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钱也要赔。”湖北宜昌,堂兄未经堂妹允许,以遮挡了田地农作物生长,而砍了对方的竹子。堂妹说这竹子是父亲留下的,不能砍,于是将堂兄告上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1元钱。
(来源:宜昌中院)
58岁的李秀与71岁的李清是堂兄妹关系。
因认为李秀的树木及竹林遮挡了田地种植物的生长、导致作物减产,李清在得到允许及李秀在场的情况下,砍伐了部分竹子。双方在现场因土地权属问题发生争议,李秀遂不允许李清继续砍伐,并向村干部反映调解未果。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李秀的主张,被砍伐的竹子系其父亲生前所种,但其未提供证据证实该竹林承载何种人格权象征意义。
且在庭审过程中,李秀明确表示最初与李清达成一致意见,即允许李清砍伐竹子以便其田地上的种植物生长,后双方因自留地权属发生争议导致李秀反悔,拒绝李清继续砍伐。
李秀虽仅主张1元经济损失,但其未提供证据证实该1元经济损失的由来。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秀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0元,由李秀负担。
李秀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理由是:
一、一审法院对基本事实认定错误。
1.一审法院关于李清在“原告李秀在场的情况下砍伐了部分竹子”的认定,有悖事实。一审庭审调查时,李清当庭明确表示其砍伐竹子时现场仅其一人,自己不在现场,这是本案双方当事人均无争议的事实。
2.一审法院关于李清砍伐竹子得到“原告李秀允许”的认定,不符合本案事实。自己最初确曾同意李清砍伐自留地里的少量竹子,但正如李清所述,自己在同意其砍伐竹子的次日早晨,明确告知不允许其砍伐竹子。
此后,李清偷砍了竹子。
以上事实表明,早在李清私自砍伐竹子前,因李清对我自留地的无理主张,我已不允许其砍伐竹子。
3.一审法院关于本案存在自留地权属争议的认定,与法庭已查明的事实完全相悖。
一审庭审时,法庭曾就案涉自留地的归属进行了调查,李清当庭承认该地是我的自留地,竹子也是我的。李清当庭陈述与其陈述砍伐竹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陈述,均已证明涉案自留地的归属并不存在争议。
4.一审法院对李清先后二次偷砍竹子的事实未查明。李清擅自偷砍我自留地种植多年的竹子是本案有据为证的事实。李清明知我不允许其砍伐后,仍二次偷砍竹子,其砍伐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财产权益。
二、一审法院驳回李秀1元的赔偿请求错误。
众所周知,竹子具有经济价值,在社会经济、日常生活中被广泛利用,本案被砍伐的竹子仅李清自认应当赔偿的数量已达52棵之多。
根据常识,这些竹子的经济价值无疑远大于诉请赔偿1元的价值。但一审法院却以我未提供证据证实该1元经济损失的由来为由,驳回我1元的赔偿请求,实属处理不当且错误。
三、本案依法应当判令李清向李秀赔礼道歉。
李清擅自砍伐我自留地的竹林,是侵权行为。被砍伐的大量竹子是我父亲生前精心种植数十年之久的竹林,父亲去世后,该竹林在我等亲属的心中具有独特的纪念意义。
因李清大量砍伐致使竹林面目全非,且上述砍伐行为发生于老人去世不久,给我等近亲属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精神上的伤害。李秀为此诉请赔礼道歉,合法、合理、合情,依法应予支持。
李清辩称,因竹子的生长严重影响了自己田里的粮食生长,自己和李秀商量好后才砍伐了竹子。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二审审理查明,李清在诉讼中认可本次纠纷发生在李秀不同意其砍伐竹子后。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
1、李清砍伐李秀父亲生前栽种的竹子,造成李秀财产损失。
虽然李清主张砍伐竹子前得到了李秀的同意,但其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且李清在一审中陈述“第一次去砍的时候,李秀不让,就没有砍竹子。”“1月22日砍的时候没有其他人在场”。
二审中,李清亦陈述“我说竹子砍了之后,地是我的,以后竹子长出来之后我还是要砍的,李秀不同意,说要回家商量。后来他们商量之后,说竹子不能砍,地也不是我的。如果说竹子不砍,地我又无法种,所以后来我就把竹子砍了。”
李秀不同意砍竹子后,李清砍伐竹子的行为,侵犯了李秀的财产权利,应予以赔偿。
虽然李秀并未对所砍竹子的具体价值举证,但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无疑会超过1元,故本院对李秀的该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2、李秀称李清砍伐的竹子系其父亲生前栽种,但据此就认为竹子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明显不符合普通公众的一般认知。
李秀要求李清对砍伐竹子的行为赔礼道歉,没有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李清赔偿李秀财产损失1元,驳回李秀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500元,各负担250元。
堂兄妹关系,为了这点事情,虽说赔偿1块钱是小事,但闹上法院,你认为值得吗?难道真的是为了争一口气?
