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电动车挂牌地点公布】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管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及《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南阳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市中心城区电动车进行免费登记挂牌,依法整治、规范秩序。
一、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及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非标准电动三轮、低速电动四轮车。
二、禁止对电动车加篷改装改型。对已经加篷改装改型的,拆除篷布等影响安全的添加部件,恢复出厂设置。
三、对电动车实行登记挂牌管理:
(一)对电动(两轮)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经核查车主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明或CCC认证证书等材料后,悬挂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绿牌)。
(二)对《通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黄牌);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黄牌)。对无法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合格证明的,车主签订承诺书,予以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或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
对《通告》发布之日后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不予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不予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购买日期以机打税控发票为准)。
(三)2022年2月28日前登记完毕,逾期不再办理。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的非标电动(两轮)车,以及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的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自挂牌之日起设定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仍在市中心城区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处罚。
(四)中心城区依法规范区域为长江北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北京路以东、信臣路以南(均包含本路),以及月季大观园、高铁东站区域。
(五)对以往发放“核发牌、备案牌”等各类号牌和外地号牌,统一到登记挂牌服务点免费更换;对从事物流、配送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由运营公司统一外观和公司名称后,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
(六)对符合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新能源汽车属性的,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上道路行驶。
四、依法取缔从事非法营运电动车,依法查处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加篷改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销售商家销售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当随车悬挂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
六、2022年1月1日起,对仍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由执法人员现场查处并登记基本信息,责令其限期对车辆进行挂牌登记。2022年3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在市中心城区行驶,违者依法查处。
七、涉及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一)对利用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对电动车违法违规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查处。
(三)对电动车加篷改装改型,驾驶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违规载物,电动车驾驶人员接打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查处。
(四)对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以及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非法加装、改装、拼装电动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予以查处。
(五)销售者未如实向消费者告知所销售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登记挂牌条件等情形的,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要求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八、对阻挠、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规范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是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朋友们要积极主动配合,互相转告,“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准电动车,自愿购买保险,驾乘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努力营造我市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南阳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
非机动车秩序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2日
3种方法为您的电动车办“身份证”
自9月22日起,我市设立187个登记服务点,为电动车免费上牌,市民需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前去办理。
电动车免费上牌有3种方法:
1.关注“南阳交警”公众号,点击“自助功能”“电动车预约”,进入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办理;
2.扫描下方二维码办理;
3.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办理。
进入服务平台后先实名认证,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身份证照片,之后就可以预约网点,然后到现场交验车辆,发放安装号牌。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以下称新国标)的电动车所有人,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并现场核验车架号等信息与车辆一致的,就可发放普通电动车识别号牌(绿牌)。符合新国标电动车的条件为:最高时速小于或等于25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小于或等于55公斤;须有脚踏骑行能力;电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车架号为15位纯数字。
不符合新国标的或无法提供相应合格证、无法确定车辆品牌、车辆名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电动车所有人提供身份证明,签署《承诺书》,并现场交验车辆与平台信息一致的,发放临时电动车识别号牌(黄牌)。
对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所有人提供身份证明,签署《承诺书》,并现场交验车辆与平台登记信息一致的,发放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大黄牌)。
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符合机动车标准的及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应当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悬挂摩托车号牌,不在本次电动车登记上牌范围内。
187个挂牌点可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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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阳日报
一、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及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非标准电动三轮、低速电动四轮车。
二、禁止对电动车加篷改装改型。对已经加篷改装改型的,拆除篷布等影响安全的添加部件,恢复出厂设置。
三、对电动车实行登记挂牌管理:
(一)对电动(两轮)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经核查车主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明或CCC认证证书等材料后,悬挂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绿牌)。
(二)对《通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黄牌);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黄牌)。对无法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合格证明的,车主签订承诺书,予以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或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
对《通告》发布之日后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不予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不予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购买日期以机打税控发票为准)。
(三)2022年2月28日前登记完毕,逾期不再办理。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的非标电动(两轮)车,以及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的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自挂牌之日起设定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仍在市中心城区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处罚。
(四)中心城区依法规范区域为长江北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北京路以东、信臣路以南(均包含本路),以及月季大观园、高铁东站区域。
(五)对以往发放“核发牌、备案牌”等各类号牌和外地号牌,统一到登记挂牌服务点免费更换;对从事物流、配送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由运营公司统一外观和公司名称后,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
