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真正成熟的开始:不给人添麻烦
01
与贤者处,如沐春风。
老刘是写材料的高手,也乐于助人。
前天,我接到一个紧急任务,绞尽脑汁写出了个初稿,请他帮忙修改。他很忙,但架不住我再三请求,他还是答应晚上帮忙改一下。
我如释重负,老刘却因此忙到凌晨三点。
第二天一早,我们又在办公室碰面。老刘告诉我,原来是十一点半就改好了,可由于下载了我之后发给他的一个同名文档,导致替换了他已经改得差不多的文稿,只得重头来过。
我不禁羞愧至极:我写的第一版和第二版,没有更改文件名,而恰好老刘使用的新电脑,又默认为替换原文档。
见我愧疚难当,老刘一再说着:“没事没事”,交流的主题还是不离这个材料是如何改的,我如同醍醐灌顶,更是对他的为人敬佩不已。
反观自己的肤浅与毛躁,我愈加体会到,一个人真正的成熟,是不给人添麻烦。
02
不给别人添麻烦,是一种能力。
人在职场,一个萝卜一个坑,看似不起眼,但只有每个人都恪尽职守才不至于“掉链子”。
比如流水线上的工人,只有熟手才能上线,没有掌握操作规程的生手,非但自己有受伤的风险,还极有可能导致整条生产线出现故障,甚至停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不管是技术工人,还是综合管理岗位,只要是“上岗”了,就必须百分百熟悉自己的职能职责,以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让与自己搭档的人,能够感受到舒适与可靠。
所以,职场中,人们常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想要站稳脚跟,赢得领导和同事最便捷有效的做法,便是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成为那个有能力解决难题的人,成为那个随时都能站出来撑住场面的人。
一旦做到了这一点,自然也就再需要麻烦别人,反倒能成为其他人的一种依靠,名誉和地位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
03
不给别人添麻烦,是一种分寸。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最初都是客气、礼貌的,谁也不希望一上来就闹得脸红脖子粗,下不来台。
但“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最初的好印象最后消磨殆尽,除去一些“自然损耗”之外,更多的是,其中有人不“识相”,常常做出“越界”的举动,让人不得不敬而远之。
比如,相识不久的新同事,突然找个借口,问你借钱。你们的关系还没有好到那种毫无保留、二话不说的程度,自然是委婉拒绝,或者出于同情,送个红包当作慰问。
但对方却以此“黑化”你,明里暗里表示出对你的不满,那么,原本还有可能进一步的“友情”也只能止步于此了。
再比如,面对心急火燎的重病患者,主治医生尽早安排了手术,患者家属却以手术当天是节日而拒绝,理由是节日值班人员不充足,万一出现意外怎么办。
结果,已经做好手术准备的医生、护士,不得不重新排班,很多人为此又失去了一个正常的休息日。虽然也会尊重患者的决定,但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会埋怨几句:这个患者可真难缠。
上幼儿的小朋友,从入园的第一天起,就会被教导: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东西自己保管好。
这种清晰的分寸感和界限感,是一段关系能够顺利走下去的重要保证。即便在别人看来,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帮助你,是“举手之劳”,但你千万不能错认为“真的很轻松,”一有什么事,就都往别人身上推,嘴上说的是求教,实际上是偷懒,是对他人劳动的“巧取豪夺”。
04
不给别人添麻烦,是一种善良。
从前很羡慕一种人,走到哪里都有朋友请他吃饭,陪着他东游西逛,简直是风光无限。
如今,却觉得,越是关系好,越是不会给别人添麻烦,这是一种源自骨子里的善良。
大学毕业之后,有人在大城市落脚,有人回十八线小县城安家。多年之后,差距自然不言自明。但仗着同学情谊深,每次去从乡下去城里,都要叨唠老同学,由对方包吃包住,还嫌弃对方没有时间陪自己,就显得太不地道了。
人到中年,谁不是扛着家庭的重担,如履薄冰。也许人家收入比你高很多,但开支也是你无法想象的。
哪怕真的要麻烦对方,比如,看病住院。也要慎之又慎,毕竟,网络无处不在的当下,预约挂号根本不需要到现场去排队。至于是否有人看护,找个护工便能解决大部分问题。仅剩下情感上的孤寂和担忧,也不必将低沉的情绪传导给对方。
每个人的日子,都有不为人知的心酸,很多都自顾不暇,各自安好,互不打扰,其实就是最好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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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与贤者处,如沐春风。