(来源:宜昌中院)
58岁的李秀与71岁的李清是堂兄妹关系。
因认为李秀的树木及竹林遮挡了田地种植物的生长、导致作物减产,李清在得到允许及李秀在场的情况下,砍伐了部分竹子。双方在现场因土地权属问题发生争议,李秀遂不允许李清继续砍伐,并向村干部反映调解未果。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李秀的主张,被砍伐的竹子系其父亲生前所种,但其未提供证据证实该竹林承载何种人格权象征意义。
且在庭审过程中,李秀明确表示最初与李清达成一致意见,即允许李清砍伐竹子以便其田地上的种植物生长,后双方因自留地权属发生争议导致李秀反悔,拒绝李清继续砍伐。
李秀虽仅主张1元经济损失,但其未提供证据证实该1元经济损失的由来。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秀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0元,由李秀负担。
李秀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理由是:
一、一审法院对基本事实认定错误。
1.一审法院关于李清在“原告李秀在场的情况下砍伐了部分竹子”的认定,有悖事实。一审庭审调查时,李清当庭明确表示其砍伐竹子时现场仅其一人,自己不在现场,这是本案双方当事人均无争议的事实。
2.一审法院关于李清砍伐竹子得到“原告李秀允许”的认定,不符合本案事实。自己最初确曾同意李清砍伐自留地里的少量竹子,但正如李清所述,自己在同意其砍伐竹子的次日早晨,明确告知不允许其砍伐竹子。
此后,李清偷砍了竹子。
以上事实表明,早在李清私自砍伐竹子前,因李清对我自留地的无理主张,我已不允许其砍伐竹子。
3.一审法院关于本案存在自留地权属争议的认定,与法庭已查明的事实完全相悖。
一审庭审时,法庭曾就案涉自留地的归属进行了调查,李清当庭承认该地是我的自留地,竹子也是我的。李清当庭陈述与其陈述砍伐竹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陈述,均已证明涉案自留地的归属并不存在争议。
4.一审法院对李清先后二次偷砍竹子的事实未查明。李清擅自偷砍我自留地种植多年的竹子是本案有据为证的事实。李清明知我不允许其砍伐后,仍二次偷砍竹子,其砍伐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财产权益。
二、一审法院驳回李秀1元的赔偿请求错误。
众所周知,竹子具有经济价值,在社会经济、日常生活中被广泛利用,本案被砍伐的竹子仅李清自认应当赔偿的数量已达52棵之多。
根据常识,这些竹子的经济价值无疑远大于诉请赔偿1元的价值。但一审法院却以我未提供证据证实该1元经济损失的由来为由,驳回我1元的赔偿请求,实属处理不当且错误。
三、本案依法应当判令李清向李秀赔礼道歉。
李清擅自砍伐我自留地的竹林,是侵权行为。被砍伐的大量竹子是我父亲生前精心种植数十年之久的竹林,父亲去世后,该竹林在我等亲属的心中具有独特的纪念意义。
因李清大量砍伐致使竹林面目全非,且上述砍伐行为发生于老人去世不久,给我等近亲属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精神上的伤害。李秀为此诉请赔礼道歉,合法、合理、合情,依法应予支持。
李清辩称,因竹子的生长严重影响了自己田里的粮食生长,自己和李秀商量好后才砍伐了竹子。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二审审理查明,李清在诉讼中认可本次纠纷发生在李秀不同意其砍伐竹子后。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
1、李清砍伐李秀父亲生前栽种的竹子,造成李秀财产损失。
虽然李清主张砍伐竹子前得到了李秀的同意,但其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且李清在一审中陈述“第一次去砍的时候,李秀不让,就没有砍竹子。”“1月22日砍的时候没有其他人在场”。
二审中,李清亦陈述“我说竹子砍了之后,地是我的,以后竹子长出来之后我还是要砍的,李秀不同意,说要回家商量。后来他们商量之后,说竹子不能砍,地也不是我的。如果说竹子不砍,地我又无法种,所以后来我就把竹子砍了。”
李秀不同意砍竹子后,李清砍伐竹子的行为,侵犯了李秀的财产权利,应予以赔偿。
虽然李秀并未对所砍竹子的具体价值举证,但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无疑会超过1元,故本院对李秀的该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2、李秀称李清砍伐的竹子系其父亲生前栽种,但据此就认为竹子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明显不符合普通公众的一般认知。
李秀要求李清对砍伐竹子的行为赔礼道歉,没有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李清赔偿李秀财产损失1元,驳回李秀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500元,各负担250元。
堂兄妹关系,为了这点事情,虽说赔偿1块钱是小事,但闹上法院,你认为值得吗?难道真的是为了争一口气?
