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时不能说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一般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以下这些方面:公务员考试面试流程
1、千万不能迟到,提前一点达到考场,熟悉一下考场环境;
2、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清爽的外表,着装简洁得体,不一定拘泥于西服西裤,考试时不建议佩戴太多配饰;
3、注意礼貌细节,在考官宣读引导语的过程中,考生要全程目视考官,并且根据考官引导语的内容做出一定的回应,离场时向考官表示感谢后再进行离场;
4、不要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服从考场纪律,回答问题是要先与考官确认是否可以开始作答,答题结束后要说题完毕;
5、注意语气语调,答题语速不要太快,要让考官听清回答内容,同时注意不要机械式的答题,要让自己说话能有节奏,有起伏,让考官听起来更舒服,能够更容易抓住重点,也会更有说服力。#公务员面试[超话]##公务员考试#
1、千万不能迟到,提前一点达到考场,熟悉一下考场环境;
2、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清爽的外表,着装简洁得体,不一定拘泥于西服西裤,考试时不建议佩戴太多配饰;
3、注意礼貌细节,在考官宣读引导语的过程中,考生要全程目视考官,并且根据考官引导语的内容做出一定的回应,离场时向考官表示感谢后再进行离场;
4、不要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服从考场纪律,回答问题是要先与考官确认是否可以开始作答,答题结束后要说题完毕;
5、注意语气语调,答题语速不要太快,要让考官听清回答内容,同时注意不要机械式的答题,要让自己说话能有节奏,有起伏,让考官听起来更舒服,能够更容易抓住重点,也会更有说服力。#公务员面试[超话]##公务员考试#
欧阳中石(1928年-2020年11月5日),出生于山东肥城,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著名文化学者、书法家,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书法文化研究所所长。他的书法格调清新高雅、沉着端庄,对书法学科的发展完善和中国文化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曾获“中国书法兰亭奖-终身成就奖”等奖项。
我对“书法”的一点思考
“原理”一词,在科学中,是指事物的运动规律。“本质”一词,在科学中,是指事物的决定该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而有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例如“车”这一事物,载物代步是其本质,至于它如何能够移动,则自有它的原理。这个说法不一定是定义性的,只是想说明一下“原理与“本质”在动、静之间的不同。
当然,它们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原理”很可能是由其“本质”决定的;“原理”很可能为“本质”展示了它最突出的重点所在。“本质是“基础”,“原理”是“本质”运动的“规律”。因此,我们在研究问题时,一定要从它的“本质”出发,寻求它在运动中的规律。现在我们要研究“书法”,就应当既研究它的“本质”,又要研究它的“原理”,当然,围绕在“本质”与“原理”的四周还会有许多多的问题,人们这是一门极博极厚的学问,诚然不假,但归根结底,“本质”和“原理”是它最核心的问题,这问题如果解决得好,其他相关的问题,必然会迎刃而解;不然,摸不着要领,恐怕问题的研究很难设想。
研究学问,对象明确是第一要务。如果对象不明,必然“盲人瞎马,不知所终,当然,在“读书”的过程中,“走到哪里就在哪里下蛋”,未必没有收获,贡献未必不大,但那总是“碰运气”、“听天由命”的作法,不如目的、任务明确清楚来得坦然。
为了“目的”的明确,我们把对象到底是什么先研究一下:“书是“书写”,“法书是“写得好的书作”,“书法“是“有关书写的一门学问”。“书”是一种运动,“法书”是行动的一种结果,“书法”是包括“书”“法书”都在其中,还包括着有关“书”“法书”诸多问题都在其中的一门学。各有各的对象,“本质”不同,“原理”也不相同。那么,我们的研究应当确定在哪里?这个问题必须事先明确才行。