(六)对符合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新能源汽车属性的,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上道路行驶。
四、依法取缔从事非法营运电动车,依法查处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加篷改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销售商家销售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当随车悬挂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
六、2022年1月1日起,对仍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由执法人员现场查处并登记基本信息,责令其限期对车辆进行挂牌登记。2022年3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在市中心城区行驶,违者依法查处。
七、涉及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一)对利用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对电动车违法违规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查处。
(三)对电动车加篷改装改型,驾驶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违规载物,电动车驾驶人员接打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查处。
(四)对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以及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非法加装、改装、拼装电动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予以查处。
(五)销售者未如实向消费者告知所销售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登记挂牌条件等情形的,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要求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八、对阻挠、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规范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是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朋友们要积极主动配合,互相转告,“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准电动车,自愿购买保险,驾乘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努力营造我市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南阳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
非机动车秩序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2日
3种方法为您的电动车办“身份证”
自9月22日起,我市设立187个登记服务点,为电动车免费上牌,市民需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前去办理。
电动车免费上牌有3种方法:
1.关注“南阳交警”公众号,点击“自助功能”“电动车预约”,进入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办理;
2.扫描下方二维码办理;
3.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办理。
进入服务平台后先实名认证,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身份证照片,之后就可以预约网点,然后到现场交验车辆,发放安装号牌。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以下称新国标)的电动车所有人,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并现场核验车架号等信息与车辆一致的,就可发放普通电动车识别号牌(绿牌)。符合新国标电动车的条件为:最高时速小于或等于25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小于或等于55公斤;须有脚踏骑行能力;电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车架号为15位纯数字。
不符合新国标的或无法提供相应合格证、无法确定车辆品牌、车辆名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电动车所有人提供身份证明,签署《承诺书》,并现场交验车辆与平台信息一致的,发放临时电动车识别号牌(黄牌)。
对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所有人提供身份证明,签署《承诺书》,并现场交验车辆与平台登记信息一致的,发放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大黄牌)。
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符合机动车标准的及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应当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悬挂摩托车号牌,不在本次电动车登记上牌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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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电动车挂牌地点公布】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管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及《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南阳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市中心城区电动车进行免费登记挂牌,依法整治、规范秩序。
一、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及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非标准电动三轮、低速电动四轮车。
二、禁止对电动车加篷改装改型。对已经加篷改装改型的,拆除篷布等影响安全的添加部件,恢复出厂设置。
三、对电动车实行登记挂牌管理:
(一)对电动(两轮)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经核查车主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明或CCC认证证书等材料后,悬挂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绿牌)。
(二)对《通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黄牌);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黄牌)。对无法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合格证明的,车主签订承诺书,予以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或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
对《通告》发布之日后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不予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不予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购买日期以机打税控发票为准)。
(三)2022年2月28日前登记完毕,逾期不再办理。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的非标电动(两轮)车,以及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的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自挂牌之日起设定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仍在市中心城区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处罚。
(四)中心城区依法规范区域为长江北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北京路以东、信臣路以南(均包含本路),以及月季大观园、高铁东站区域。
(五)对以往发放“核发牌、备案牌”等各类号牌和外地号牌,统一到登记挂牌服务点免费更换;对从事物流、配送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由运营公司统一外观和公司名称后,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
(六)对符合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新能源汽车属性的,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上道路行驶。
四、依法取缔从事非法营运电动车,依法查处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加篷改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销售商家销售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当随车悬挂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
六、2022年1月1日起,对仍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由执法人员现场查处并登记基本信息,责令其限期对车辆进行挂牌登记。2022年3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在市中心城区行驶,违者依法查处。
七、涉及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一)对利用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对电动车违法违规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查处。
(三)对电动车加篷改装改型,驾驶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违规载物,电动车驾驶人员接打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查处。
(四)对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以及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非法加装、改装、拼装电动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予以查处。
