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召开第九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深入拓展,生产生活秩序也在逐步恢复。我市正按照分区分级、分类分时的总要求,精准实施、动态管理、差异化推进,安全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3月1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第九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防控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就企业复工复产与疫情管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等问题,接受省、市新闻媒体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晓义主持。
湖北日报:当前疫情形势积极向好,我市是如何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如何进行分类管理?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抗击疫情作为头等大事、最重要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进企业复产复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在前段疫情防控最吃劲时期,我们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围绕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等五类“停不得”企业,重点支持他们维持正常生产秩序,逐步扩大产能。全市42家“停不得”企业,为各地提供医疗废物转运车165台、救护车260台(其中负压救护车120台),为武汉等外地市场提供大米4700吨、面粉及面条9800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随州力量,体现了随州担当。
当前疫情防控呈现积极向好态势,市委、市政府精准施策,一企一策,实施差异化策略,坚持一个前提,夯实一个基础(即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社区干净、社会面干净),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市防控指挥部及时成立企业服务组,印发《随州市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统筹抓好全市企业复工复产。从3月11日起,全市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企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截至3月17日,我市已连续20天无新增病例,全域疫情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我们按照规定对企业复工复产实行限制清单管理。在疫情未解除前,除影剧院、网吧、书店、酒吧、健身房、培训机构等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经营性市场主体不得复工复产外,其他符合开工条件的企业能开尽开、应开尽开。企业复工复产安排和限制清单,由市委、市政府视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湖北广播电视台:为了支持企业精准差异化复工复产,随州出台了哪些支持政策?能给企业带来哪些实惠利好?
市发改委主任万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分别从财政扶持、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稳岗补贴、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给予政策和措施支持。
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从3月1日起至5月底,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环保检测费、计量器具鉴定费。从2月起至6月,对各类参保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在金融资金支持方面。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向银行提出延期申请,最长可以延长至6月30日。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下降不少于1个百分点。市发改委积极向上申报,将我市70家重点企业纳入国家、省金融机构疫情防控保障名单,6家“停不得”企业获得省发改委批准投资计划1969万元,筛选19家粮油企业纳入省应急保供能力建设范围,申报投资计划1.5亿元。市金控集团为15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7亿元。
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方面。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1月1日至6月30日,做到欠费不停供。对有偿租用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2月份还对困难群体发放价格补贴5547万元。
这些政策将极大帮助企业减轻负担,降低成本,增加活力,有助于企业提振信心,渡过难关。
随州日报:随着企业逐步复工复产,我市在运输环节采取了哪些有效举措?
市发改委主任万明:企业复工复产,物资保障是关键,为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物流保障,发挥交通运输先行保障作用,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从即日起,逐步引导我市道路货物运输及零担货物运输物流经营全面恢复。各地要全面支持货运物流行业从业人员返工返岗,按照全市人员流动的意见,持健康码绿码通行,对滞留外地的运输物流人员返随,采取“点对点”“一站式”服务返工返岗。
在疫情防控期间,货运物流车辆出入随州的,仅由随州市界公路检查卡口检查,保证进出随州市界进出检查只有一次,市域范围内不检查。对应急运输车辆、生活物资运输车辆等优先放行。
加强协调服务。为做好交通物流运输保障服务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动,掌握大宗货物运输需求,做好运输服务的衔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货运物流服务专班,在市指挥部领导下,统筹市内、省内、国内货物运输,及时与相关地市联系,积极协调解决货运物流不畅的问题。