既然不好一下子确定,索性逐一摸索一过再说。“書”,从“聿“者”,后从“聿”、“曰”,本义作记载、书写讲,当然引申义很多,如书、书札、书体等等,是一个动词,表示一种动作。既是动就有动的规律,在规律中最根本的规律是属于“原理”性问题。
“法书”是说的可以作为模标准的书作,则应考虑什么样的书作“才可以称之为“法书,那就是“本质”的问题,不好直接说到“规律”,以至于“原理”的问题。
至于“书法”,在《南齐书》周颙传中提到:“少从外氏车骑将军,臧质家得卫恒散隶书法,学之甚工”这里所谈到的“书法”的意思,应该是包括书写的具体方法,和有关的许多讲究在内的法度、章法、涵蕴…等等的各方面的知识学问。如果仅从名词“书法”来考虑,就应当好好研究一下她的“本质”。如果从方法、形成、从事等方面来考虑,她又包含着运动的涵义在内,则又须从“规律”上着重研究,我们便会在诸多规律中发现最有根本决定意义的规律,我们应当把她提高到”原理”的高度。
“书法”的“法”,我觉得把她看作为“佛法”的“法”一样看待,比较全面,比较得当。我们不妨来一个比较全面的叙述:
书法是关于汉字书写成文的,文、书相映焕采升华的一门学问。符合这种要求的作品是一种艺术品,遵循这种要求而进行的活动是一种艺术美的活动。
从学问说,她的本质应当是:用中国特有的工具书写出规范汉字;字与字组成闪闪发光的文辞;点画焕采,布白成章,整体如一,熔古铸今的其道其理的研究,以及如何治学的规律等等,都是这门学问所涵盖的内容。
以上这些是我们所指出的本质的纲要。如果从牵涉所及来看,则牵涉极广。如,汉字的规范问题;历史的来龙去脉,文字的起源、字体的流变等等问题。书写内容则牵涉到各种文学形式,如诗词曲赋等等书写形式,则大小横竖、字体书体、体不一等等。总之,涉及广之无极,可以说,中国文化所到之处,文字的书写,无所不在。然而,诸多内容中最关键之点是汉字文、书与美的集中。
汉字文化的美在于点画生姿,章法得体,书文相映,焕人心仪。如何才能达到这样的要求?则必须深知应能掌握汉字点画的有机结构,文字深蕴的情理,安排经营得当,焕发出令人神往、艳羡的心情才好。深知与掌握,则须摸透所见的高度,不管是古人还是当代的名家:既能重光,面且能够发出新光。所知高而深,所能高而采,最必须且遵守的规律是:深知中国文、字之妙道,而且掌握创造激荡人心的,超过一般作品的能力。
“超过”一般的能力,不是“不同”一般的能力。要求“不同”于一般不难,要求“超过”一般则很不容易。千万不要误会“不同”就是“超过”。不错,“超过是“不同”;但是在“一般”之上;“不同”如
在“一般”之上是好得很,但“不同”在一般之下,这“不同”就不在话下了。
“所知”“所能”怎样才能超过一般,怎样才能具有超过一般的所知所能?这是知、能本身的问题,又是教育的问题。都各有各的问题,不好一概而论。也就是说各有各的“内涵”(即本质所在),各有各运动中的规律。
对于“书法”,我曾说作字行文,文以载道;以书焕采,赋以生机。“又曾进一步说“作字可识,点画生姿;行文载道,启动情思;书文相映,焕人心仪;承前无愧,不负来时”现在我想再将其概括为:
“积学升华,书文结晶。”
我想这八个字,可以把前边那十六个字,或三十二个字都概括得进来。算作为什么呢?我想先概括到这里,等详细地思考之后再说。我多么希望同道的师友们的高见与指教。
——欧阳中石
我对“书法”的一点思考
“原理”一词,在科学中,是指事物的运动规律。“本质”一词,在科学中,是指事物的决定该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而有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例如“车”这一事物,载物代步是其本质,至于它如何能够移动,则自有它的原理。这个说法不一定是定义性的,只是想说明一下“原理与“本质”在动、静之间的不同。
当然,它们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原理”很可能是由其“本质”决定的;“原理”很可能为“本质”展示了它最突出的重点所在。“本质是“基础”,“原理”是“本质”运动的“规律”。因此,我们在研究问题时,一定要从它的“本质”出发,寻求它在运动中的规律。现在我们要研究“书法”,就应当既研究它的“本质”,又要研究它的“原理”,当然,围绕在“本质”与“原理”的四周还会有许多多的问题,人们这是一门极博极厚的学问,诚然不假,但归根结底,“本质”和“原理”是它最核心的问题,这问题如果解决得好,其他相关的问题,必然会迎刃而解;不然,摸不着要领,恐怕问题的研究很难设想。
研究学问,对象明确是第一要务。如果对象不明,必然“盲人瞎马,不知所终,当然,在“读书”的过程中,“走到哪里就在哪里下蛋”,未必没有收获,贡献未必不大,但那总是“碰运气”、“听天由命”的作法,不如目的、任务明确清楚来得坦然。
为了“目的”的明确,我们把对象到底是什么先研究一下:“书是“书写”,“法书是“写得好的书作”,“书法“是“有关书写的一门学问”。“书”是一种运动,“法书”是行动的一种结果,“书法”是包括“书”“法书”都在其中,还包括着有关“书”“法书”诸多问题都在其中的一门学。各有各的对象,“本质”不同,“原理”也不相同。那么,我们的研究应当确定在哪里?这个问题必须事先明确才行。