我真的很喜欢颜淡,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很想看杨紫的剧,每次看到内讧都感觉超级无语的,紫⭕这个问题一直存在,这次搞本来感觉凝聚力不错的,千万不要因为这些事分散了,我一直都是随心做,我喜欢我就会做,剧播了还有很多未知的事,顶流各方都盯着呢,还是那句话,求同存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真的不必那么认死理,一切围着紫妹转就好了。#杨紫小夭#
之前跟朋友喝下午茶,朋友问我,你有认认真真地想过吗,要找个什么样的人陪你过一生?
我说:让我可以依赖的吧。
朋友问,什么叫依赖呢。
我想了想,说,我脾气很差,完美主义,工作压力又大,那种能在我的崩溃时刻继续陪我,不会走开,不会责怪我歇斯底里的人……其实已经很难找了。
我这几年飞速成长,最大的体会是,我越来越不想麻烦别人了。我的崩溃时刻不可以见人,甚至那些不那么明丽的,不那么成果斐然的时刻,也不可以见人。我在大三的时候,曾经为了找个没有人看得到的地方痛哭,憋着眼泪……走了整整二十分钟。
我知道情绪太沉重了,所以不想让身边的朋友跟我一起背着,我没资格让他们这么做。即使他们主动做了,也会让我觉得我欠了他们点儿什么。
有句话是,现代人的通病是害怕跟人产生羁绊。
是这样的。
我也不想孤独,我也渴望跟人产生亲密的联结,密得掰都掰不开那种,但,我很长时间里不敢相信……会有那么一个人出现,无怨无悔地陪我共度余生,尤其是在他逐渐发现,我的人生并没有那么好过后。
会有那个人吗。
密得掰都掰不开的联结是哪一种呢,之前我看过一部电影,《爱你,罗茜》,印象好深刻。男女主角Alex和Rosie是一起长大的,“最好的朋友”——其实不是,还是有那么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欢,但在这喜欢被明确身份之前,两个人当然得以朋友之道相处。比如Alex在准备谈恋爱前,会彬彬有礼地告诉Rosie,我去邀请xxx跳舞你觉得怎么样,ok吗。
Rosie说可以啊,无所谓。
其实我觉得Rosie那时候还没有明白自己到底喜不喜欢Alex,或者说,那种喜欢不怎么强烈,还可以被克服。
但Rosie后来逐渐懂了,她就该跟Alex在一起,不能是别人。她太依赖Alex了。
约会出现紧急状况时,她立马拨通Alex的电话,收到理想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她开心得尖叫起来,第一件事是跑去找Alex,把这个消息分享给他。我的泪点就在这里,因为我明白那种——要小跑着去找你的雀跃,根本不用怀疑,是很认真的喜欢。
是那种,把你视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的喜欢。
我以前在学校参加话剧比赛,后来拿了第二名,跟第一名差距甚微。宣布名次后我打电话给我喜欢的那个男生,我带着哭腔说真的好可惜,他以很不想听的语气讲,行了行了,我知道,你待会儿再打过来吧。
确实是太喜欢他了,所以想找个人哭一回时,会第一个想到他。
但他……不喜欢我啊,所以他会觉得,你的事儿是你的事儿,不是我的事儿,不要拿来烦我好不好。
“喜欢”这两个字,用俗一点的比喻来讲,就是,“你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因为关心,关心到骨子里去,所以你经历的一切起承转合,在我这里都是同样的重量。你攀升,我看着你,生怕你跌跤,你下落,我陪着你,为你推开那些绝望。
这是一种义无反顾的担当和勇敢。是一种名为“我觉得你值得最好的人生,所以我要让你过上”的坚持,热烈到近乎执拗。
要找个什么样的人过这一生呢,看完《爱你,罗茜》我懂了,要找那种,不管出现什么问题,遇到什么状况,你都会下意识第一个打电话给他的人。
你敢打给他因为你知道他不会不耐烦,不会装作没听到,你知道他听见你焦急的语气时会真的担心你,不说客套话打发,你知道你是他的优先考虑,你有这个自信。
是的,向来畏畏缩缩不敢被爱的你,也有了关于他的笃定。
我的一生中没多少浪漫时刻,现在还想得起来的一个,是有一次下大雨,我在一块儿小小的屋檐下躲雨,等男朋友送伞过来。