随州电视台:超市将如何有序开放,既保障市民日常生活供应又做到让市民安全购物?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涛:生活超市作为市民采购生活物资的首选场所,应当有序开放。总的原则是既满足群众一般需求,又尽可能兼顾个性化需求。春节以来,市内中百、大润发、银泰等五大连锁超市一直在营业之中,保障了市民日常生活供应。下一步,超市开放,把握三个重点:一是做好防护。在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的前提下,经各县市区严格把关,待条件成熟,将逐步、有序面向公众开放。二是有序购物。超市放开后,购物的市民必须佩戴口罩,间隔一米排队等候,在测量体温正常后分批有序进入超市,引导群众分散购物,避免聚集。三是优化配送。市内五大连锁超市将继续为有需求的市民做好生活必需品的配送。目前各大超市生活物资品类齐全,价格稳定、储量充裕,货源畅通,能够较好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尽量采取线上选购方式购物。
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当前已是春耕时节,全市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等物资保障情况如何,配送是否顺畅?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涛:当前,我市处于春耕备耕关键时期,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不负春光,不误农时,精准推进春耕备耕。全市种子、化肥、农药储备比较充足,能满足春耕生产所需。主要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强化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储备农作物种子362.1万公斤,占春耕总需求(下同)的93.8%,其中:水稻种子249.3万公斤,占总需求95.9%;储备各类肥料10.05万吨,占总需求87.4%;储备农药450.8吨,占总需求85.7%。目前尚有缺口的,我市正在组织加大调运力度,在4月上中旬农药化肥使用高峰期到来之前均能备足货源。
另一方面,强化配送。为保证农资能够顺利运到农户手上,我市已协调组织193家县市一级农资综合经销商、248家乡镇分销商实行“点对点”配送服务。配送到乡镇是畅通的,配送到村的部分路段因疫情管控,前期有影响,3月15日后已基本畅通。
随州广播电台:投资是经济发展的重大引擎。我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如何做好重点项目续建、新建,夯实发展底盘?
市发改委主任万明:抓开工就是稳就业,抓项目就是抓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工作,市指挥部企业服务组组建服务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建立市领导下沉企业和项目现场开展“五个一”包保服务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99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复工38个,复工率为38.4%。一季度应开工的亿元以上项目正在陆续准备开工。同时,我们专设4个督导服务专班,分片区负责各地重点项目的复工协调、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帮扶解困等工作,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增强重点项目开工、复工的信心。此外,优化审批流程,开辟省市重点项目复工审批“直通车”,实行线上办理,“不见面”完成项目审批手续,全力压缩审批时间,在全市营造项目建设的强大气场。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深入拓展,生产生活秩序也在逐步恢复。我市正按照分区分级、分类分时的总要求,精准实施、动态管理、差异化推进,安全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3月1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第九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防控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就企业复工复产与疫情管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等问题,接受省、市新闻媒体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晓义主持。
湖北日报:当前疫情形势积极向好,我市是如何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如何进行分类管理?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抗击疫情作为头等大事、最重要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进企业复产复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在前段疫情防控最吃劲时期,我们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围绕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等五类“停不得”企业,重点支持他们维持正常生产秩序,逐步扩大产能。全市42家“停不得”企业,为各地提供医疗废物转运车165台、救护车260台(其中负压救护车120台),为武汉等外地市场提供大米4700吨、面粉及面条9800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随州力量,体现了随州担当。
当前疫情防控呈现积极向好态势,市委、市政府精准施策,一企一策,实施差异化策略,坚持一个前提,夯实一个基础(即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社区干净、社会面干净),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市防控指挥部及时成立企业服务组,印发《随州市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统筹抓好全市企业复工复产。从3月11日起,全市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企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截至3月17日,我市已连续20天无新增病例,全域疫情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我们按照规定对企业复工复产实行限制清单管理。在疫情未解除前,除影剧院、网吧、书店、酒吧、健身房、培训机构等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经营性市场主体不得复工复产外,其他符合开工条件的企业能开尽开、应开尽开。企业复工复产安排和限制清单,由市委、市政府视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湖北广播电视台:为了支持企业精准差异化复工复产,随州出台了哪些支持政策?能给企业带来哪些实惠利好?
