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投时刻】包头市副市长王瑞调研九原区四道沙河沃土壕段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
7月27日,包头市副市长王瑞调研九原区四道沙河沃土壕段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九原区人民政府,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调研,包头环投公司总经理张强陪同调研。
王瑞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先后察看了退水渠上段环境提升、中段河道环境治理保护,东壕口水库下游河道综合治理,下游人工湿地等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听取了包头环投公司总经理张强关于湿地调蓄净化系统、潜流和表流湿地、河岸两侧建设滨河缓冲带及附属工程建设进度的汇报,对包头环投公司在工程建设进度及统一高效管理方面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后,王瑞强调,一是要统筹施工力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紧盯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工程早建成、早见效;二是要强化监理监督,扎实做好事前预控、跟踪监理、质量控制、规范验收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三是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排,突出抓好“15条硬措施”的落地落实,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遏制事故风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7月27日,包头市副市长王瑞调研九原区四道沙河沃土壕段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九原区人民政府,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调研,包头环投公司总经理张强陪同调研。
王瑞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先后察看了退水渠上段环境提升、中段河道环境治理保护,东壕口水库下游河道综合治理,下游人工湿地等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听取了包头环投公司总经理张强关于湿地调蓄净化系统、潜流和表流湿地、河岸两侧建设滨河缓冲带及附属工程建设进度的汇报,对包头环投公司在工程建设进度及统一高效管理方面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后,王瑞强调,一是要统筹施工力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紧盯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工程早建成、早见效;二是要强化监理监督,扎实做好事前预控、跟踪监理、质量控制、规范验收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三是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排,突出抓好“15条硬措施”的落地落实,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遏制事故风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百日行动】因琐事致人瘫痪 在逃17年终落网
杜某是包头市第一工人文化宫的保安,与嫌疑人蒋某是同事关系。当年,因为出入门禁等琐碎的小事,嫌疑人蒋某将门卫杜某打成重伤,杜某因此成为了“植物人”,案发之后,蒋某就开始逃亡。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立即蒋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但17年来,蒋某像是从人间蒸发一样,毫无音信,今年年初,警方终于在九原区哈林格尔镇附近的一个村子找到了嫌疑人蒋某的线索。然而,就在警方赶到那里时,却扑了个空。
嫌疑人蒋某的反侦察意识很强,这给警方办案带来了难度。随后,警方沿着蒋某逃跑的方向继续摸排,终于在青山区某小区找到了蒋某,在确定了蒋某身份后,民警对其实施了抓捕。据嫌疑人蒋某交代,当年他致人重伤昏迷后,就一直东躲西藏,先逃住鄂尔多斯,在工地和煤矿上打过工,后又潜回包头,自己养羊,自己种植玉米,很少与人打交道。经审问,犯罪嫌疑人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杜某是包头市第一工人文化宫的保安,与嫌疑人蒋某是同事关系。当年,因为出入门禁等琐碎的小事,嫌疑人蒋某将门卫杜某打成重伤,杜某因此成为了“植物人”,案发之后,蒋某就开始逃亡。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立即蒋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但17年来,蒋某像是从人间蒸发一样,毫无音信,今年年初,警方终于在九原区哈林格尔镇附近的一个村子找到了嫌疑人蒋某的线索。然而,就在警方赶到那里时,却扑了个空。
嫌疑人蒋某的反侦察意识很强,这给警方办案带来了难度。随后,警方沿着蒋某逃跑的方向继续摸排,终于在青山区某小区找到了蒋某,在确定了蒋某身份后,民警对其实施了抓捕。据嫌疑人蒋某交代,当年他致人重伤昏迷后,就一直东躲西藏,先逃住鄂尔多斯,在工地和煤矿上打过工,后又潜回包头,自己养羊,自己种植玉米,很少与人打交道。经审问,犯罪嫌疑人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第184期:【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九原区法院:法官强制执行保权益 当事人致谢送锦旗
近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的负责人来到九原区法院将写有“执法如山助企业 行知合一为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的手中,感谢九原区法院执行局为依法保护金融债权、稳定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所开展的强力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尽职尽责、高效廉明,全力维护银行的债权利益,很好地做到了为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银行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2019年通过手机银行与被告张某、陈某签订《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含e抵快贷)》、《个人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合同项下循环借款额度为25万元,借款人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实际提款日起至约定还款日止,以借据记载为准,单笔借据最长不超过1年。借款经展期到期后,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期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还款,经多次催收,均无果。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经九原区法院审理判决,判处被告张某、陈某偿还本金及利息266981元,由于被告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向法院依法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费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还款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却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多次电话联系、上门找人,均无果。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泄气,经过努力,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当即作出执行裁定,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存款。
一面锦旗,承载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也寄托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期待。下一步,九原区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强化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式,让人民群众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以护航经济发展的“司法能动”与“司法作为”,促进辖区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近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的负责人来到九原区法院将写有“执法如山助企业 行知合一为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的手中,感谢九原区法院执行局为依法保护金融债权、稳定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所开展的强力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尽职尽责、高效廉明,全力维护银行的债权利益,很好地做到了为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银行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2019年通过手机银行与被告张某、陈某签订《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含e抵快贷)》、《个人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合同项下循环借款额度为25万元,借款人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实际提款日起至约定还款日止,以借据记载为准,单笔借据最长不超过1年。借款经展期到期后,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期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还款,经多次催收,均无果。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经九原区法院审理判决,判处被告张某、陈某偿还本金及利息266981元,由于被告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向法院依法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费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还款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却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多次电话联系、上门找人,均无果。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泄气,经过努力,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当即作出执行裁定,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存款。
一面锦旗,承载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也寄托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期待。下一步,九原区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强化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式,让人民群众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以护航经济发展的“司法能动”与“司法作为”,促进辖区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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