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恩法师:
生命的安顿
与
归宿,
这是佛法
给出的答案
有人问:
生死是人生的大事,人生皆有死,不知佛法对生死、对生命最终的归宿有什么看法?
这的确是学佛的关键问题,此处正好可以说禅。
释迦牟尼佛说法四十九年,最后于拘尸那罗双树之间取于涅槃。
禅宗六祖慧能大师提前一月告知弟子欲取圆寂,弟子哭泣,
大师劝谕开示曰:
吾自知去处,若吾不知去处,必不预报于汝。
沩山灵祐禅师一日上堂说法:
老僧百年后向山下檀越家作一头水牯牛,右胁书五字,
曰 “ 沩山僧某甲 ”。
当时唤作沩山僧,却是水牯牛,唤作水牯牛,却是沩山僧。
毕竟唤作什么即得。
从以上列举的公案,
且道:
过去诸佛菩萨、祖师大德圆寂后,毕竟向什么处去?
若能道得过,即与诸佛菩萨、祖师大德同参并肩,生死大事了毕,自然识得安身立命之处。
若道不得,还得继续绕路说禅,从理路上体悟领会。
禅宗五祖弘忍大师曾说过:
“ 不识本心,
学法无益 ”。
学佛的人如果不认识本心,
即不能明白生命之根本,
纵然广修六度万行,也总被妄想所迷,随业流转,轮回六道,不得自在。
唐朝华严宗的祖师圭峰宗密禅师开示过于生死之际,
人生有三种自在可以安顿生命:
第一 ,妄念若起,都不相随,临命终时,自然业不能系。
虽有中阴
( 中阴身 ),
所向自由,天上人间,任意寄托,此为受生自在。
释意:
如果能够不随自己的妄想流转,就不会被业力所牵,
死亡之后,在中阴境界
( 从死亡到投生之间 )
就能够自由选择天上或人间受生,如此往来七次,就能成道。
这叫受生自在。
第二 ,若爱恶已泯,即不受分段之身,自能易短为长,易粗为细,此为变易自在。
释意:
受生自在的境界是能察觉妄念而不随之流转,此处连爱恶之念都不起,
修行到此,就可以用不入轮回,受一段段的生老病死之苦,
而是能于一身随缘变化长短粗细,所以叫做变易自在。
第三 ,若微细流注一切寂灭,唯圆觉大智朗然独存,
即随机应化千百亿化身,度有缘众生,名之为佛。
此为究竟自在。
释意:
如果能究竟断除微细的尘沙惑、无明惑,
即能究竟成佛,是名究竟自在。
由上宗密禅师的开示,我们明白,欲得大自在,唯在制心一事。
佛在《四十二章经》中说:
“ 制心一处,无事不办 ”,即此意也。
因此三藏十二部,千经万论的佛法,归结起来,都是教化众生如何调伏自心,
如何善用其心的方法,而用心、调心之根本,即在明心见性!
若不明心,即不知心的起处与落处,就会被妄想所转,
这也正是五祖弘忍大师所说
“ 不识本心,学法无益 ” 之苦心所在。
因此,欲识生命之归宿,首先要识心达本,明悟心性。
若有人听到此处,可能会心生怖畏恐惧,不知今生修行之归宿何在。
其实也不须担忧。
因为佛法慈悲圆融,用以度脱救拔一切有缘众生的苦厄。
佛陀在《妙法莲花经·药草喻品第五》中说:
“ 如来说法,一相一味,所谓解脱相,离相,灭相。”
《涅槃经.如来性品》说:
“ 又解脱者,
名为一味。”
佛陀随宜宣说三乘十二分教无量妙法,皆随顺众生的根性欲乐,让众生得到随分随力之解脱,以安顿生命,长养善根,最终趋入究竟成佛之道。
略说佛法对生命的安顿,依众生的根性欲乐,可以概括为三乘佛法。
三乘是指人天乘、小乘
( 罗汉乘、辟支佛乘 )、
大乘
( 菩萨乘 )。
一 、人天乘。
这类众生不欣乐解脱圣道,犹自喜欢人天的五欲快乐。
人天乘属于世间的善法,可以解脱世俗的恶业产生的苦恼伤害。
五戒十善是人天乘的基础。
五戒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十善是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诳语、不恶口、不两舌、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
二 、小乘
( 罗汉、辟支佛乘 )。
