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开拆!一夜损失近百万,这种房子还敢乱买?】
最近,楼市又上演魔幻一幕。
广州白云区江景花园被正式执行强拆,上百户业主被发了限期搬离的通知。
每层楼的每个墙面都写了大大的拆字,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如此冷漠的事情就发生在当下。
据了解,这些业主当时是以 “集资建房 ”名义买的房,产权上写的是70年小产权房,宅基地证只有一个,其他人都是复印件。当年这块地租给一个梅州商人,相关手续一直没办下来,属于违建。
谁曾想到,住了10年的房子,因为涉嫌违规建设,突然要被依法拆除。
而拆除违规,按规定政府没有补偿。
房款两空,甚至无法诉诸法院要求审判,鸡飞蛋打。
位于广州番禺的We公馆也面临着与江景花园相似的命运。
We公馆的地块属于村集体用地,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建设。
坚持了一年,还是没有逃过被拆的命运。
且没有任何补偿,这里的业主,损失惨重。
多少家庭省吃俭用才买了一套房子,说没就没了。
2
这种在集体用地上建起来的、没有房产证的高风险住房,就是所谓的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数量是非常庞大的,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所有存量房产中,有 三分之一 的比例都是小产权房。
最典型的是 广州和深圳。
数据显示,目前广州的小产权房可以占到存量住房的40%。深圳更甚,占比直接高达50%以上。
如此天量的小产权,背后是数以百万计的人口,同时也是数以百万计的风险。
小产权房的风险,主要体现在, 它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基本上,小产权房都是建在集体用地上,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也无法在国土房管局备案,不能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
包括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或村集体组织相关证明文件,深究起来,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小产权房的买卖是不合法的。
这就意味着,买卖双方只能靠道德约束。
一旦涉及到房价上涨等利益问题,卖家可以随时以私下买卖不合法为由,取消合同。
买方遇到纠纷打输官司,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出了问题也很难维权。
此外,小产权房还有一个很大的劣势,就是跟房产有关的一切金融功能,统统都没有。
银行不认,不能正常办理按揭贷款,也不能办理抵押贷,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这在无形中就加大了买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而且,绝大多数的小产权房都不带户口、学区和其他相关配套。
总之,产权不明晰、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且无金融属性。
也是基于这些原因,小产权房的升值、流通都大幅受限。
当然,更大的问题在于,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小产权房无产权,所以无法得到安置补偿。
你永远不会知道,一套小产权的背后,有多么巨大的坑。
所以,对于那些买小产权房的朋友,奉劝一句,小心房财两空!
3
明知高风险,为什么还总有人去买小产权房呢?
答案很简单,价格便宜啊。
很多买不起商品房的人,都会把小产权列为备选名单。
毕竟价格低、手续简单、即买即住。
一般而言,小产权房要比正规的商品房便宜30%-70%。
特别是在深圳,一般情况下, 小产权房价格只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的四分之一。
即便是那些规模、品质一点都不亚于商品房的统建楼,价格也不到同等地段商品房的一半。
以深圳沙井为例,同样地段、同样规模的房子。
商品房均价4.5万,而村委统建楼才1.8万左右。
甚至,如果你选择独栋的农民房,均价才1万左右。
也就是说, 一套90平的房子,也就90多万,还不用交税,相比深圳商品房的高价,简直不要太低。
广州也是如此,有些区域最低30多万就能拿下精装修的两室一厅小产权房。
相比动辄4万一平的商品房,那是真香。
因此,总有一些人愿意冒险一试,期待小产权房有朝一日可以转正。
4
不管你买了多久,住了多久,小产权房的命运只有一个, 就是被拆。
今年,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表明:
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非法用地合法化。
随后,广州也发文明确:
小产权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这表明, 小产权房不仅转正无望,而且风险极大。