市发改委主任万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分别从财政扶持、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稳岗补贴、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给予政策和措施支持。
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从3月1日起至5月底,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环保检测费、计量器具鉴定费。从2月起至6月,对各类参保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在金融资金支持方面。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向银行提出延期申请,最长可以延长至6月30日。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下降不少于1个百分点。市发改委积极向上申报,将我市70家重点企业纳入国家、省金融机构疫情防控保障名单,6家“停不得”企业获得省发改委批准投资计划1969万元,筛选19家粮油企业纳入省应急保供能力建设范围,申报投资计划1.5亿元。市金控集团为15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7亿元。
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方面。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1月1日至6月30日,做到欠费不停供。对有偿租用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2月份还对困难群体发放价格补贴5547万元。
这些政策将极大帮助企业减轻负担,降低成本,增加活力,有助于企业提振信心,渡过难关。
随州日报:随着企业逐步复工复产,我市在运输环节采取了哪些有效举措?
市发改委主任万明:企业复工复产,物资保障是关键,为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物流保障,发挥交通运输先行保障作用,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从即日起,逐步引导我市道路货物运输及零担货物运输物流经营全面恢复。各地要全面支持货运物流行业从业人员返工返岗,按照全市人员流动的意见,持健康码绿码通行,对滞留外地的运输物流人员返随,采取“点对点”“一站式”服务返工返岗。
在疫情防控期间,货运物流车辆出入随州的,仅由随州市界公路检查卡口检查,保证进出随州市界进出检查只有一次,市域范围内不检查。对应急运输车辆、生活物资运输车辆等优先放行。
加强协调服务。为做好交通物流运输保障服务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动,掌握大宗货物运输需求,做好运输服务的衔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货运物流服务专班,在市指挥部领导下,统筹市内、省内、国内货物运输,及时与相关地市联系,积极协调解决货运物流不畅的问题。
随州电视台:超市将如何有序开放,既保障市民日常生活供应又做到让市民安全购物?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涛:生活超市作为市民采购生活物资的首选场所,应当有序开放。总的原则是既满足群众一般需求,又尽可能兼顾个性化需求。春节以来,市内中百、大润发、银泰等五大连锁超市一直在营业之中,保障了市民日常生活供应。下一步,超市开放,把握三个重点:一是做好防护。在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的前提下,经各县市区严格把关,待条件成熟,将逐步、有序面向公众开放。二是有序购物。超市放开后,购物的市民必须佩戴口罩,间隔一米排队等候,在测量体温正常后分批有序进入超市,引导群众分散购物,避免聚集。三是优化配送。市内五大连锁超市将继续为有需求的市民做好生活必需品的配送。目前各大超市生活物资品类齐全,价格稳定、储量充裕,货源畅通,能够较好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尽量采取线上选购方式购物。
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当前已是春耕时节,全市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等物资保障情况如何,配送是否顺畅?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涛:当前,我市处于春耕备耕关键时期,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不负春光,不误农时,精准推进春耕备耕。全市种子、化肥、农药储备比较充足,能满足春耕生产所需。主要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强化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储备农作物种子362.1万公斤,占春耕总需求(下同)的93.8%,其中:水稻种子249.3万公斤,占总需求95.9%;储备各类肥料10.05万吨,占总需求87.4%;储备农药450.8吨,占总需求85.7%。目前尚有缺口的,我市正在组织加大调运力度,在4月上中旬农药化肥使用高峰期到来之前均能备足货源。
另一方面,强化配送。为保证农资能够顺利运到农户手上,我市已协调组织193家县市一级农资综合经销商、248家乡镇分销商实行“点对点”配送服务。配送到乡镇是畅通的,配送到村的部分路段因疫情管控,前期有影响,3月15日后已基本畅通。
随州广播电台:投资是经济发展的重大引擎。我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如何做好重点项目续建、新建,夯实发展底盘?