(五)销售者未如实向消费者告知所销售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登记挂牌条件等情形的,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要求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八、对阻挠、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规范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是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朋友们要积极主动配合,互相转告,“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准电动车,自愿购买保险,驾乘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努力营造我市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南阳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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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2日
3种方法为您的电动车办“身份证”
自9月22日起,我市设立187个登记服务点,为电动车免费上牌,市民需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前去办理。
电动车免费上牌有3种方法:
1.关注“南阳交警”公众号,点击“自助功能”“电动车预约”,进入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办理;
2.扫描下方二维码办理;
3.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办理。
进入服务平台后先实名认证,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身份证照片,之后就可以预约网点,然后到现场交验车辆,发放安装号牌。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以下称新国标)的电动车所有人,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并现场核验车架号等信息与车辆一致的,就可发放普通电动车识别号牌(绿牌)。符合新国标电动车的条件为:最高时速小于或等于25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小于或等于55公斤;须有脚踏骑行能力;电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车架号为15位纯数字。
不符合新国标的或无法提供相应合格证、无法确定车辆品牌、车辆名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电动车所有人提供身份证明,签署《承诺书》,并现场交验车辆与平台信息一致的,发放临时电动车识别号牌(黄牌)。
对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所有人提供身份证明,签署《承诺书》,并现场交验车辆与平台登记信息一致的,发放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大黄牌)。
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符合机动车标准的及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应当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悬挂摩托车号牌,不在本次电动车登记上牌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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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及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非标准电动三轮、低速电动四轮车。
二、禁止对电动车加篷改装改型。对已经加篷改装改型的,拆除篷布等影响安全的添加部件,恢复出厂设置。
三、对电动车实行登记挂牌管理:
(一)对电动(两轮)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经核查车主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明或CCC认证证书等材料后,悬挂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绿牌)。
(二)对《通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黄牌);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黄牌)。对无法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合格证明的,车主签订承诺书,予以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或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
对《通告》发布之日后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不予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不予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购买日期以机打税控发票为准)。
(三)2022年2月28日前登记完毕,逾期不再办理。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的非标电动(两轮)车,以及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的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自挂牌之日起设定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仍在市中心城区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处罚。
(四)中心城区依法规范区域为长江北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北京路以东、信臣路以南(均包含本路),以及月季大观园、高铁东站区域。
(五)对以往发放“核发牌、备案牌”等各类号牌和外地号牌,统一到登记挂牌服务点免费更换;对从事物流、配送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由运营公司统一外观和公司名称后,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
(六)对符合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新能源汽车属性的,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上道路行驶。
四、依法取缔从事非法营运电动车,依法查处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加篷改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销售商家销售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当随车悬挂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
六、2022年1月1日起,对仍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由执法人员现场查处并登记基本信息,责令其限期对车辆进行挂牌登记。2022年3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在市中心城区行驶,违者依法查处。
七、涉及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一)对利用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对电动车违法违规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查处。
(三)对电动车加篷改装改型,驾驶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违规载物,电动车驾驶人员接打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查处。
(四)对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以及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非法加装、改装、拼装电动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予以查处。
(五)销售者未如实向消费者告知所销售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登记挂牌条件等情形的,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要求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八、对阻挠、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规范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是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朋友们要积极主动配合,互相转告,“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准电动车,自愿购买保险,驾乘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努力营造我市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南阳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
非机动车秩序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2日
3种方法为您的电动车办“身份证”
自9月22日起,我市设立187个登记服务点,为电动车免费上牌,市民需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前去办理。
电动车免费上牌有3种方法:
1.关注“南阳交警”公众号,点击“自助功能”“电动车预约”,进入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办理;
2.扫描下方二维码办理;
3.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办理。
进入服务平台后先实名认证,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身份证照片,之后就可以预约网点,然后到现场交验车辆,发放安装号牌。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以下称新国标)的电动车所有人,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并现场核验车架号等信息与车辆一致的,就可发放普通电动车识别号牌(绿牌)。符合新国标电动车的条件为:最高时速小于或等于25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小于或等于55公斤;须有脚踏骑行能力;电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车架号为15位纯数字。
不符合新国标的或无法提供相应合格证、无法确定车辆品牌、车辆名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电动车所有人提供身份证明,签署《承诺书》,并现场交验车辆与平台信息一致的,发放临时电动车识别号牌(黄牌)。
对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所有人提供身份证明,签署《承诺书》,并现场交验车辆与平台登记信息一致的,发放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大黄牌)。
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符合机动车标准的及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应当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悬挂摩托车号牌,不在本次电动车登记上牌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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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阳日报
杭州上线“房东直销” 高佣金行业壁垒或将被打破?杭州上线“房东直销” 高佣金行业壁垒或将被打破?