这一类众生厌患三界烦恼,偏于自度,不欣乐度化众生。
罗汉乘称为声闻乘,因闻佛之声教,明了苦空无常的道理,
修 “ 四谛 ”法,可以解脱三界之见思惑,而证阿罗汉果,故曰声闻乘。
辟支佛乘又称缘觉乘,根性稍利,
依 “ 十二因缘 ” 教法,修道觉悟,断见思惑,而证辟支佛果,故曰缘觉乘。
三 、大乘
( 菩萨乘 )。
此乘根性大利,从初发心,即具广大誓愿,发菩提心,
修行 “ 六度万行 ”,普度众生,经三大阿僧祇劫,证成佛果,故为大乘。
菩萨者,是梵语菩提萨埵的简称,译名觉有情,
以能自觉,又能觉悟一切有情之意。
在大乘佛法中,佛陀并为志意劣小的菩萨开示了净土法门,
如果担心将来会退堕,可以发愿往生诸佛净土,修行至不退转再入世间度化众生。
以上三乘,皆是佛陀开示的生命安乐之道,
亦皆是谛实可证之道,世间除此之外,鲜有安乐可寻。
但三乘皆是心外建立,所成就的是权乘位的果位,亦非生命究竟之归宿。
所谓究竟者,即是众生本具的灵觉之心。
此心在凡不减,在圣不增,量等虚空,含摄法界;
万法只是此心,古德云:
“ 若人识得心,
大地无寸土 ”,
但皆因众生妄想执着而不能识得、不能证得。
众生在无量劫轮回中,攀缘外境,妄立能所情见,迷失本心,为妄想所转,故舍家逃逝,流浪三界。
今生有幸,得遇佛法,应当皈信三宝,发无上心,以期打破无明惑业,顿证本具之自心,如十字街头遇见阿爹相似,有多少庆快!
永嘉大师《证道歌》里说:
“ 摩尼珠,人不识,如来藏里亲收得。”
若能如是,始得不疑佛,不疑法,不疑僧,
始能显发生命本具之功德,至此时,方可谓归家矣。
文章来源:《佛教文化》杂志
生命的安顿
与
归宿,
这是佛法
给出的答案
有人问:
生死是人生的大事,人生皆有死,不知佛法对生死、对生命最终的归宿有什么看法?
这的确是学佛的关键问题,此处正好可以说禅。
释迦牟尼佛说法四十九年,最后于拘尸那罗双树之间取于涅槃。
禅宗六祖慧能大师提前一月告知弟子欲取圆寂,弟子哭泣,
大师劝谕开示曰:
吾自知去处,若吾不知去处,必不预报于汝。
沩山灵祐禅师一日上堂说法:
老僧百年后向山下檀越家作一头水牯牛,右胁书五字,
曰 “ 沩山僧某甲 ”。
当时唤作沩山僧,却是水牯牛,唤作水牯牛,却是沩山僧。
毕竟唤作什么即得。
从以上列举的公案,
且道:
过去诸佛菩萨、祖师大德圆寂后,毕竟向什么处去?
若能道得过,即与诸佛菩萨、祖师大德同参并肩,生死大事了毕,自然识得安身立命之处。
若道不得,还得继续绕路说禅,从理路上体悟领会。
禅宗五祖弘忍大师曾说过:
“ 不识本心,
学法无益 ”。
学佛的人如果不认识本心,
即不能明白生命之根本,
纵然广修六度万行,也总被妄想所迷,随业流转,轮回六道,不得自在。
唐朝华严宗的祖师圭峰宗密禅师开示过于生死之际,
人生有三种自在可以安顿生命:
第一 ,妄念若起,都不相随,临命终时,自然业不能系。
虽有中阴
( 中阴身 ),
所向自由,天上人间,任意寄托,此为受生自在。
释意:
如果能够不随自己的妄想流转,就不会被业力所牵,
死亡之后,在中阴境界
( 从死亡到投生之间 )
就能够自由选择天上或人间受生,如此往来七次,就能成道。
这叫受生自在。
第二 ,若爱恶已泯,即不受分段之身,自能易短为长,易粗为细,此为变易自在。
释意:
受生自在的境界是能察觉妄念而不随之流转,此处连爱恶之念都不起,
修行到此,就可以用不入轮回,受一段段的生老病死之苦,
而是能于一身随缘变化长短粗细,所以叫做变易自在。
第三 ,若微细流注一切寂灭,唯圆觉大智朗然独存,
即随机应化千百亿化身,度有缘众生,名之为佛。
此为究竟自在。
释意:
如果能究竟断除微细的尘沙惑、无明惑,
即能究竟成佛,是名究竟自在。
由上宗密禅师的开示,我们明白,欲得大自在,唯在制心一事。
佛在《四十二章经》中说:
“ 制心一处,无事不办 ”,即此意也。
因此三藏十二部,千经万论的佛法,归结起来,都是教化众生如何调伏自心,
如何善用其心的方法,而用心、调心之根本,即在明心见性!