市发改委主任万明:抓开工就是稳就业,抓项目就是抓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工作,市指挥部企业服务组组建服务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建立市领导下沉企业和项目现场开展“五个一”包保服务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99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复工38个,复工率为38.4%。一季度应开工的亿元以上项目正在陆续准备开工。同时,我们专设4个督导服务专班,分片区负责各地重点项目的复工协调、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帮扶解困等工作,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增强重点项目开工、复工的信心。此外,优化审批流程,开辟省市重点项目复工审批“直通车”,实行线上办理,“不见面”完成项目审批手续,全力压缩审批时间,在全市营造项目建设的强大气场。
【含山县关于实施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1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2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优化全县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确保道路通行畅通
1.辖区内所有道路不设管控站点。
2.所有外来车辆不再劝返。对湖北等高风险地区来含车辆开通专用车道,将人员引导至集中观察点,按有关规定处置;其他地区来含司乘人员登记、测温正常后放行,运用数字疫控系统将人员信息通知目的地单位或村(社区),落实防控措施。
3.为疫情防控和生活生产物资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通行;公务出行、复工复产企业车辆按照规定保障通行。
(二)强化人员分类管理
1.对湖北等高风险地区来(返)含人员和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继续实行14天定点集中、单间隔离。
2.其他地区来(返)含人员及时申报相关信息,主动登记报备所在村(社区),相关村(社区)要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做好日常监测。
3.依照长三角“三省一市”协议规定,实行异地隔离期互认,避免重复隔离。
4.人员外出需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适当的接触距离,不参加聚集活动。
5.机关、事业单位要对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实施严格的健康管理措施,外地返岗人员一律建立“花名册”。
(三)规范自然村(小区)管理
1.保障人员、车辆进出通畅,做到最小化网格管理到位、人员跟踪随访到位,加强环境卫生和消杀等工作。
2.取消本自然村(小区)居民两日一次的出行限制,在测温正常后,凭小区门禁或出入证明自由出入。
3.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须进行身份信息、去向登记,测温正常后放行。
4.规模较大的自然村(小区)可以适当增加1-2个出入口。
5.对14日内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自然村(小区)实施全封闭管理。
6.非封闭自然村(小区)由所在村(社区)按上述措施管理到位。
7.快递、外卖等服务车辆允许送至指定地点,实行无接触配送。
(四)扩大公共服务供给
1.自https://t.cn/A6hnS0oF ,逐步恢复含城公共交通(含出租车),有序恢复城乡客运班线。乘坐公共交通时,上车时须接受体温测量。
2.游园绿地、公园广场、室外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空间恢复开放。进出人员不再测量体温。
3.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含包间)服务,可以采取打包外卖、网络订餐等售餐方式提供服务。严禁桌餐、聚集用餐。
4.宾馆酒店严格落实入住宾客的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工作,并对客房、电梯等区域执行严格的消毒标准。健康状况及时录入数字疫控系统,转至相关镇、经济开发区和部门掌握。
5.超市、商场等室内人群聚集场所经营单位,须对进入人员测体温、提示戴口罩,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拨打120,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登记、信息上报、环境消毒等防控工作。
6.便利店、果蔬店、面食加工店、理发店、洗车房、家电维修、车辆维修等生活必需服务类店铺有序恢复营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营业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消毒、通风措施。
7.各级政府服务场所、金融保险业机构,以及水、电、气等单位营业场所即日开放,并按要求落实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五)加快推进复工复产
1.取消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企业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自行复工,所属镇、经济开发区和主管部门对复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和随机抽查。严格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的企业将责令停产整顿。
2.加强企业返岗用工指导。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且无异常状况的复工人员,直接返岗复工;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健康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返岗复工;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严格落实隔离观察等措施。
3.省、市、县重点续建项目全面复工,新建项目加快开工,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有序复工。
4.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企业要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项目建设具体方案以及出现突发新冠肺炎病例后应急处置预案、扩散风险评估方案,落实防控措施。
(六)加强医疗救治管理
1.继续强化发热门诊管理,规范开展监测、发现、报告等工作。
2.加强对发热病人的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提高病例早期发现率。
3.实行零售药店购药登记制度。药店须对购买咳嗽、腹泻、退烧等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身份信息,并及时通报所在镇、经济开发区,落实村(小区)管控。
4.全面恢复村卫生室诊疗服务,但不得接诊发热病人、不得开展静脉输液;对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上门和预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服务,避免人员聚集。
(七)减少人员聚集流动
1.暂停一切公众聚集活动、庙会活动和办宴活动。禁止在任何场合聚众打牌、赌博。
2.继续关闭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场馆,以及镇村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
3.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线下培训机构、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室内健身场所暂不恢复营业。
4.“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二、工作要求