老刘是写材料的高手,也乐于助人。
前天,我接到一个紧急任务,绞尽脑汁写出了个初稿,请他帮忙修改。他很忙,但架不住我再三请求,他还是答应晚上帮忙改一下。
我如释重负,老刘却因此忙到凌晨三点。
第二天一早,我们又在办公室碰面。老刘告诉我,原来是十一点半就改好了,可由于下载了我之后发给他的一个同名文档,导致替换了他已经改得差不多的文稿,只得重头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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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自己的肤浅与毛躁,我愈加体会到,一个人真正的成熟,是不给人添麻烦。
02
不给别人添麻烦,是一种能力。
人在职场,一个萝卜一个坑,看似不起眼,但只有每个人都恪尽职守才不至于“掉链子”。
比如流水线上的工人,只有熟手才能上线,没有掌握操作规程的生手,非但自己有受伤的风险,还极有可能导致整条生产线出现故障,甚至停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不管是技术工人,还是综合管理岗位,只要是“上岗”了,就必须百分百熟悉自己的职能职责,以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让与自己搭档的人,能够感受到舒适与可靠。
所以,职场中,人们常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想要站稳脚跟,赢得领导和同事最便捷有效的做法,便是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成为那个有能力解决难题的人,成为那个随时都能站出来撑住场面的人。
一旦做到了这一点,自然也就再需要麻烦别人,反倒能成为其他人的一种依靠,名誉和地位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
03
不给别人添麻烦,是一种分寸。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最初都是客气、礼貌的,谁也不希望一上来就闹得脸红脖子粗,下不来台。
但“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最初的好印象最后消磨殆尽,除去一些“自然损耗”之外,更多的是,其中有人不“识相”,常常做出“越界”的举动,让人不得不敬而远之。
比如,相识不久的新同事,突然找个借口,问你借钱。你们的关系还没有好到那种毫无保留、二话不说的程度,自然是委婉拒绝,或者出于同情,送个红包当作慰问。
但对方却以此“黑化”你,明里暗里表示出对你的不满,那么,原本还有可能进一步的“友情”也只能止步于此了。
再比如,面对心急火燎的重病患者,主治医生尽早安排了手术,患者家属却以手术当天是节日而拒绝,理由是节日值班人员不充足,万一出现意外怎么办。
结果,已经做好手术准备的医生、护士,不得不重新排班,很多人为此又失去了一个正常的休息日。虽然也会尊重患者的决定,但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会埋怨几句:这个患者可真难缠。
上幼儿的小朋友,从入园的第一天起,就会被教导: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东西自己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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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不给别人添麻烦,是一种善良。
从前很羡慕一种人,走到哪里都有朋友请他吃饭,陪着他东游西逛,简直是风光无限。
如今,却觉得,越是关系好,越是不会给别人添麻烦,这是一种源自骨子里的善良。
大学毕业之后,有人在大城市落脚,有人回十八线小县城安家。多年之后,差距自然不言自明。但仗着同学情谊深,每次去从乡下去城里,都要叨唠老同学,由对方包吃包住,还嫌弃对方没有时间陪自己,就显得太不地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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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轻浮好色,一不小心把曹寡妇的肚子搞大了。他不想负责任,一直躲着曹寡妇。想喝酒了,可身上又没钱,就厚着脸皮到王媪那里赊酒喝。日子久了,王媪的小本生意哪受得了。王媪、武负找他追账,刘邦死皮赖脸地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我有办法让你们酒馆的生意翻倍,到时候把赊账免了就行!”