若不明心,即不知心的起处与落处,就会被妄想所转,
这也正是五祖弘忍大师所说
“ 不识本心,学法无益 ” 之苦心所在。
因此,欲识生命之归宿,首先要识心达本,明悟心性。
若有人听到此处,可能会心生怖畏恐惧,不知今生修行之归宿何在。
其实也不须担忧。
因为佛法慈悲圆融,用以度脱救拔一切有缘众生的苦厄。
佛陀在《妙法莲花经·药草喻品第五》中说:
“ 如来说法,一相一味,所谓解脱相,离相,灭相。”
《涅槃经.如来性品》说:
“ 又解脱者,
名为一味。”
佛陀随宜宣说三乘十二分教无量妙法,皆随顺众生的根性欲乐,让众生得到随分随力之解脱,以安顿生命,长养善根,最终趋入究竟成佛之道。
略说佛法对生命的安顿,依众生的根性欲乐,可以概括为三乘佛法。
三乘是指人天乘、小乘
( 罗汉乘、辟支佛乘 )、
大乘
( 菩萨乘 )。
一 、人天乘。
这类众生不欣乐解脱圣道,犹自喜欢人天的五欲快乐。
人天乘属于世间的善法,可以解脱世俗的恶业产生的苦恼伤害。
五戒十善是人天乘的基础。
五戒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十善是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诳语、不恶口、不两舌、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
二 、小乘
( 罗汉、辟支佛乘 )。
这一类众生厌患三界烦恼,偏于自度,不欣乐度化众生。
罗汉乘称为声闻乘,因闻佛之声教,明了苦空无常的道理,
修 “ 四谛 ”法,可以解脱三界之见思惑,而证阿罗汉果,故曰声闻乘。
辟支佛乘又称缘觉乘,根性稍利,
依 “ 十二因缘 ” 教法,修道觉悟,断见思惑,而证辟支佛果,故曰缘觉乘。
三 、大乘
( 菩萨乘 )。
此乘根性大利,从初发心,即具广大誓愿,发菩提心,
修行 “ 六度万行 ”,普度众生,经三大阿僧祇劫,证成佛果,故为大乘。
菩萨者,是梵语菩提萨埵的简称,译名觉有情,
以能自觉,又能觉悟一切有情之意。
在大乘佛法中,佛陀并为志意劣小的菩萨开示了净土法门,
如果担心将来会退堕,可以发愿往生诸佛净土,修行至不退转再入世间度化众生。
以上三乘,皆是佛陀开示的生命安乐之道,
亦皆是谛实可证之道,世间除此之外,鲜有安乐可寻。
但三乘皆是心外建立,所成就的是权乘位的果位,亦非生命究竟之归宿。
所谓究竟者,即是众生本具的灵觉之心。
此心在凡不减,在圣不增,量等虚空,含摄法界;
万法只是此心,古德云:
“ 若人识得心,
大地无寸土 ”,
但皆因众生妄想执着而不能识得、不能证得。
众生在无量劫轮回中,攀缘外境,妄立能所情见,迷失本心,为妄想所转,故舍家逃逝,流浪三界。
今生有幸,得遇佛法,应当皈信三宝,发无上心,以期打破无明惑业,顿证本具之自心,如十字街头遇见阿爹相似,有多少庆快!