各镇、含山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要充分运用“网格化+大数据”管理机制,划分最小网格化单元,以自然村(小区)为单位,开展地毯式摸排,加强流动人员监测,建档立卡、落地定人、包保到位,力求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做到“当日进、当日查、当日清”,不断筑牢基层疫情防控网。
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2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优化全县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确保道路通行畅通
1.辖区内所有道路不设管控站点。
2.所有外来车辆不再劝返。对湖北等高风险地区来含车辆开通专用车道,将人员引导至集中观察点,按有关规定处置;其他地区来含司乘人员登记、测温正常后放行,运用数字疫控系统将人员信息通知目的地单位或村(社区),落实防控措施。
3.为疫情防控和生活生产物资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通行;公务出行、复工复产企业车辆按照规定保障通行。
(二)强化人员分类管理
1.对湖北等高风险地区来(返)含人员和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继续实行14天定点集中、单间隔离。
2.其他地区来(返)含人员及时申报相关信息,主动登记报备所在村(社区),相关村(社区)要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做好日常监测。
3.依照长三角“三省一市”协议规定,实行异地隔离期互认,避免重复隔离。
4.人员外出需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适当的接触距离,不参加聚集活动。
5.机关、事业单位要对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实施严格的健康管理措施,外地返岗人员一律建立“花名册”。
(三)规范自然村(小区)管理
1.保障人员、车辆进出通畅,做到最小化网格管理到位、人员跟踪随访到位,加强环境卫生和消杀等工作。
2.取消本自然村(小区)居民两日一次的出行限制,在测温正常后,凭小区门禁或出入证明自由出入。
3.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须进行身份信息、去向登记,测温正常后放行。
4.规模较大的自然村(小区)可以适当增加1-2个出入口。
5.对14日内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自然村(小区)实施全封闭管理。
6.非封闭自然村(小区)由所在村(社区)按上述措施管理到位。
7.快递、外卖等服务车辆允许送至指定地点,实行无接触配送。
(四)扩大公共服务供给
1.自https://t.cn/A6hnS0oF ,逐步恢复含城公共交通(含出租车),有序恢复城乡客运班线。乘坐公共交通时,上车时须接受体温测量。
2.游园绿地、公园广场、室外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空间恢复开放。进出人员不再测量体温。
3.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含包间)服务,可以采取打包外卖、网络订餐等售餐方式提供服务。严禁桌餐、聚集用餐。
4.宾馆酒店严格落实入住宾客的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工作,并对客房、电梯等区域执行严格的消毒标准。健康状况及时录入数字疫控系统,转至相关镇、经济开发区和部门掌握。
5.超市、商场等室内人群聚集场所经营单位,须对进入人员测体温、提示戴口罩,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拨打120,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登记、信息上报、环境消毒等防控工作。
6.便利店、果蔬店、面食加工店、理发店、洗车房、家电维修、车辆维修等生活必需服务类店铺有序恢复营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营业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消毒、通风措施。
7.各级政府服务场所、金融保险业机构,以及水、电、气等单位营业场所即日开放,并按要求落实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五)加快推进复工复产
1.取消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企业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自行复工,所属镇、经济开发区和主管部门对复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和随机抽查。严格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的企业将责令停产整顿。
2.加强企业返岗用工指导。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且无异常状况的复工人员,直接返岗复工;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健康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返岗复工;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严格落实隔离观察等措施。
3.省、市、县重点续建项目全面复工,新建项目加快开工,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有序复工。
4.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企业要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项目建设具体方案以及出现突发新冠肺炎病例后应急处置预案、扩散风险评估方案,落实防控措施。
(六)加强医疗救治管理
1.继续强化发热门诊管理,规范开展监测、发现、报告等工作。
2.加强对发热病人的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提高病例早期发现率。
3.实行零售药店购药登记制度。药店须对购买咳嗽、腹泻、退烧等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身份信息,并及时通报所在镇、经济开发区,落实村(小区)管控。
4.全面恢复村卫生室诊疗服务,但不得接诊发热病人、不得开展静脉输液;对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上门和预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服务,避免人员聚集。
(七)减少人员聚集流动
1.暂停一切公众聚集活动、庙会活动和办宴活动。禁止在任何场合聚众打牌、赌博。
2.继续关闭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场馆,以及镇村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
3.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线下培训机构、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室内健身场所暂不恢复营业。
4.“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二、工作要求
各镇、含山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要充分运用“网格化+大数据”管理机制,划分最小网格化单元,以自然村(小区)为单位,开展地毯式摸排,加强流动人员监测,建档立卡、落地定人、包保到位,力求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做到“当日进、当日查、当日清”,不断筑牢基层疫情防控网。