王媪多次追账都追不回,硬是把刘邦没有办法。考虑到刘邦好歹是个亭长,又是乡里乡亲的,无奈之下只得对刘邦说:“你要是真有办法能让我的生意火爆起来,你的酒钱我就不要了。”刘邦凑到王媪的耳边,神秘地说:“从明天开始,凡是来你家酒馆喝酒的人,你就悄悄地告诉他,刘季喝醉酒后,身上附着一条赤龙,这是你亲眼看到的。”
王媪哪里相信这等鬼话,讽刺着说:“刘季呀刘季,你骗人上瘾了吧!我看曹寡妇就是被你这张嘴给害的!”刘邦也不生气,反而嬉笑着说:“我就是我母亲梦见蛟龙附体而生,不信你去问我爹!”王媪没有其他办法,既然钱要不回来,就死马当作活马医,先按刘邦说的试试吧!
于是,王媪、武负两人逢人便说。仅过三日,刘邦醉酒赤龙附体的传说就在中阳里村人尽皆知,不到十日,丰邑乡也妇孺皆知了。这一下,王媪酒馆的生意真的就火爆了起来。古往今来都是如此,只要讲好了故事,就有无限的流量和可能,母猪也能飞上天。王媪的酒馆陡然间成了打卡的网红地,来喝酒的客人多数都是慕名而来,这种茶余饭后的谈资比花生米还下酒。
酒馆生意好了,王媪武负也不再追刘邦的债。尝到甜头的王媪武负索性让刘邦白吃白喝,以此来招揽生意。刘邦喜欢结交狐朋狗友,加之他豪爽大气又能说会道,在卢绾、樊哙、夏侯婴、周勃等发小的张罗下,刘邦朋友圈的人越来越多,黑道白道、地痞豪强、官差士绅、贩夫走卒,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萧何、曹参、王陵也成了他的铁哥们。
王媪酒馆的生意蒸蒸日上,曹寡妇酒馆的生意就一落千丈。刘邦的酒债免了,可情债却躲不脱,曹寡妇挺着肚子找上门来。曹寡妇眼睛红红的肿肿的,像是刚哭过,眼神里充满哀怨,她忿忿地对说:“没有良心的狗东西,一点也不念及曾经的露水之情。你帮别人酒馆拉生意,我的生意咋办?现在都快倒闭关门了。我肚子怀的是你的种,你是让我们娘两以后喝西北风吗?”
刘邦猛地一拍脑袋,顿时意识到曹寡妇酒馆生意惨淡是自己造成的,心里掠过了一丝愧疚。再怎么样,曹寡妇也算自己的女人,何况怀了自己的孩子,不帮帮她确实有点狼心狗肺。不过刘邦属于鸟死了嘴硬的人,他没个正经地说:“要不是你逼婚,我何至于跑去王媪武负那里喝酒呢?”
曹寡妇也是个苦命的女人,丈夫被抓去服徭役命丧骊山,自己一个人开个酒馆谋生度日,孤零又清苦。和刘邦好上之后,她以为生活有了阳光,后半生有了依靠。特别是怀了孩子之后,她对未来充满期待,便想着要是刘邦能娶她该有多好呀!
按理说,一个是浪迹多年的光棍,一个是守寡多年的寡妇,两人结合也是一件好事。可问题是,刘邦从未有过娶曹寡妇的打算。所以曹寡妇一提结婚的事,刘邦立马就让她打住,说道:“这不行,我要是娶了你,我爹娘会打断我的腿。”刘邦不仅拒绝了她,还躲着不见面,着实无情到了极点。#匠心计划#
曹寡妇能有什么办法,只得打断牙齿往肚子里吞,整日里以泪洗面。眼看着肚子越来越大,眼看着别人家生意越来越好,而自家酒馆生意越发清冷,她只有回过头去求刘邦,毕竟肚子是刘邦搞大的,生意是刘邦搞垮的。
曹寡妇求着刘邦说:“既然你不愿娶我,我也不自作多情,我保证今后绝不再提此事。孩子生下来我也自己养,绝不让你负担一分。只是你得想办法把酒馆生意搞好,赚了钱也是你孩子的。我们娘两衣服无忧,不给你添麻烦,你又何乐不为呢?日后你若是发达了,还记得我对你的好,就帮衬一下咱们孩子,也不枉你们父子一场!”