今年以来,广州拆违力度明显加大,决心也很强。
截至2020年6月15日,全市已有多个违建项目被拆除,共计2583万平方米。
同时,东莞、北京等也已经轰轰烈烈开始强拆小产权房。
一分价钱一分货,小产权房价格是低,但同时伴随着高风险,稍有不慎就会掉坑,得不偿失。
5
但,近段时间,随着深圳、东莞等商品房相继限购,小产权又开始紧俏起来。
身边一个朋友,2018年在深圳沙井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当时总价168万,现在要以220万的价格转手。
两年时间,涨了52万。
经调查,由于小产权房不受新政太多影响,新政之后,深圳大部分小产权的价格都有所上扬,普遍在西乡、固戍、沙井等片区。
好像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个坑,但偏偏又有更多的人跳进去。
投资客更是心态高涨,恨不得马上杀入小产权市场。
在这里,希望大家能够记得一些话。
暴富这件事,离楼市越来越远了。
想要靠投资小产权房一夜暴富,希望渺茫,更大的风险在后面,出问题是迟早和必 然的事。
小产权房目前没有任何转正的可能性,请放弃幻想。
如果你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就一定要明白,你所享有的只是租赁权,仅此而已。
特别是有孩子上学的家庭,能买商品房尽量买商品房,不要碰小产权房。
千万长点心,留个意,不要让自己深陷。(来源:米宅)
最近,楼市又上演魔幻一幕。
广州白云区江景花园被正式执行强拆,上百户业主被发了限期搬离的通知。
每层楼的每个墙面都写了大大的拆字,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如此冷漠的事情就发生在当下。
据了解,这些业主当时是以 “集资建房 ”名义买的房,产权上写的是70年小产权房,宅基地证只有一个,其他人都是复印件。当年这块地租给一个梅州商人,相关手续一直没办下来,属于违建。
谁曾想到,住了10年的房子,因为涉嫌违规建设,突然要被依法拆除。
而拆除违规,按规定政府没有补偿。
房款两空,甚至无法诉诸法院要求审判,鸡飞蛋打。
位于广州番禺的We公馆也面临着与江景花园相似的命运。
We公馆的地块属于村集体用地,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建设。
坚持了一年,还是没有逃过被拆的命运。
且没有任何补偿,这里的业主,损失惨重。
多少家庭省吃俭用才买了一套房子,说没就没了。
2
这种在集体用地上建起来的、没有房产证的高风险住房,就是所谓的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数量是非常庞大的,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所有存量房产中,有 三分之一 的比例都是小产权房。
最典型的是 广州和深圳。
数据显示,目前广州的小产权房可以占到存量住房的40%。深圳更甚,占比直接高达50%以上。
如此天量的小产权,背后是数以百万计的人口,同时也是数以百万计的风险。
小产权房的风险,主要体现在, 它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基本上,小产权房都是建在集体用地上,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也无法在国土房管局备案,不能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
包括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或村集体组织相关证明文件,深究起来,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小产权房的买卖是不合法的。
这就意味着,买卖双方只能靠道德约束。
一旦涉及到房价上涨等利益问题,卖家可以随时以私下买卖不合法为由,取消合同。
买方遇到纠纷打输官司,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出了问题也很难维权。
此外,小产权房还有一个很大的劣势,就是跟房产有关的一切金融功能,统统都没有。
银行不认,不能正常办理按揭贷款,也不能办理抵押贷,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这在无形中就加大了买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而且,绝大多数的小产权房都不带户口、学区和其他相关配套。
总之,产权不明晰、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且无金融属性。
也是基于这些原因,小产权房的升值、流通都大幅受限。
当然,更大的问题在于,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小产权房无产权,所以无法得到安置补偿。
你永远不会知道,一套小产权的背后,有多么巨大的坑。
所以,对于那些买小产权房的朋友,奉劝一句,小心房财两空!
3
明知高风险,为什么还总有人去买小产权房呢?
