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达成首笔国际绿证交易】近日,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传来消息,该公司8月5日成功签发国际可再生能源证书(I-REC),与晋城市沁河拴驴泉水电站达成山西省首笔国际绿证交易。这对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助力绿色能源企业实现“双碳”背景下的自身价值收益,进一步促进市场参与者实现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经营。
【风雨同舟,“汛”速行动,鸿联助力内蒙防汛救灾】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夏日正值汛期,连日来,我国多地汛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在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疫情反复的同时连续多日降雨、冰雹,致使农田遭受不同程度的灾害。面对严峻复杂的防汛形势,为充分发挥青年生力军作用,助力打好打赢防汛这场硬仗,鸿联团支部及时发动鸿联团员和青年员工积极投身防汛救灾服务中,问询受灾情况,宣传防汛措施,自发募捐助力灾区重建,力所能及得伸出援助之手,为守护人民群众筑起坚实防线。
8月18日,得知内蒙防汛救灾急缺救生物资,鸿联九五团青立即行动,采购相关防汛救灾物资并印刷鸿联团支部捐赠,紧急发往灾区,为保障灾区防汛贡献自身力量,诠释了守望相助的家国情怀。
众志成城,共同抗汛。灾情面前显担当,鸿联九五一直主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发挥“站得出来,顶得上去”的央企精神,鸿联青年冲锋在前,奉献为先,在行动和汗水中展现敢于担当的品格。
风雨过后,大爱无边,点点滴滴彰显了鸿联九五作为大国企业家国一体的担当力度,方方面面体现出鸿联九五“温暖服务”的社会温度。我们也将继续积极参与到救援助力活动当中,发挥企业优势,为抗洪抢险、灾后重建贡献鸿联力量。
特此感谢参与救灾的鸿联青年
齐汉博 崔建军 董立菲 良天鹤 刘明浩 冯晨 白昊 张清越 何平
同时,汛期安全莫忽视防汛都要注意些什么?小鸿整理了以下防汛安全知识请扩散告知!#鸿联九五##抗洪防汛驰援一线#
图片来源丨人民网
8月18日,得知内蒙防汛救灾急缺救生物资,鸿联九五团青立即行动,采购相关防汛救灾物资并印刷鸿联团支部捐赠,紧急发往灾区,为保障灾区防汛贡献自身力量,诠释了守望相助的家国情怀。
众志成城,共同抗汛。灾情面前显担当,鸿联九五一直主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发挥“站得出来,顶得上去”的央企精神,鸿联青年冲锋在前,奉献为先,在行动和汗水中展现敢于担当的品格。
风雨过后,大爱无边,点点滴滴彰显了鸿联九五作为大国企业家国一体的担当力度,方方面面体现出鸿联九五“温暖服务”的社会温度。我们也将继续积极参与到救援助力活动当中,发挥企业优势,为抗洪抢险、灾后重建贡献鸿联力量。
特此感谢参与救灾的鸿联青年
齐汉博 崔建军 董立菲 良天鹤 刘明浩 冯晨 白昊 张清越 何平
同时,汛期安全莫忽视防汛都要注意些什么?小鸿整理了以下防汛安全知识请扩散告知!#鸿联九五##抗洪防汛驰援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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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 【执行再发力 烈山法院执结一起6年“骨头案”】“执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执行助力企业发展”,8月19日上午,烈山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西凯接过了某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赠送的一面锦旗,红彤彤的锦旗表达了申请执行人真诚的谢意及对执行工作的肯定,更见证了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初心。至此,一起长达6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2016年,某食品公司和刘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刘某仍继续占有使用。无奈之下,某食品公司诉至烈山区法院,请求判决刘某将占用土地恢复原状后并返还。经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恢复所租赁土地原状后返还某食品公司。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某食品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烈山区法院向刘某电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刘某立即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敦促其尽快履行。但因刘某体弱多病不适宜拘留,并多次以其在外地治疗、想继续租赁经营等理由,故意躲避执行,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该案因涉及全区招商引资、盘活僵尸企业等重点工作,引起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高度关注。为此,党组书记、院长赵媛媛亲自挂帅督办,坚持每周推进调度,一方面与申请执行人见面了解情况,化解当事方的不良情绪,组织双方和谈,并邀请与双方关系均熟悉的第三方共同协调;另一方面带领执行干警重新查阅了审判和执行卷宗,从细节着手分析研判,多次到执行现场进行勘察,努力寻找案件突破口。经过不懈努力,案件终于有了转机,刘某写下承诺书,自愿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承诺1个月内将租赁的土地恢复原状并返还。
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夏季行动第六次专项行动中,赵媛媛亲临执行现场,监督指挥对刘某办公用房的强制执行,拆除投入的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并交付土地。至此,一起多年未能化解的执行案件划上了一个圆满句号,法院的攻坚克难精神也受到区委区政府和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下一步,烈山区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加大对涉企业、涉民生等重点案件攻坚力度,全力推动分散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常态化、规范化,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欠、赖、拖”的不良风气,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6年,某食品公司和刘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刘某仍继续占有使用。无奈之下,某食品公司诉至烈山区法院,请求判决刘某将占用土地恢复原状后并返还。经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恢复所租赁土地原状后返还某食品公司。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某食品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烈山区法院向刘某电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刘某立即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敦促其尽快履行。但因刘某体弱多病不适宜拘留,并多次以其在外地治疗、想继续租赁经营等理由,故意躲避执行,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该案因涉及全区招商引资、盘活僵尸企业等重点工作,引起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高度关注。为此,党组书记、院长赵媛媛亲自挂帅督办,坚持每周推进调度,一方面与申请执行人见面了解情况,化解当事方的不良情绪,组织双方和谈,并邀请与双方关系均熟悉的第三方共同协调;另一方面带领执行干警重新查阅了审判和执行卷宗,从细节着手分析研判,多次到执行现场进行勘察,努力寻找案件突破口。经过不懈努力,案件终于有了转机,刘某写下承诺书,自愿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承诺1个月内将租赁的土地恢复原状并返还。
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夏季行动第六次专项行动中,赵媛媛亲临执行现场,监督指挥对刘某办公用房的强制执行,拆除投入的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并交付土地。至此,一起多年未能化解的执行案件划上了一个圆满句号,法院的攻坚克难精神也受到区委区政府和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下一步,烈山区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加大对涉企业、涉民生等重点案件攻坚力度,全力推动分散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常态化、规范化,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欠、赖、拖”的不良风气,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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