话到如此,刘邦自然答应得飞快,他把喝酒的主场改到了曹寡妇那里。没过几日,曹寡妇酒馆的生意就火爆了起来。由于曹寡妇怀孕已有数月,身体越来越重,刘邦也时不时地帮着曹寡妇干点活,这让曹寡妇很欣慰。
樊哙的狗肉摊离曹氏酒馆很近,这小子人很憨厚又很勤快,在刘邦的指导下,他把卤制的狗肉拿到酒馆卖,竟成了酒馆的特色菜,几乎每天都供不应求,樊氏狗肉因此名声大噪,樊哙对刘邦佩服得五体投地。
没过多久,曹寡妇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刘邦未成亲先得子,名声虽不好听,但他总算有了自己的骨肉,心里还是有些小激动。高兴之余,刘邦未经斟酌就说:“我看他肥墩墩粉嘟嘟的样子,以后就叫他刘肥吧!”这个刘肥就是刘邦的庶长子,就是西汉建国后统辖七十余城的第一大诸侯王齐王。
日子就这样平淡无奇地过着。一晃六年过去了,三十五岁的刘邦还是单身狗,还是小小的泗水亭亭长,还是照样和兄弟们偷鸡摸狗、游手好闲。连刘邦自己都认为,自己会这样一事无成、终老一生。可就在刘邦三十五岁这一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那就是他的结发妻子吕雉。与其说是刘邦让吕雉大富大贵,不如说是吕雉将他引入正途,成就了他一生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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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媪多次追账都追不回,硬是把刘邦没有办法。考虑到刘邦好歹是个亭长,又是乡里乡亲的,无奈之下只得对刘邦说:“你要是真有办法能让我的生意火爆起来,你的酒钱我就不要了。”刘邦凑到王媪的耳边,神秘地说:“从明天开始,凡是来你家酒馆喝酒的人,你就悄悄地告诉他,刘季喝醉酒后,身上附着一条赤龙,这是你亲眼看到的。”
王媪哪里相信这等鬼话,讽刺着说:“刘季呀刘季,你骗人上瘾了吧!我看曹寡妇就是被你这张嘴给害的!”刘邦也不生气,反而嬉笑着说:“我就是我母亲梦见蛟龙附体而生,不信你去问我爹!”王媪没有其他办法,既然钱要不回来,就死马当作活马医,先按刘邦说的试试吧!
于是,王媪、武负两人逢人便说。仅过三日,刘邦醉酒赤龙附体的传说就在中阳里村人尽皆知,不到十日,丰邑乡也妇孺皆知了。这一下,王媪酒馆的生意真的就火爆了起来。古往今来都是如此,只要讲好了故事,就有无限的流量和可能,母猪也能飞上天。王媪的酒馆陡然间成了打卡的网红地,来喝酒的客人多数都是慕名而来,这种茶余饭后的谈资比花生米还下酒。
酒馆生意好了,王媪武负也不再追刘邦的债。尝到甜头的王媪武负索性让刘邦白吃白喝,以此来招揽生意。刘邦喜欢结交狐朋狗友,加之他豪爽大气又能说会道,在卢绾、樊哙、夏侯婴、周勃等发小的张罗下,刘邦朋友圈的人越来越多,黑道白道、地痞豪强、官差士绅、贩夫走卒,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萧何、曹参、王陵也成了他的铁哥们。
王媪酒馆的生意蒸蒸日上,曹寡妇酒馆的生意就一落千丈。刘邦的酒债免了,可情债却躲不脱,曹寡妇挺着肚子找上门来。曹寡妇眼睛红红的肿肿的,像是刚哭过,眼神里充满哀怨,她忿忿地对说:“没有良心的狗东西,一点也不念及曾经的露水之情。你帮别人酒馆拉生意,我的生意咋办?现在都快倒闭关门了。我肚子怀的是你的种,你是让我们娘两以后喝西北风吗?”
