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1号##尚法# 3月4日、5日,红原公安挡获被盗机动车2台
一辆灰色(原车牌照:川ZDA361,车辆所有人:赵学珍)五菱牌汽车系阿坝州公安局2015年10月19日立案被盗机动车;一辆白色(原车牌照:川AXH349,车辆所有人:苏元勇)五菱牌汽车系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2019年2月19日立案被盗机动车。@阿坝公安 @ABTV直播阿坝 https://t.cn/Rzdg97C https://t.cn/Rzdg97C
一辆灰色(原车牌照:川ZDA361,车辆所有人:赵学珍)五菱牌汽车系阿坝州公安局2015年10月19日立案被盗机动车;一辆白色(原车牌照:川AXH349,车辆所有人:苏元勇)五菱牌汽车系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2019年2月19日立案被盗机动车。@阿坝公安 @ABTV直播阿坝 https://t.cn/Rzdg97C https://t.cn/Rzdg97C
#随警动态# 【护航“开学季”】今天是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学第一天,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前研判部署,在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全警动员,全员上路,科学布警,密切配合,全部护学岗人员提前上岗,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重点整治,积极疏导指挥交通。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及接送学生车辆(校车)安全整治行动,严查超员、违法载人及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协同共治积极为广大师生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交警来提醒#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广大学生家长尽量自行接送孩子上下学,确需乘车的,切勿贪图便利而让孩子乘坐超员、校车服务证照不全、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黑校车,一定要选择车况良好、手续齐全的正规校车。同时呼吁广大负责运送留守儿童和接送学生的家长、社会车辆驾驶员朋友,切误长时间在学校门口停逗留,即接即走,服从现场交警指挥。行经学校路口以及周边路段时,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避让来往行人以及学生,文明行车。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切勿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共同守护孩子的出行安全!@平安随州 @湖北随州交警 @平安随县 @湖北广水交警
#交警来提醒#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广大学生家长尽量自行接送孩子上下学,确需乘车的,切勿贪图便利而让孩子乘坐超员、校车服务证照不全、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黑校车,一定要选择车况良好、手续齐全的正规校车。同时呼吁广大负责运送留守儿童和接送学生的家长、社会车辆驾驶员朋友,切误长时间在学校门口停逗留,即接即走,服从现场交警指挥。行经学校路口以及周边路段时,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避让来往行人以及学生,文明行车。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切勿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共同守护孩子的出行安全!@平安随州 @湖北随州交警 @平安随县 @湖北广水交警
#一盔一带# 【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安全带“系与不系”生死之别】
安全带等于生命带,关键时刻能救命!大量的事故案例显示,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尤为重要,无论你是司机还是乘客,生命同样宝贵,都需要系好安全带。玉林公安交警部门曝光一批“一盔一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警示更多交通参与者重视出行安全,还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结合自身实际,吸取事故教训。
反面事故案例
(一)
2021年11月11日7时30分许,梁某驾驶桂KT51**出租车搭载莫某,行驶至沿324国道由石南往寨圩方向324国道1496km+300m处,碰到前面停放在道路右侧非机动车道上由庞某驾驶的桂N956**牵引车(牵引桂NF0**挂),因坐在桂KT51**出租车后座的莫某没有系好安全带,造成莫某当场死亡、梁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正面事故案例
(二)
2021年5月20日上午8时许,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在玉博大道与福绵中滔大道交汇处发生一起三车相碰事故。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在事发路段设置安全警戒,对事故现场展开勘察,事故车辆分别是一辆白色小车,一辆货车和一辆水泥罐车,三车不同程度受损,万幸的白色小车驾乘人员系好了安全带并没有受伤。
(三)
2021年2月28日清晨,梁某驾驶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俗称水泥罐车)在玉州区岭塘村石板塘一村道上倒车时,不慎掉下五六米路基下,造成鱼塘、树木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所幸事发时梁某系好了安全带,正是得益于安全带的保护,才没有受伤。
玉林交警提示:安全带是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对司机和乘客的人身安全起着保护作用。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情况实施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够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同时安全带有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的撞击能量,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
安全带等于生命带,关键时刻能救命!大量的事故案例显示,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尤为重要,无论你是司机还是乘客,生命同样宝贵,都需要系好安全带。玉林公安交警部门曝光一批“一盔一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警示更多交通参与者重视出行安全,还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结合自身实际,吸取事故教训。
反面事故案例
(一)
2021年11月11日7时30分许,梁某驾驶桂KT51**出租车搭载莫某,行驶至沿324国道由石南往寨圩方向324国道1496km+300m处,碰到前面停放在道路右侧非机动车道上由庞某驾驶的桂N956**牵引车(牵引桂NF0**挂),因坐在桂KT51**出租车后座的莫某没有系好安全带,造成莫某当场死亡、梁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正面事故案例
(二)
2021年5月20日上午8时许,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在玉博大道与福绵中滔大道交汇处发生一起三车相碰事故。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在事发路段设置安全警戒,对事故现场展开勘察,事故车辆分别是一辆白色小车,一辆货车和一辆水泥罐车,三车不同程度受损,万幸的白色小车驾乘人员系好了安全带并没有受伤。
(三)
2021年2月28日清晨,梁某驾驶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俗称水泥罐车)在玉州区岭塘村石板塘一村道上倒车时,不慎掉下五六米路基下,造成鱼塘、树木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所幸事发时梁某系好了安全带,正是得益于安全带的保护,才没有受伤。
玉林交警提示:安全带是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对司机和乘客的人身安全起着保护作用。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情况实施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够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同时安全带有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的撞击能量,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