答案很简单,价格便宜啊。
很多买不起商品房的人,都会把小产权列为备选名单。
毕竟价格低、手续简单、即买即住。
一般而言,小产权房要比正规的商品房便宜30%-70%。
特别是在深圳,一般情况下, 小产权房价格只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的四分之一。
即便是那些规模、品质一点都不亚于商品房的统建楼,价格也不到同等地段商品房的一半。
以深圳沙井为例,同样地段、同样规模的房子。
商品房均价4.5万,而村委统建楼才1.8万左右。
甚至,如果你选择独栋的农民房,均价才1万左右。
也就是说, 一套90平的房子,也就90多万,还不用交税,相比深圳商品房的高价,简直不要太低。
广州也是如此,有些区域最低30多万就能拿下精装修的两室一厅小产权房。
相比动辄4万一平的商品房,那是真香。
因此,总有一些人愿意冒险一试,期待小产权房有朝一日可以转正。
4
不管你买了多久,住了多久,小产权房的命运只有一个, 就是被拆。
今年,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表明:
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非法用地合法化。
随后,广州也发文明确:
小产权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这表明, 小产权房不仅转正无望,而且风险极大。
今年以来,广州拆违力度明显加大,决心也很强。
截至2020年6月15日,全市已有多个违建项目被拆除,共计2583万平方米。
同时,东莞、北京等也已经轰轰烈烈开始强拆小产权房。
一分价钱一分货,小产权房价格是低,但同时伴随着高风险,稍有不慎就会掉坑,得不偿失。
5
但,近段时间,随着深圳、东莞等商品房相继限购,小产权又开始紧俏起来。
身边一个朋友,2018年在深圳沙井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当时总价168万,现在要以220万的价格转手。
两年时间,涨了52万。
经调查,由于小产权房不受新政太多影响,新政之后,深圳大部分小产权的价格都有所上扬,普遍在西乡、固戍、沙井等片区。
好像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个坑,但偏偏又有更多的人跳进去。
投资客更是心态高涨,恨不得马上杀入小产权市场。
在这里,希望大家能够记得一些话。
暴富这件事,离楼市越来越远了。
想要靠投资小产权房一夜暴富,希望渺茫,更大的风险在后面,出问题是迟早和必 然的事。
小产权房目前没有任何转正的可能性,请放弃幻想。
如果你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就一定要明白,你所享有的只是租赁权,仅此而已。
特别是有孩子上学的家庭,能买商品房尽量买商品房,不要碰小产权房。
千万长点心,留个意,不要让自己深陷。(来源:米宅)
#住建动态#保护财产权 这些与民法典有关
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里程碑,民法典的出台让民事权利体系更加完备,大家的财产权等各项权利都能得到更好保护。从疫情期间小区管理,到网络虚拟财产,再到“以房养老”,不少发生在你我身边的案例,都有望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1 “以房养老”如何更有保障?
【案例】北京一公司近年来打着“以房养老”旗号设下骗局,诱骗老人们将房子抵押。直到贷款公司上门催债,老人们才意识到上了当。2019年,警方对此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近百人。
作为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一大举措,“以房养老”理应更好保障“老有所养”。我国从2014年开始试点“以房养老”,但由于其中的房产处置风险、法律风险等,许多人仍然对此疑虑重重。
【说法】民法典在物权编中专章规定了“居住权”,其中明确,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界人士认为,将居住权明确为用益物权的意义重大。老年人可以在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同时,通过设立居住权来对住房享有长期、稳定的居住权利。
“明确居住权,为以房养老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表示,相比租赁方式,居住权更加稳定。采取登记设立的形式,有利于明确权利,防止纠纷。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还为租售同权、租购并举等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
2 “网络虚拟财产”受不受保护?
【案例】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袁某骗取被害人的游戏账号和密码,欺骗3名被害人向各自游戏账户充值人民币共计2万余元,随后将被害人游戏账户内的游戏币及游戏装备转移至自己账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数字时代,人们的互联网生活日益丰富,也期待自己的“线上财产”能够得到更好保护。
【说法】民法典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孟强说,民法典的这一规定,明确了虚拟财产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具有广泛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孟强表示,网络虚拟财产与传统的财产形态相比存在较大的差异,网络虚拟财产权利的公示方法、权利的移转等均与现实世界的财产不同。民法典的这一规定,也为今后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专门立法奠定了基础。
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民法典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还要进一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认定标准、赔偿标准、是否可以继承等问题。
3 防控疫情,物业和业主如何“并肩作战”?
【案例】今年3月,黑龙江哈尔滨对小区、物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防控措施落实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的28个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行业通报批评。行动迅速、措施到位的91个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受到行业通报表扬。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物业服务企业在基层社区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各地也出现了一些物业消极懈怠引发业主不满,以及业主不配合防控与物业发生冲突等情况。
【说法】织密基层社区“防护网”,才能有效防止疫情反弹。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国家治理要落到实处,就要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说,“具体到住宅小区里,就需要通过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来推动实现。”
王轶表示,对于包括疫情防控在内的应急和管理措施,民法典一方面明确要求物业要配合政府开展相关工作,另一方面也规定了业主要予以配合,这样才能让国家治理的目标在每个具体事项上、在最后一个环节上得以实现。
4 建筑物维修资金如何管理?