永嘉大师《证道歌》里说:
“ 摩尼珠,人不识,如来藏里亲收得。”
若能如是,始得不疑佛,不疑法,不疑僧,
始能显发生命本具之功德,至此时,方可谓归家矣。
文章来源:《佛教文化》杂志
【急转!#安徽江苏急寻密接者同乘人员#】5月14日,安徽枞阳县接到肥西县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吕某的一名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该名密切接触者于5月10日中午12时乘坐K1071次列车从北京西站出发,5月11日凌晨4时许到达桐城站。该名密切接触者在站外乘坐一辆非营运出租车回枞阳,司机为女性,桐城人。车上另有3名乘客,均为枞阳人,其中2名男乘客在杨湾岔路口之前下车,1名女乘客在杨湾岔路口下车。
现急于寻找该3名乘客,如本人或知情者看到通告后,请第一时间联系枞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枞阳县疾控中心电话0562-3257130。
江苏淮安市淮安区疾控中心发布公告,一居民被判定为安徽合肥某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曾于5月13日上午约9:30乘坐车牌皖AA3585(合肥至建湖)的长途汽车,下午约16:00在淮安汽车客运东站公交车站牌下车,约16:30乘坐206农公交车至溪河段,下车时间约为17:30。请相关市民立即与村组(居委会)联系,或联系区疾控中心,电话:0517-85988991。(总台央视记者任譞 吴睿)
现急于寻找该3名乘客,如本人或知情者看到通告后,请第一时间联系枞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枞阳县疾控中心电话0562-3257130。
江苏淮安市淮安区疾控中心发布公告,一居民被判定为安徽合肥某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曾于5月13日上午约9:30乘坐车牌皖AA3585(合肥至建湖)的长途汽车,下午约16:00在淮安汽车客运东站公交车站牌下车,约16:30乘坐206农公交车至溪河段,下车时间约为17:30。请相关市民立即与村组(居委会)联系,或联系区疾控中心,电话:0517-85988991。(总台央视记者任譞 吴睿)
太虚大师《志行自述》中对瑜伽菩萨戒的赞叹!
1924年春作
比年来藉国中学佛士夫之力,余于佛教所期兴革之事,直接间接,举办不一。然余志行之所在,将奉之以尽此一报身而为长劫修菩萨道之资粮者,恐尚有未喻。兹值海潮音第五年发刊之始,特为拈出,供海众之论究焉。昔仲尼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余则:“志在整兴佛教僧(住持僧)会(正信会),行在瑜伽菩萨戒本”,斯志斯行,余盖决定于民四之冬,而迄今持之弗渝者也。试分述于下:
云志在整兴佛教僧会者,除散见各条议之外,关住持僧之项,大备于整理僧伽制度论。而此论于佛教正信会之项,亦略曾兼举及之,兹表录概要于下,其详则寻之原论可也。
甲 教所表
一 县区列表
二 道区列表
三 省区列表
四 国旧部区列表
乙 教团表
丙 教所与教团关系表
丁 中国本部住持僧表
一 族类支配表
二 处所支配表(注一)