他是淋着雨跑过来的,自己没有打伞。伞被捏在他的手上。
我问他为什么不打伞。
他说:“因为我想快一点过来啊,不想让你等太久。”
那个时刻是我无比确信自己被爱着的时刻。
我知道,他值得我依赖。
我说:让我可以依赖的吧。
朋友问,什么叫依赖呢。
我想了想,说,我脾气很差,完美主义,工作压力又大,那种能在我的崩溃时刻继续陪我,不会走开,不会责怪我歇斯底里的人……其实已经很难找了。
我这几年飞速成长,最大的体会是,我越来越不想麻烦别人了。我的崩溃时刻不可以见人,甚至那些不那么明丽的,不那么成果斐然的时刻,也不可以见人。我在大三的时候,曾经为了找个没有人看得到的地方痛哭,憋着眼泪……走了整整二十分钟。
我知道情绪太沉重了,所以不想让身边的朋友跟我一起背着,我没资格让他们这么做。即使他们主动做了,也会让我觉得我欠了他们点儿什么。
有句话是,现代人的通病是害怕跟人产生羁绊。
是这样的。
我也不想孤独,我也渴望跟人产生亲密的联结,密得掰都掰不开那种,但,我很长时间里不敢相信……会有那么一个人出现,无怨无悔地陪我共度余生,尤其是在他逐渐发现,我的人生并没有那么好过后。
会有那个人吗。
密得掰都掰不开的联结是哪一种呢,之前我看过一部电影,《爱你,罗茜》,印象好深刻。男女主角Alex和Rosie是一起长大的,“最好的朋友”——其实不是,还是有那么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欢,但在这喜欢被明确身份之前,两个人当然得以朋友之道相处。比如Alex在准备谈恋爱前,会彬彬有礼地告诉Rosie,我去邀请xxx跳舞你觉得怎么样,ok吗。
Rosie说可以啊,无所谓。
其实我觉得Rosie那时候还没有明白自己到底喜不喜欢Alex,或者说,那种喜欢不怎么强烈,还可以被克服。
但Rosie后来逐渐懂了,她就该跟Alex在一起,不能是别人。她太依赖Alex了。
约会出现紧急状况时,她立马拨通Alex的电话,收到理想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她开心得尖叫起来,第一件事是跑去找Alex,把这个消息分享给他。我的泪点就在这里,因为我明白那种——要小跑着去找你的雀跃,根本不用怀疑,是很认真的喜欢。
是那种,把你视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的喜欢。
我以前在学校参加话剧比赛,后来拿了第二名,跟第一名差距甚微。宣布名次后我打电话给我喜欢的那个男生,我带着哭腔说真的好可惜,他以很不想听的语气讲,行了行了,我知道,你待会儿再打过来吧。
确实是太喜欢他了,所以想找个人哭一回时,会第一个想到他。
但他……不喜欢我啊,所以他会觉得,你的事儿是你的事儿,不是我的事儿,不要拿来烦我好不好。
“喜欢”这两个字,用俗一点的比喻来讲,就是,“你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因为关心,关心到骨子里去,所以你经历的一切起承转合,在我这里都是同样的重量。你攀升,我看着你,生怕你跌跤,你下落,我陪着你,为你推开那些绝望。
这是一种义无反顾的担当和勇敢。是一种名为“我觉得你值得最好的人生,所以我要让你过上”的坚持,热烈到近乎执拗。
要找个什么样的人过这一生呢,看完《爱你,罗茜》我懂了,要找那种,不管出现什么问题,遇到什么状况,你都会下意识第一个打电话给他的人。
你敢打给他因为你知道他不会不耐烦,不会装作没听到,你知道他听见你焦急的语气时会真的担心你,不说客套话打发,你知道你是他的优先考虑,你有这个自信。
是的,向来畏畏缩缩不敢被爱的你,也有了关于他的笃定。
我的一生中没多少浪漫时刻,现在还想得起来的一个,是有一次下大雨,我在一块儿小小的屋檐下躲雨,等男朋友送伞过来。
他是淋着雨跑过来的,自己没有打伞。伞被捏在他的手上。
我问他为什么不打伞。
他说:“因为我想快一点过来啊,不想让你等太久。”
那个时刻是我无比确信自己被爱着的时刻。
我知道,他值得我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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