【案例】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西安某小区业主发现,物业公司动用公共维修基金300万元整修楼顶,价格虚高,而业主对此事先并不知情。
维修资金情况多年不公示、资金被挪作他用甚至不知去处……近年来,各地频现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和使用问题。此外,还有一些业主急需的小区维修项目却迟迟无法动用维修资金,大量资金陷入“沉睡”。
【说法】民法典加强对业主权利的保护,其中明确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为了减少资金“沉睡”,民法典还降低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门槛,并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吸收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民法典明确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事关每个业主切身利益,通过定期公布相关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让业主们能够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上参与小区管理,是维护业主权益、维持小区秩序的重要保障。”王轶说。
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里程碑,民法典的出台让民事权利体系更加完备,大家的财产权等各项权利都能得到更好保护。从疫情期间小区管理,到网络虚拟财产,再到“以房养老”,不少发生在你我身边的案例,都有望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1 “以房养老”如何更有保障?
【案例】北京一公司近年来打着“以房养老”旗号设下骗局,诱骗老人们将房子抵押。直到贷款公司上门催债,老人们才意识到上了当。2019年,警方对此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近百人。
作为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一大举措,“以房养老”理应更好保障“老有所养”。我国从2014年开始试点“以房养老”,但由于其中的房产处置风险、法律风险等,许多人仍然对此疑虑重重。
【说法】民法典在物权编中专章规定了“居住权”,其中明确,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界人士认为,将居住权明确为用益物权的意义重大。老年人可以在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同时,通过设立居住权来对住房享有长期、稳定的居住权利。
“明确居住权,为以房养老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表示,相比租赁方式,居住权更加稳定。采取登记设立的形式,有利于明确权利,防止纠纷。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还为租售同权、租购并举等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
2 “网络虚拟财产”受不受保护?
【案例】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袁某骗取被害人的游戏账号和密码,欺骗3名被害人向各自游戏账户充值人民币共计2万余元,随后将被害人游戏账户内的游戏币及游戏装备转移至自己账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数字时代,人们的互联网生活日益丰富,也期待自己的“线上财产”能够得到更好保护。
【说法】民法典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孟强说,民法典的这一规定,明确了虚拟财产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具有广泛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孟强表示,网络虚拟财产与传统的财产形态相比存在较大的差异,网络虚拟财产权利的公示方法、权利的移转等均与现实世界的财产不同。民法典的这一规定,也为今后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专门立法奠定了基础。
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民法典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还要进一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认定标准、赔偿标准、是否可以继承等问题。
3 防控疫情,物业和业主如何“并肩作战”?
【案例】今年3月,黑龙江哈尔滨对小区、物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防控措施落实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的28个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行业通报批评。行动迅速、措施到位的91个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受到行业通报表扬。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物业服务企业在基层社区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各地也出现了一些物业消极懈怠引发业主不满,以及业主不配合防控与物业发生冲突等情况。
【说法】织密基层社区“防护网”,才能有效防止疫情反弹。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国家治理要落到实处,就要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说,“具体到住宅小区里,就需要通过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来推动实现。”
王轶表示,对于包括疫情防控在内的应急和管理措施,民法典一方面明确要求物业要配合政府开展相关工作,另一方面也规定了业主要予以配合,这样才能让国家治理的目标在每个具体事项上、在最后一个环节上得以实现。
4 建筑物维修资金如何管理?
【案例】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西安某小区业主发现,物业公司动用公共维修基金300万元整修楼顶,价格虚高,而业主对此事先并不知情。
维修资金情况多年不公示、资金被挪作他用甚至不知去处……近年来,各地频现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和使用问题。此外,还有一些业主急需的小区维修项目却迟迟无法动用维修资金,大量资金陷入“沉睡”。
【说法】民法典加强对业主权利的保护,其中明确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为了减少资金“沉睡”,民法典还降低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门槛,并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吸收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民法典明确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事关每个业主切身利益,通过定期公布相关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让业主们能够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上参与小区管理,是维护业主权益、维持小区秩序的重要保障。”王轶说。
随着疫情的缓解,一些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企业纷纷着手复工复产。近日,有企业反映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无法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网监科在得知后,迅速行动,查找原因,经查是由于安徽政务服务网尚未与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导致企业通过安徽政务网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无法实现。https://t.cn/A6z8J5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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