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工作动态# 【丹徒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的通告】依据我市《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以及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针对当前全市确诊病例增多、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遏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以最严的措施全面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十一条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小区封闭式管理。各类小区100%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有物业的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关停道闸车辆自动识别系统的临停功能,采取人工控制,至少安排2人值守。对无物业的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减少通道、硬档合围、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所有小区居民进出小区100%凭有效证件或临时出入证(由社区或物业统一制作、上门分发),100%接受体温测量,100%佩戴口罩。与小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二、全面加强往来车辆人员核查登记。对小区住户所有车辆100%进行登记、发放临时出入证。对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及车内全部驾乘人员进行核查,非居住本小区的车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出租车和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物业应做好快递包裹消毒工作。
三、全面加强小区人员管控。小区物业及社区应加强巡查、严格管理,对小区居民100%排查到位。小区居民尽可能留在家中,出门及在小区内部活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建议每户家族每2天安排1名成员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凡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接触史的小区居民,以及即日起从镇江市外返回的小区居民,须立即向社区报告,并严格自行落实居家观察措施;严禁任何聚餐、打牌、打麻将、跳广场舞等聚集活动,做到不串门、不聚集;“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居民发现违反上述要求情况的,应及时向社区报告。所有小区成立巡查队伍,发现人员聚集的立即解散。
四、全面加强居家观察和发热病人就医就诊全程跟踪。严格监督执行居家观察人员各项规定。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居家观察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及时向社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患者签订“两点一线责任书”后自行前往,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治疗,治疗结束后患者应及时将诊断结果报告社区。小区一旦发生确诊病例情况,小区物业及居民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局部封闭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五、全面加强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或社区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规范处理,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工作;公共厕所、楼道、单元大厅、健身器材、电梯(内外按钮)等公共区域每日消毒2次以上,加强通风,做好消毒记录。物业或社区在指定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收集桶,小区业主应主动将废弃口罩投放到定点收集桶,由专门部门统一处理。
六、全面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出租房房东、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停出租业务;房屋已出租的房东应严格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主动向社区和物业报告,并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原则上劝导疫情重点地区承租人员暂不返镇;对确需返镇的市外承租人员,其本人应自觉严格落实居家观察措施,并主动或由出租房房东、房屋中介及时向社区报告相关情况。
七、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服务场所、娱乐场所一律关闭,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禁止聚集。
八、全面加强各类施工工程管理。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气、通信、路灯等需要应急维修的,应报物业或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登记、配带口罩。
九、全面加强小区居民群防群治宣传。街道、社区严格按照疫情信息发布规定,及时、准确对小区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居家观察等重点事项进行公示告知(不得泄露个人隐私);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小区居民发现各类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社区。居民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全力配合政府开展工作,自觉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控或居家观察。
十、全面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小区卡口必须配备足够的管控力量,每个卡口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24小时运作,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经过严格规范的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滚动督查,社区要对物业公司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督查。纪检监察机关对业务主管部门、属地、社区、物业公司实行24小时不间断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依纪依规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督查情况每日通报。
十一、全面加强违规行为追查追责。对不按照通告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尤其是对隐瞒不报、拒绝接受测温、拒绝居家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居民,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巡查督查,对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物业公司,综合运用经济、行政、信用扣分等方式,实行严格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取消从业资格。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者的责任。对参与聚餐、打牌等聚集活动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处理,24小时内推送纪委监察。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排查不力,以及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等问题,将依纪依法从快从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此通告内容同样适用于涉农社区、村及其他单位。