既然不好一下子确定,索性逐一摸索一过再说。“書”,从“聿“者”,后从“聿”、“曰”,本义作记载、书写讲,当然引申义很多,如书、书札、书体等等,是一个动词,表示一种动作。既是动就有动的规律,在规律中最根本的规律是属于“原理”性问题。
“法书”是说的可以作为模标准的书作,则应考虑什么样的书作“才可以称之为“法书,那就是“本质”的问题,不好直接说到“规律”,以至于“原理”的问题。
至于“书法”,在《南齐书》周颙传中提到:“少从外氏车骑将军,臧质家得卫恒散隶书法,学之甚工”这里所谈到的“书法”的意思,应该是包括书写的具体方法,和有关的许多讲究在内的法度、章法、涵蕴…等等的各方面的知识学问。如果仅从名词“书法”来考虑,就应当好好研究一下她的“本质”。如果从方法、形成、从事等方面来考虑,她又包含着运动的涵义在内,则又须从“规律”上着重研究,我们便会在诸多规律中发现最有根本决定意义的规律,我们应当把她提高到”原理”的高度。
“书法”的“法”,我觉得把她看作为“佛法”的“法”一样看待,比较全面,比较得当。我们不妨来一个比较全面的叙述:
书法是关于汉字书写成文的,文、书相映焕采升华的一门学问。符合这种要求的作品是一种艺术品,遵循这种要求而进行的活动是一种艺术美的活动。
从学问说,她的本质应当是:用中国特有的工具书写出规范汉字;字与字组成闪闪发光的文辞;点画焕采,布白成章,整体如一,熔古铸今的其道其理的研究,以及如何治学的规律等等,都是这门学问所涵盖的内容。
以上这些是我们所指出的本质的纲要。如果从牵涉所及来看,则牵涉极广。如,汉字的规范问题;历史的来龙去脉,文字的起源、字体的流变等等问题。书写内容则牵涉到各种文学形式,如诗词曲赋等等书写形式,则大小横竖、字体书体、体不一等等。总之,涉及广之无极,可以说,中国文化所到之处,文字的书写,无所不在。然而,诸多内容中最关键之点是汉字文、书与美的集中。
汉字文化的美在于点画生姿,章法得体,书文相映,焕人心仪。如何才能达到这样的要求?则必须深知应能掌握汉字点画的有机结构,文字深蕴的情理,安排经营得当,焕发出令人神往、艳羡的心情才好。深知与掌握,则须摸透所见的高度,不管是古人还是当代的名家:既能重光,面且能够发出新光。所知高而深,所能高而采,最必须且遵守的规律是:深知中国文、字之妙道,而且掌握创造激荡人心的,超过一般作品的能力。
“超过”一般的能力,不是“不同”一般的能力。要求“不同”于一般不难,要求“超过”一般则很不容易。千万不要误会“不同”就是“超过”。不错,“超过是“不同”;但是在“一般”之上;“不同”如
在“一般”之上是好得很,但“不同”在一般之下,这“不同”就不在话下了。
“所知”“所能”怎样才能超过一般,怎样才能具有超过一般的所知所能?这是知、能本身的问题,又是教育的问题。都各有各的问题,不好一概而论。也就是说各有各的“内涵”(即本质所在),各有各运动中的规律。
对于“书法”,我曾说作字行文,文以载道;以书焕采,赋以生机。“又曾进一步说“作字可识,点画生姿;行文载道,启动情思;书文相映,焕人心仪;承前无愧,不负来时”现在我想再将其概括为:
“积学升华,书文结晶。”
我想这八个字,可以把前边那十六个字,或三十二个字都概括得进来。算作为什么呢?我想先概括到这里,等详细地思考之后再说。我多么希望同道的师友们的高见与指教。
——欧阳中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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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个人形象的得体程度,虽然不一定能给顾客留下好的第一印象,但是所有好的第一印象,90%都产生于你的服装和妆容。
2、干销售,脸皮要厚、嘴要够甜、手要够勤,想要有业绩,先要脸皮厚,搞定了顾客,收入高了,和别人吃饭的时候,你抢着买单的底气,就是面子。
3、干销售,你要有一点狼性、一点野性、一点匪气、一点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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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干销售,脸皮要厚、嘴要够甜、手要够勤,想要有业绩,先要脸皮厚,搞定了顾客,收入高了,和别人吃饭的时候,你抢着买单的底气,就是面子。
3、干销售,你要有一点狼性、一点野性、一点匪气、一点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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