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师求职记Day2
今天面了一家公司法务和一个律所,一言难尽
法务:经历两轮,一面是专业面试,我专业面试答得一塌糊涂,但法务主管的风度在我的回答声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还告诉我回答的遗漏之处,受益颇多。二面是聊日常,副总人很好,对我这种小菜鸟也很有礼貌,很尊重,总之就是一场非常开心的面试,面试结束还把我送到电梯口[苦涩]试问谁不想与这样的好领导共事
律所:额…在朋友的指导下问了许多昨天面试时忘了问的问题,总之就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越问越震惊越问越离谱,细节就记在心里吧[允悲]总之这个所,就是工资又低,还要日报周报月报,还有竞业限制(具体怎么限制,不懂),主城附近法院开庭车费暗含之意是不报销…♂️还要标榜自己是业内人性化企业翘楚。[费解]面试时咳痰就不说了,还抽烟……真是没对比就没伤害
法学生真的是都不如,那些机构别再忽悠小朋友们考法硕了
一眼望不到头的43°,真不知道下周还有没有出门面试的勇气
今天面了一家公司法务和一个律所,一言难尽
法务:经历两轮,一面是专业面试,我专业面试答得一塌糊涂,但法务主管的风度在我的回答声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还告诉我回答的遗漏之处,受益颇多。二面是聊日常,副总人很好,对我这种小菜鸟也很有礼貌,很尊重,总之就是一场非常开心的面试,面试结束还把我送到电梯口[苦涩]试问谁不想与这样的好领导共事
律所:额…在朋友的指导下问了许多昨天面试时忘了问的问题,总之就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越问越震惊越问越离谱,细节就记在心里吧[允悲]总之这个所,就是工资又低,还要日报周报月报,还有竞业限制(具体怎么限制,不懂),主城附近法院开庭车费暗含之意是不报销…♂️还要标榜自己是业内人性化企业翘楚。[费解]面试时咳痰就不说了,还抽烟……真是没对比就没伤害
法学生真的是都不如,那些机构别再忽悠小朋友们考法硕了
一眼望不到头的43°,真不知道下周还有没有出门面试的勇气
#法考[超话]# #法考客观题# #桑磊法考# 考点总结【与公司对赌的规制】2022年法考的小法师们,快拿出你的小本本记上吧!
1.对赌协议并不当然无效;
2.未完成业绩需要公司回购股权的,须满足禁止抽逃出资和可以回购股权的情形,并须减资。未完成减资的,法院驳回;
3.未完成业绩需要公司给付现金补偿的,须满足禁止抽逃出资和利润分配的强制性规定。如不符合利润分配规定的,应驳回或部分驳回,有利润后可再诉。
1.对赌协议并不当然无效;
2.未完成业绩需要公司回购股权的,须满足禁止抽逃出资和可以回购股权的情形,并须减资。未完成减资的,法院驳回;
3.未完成业绩需要公司给付现金补偿的,须满足禁止抽逃出资和利润分配的强制性规定。如不符合利润分配规定的,应驳回或部分驳回,有利润后可再诉。
#法考客观题# #桑磊法考# 考点总结【典型合同--分期付款买卖】2022年法考的小法师们,快拿出你的小本本记上吧!
【重点法条】
《民法典》第634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买卖合同解释》第27条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人分期支付价款,因此,可能出现买受人一次或累计数次未按期付款的情形。对此买受人付款迟延,债权人当然能够就其迟延部分要求实际履行。除此之外,《民法典》第634条还赋予了出卖人两项重要的权利:或者是主张解除合同,或者是要求买受人立刻支付剩余全部价款(从而使未到期的也立刻到期)。对于买受人上述权利的行使,须特别注意以下两点:(1)要求买受人(一期或数期)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2)即使买受人未付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出卖人仍须催告;只有买受人在催告后合理期间仍不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才可以选择行使前述两项权利之一。
由于解除合同系因买受人不及时付款所引发,因此,在解除后,出卖人有权要求使用费(与试用买卖不同)。
【重点法条】
《民法典》第634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买卖合同解释》第27条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人分期支付价款,因此,可能出现买受人一次或累计数次未按期付款的情形。对此买受人付款迟延,债权人当然能够就其迟延部分要求实际履行。除此之外,《民法典》第634条还赋予了出卖人两项重要的权利:或者是主张解除合同,或者是要求买受人立刻支付剩余全部价款(从而使未到期的也立刻到期)。对于买受人上述权利的行使,须特别注意以下两点:(1)要求买受人(一期或数期)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2)即使买受人未付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出卖人仍须催告;只有买受人在催告后合理期间仍不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才可以选择行使前述两项权利之一。
由于解除合同系因买受人不及时付款所引发,因此,在解除后,出卖人有权要求使用费(与试用买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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