8月18日,“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官网正式上线“个人自主挂牌房源”功能。杭州住保房管局方面表示,这标志着杭州的二手房自主交易有了更规范、更安全、更便捷、更完善的线上官方新渠道。
房东可在杭州住保房管局线上平台自主挂牌,打破依赖中介的二手房交易模式,买卖二手房可省2%-3%中介费。消息一出,8月19日晚间,中概股贝壳暴跌了15%左右。链家、中原地产等头部中介企业表示,这对中介没有太大影响。甚至有业内人士指出,北京在2011年就曾经出台过类似的做法,上海甚至更早就做过尝试,但后来没了下文。
一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杭州上线“个人自主挂牌房源”功能是中介行业壁垒被打破的信号:线下中介模式将会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此同时,中介行业的存在也占用大量的人力资源,只有交易流量不断扩大与佣金提成越来越高才能养活这个行业越来越多的人。
现在房地产行业已经进入调控深水区,多米诺骨牌效应将会出现在每一个细枝末节上,随着中介高佣金的现状被打破,线下模式自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消解,不排除其他城市会效仿杭州的做法。
加强监管二手房交易链条
8月19日,有记者采访了部分潜在和已经买房的消费者,他们认为官方渠道发布的房源,可以保证房源真实性,而且可以“规避中介吃差价、垄断房源等问题”;“买卖双方可以节省中介费,让中介回归服务功能”。消费者说起中介来,大多有哄抬房价、高佣金等印象,几乎盖过了房屋交易过程中中介所付出的服务与辛劳。
而中介业务员,心情就颇为复杂。他们虽然认为“买房人大部分是没有经验的,政府提供的平台很难影响市场”,但同时也感受到了冲击,觉得要有转行的思想准备。一名中介门店业务员指出,二手房交易是非常复杂的,其中包括房源选择、议价、担保、交易等复杂程序,术业有专攻,这些流程政府不可能全部替代中介去帮买卖双方完成;个人也要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完成交易。
“个人自主挂牌房源”功能,改善了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房源信息不对称的弊端,平台不仅引导买卖双方按照房源核验挂牌的规范流程开展交易,还新设置了用户身份智能分类功能,实现个人自主挂牌房源信息仅向个人实名认证用户开放,经纪人员无法查看,杜绝信息外泄,防止骚扰。更为关键的是,若撮合成交,平台不收一分费用,相比中介经济优势明显。但能否打破依赖中介机构的房屋销售模式,此时下结论还为时尚早。
2015年,北京市上线官办房地产交易网站——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信息网。按照该平台的设想,买家跟卖家可直接在网络上实现对接、“零中介费”,降低二手房房产交易成本。该平台5月9日上线一周时间,二手房房源只有33套,而且很多房源介绍中并没有实景照片,更多的是停留在了房屋评估值上。
据悉,2011年7月,北京市首个官办免中介费二手房交易平台在海淀区试点运行,上线一周后房源总数已累积到510套。但该平台的房源搜索功能,只能依靠房源编码和小区名称进行查询。与商业网站可以通过区域、房价、面积等模糊条件进行灵活搜索相比,显得不够灵活。据统计,当年海淀房源平台上线的房源,由房主自行发布的占比仅为5.3%,而由房产中介发布的占比高达94.7%。
上海则更早,十几年前,也曾出现过类似的政府平台,中介会主动和买家说,要其把房源挂到政府平台上,作为一个真房源的背书。让买家放心成交。但交易一般都是在中介门店完成。
相比北京、上海,杭州的做法似乎更彻底。售房者登录平台后,首先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完成实名注册后即可使用“个人自主挂牌”功能,在线填写房屋客体信息、房屋权属状况及权利人基本信息,完成房源自主挂牌。购房者个人实名注册后,即可在“挂牌房源公示”栏内查询个人自主挂牌房源和委托经纪挂牌房源。通过个人实际需求筛选价格、面积、户型、城区等条件,快速锁定心仪房源。平台发布的所有房源均经过房管部门核验,具备唯一的房源核验统一编码及二维码,凭码交易,确保产权真实合法有效。
个人房东可线上自主挂牌,购房者在实名注册后,也能直接和房东取得联系,自行看房、谈价。但中介无法登记注册,也就不能通过平台获取房东个人信息。
在一些中介人士看来,二手房交易链条的监管环节越来越多了。比如这次,杭州二手房交易平台彻底升级了传统市场监管模式,实现“由事前监管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由单一政府管理变为政府、行业、社会共同监督”和“由管人、管事、管行为变为管平台、管数据、管信用”的三大根本性转变;开创了“覆盖行业全体的信息备案机制”“实名挂牌服务的大数据关联机制”“针对每单交易的记录和评价机制”“实时动态调整的星级评定机制”四项创新机制;推出了“经纪机构和人员信息备案”“行政监管信息公示”“行业管理信息公示”“服务评价和星级评定”“房源核验挂牌”五大模块,强化了对“人”“房”“合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高房价-高佣金”循环有望被打破
