帮助企业加快发展,政府部门在优化审批环节“抢”时间。“审批时间长,需要到处跑,当事人不知道进度。”犍为县副县长周锐道出之前企业落地的三大痛点。从2021年起,犍为推出“半小时工作室”“线上会商”等特色服务,逐一化解痛点。
“喝杯茶的时间,公章都刻好了。”明林回忆,7月20日,自己准备了20多份材料来办理公司注册,没想到在“半小时工作室”只需提交身份证就完成了所有审批。
周锐介绍,“半小时工作室”主要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对公账户设立等企业开办事宜。过去,企业需提交法人股东营业执照、管理人员身份证、公司章程等10余份申请材料。现在,申请人仅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和管理人员身份证,剩下的申请表均由“犍小审”代跑完成。办理时间从3个工作日缩短到30分钟。
“多头跑路”是企业在项目审批时的另一痛点。以新能源材料项目为例,从签订投资协议到开工建设,需提交13项审批(含备案)。过去,这些项目需在省、市、县三级部门分别办理。为此,犍为积极响应全省“一网通办”政策,主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现在,企业只需向县级审批单位提交一次材料,就完成了三级审批流程。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全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首个受益企业,公司总经理仰韵霖介绍,4月底公司提交能评审批,目前已全面开工。
全程护航
“顾问团”保障项目层层闯关
在犍为县行政审批局“半小时工作室”墙上,记者看到一面用“蓝”“绿”“黄”三色磁贴标记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跟踪表”。跟踪表里清晰标明了10多个重点推进项目的审批进度。“办理中”“已办结”“未涉及”,办理状态一目了然。
“类似的表,全县有10多张。”周锐介绍,对于一个重大项目而言,行政审批只是其中一环。项目从签约落地到开工投产,企业要对接发改、经信、自然资源等10多个部门,涉及的事项有上百件。怎么帮企业理清头绪,提升效率?“我们会全程帮助企业‘闯关升级’。”为此,犍为为每个重大项目配备了一个项目专班,所有项目涉及部门都会派驻专人对接,“是个名副其实的‘顾问团’。”
专班如何运作?大家说,多亏了“一个群”“一张表”“一个人”。
“一个群”指由当地主要领导牵头的微信群,企业和相关部门都在其中。明林拿出手机,翻开聊天记录。7月15日,他在群里反映项目落地后的厂房问题。两天后,项目牵头单位四川犍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便为其协调了园区内4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需求当天协调,两天内反馈。”
“一张表”指为企业量身打造的“项目进度周报表”。周报表里集合了10多个部门“跟踪表”内反馈的项目进度信息,同时标注了下一周企业的待办事项、所需材料,以及联系部门。
“一个人”指为每个项目确定的一名对接人,负责上传下达,统合政府信息,转达企业意愿。“完成了什么?需要做什么?去找谁?一目了然。”仰韵霖感触颇深,“畅通高效的沟通机制,为项目推进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来源:四川日报)
报道全文如下↓↓↓
前有“犍小审” 后有“顾问团”
“保姆式”服务让企业30天落地投产
“项目组,涂布线(涂布生产线)今天要装完。”“工程组,准备接手调试。”7月29日,在位于乐山市犍为县的浙江-四川东西协作乐山犍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内,乐山市鸿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明林正在给项目团队安排当天的任务。
“快,真快!”看着眼前4000平方米已接通水电的标准化厂房,明林难掩激动。一周前,他刚完成公司注册,按照目前的进度,8月20日项目就能投产。
快,源于服务精准、到位:犍为设立“犍小审”“顾问团”,为落地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
前端优化
“犍小审”助力企业安心落地
“今天要交安全‘三同时’材料。”当天,乐山市犍为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曾玉来到项目现场与明林对接。曾玉是负责对接该项目的“犍小审”人员。“犍小审”是当地为招商引资项目企业组建的代跑代办志愿服务队。
递交材料、确认签字、更新进度表。5分钟,项目安全评估材料在厂房内完成提交。“注意我们的反馈。”收下材料,曾玉提醒明林开始准备下一步的审批材料。
“上门代办,全程跟踪,一对一服务。”明林说,从项目落地以来,公司没有为各种审批费过心思,“我们的心思全部用在项目建设上,投产时间比预计缩短一半。”明林体会到的便利,源于犍为为企业审批落地提供的一系列贴心服务,“犍小审”是其中一环。
“快,源于对企业需求的精准掌握。”犍为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吴灵介绍。
作为乐山“大硅谷”建设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犍为引进一批包括凯金2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在内的晶硅光伏产业下游储能设备配套企业。
“业内都是以‘月’作为项目投产的计量单位。”明林介绍,对于风口上的晶硅光伏产业而言,企业越早落地投产就意味着更大的市场份额和话语权。
为帮助企业加快发展,政府部门在优化审批环节“抢”时间。“审批时间长,需要到处跑,当事人不知道进度。”犍为县副县长周锐道出之前企业落地的三大痛点。从2021年起,犍为推出“半小时工作室”“线上会商”等特色服务,逐一化解痛点。
“喝杯茶的时间,公章都刻好了。”明林回忆,7月20日,自己准备了20多份材料来办理公司注册,没想到在“半小时工作室”只需提交身份证就完成了所有审批。
周锐介绍,“半小时工作室”主要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对公账户设立等企业开办事宜。过去,企业需提交法人股东营业执照、管理人员身份证、公司章程等10余份申请材料。现在,申请人仅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和管理人员身份证,剩下的申请表均由“犍小审”代跑完成。办理时间从3个工作日缩短到30分钟。
“多头跑路”是企业在项目审批时的另一痛点。以新能源材料项目为例,从签订投资协议到开工建设,需提交13项审批(含备案)。过去,这些项目需在省、市、县三级部门分别办理。为此,犍为积极响应全省“一网通办”政策,主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现在,企业只需向县级审批单位提交一次材料,就完成了三级审批流程。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全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首个受益企业,公司总经理仰韵霖介绍,4月底公司提交能评审批,目前已全面开工。
全程护航
“顾问团”保障项目层层闯关
在犍为县行政审批局“半小时工作室”墙上,记者看到一面用“蓝”“绿”“黄”三色磁贴标记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跟踪表”。跟踪表里清晰标明了10多个重点推进项目的审批进度。“办理中”“已办结”“未涉及”,办理状态一目了然。
“类似的表,全县有10多张。”周锐介绍,对于一个重大项目而言,行政审批只是其中一环。项目从签约落地到开工投产,企业要对接发改、经信、自然资源等10多个部门,涉及的事项有上百件。怎么帮企业理清头绪,提升效率?“我们会全程帮助企业‘闯关升级’。”为此,犍为为每个重大项目配备了一个项目专班,所有项目涉及部门都会派驻专人对接,“是个名副其实的‘顾问团’。”
专班如何运作?大家说,多亏了“一个群”“一张表”“一个人”。
“一个群”指由当地主要领导牵头的微信群,企业和相关部门都在其中。明林拿出手机,翻开聊天记录。7月15日,他在群里反映项目落地后的厂房问题。两天后,项目牵头单位四川犍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便为其协调了园区内4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需求当天协调,两天内反馈。”
“一张表”指为企业量身打造的“项目进度周报表”。周报表里集合了10多个部门“跟踪表”内反馈的项目进度信息,同时标注了下一周企业的待办事项、所需材料,以及联系部门。
“一个人”指为每个项目确定的一名对接人,负责上传下达,统合政府信息,转达企业意愿。“完成了什么?需要做什么?去找谁?一目了然。”仰韵霖感触颇深,“畅通高效的沟通机制,为项目推进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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