刘邦猛地一拍脑袋,顿时意识到曹寡妇酒馆生意惨淡是自己造成的,心里掠过了一丝愧疚。再怎么样,曹寡妇也算自己的女人,何况怀了自己的孩子,不帮帮她确实有点狼心狗肺。不过刘邦属于鸟死了嘴硬的人,他没个正经地说:“要不是你逼婚,我何至于跑去王媪武负那里喝酒呢?”
曹寡妇也是个苦命的女人,丈夫被抓去服徭役命丧骊山,自己一个人开个酒馆谋生度日,孤零又清苦。和刘邦好上之后,她以为生活有了阳光,后半生有了依靠。特别是怀了孩子之后,她对未来充满期待,便想着要是刘邦能娶她该有多好呀!
按理说,一个是浪迹多年的光棍,一个是守寡多年的寡妇,两人结合也是一件好事。可问题是,刘邦从未有过娶曹寡妇的打算。所以曹寡妇一提结婚的事,刘邦立马就让她打住,说道:“这不行,我要是娶了你,我爹娘会打断我的腿。”刘邦不仅拒绝了她,还躲着不见面,着实无情到了极点。#匠心计划#
曹寡妇能有什么办法,只得打断牙齿往肚子里吞,整日里以泪洗面。眼看着肚子越来越大,眼看着别人家生意越来越好,而自家酒馆生意越发清冷,她只有回过头去求刘邦,毕竟肚子是刘邦搞大的,生意是刘邦搞垮的。
曹寡妇求着刘邦说:“既然你不愿娶我,我也不自作多情,我保证今后绝不再提此事。孩子生下来我也自己养,绝不让你负担一分。只是你得想办法把酒馆生意搞好,赚了钱也是你孩子的。我们娘两衣服无忧,不给你添麻烦,你又何乐不为呢?日后你若是发达了,还记得我对你的好,就帮衬一下咱们孩子,也不枉你们父子一场!”
话到如此,刘邦自然答应得飞快,他把喝酒的主场改到了曹寡妇那里。没过几日,曹寡妇酒馆的生意就火爆了起来。由于曹寡妇怀孕已有数月,身体越来越重,刘邦也时不时地帮着曹寡妇干点活,这让曹寡妇很欣慰。
樊哙的狗肉摊离曹氏酒馆很近,这小子人很憨厚又很勤快,在刘邦的指导下,他把卤制的狗肉拿到酒馆卖,竟成了酒馆的特色菜,几乎每天都供不应求,樊氏狗肉因此名声大噪,樊哙对刘邦佩服得五体投地。
没过多久,曹寡妇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刘邦未成亲先得子,名声虽不好听,但他总算有了自己的骨肉,心里还是有些小激动。高兴之余,刘邦未经斟酌就说:“我看他肥墩墩粉嘟嘟的样子,以后就叫他刘肥吧!”这个刘肥就是刘邦的庶长子,就是西汉建国后统辖七十余城的第一大诸侯王齐王。
日子就这样平淡无奇地过着。一晃六年过去了,三十五岁的刘邦还是单身狗,还是小小的泗水亭亭长,还是照样和兄弟们偷鸡摸狗、游手好闲。连刘邦自己都认为,自己会这样一事无成、终老一生。可就在刘邦三十五岁这一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那就是他的结发妻子吕雉。与其说是刘邦让吕雉大富大贵,不如说是吕雉将他引入正途,成就了他一生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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