杭州市房产市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士此前接受采访时透露,目前平台只是房源信息发布,接下来会有个人求购信息发布。
这一交易模式对于消费者最大的吸引力自然是中介费的减免。目前杭州中介费的收取根据成交价分成两部分,房价100万元以内收3个点,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个点收取。比如一套400万的房子,中介费8万元,即便打折下来也要五六万。
高房价导致高佣金的房价恶性循环有望被打破,但中介在交易过程中的撮合作用却无从替代;二手房交易复杂,有的涉及多次抵押的房子,对于买家来说存在一定资金风险;“跳单”等现象,目前线上平台同样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前述人士也坦承,房管局上线“个人自主挂牌房源”目的是便民,为个人房东卖房提供一个全新的售卖渠道。房东可以把房源挂在政府平台上的同时,也挂到中介那里,提高成交机会。
而从二手房买卖的服务需求来看,中介也不可能被完全替代。如果是买卖双方谈好了房价,且产权清晰、无贷款需求的,通过“房东直卖”模式确实可以省下一笔中介费;但如果涉及到按揭贷款、产权调查等专业服务,目前来看还无法绕开中介。
买卖双方可直接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网签过户手续,非常方便。但如果交易流程复杂,还是需要专业的中介提供服务。
截至目前,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实现997家经纪机构、3293家门店和9.74万名从业人员信息实时公示;已累计挂牌房源109.4万件,涉及房屋45.18万套;交易评价量累计达30.76万条,其中满意评价量30.72万条,满意率99.84%;累计发布行业检查公示569次,企业经营异常目录558家、列入行业惩戒名单22人,列入风险警示名单7人。
作为政府搭建的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其可以监管和督促中介提升服务,在二手房源“求真”上也迈出了重要一步。“政府只是为了‘敲山震虎’,提醒中介服务跟上,否则市场乱象太多。可以肯定的是,线上自主挂牌房源一旦向其他城市推广,对房地产中介行业产生的冲击也会逐步释放。”前述业内人士说。
8月18日,“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官网正式上线“个人自主挂牌房源”功能。杭州住保房管局方面表示,这标志着杭州的二手房自主交易有了更规范、更安全、更便捷、更完善的线上官方新渠道。
房东可在杭州住保房管局线上平台自主挂牌,打破依赖中介的二手房交易模式,买卖二手房可省2%-3%中介费。消息一出,8月19日晚间,中概股贝壳暴跌了15%左右。链家、中原地产等头部中介企业表示,这对中介没有太大影响。甚至有业内人士指出,北京在2011年就曾经出台过类似的做法,上海甚至更早就做过尝试,但后来没了下文。
一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杭州上线“个人自主挂牌房源”功能是中介行业壁垒被打破的信号:线下中介模式将会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此同时,中介行业的存在也占用大量的人力资源,只有交易流量不断扩大与佣金提成越来越高才能养活这个行业越来越多的人。
现在房地产行业已经进入调控深水区,多米诺骨牌效应将会出现在每一个细枝末节上,随着中介高佣金的现状被打破,线下模式自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消解,不排除其他城市会效仿杭州的做法。
加强监管二手房交易链条
8月19日,有记者采访了部分潜在和已经买房的消费者,他们认为官方渠道发布的房源,可以保证房源真实性,而且可以“规避中介吃差价、垄断房源等问题”;“买卖双方可以节省中介费,让中介回归服务功能”。消费者说起中介来,大多有哄抬房价、高佣金等印象,几乎盖过了房屋交易过程中中介所付出的服务与辛劳。
而中介业务员,心情就颇为复杂。他们虽然认为“买房人大部分是没有经验的,政府提供的平台很难影响市场”,但同时也感受到了冲击,觉得要有转行的思想准备。一名中介门店业务员指出,二手房交易是非常复杂的,其中包括房源选择、议价、担保、交易等复杂程序,术业有专攻,这些流程政府不可能全部替代中介去帮买卖双方完成;个人也要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完成交易。
“个人自主挂牌房源”功能,改善了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房源信息不对称的弊端,平台不仅引导买卖双方按照房源核验挂牌的规范流程开展交易,还新设置了用户身份智能分类功能,实现个人自主挂牌房源信息仅向个人实名认证用户开放,经纪人员无法查看,杜绝信息外泄,防止骚扰。更为关键的是,若撮合成交,平台不收一分费用,相比中介经济优势明显。但能否打破依赖中介机构的房屋销售模式,此时下结论还为时尚早。