镇江市丹徒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一、全面加强小区封闭式管理。各类小区100%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有物业的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关停道闸车辆自动识别系统的临停功能,采取人工控制,至少安排2人值守。对无物业的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减少通道、硬档合围、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所有小区居民进出小区100%凭有效证件或临时出入证(由社区或物业统一制作、上门分发),100%接受体温测量,100%佩戴口罩。与小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二、全面加强往来车辆人员核查登记。对小区住户所有车辆100%进行登记、发放临时出入证。对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及车内全部驾乘人员进行核查,非居住本小区的车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出租车和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物业应做好快递包裹消毒工作。
三、全面加强小区人员管控。小区物业及社区应加强巡查、严格管理,对小区居民100%排查到位。小区居民尽可能留在家中,出门及在小区内部活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建议每户家族每2天安排1名成员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凡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接触史的小区居民,以及即日起从镇江市外返回的小区居民,须立即向社区报告,并严格自行落实居家观察措施;严禁任何聚餐、打牌、打麻将、跳广场舞等聚集活动,做到不串门、不聚集;“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居民发现违反上述要求情况的,应及时向社区报告。所有小区成立巡查队伍,发现人员聚集的立即解散。
四、全面加强居家观察和发热病人就医就诊全程跟踪。严格监督执行居家观察人员各项规定。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居家观察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及时向社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患者签订“两点一线责任书”后自行前往,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治疗,治疗结束后患者应及时将诊断结果报告社区。小区一旦发生确诊病例情况,小区物业及居民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局部封闭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五、全面加强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或社区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规范处理,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工作;公共厕所、楼道、单元大厅、健身器材、电梯(内外按钮)等公共区域每日消毒2次以上,加强通风,做好消毒记录。物业或社区在指定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收集桶,小区业主应主动将废弃口罩投放到定点收集桶,由专门部门统一处理。
六、全面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出租房房东、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停出租业务;房屋已出租的房东应严格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主动向社区和物业报告,并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原则上劝导疫情重点地区承租人员暂不返镇;对确需返镇的市外承租人员,其本人应自觉严格落实居家观察措施,并主动或由出租房房东、房屋中介及时向社区报告相关情况。
七、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服务场所、娱乐场所一律关闭,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禁止聚集。
八、全面加强各类施工工程管理。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气、通信、路灯等需要应急维修的,应报物业或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登记、配带口罩。
九、全面加强小区居民群防群治宣传。街道、社区严格按照疫情信息发布规定,及时、准确对小区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居家观察等重点事项进行公示告知(不得泄露个人隐私);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小区居民发现各类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社区。居民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全力配合政府开展工作,自觉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控或居家观察。
十、全面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小区卡口必须配备足够的管控力量,每个卡口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24小时运作,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经过严格规范的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滚动督查,社区要对物业公司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督查。纪检监察机关对业务主管部门、属地、社区、物业公司实行24小时不间断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依纪依规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督查情况每日通报。
十一、全面加强违规行为追查追责。对不按照通告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尤其是对隐瞒不报、拒绝接受测温、拒绝居家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居民,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巡查督查,对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物业公司,综合运用经济、行政、信用扣分等方式,实行严格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取消从业资格。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者的责任。对参与聚餐、打牌等聚集活动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处理,24小时内推送纪委监察。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排查不力,以及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等问题,将依纪依法从快从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此通告内容同样适用于涉农社区、村及其他单位。
镇江市丹徒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