云行在瑜伽菩萨戒本者,佛法摄于教理行果,其要唯在于行;以信教解理,功在能策令起行,如信解而不行,则教理胥等于无用。果、则行满之所成就,不行、或行而未满,果不能成,果之既成,则任运更无所为。故有力且必要者,唯在行也。行无数量,摄之为十度,又摄之为三学;严核之、则唯在乎戒学而已矣。何者为戒?恶止善作曰戒。夫恶无不止,则杂染无不离矣;善无不作,则清净无不成矣。杂染无不离,清净无不成,非如来之无上菩提耶?而戒独能达之,故曰唯在乎戒也。彼定与慧,则戒之辅成者耳,非真是与戒鼎立而三者。故定者、令有凝固之力而止而作者也;慧者、令有决断之力而止而作者也;非戒之止之作,则虽有定慧之力,犹不得其用焉。知法在行,知行在戒,而戒又必以菩萨戒为归。以菩萨之戒三聚:一、摄律仪,重在止恶,多与声闻共;二、摄善法,在集自善,少与声闻共;三、饶益有情,专以舍己利他为事,乃与声闻不共。菩萨之入俗,佛陀之应世,皆以能舍己利他耳;故饶益有情之戒聚,实为菩萨戒殊胜殊胜之点。梵网、璎珞诸本,戒相之详略有殊,其高者或非初心堪任,而复偏于摄律仪、摄善法之共戒。旧译之弥勒戒本,亦犹有讹略;唯奘译瑜伽师地论百卷中所录出之菩萨戒本,乃真为菩萨繁兴二利、广修万行之大标准──此瑜伽菩萨戒本、近亦有单行者。余集慈氏三要合刊:一、瑜伽真实品以明境,二、瑜伽菩萨戒本以轨行,三、弥勒上生经以期果──,而一一事分别应作不应作,又初心菩萨之切于日行者也。窃冀吾侪初行菩萨,皆熟读深思其义,躬践而力行焉!故曰行在瑜伽菩萨戒本。
今略举此戒本中殊胜精神所在之数条为证,亦可以知其概矣。
一者、梵网等十重戒,第一不杀生至第六不说四众过,皆摄律仪之共戒,而菩萨戒本、则唯取其不共之后四为四重戒,名四他胜处法:一、贪名利而自赞毁他戒,二、悭财法而不行舍施戒,三、结忿怨而损恼他人戒,四、着邪见而谤真乐似戒,则唯大乘不共之戒。云他胜处、即波罗夷,以菩萨安住菩萨之净戒律仪为自胜处,犯此四法,则舍菩萨所安住之自胜处,而堕于非菩萨之他──天、人、魔、梵、声闻──胜处,为非菩萨之他法所制胜,故即丧失菩萨之身命也。
二者、即前四他胜处,亦于上品缠犯、乃失菩萨净戒。即失菩萨净戒,于现法中亦堪更受,此亦全不同声闻律仪者。
三者、其恶作所摄中,若第一不礼拜供养,第二不尊敬耆德,乃至于诸有情所应作事不为助伴等,皆积极令作善而非止恶。
四者、若第三、第四、不受信施;第五不为说法;第六舍暴恶有情不为教化;第七应与声闻共学将护他之禁戒;第八不应与声闻共学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戒,而当如法多事多业多希望求行;第九乃至十六,于杀盗淫身三及妄语等口四之性罪少分现行,兼及废黜暴恶之增上位──帝王宰官──等,则汤武吊伐,周孔刑政,乃至今之政治阶级等革命,其至当合情理处,亦无不包括在中矣。二十之不自雪谤及去招谤之故,二十一之应打骂者不打骂,以至不安慰他人之愁恼等,皆纯乎饶益有情之行,而以不如是行为犯戒者也。
必能践行此菩萨戒,乃足以整兴佛教之僧会。必整兴佛教之僧会,此菩萨戒之精神乃实现。吾之志行如是,如有同志同行者,则何乐如之!(见海刊五卷一期)
注一 教所四表见整理僧伽制度论、制度品第三、第一节中:乙、丙二表,即同论第二节第一目之佛教团体事义表及佛教团体名类表;丁项二表见同节第二目中。今特删略,以免重复。
来源:太虚大师全书
https://t.cn/A6crWr6b
1924年春作
比年来藉国中学佛士夫之力,余于佛教所期兴革之事,直接间接,举办不一。然余志行之所在,将奉之以尽此一报身而为长劫修菩萨道之资粮者,恐尚有未喻。兹值海潮音第五年发刊之始,特为拈出,供海众之论究焉。昔仲尼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余则:“志在整兴佛教僧(住持僧)会(正信会),行在瑜伽菩萨戒本”,斯志斯行,余盖决定于民四之冬,而迄今持之弗渝者也。试分述于下:
云志在整兴佛教僧会者,除散见各条议之外,关住持僧之项,大备于整理僧伽制度论。而此论于佛教正信会之项,亦略曾兼举及之,兹表录概要于下,其详则寻之原论可也。
