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墨宸[超话]#阅读《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之打卡第十六天之145页~146页
阅读摘抄:在电视栏目工作的时候,有个女编导。我问她:“男人有一千万,给你一百万。或者男人有十万,给你十万,哪个更重要?”
女编导说:“一百万”。
我说:“难道全部还不如十分之一?”
女编导点头。
第二天,女编导突然急忙来找我,说:“昨天我想了一夜,觉得十万重要。”
我好奇:“你真的想了一夜?
她点头:“嗯”。
如果你真的想了一夜,说明你有太多心事。
既然你有太多心事,又何必再去想这个问题。
无论一百万还是十万,不如自已挣来一万。
有一百万,你就是一块肉。
有是万,你就吃不到肉。
有一万,你就不用再去想一夜。
阅读心得:能力,智慧,经济独立,永远是女人一生必备的能力。不论一百万还是十万,不如自己挣来的一万。不受嗟来之食,不做男人眼中的那块肉。做自己的人生的小公主。
阅读摘抄:在电视栏目工作的时候,有个女编导。我问她:“男人有一千万,给你一百万。或者男人有十万,给你十万,哪个更重要?”
女编导说:“一百万”。
我说:“难道全部还不如十分之一?”
女编导点头。
第二天,女编导突然急忙来找我,说:“昨天我想了一夜,觉得十万重要。”
我好奇:“你真的想了一夜?
她点头:“嗯”。
如果你真的想了一夜,说明你有太多心事。
既然你有太多心事,又何必再去想这个问题。
无论一百万还是十万,不如自已挣来一万。
有一百万,你就是一块肉。
有是万,你就吃不到肉。
有一万,你就不用再去想一夜。
阅读心得:能力,智慧,经济独立,永远是女人一生必备的能力。不论一百万还是十万,不如自己挣来的一万。不受嗟来之食,不做男人眼中的那块肉。做自己的人生的小公主。
#成都广播电视台回应谭谈交通下架#
新瓜上架:
@谭乔 被诉索赔事件,成都广播电视台@一点橙子 居然和游术公司签了个无效授权合同。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著作权许可和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作品名称;3、转让价金;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而成都电视台和游术公司的授权书,上述内容全部没有;
并且,转让合同没有明确的作品名称,而是转让了电视台的栏目《红绿灯》《谭谈交通》所有视频节目。
综上,
1、作为成都市人民政府事业编制单位的成都电视台,无权转让电视栏目;
2、转让合同未明确转让价金及支付方式;
根据《著作权法》,该授权书无效,且严重涉嫌利益输送。
新瓜上架:
@谭乔 被诉索赔事件,成都广播电视台@一点橙子 居然和游术公司签了个无效授权合同。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著作权许可和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作品名称;3、转让价金;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而成都电视台和游术公司的授权书,上述内容全部没有;
并且,转让合同没有明确的作品名称,而是转让了电视台的栏目《红绿灯》《谭谈交通》所有视频节目。
综上,
1、作为成都市人民政府事业编制单位的成都电视台,无权转让电视栏目;
2、转让合同未明确转让价金及支付方式;
根据《著作权法》,该授权书无效,且严重涉嫌利益输送。
这事涉及的版权问题,这个栏目的版权归电视台所有,老谭并不拥有这个节目的版权。相信可以找到电视台跟交警支队的栏目合同。
这样的节目,其实很多地方电视台都曾经开办,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是,电视台和交警合作,交警出主持人,而电视台出策划拍摄编辑播出,因为是电视台节目,一般版权归电视台,而不可能是个人,如果公司出现版权问题,那么应该是某公司买断了栏目版权,所以他们要维权,这事一点都不复杂,非常清晰的。
谭谈的问题实际跟反诈老陈的情况是非常类似的,反诈老陈原来的反诈账号,属于公安局,而不是个人。
所以,老陈辞职后,并不能继续使用原平台账号,但老陈就比较聪明,他及时做了粉丝引流,把官方账号的粉丝引流到个人账号,所以老陈现在运营的是个人账号,没毛病。
其实,谭乔不适合纠结这事得版权问题,人已经出名是大网红了,另起炉灶即可,至于千万索赔,就有点杞人忧天了,其实,对于电视台来说,这事保持现状最好。我历来认为以人名命名的电视栏目,最后都难免尴尬。节目不变,但人会变。
如果还不理解我说的,那么想想电影主演和电影版权关系就明白了。
这样的节目,其实很多地方电视台都曾经开办,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是,电视台和交警合作,交警出主持人,而电视台出策划拍摄编辑播出,因为是电视台节目,一般版权归电视台,而不可能是个人,如果公司出现版权问题,那么应该是某公司买断了栏目版权,所以他们要维权,这事一点都不复杂,非常清晰的。
谭谈的问题实际跟反诈老陈的情况是非常类似的,反诈老陈原来的反诈账号,属于公安局,而不是个人。
所以,老陈辞职后,并不能继续使用原平台账号,但老陈就比较聪明,他及时做了粉丝引流,把官方账号的粉丝引流到个人账号,所以老陈现在运营的是个人账号,没毛病。
其实,谭乔不适合纠结这事得版权问题,人已经出名是大网红了,另起炉灶即可,至于千万索赔,就有点杞人忧天了,其实,对于电视台来说,这事保持现状最好。我历来认为以人名命名的电视栏目,最后都难免尴尬。节目不变,但人会变。
如果还不理解我说的,那么想想电影主演和电影版权关系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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