2015年,北京市上线官办房地产交易网站——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信息网。按照该平台的设想,买家跟卖家可直接在网络上实现对接、“零中介费”,降低二手房房产交易成本。该平台5月9日上线一周时间,二手房房源只有33套,而且很多房源介绍中并没有实景照片,更多的是停留在了房屋评估值上。
据悉,2011年7月,北京市首个官办免中介费二手房交易平台在海淀区试点运行,上线一周后房源总数已累积到510套。但该平台的房源搜索功能,只能依靠房源编码和小区名称进行查询。与商业网站可以通过区域、房价、面积等模糊条件进行灵活搜索相比,显得不够灵活。据统计,当年海淀房源平台上线的房源,由房主自行发布的占比仅为5.3%,而由房产中介发布的占比高达94.7%。
上海则更早,十几年前,也曾出现过类似的政府平台,中介会主动和买家说,要其把房源挂到政府平台上,作为一个真房源的背书。让买家放心成交。但交易一般都是在中介门店完成。
相比北京、上海,杭州的做法似乎更彻底。售房者登录平台后,首先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完成实名注册后即可使用“个人自主挂牌”功能,在线填写房屋客体信息、房屋权属状况及权利人基本信息,完成房源自主挂牌。购房者个人实名注册后,即可在“挂牌房源公示”栏内查询个人自主挂牌房源和委托经纪挂牌房源。通过个人实际需求筛选价格、面积、户型、城区等条件,快速锁定心仪房源。平台发布的所有房源均经过房管部门核验,具备唯一的房源核验统一编码及二维码,凭码交易,确保产权真实合法有效。
个人房东可线上自主挂牌,购房者在实名注册后,也能直接和房东取得联系,自行看房、谈价。但中介无法登记注册,也就不能通过平台获取房东个人信息。
在一些中介人士看来,二手房交易链条的监管环节越来越多了。比如这次,杭州二手房交易平台彻底升级了传统市场监管模式,实现“由事前监管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由单一政府管理变为政府、行业、社会共同监督”和“由管人、管事、管行为变为管平台、管数据、管信用”的三大根本性转变;开创了“覆盖行业全体的信息备案机制”“实名挂牌服务的大数据关联机制”“针对每单交易的记录和评价机制”“实时动态调整的星级评定机制”四项创新机制;推出了“经纪机构和人员信息备案”“行政监管信息公示”“行业管理信息公示”“服务评价和星级评定”“房源核验挂牌”五大模块,强化了对“人”“房”“合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高房价-高佣金”循环有望被打破
杭州市房产市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士此前接受采访时透露,目前平台只是房源信息发布,接下来会有个人求购信息发布。
这一交易模式对于消费者最大的吸引力自然是中介费的减免。目前杭州中介费的收取根据成交价分成两部分,房价100万元以内收3个点,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个点收取。比如一套400万的房子,中介费8万元,即便打折下来也要五六万。
高房价导致高佣金的房价恶性循环有望被打破,但中介在交易过程中的撮合作用却无从替代;二手房交易复杂,有的涉及多次抵押的房子,对于买家来说存在一定资金风险;“跳单”等现象,目前线上平台同样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前述人士也坦承,房管局上线“个人自主挂牌房源”目的是便民,为个人房东卖房提供一个全新的售卖渠道。房东可以把房源挂在政府平台上的同时,也挂到中介那里,提高成交机会。
而从二手房买卖的服务需求来看,中介也不可能被完全替代。如果是买卖双方谈好了房价,且产权清晰、无贷款需求的,通过“房东直卖”模式确实可以省下一笔中介费;但如果涉及到按揭贷款、产权调查等专业服务,目前来看还无法绕开中介。
买卖双方可直接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网签过户手续,非常方便。但如果交易流程复杂,还是需要专业的中介提供服务。
截至目前,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实现997家经纪机构、3293家门店和9.74万名从业人员信息实时公示;已累计挂牌房源109.4万件,涉及房屋45.18万套;交易评价量累计达30.76万条,其中满意评价量30.72万条,满意率99.84%;累计发布行业检查公示569次,企业经营异常目录558家、列入行业惩戒名单22人,列入风险警示名单7人。
作为政府搭建的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其可以监管和督促中介提升服务,在二手房源“求真”上也迈出了重要一步。“政府只是为了‘敲山震虎’,提醒中介服务跟上,否则市场乱象太多。可以肯定的是,线上自主挂牌房源一旦向其他城市推广,对房地产中介行业产生的冲击也会逐步释放。”前述业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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