甲 教所表
一 县区列表
二 道区列表
三 省区列表
四 国旧部区列表
乙 教团表
丙 教所与教团关系表
丁 中国本部住持僧表
一 族类支配表
二 处所支配表(注一)
云行在瑜伽菩萨戒本者,佛法摄于教理行果,其要唯在于行;以信教解理,功在能策令起行,如信解而不行,则教理胥等于无用。果、则行满之所成就,不行、或行而未满,果不能成,果之既成,则任运更无所为。故有力且必要者,唯在行也。行无数量,摄之为十度,又摄之为三学;严核之、则唯在乎戒学而已矣。何者为戒?恶止善作曰戒。夫恶无不止,则杂染无不离矣;善无不作,则清净无不成矣。杂染无不离,清净无不成,非如来之无上菩提耶?而戒独能达之,故曰唯在乎戒也。彼定与慧,则戒之辅成者耳,非真是与戒鼎立而三者。故定者、令有凝固之力而止而作者也;慧者、令有决断之力而止而作者也;非戒之止之作,则虽有定慧之力,犹不得其用焉。知法在行,知行在戒,而戒又必以菩萨戒为归。以菩萨之戒三聚:一、摄律仪,重在止恶,多与声闻共;二、摄善法,在集自善,少与声闻共;三、饶益有情,专以舍己利他为事,乃与声闻不共。菩萨之入俗,佛陀之应世,皆以能舍己利他耳;故饶益有情之戒聚,实为菩萨戒殊胜殊胜之点。梵网、璎珞诸本,戒相之详略有殊,其高者或非初心堪任,而复偏于摄律仪、摄善法之共戒。旧译之弥勒戒本,亦犹有讹略;唯奘译瑜伽师地论百卷中所录出之菩萨戒本,乃真为菩萨繁兴二利、广修万行之大标准──此瑜伽菩萨戒本、近亦有单行者。余集慈氏三要合刊:一、瑜伽真实品以明境,二、瑜伽菩萨戒本以轨行,三、弥勒上生经以期果──,而一一事分别应作不应作,又初心菩萨之切于日行者也。窃冀吾侪初行菩萨,皆熟读深思其义,躬践而力行焉!故曰行在瑜伽菩萨戒本。
今略举此戒本中殊胜精神所在之数条为证,亦可以知其概矣。
一者、梵网等十重戒,第一不杀生至第六不说四众过,皆摄律仪之共戒,而菩萨戒本、则唯取其不共之后四为四重戒,名四他胜处法:一、贪名利而自赞毁他戒,二、悭财法而不行舍施戒,三、结忿怨而损恼他人戒,四、着邪见而谤真乐似戒,则唯大乘不共之戒。云他胜处、即波罗夷,以菩萨安住菩萨之净戒律仪为自胜处,犯此四法,则舍菩萨所安住之自胜处,而堕于非菩萨之他──天、人、魔、梵、声闻──胜处,为非菩萨之他法所制胜,故即丧失菩萨之身命也。
二者、即前四他胜处,亦于上品缠犯、乃失菩萨净戒。即失菩萨净戒,于现法中亦堪更受,此亦全不同声闻律仪者。
三者、其恶作所摄中,若第一不礼拜供养,第二不尊敬耆德,乃至于诸有情所应作事不为助伴等,皆积极令作善而非止恶。
四者、若第三、第四、不受信施;第五不为说法;第六舍暴恶有情不为教化;第七应与声闻共学将护他之禁戒;第八不应与声闻共学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戒,而当如法多事多业多希望求行;第九乃至十六,于杀盗淫身三及妄语等口四之性罪少分现行,兼及废黜暴恶之增上位──帝王宰官──等,则汤武吊伐,周孔刑政,乃至今之政治阶级等革命,其至当合情理处,亦无不包括在中矣。二十之不自雪谤及去招谤之故,二十一之应打骂者不打骂,以至不安慰他人之愁恼等,皆纯乎饶益有情之行,而以不如是行为犯戒者也。
必能践行此菩萨戒,乃足以整兴佛教之僧会。必整兴佛教之僧会,此菩萨戒之精神乃实现。吾之志行如是,如有同志同行者,则何乐如之!(见海刊五卷一期)
注一 教所四表见整理僧伽制度论、制度品第三、第一节中:乙、丙二表,即同论第二节第一目之佛教团体事义表及佛教团体名类表;丁项二表见同节第二目中。今特删略,以免重复。
来源:太虚大师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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