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旅居车、自驾车营地建设,#黑龙江省将打造自驾旅游一条龙服务#】 26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
兼顾旅游业发展需要,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酒店、景区等,设置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医疗救护设施、大件行李寄存设施和垃圾分类设施等配套设施。
围绕冰雪旅游资源优势,创新发展冰雪观赏、冰雪节庆、冰雪赛事、冰雪游乐、冰雪演艺、冰雪度假、寒区试车等冰雪旅游产品,开发建设冰雪旅游旗舰景点,推动城市冬季体育活动中心发展,打造国际冰雪旅游度假胜地。开发建设哈尔滨、亚布力、雪乡以及哈尔滨、五大连池、漠河等特色冰雪旅游线路,逐步扩大线路范围,合理开发沿途旅游景点,打造冰雪文化景观带。
开发旅游风景道、观景平台等交通旅游产品,规划建设自驾旅游精品线路和旅游服务中心,完善自驾旅游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旅居车、自驾车营地建设,在景区、公园、乡村旅游点等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旅居车停车位,并提供加油、加水、供电、食品供应、住宿、露营、运动、紧急救援、车辆维修、废弃物收纳处理等配套服务。
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旅居车整合文化旅游、公安、交通运输、气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相关数据信息旅居车无偿提供景区(点)介绍、旅游线路、交通、气象、食宿、购物、实时旅游者数量、服务质量、医疗急救、安全风险等服务信息,并为旅游者提供咨询服务。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梁晨
兼顾旅游业发展需要,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酒店、景区等,设置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医疗救护设施、大件行李寄存设施和垃圾分类设施等配套设施。
围绕冰雪旅游资源优势,创新发展冰雪观赏、冰雪节庆、冰雪赛事、冰雪游乐、冰雪演艺、冰雪度假、寒区试车等冰雪旅游产品,开发建设冰雪旅游旗舰景点,推动城市冬季体育活动中心发展,打造国际冰雪旅游度假胜地。开发建设哈尔滨、亚布力、雪乡以及哈尔滨、五大连池、漠河等特色冰雪旅游线路,逐步扩大线路范围,合理开发沿途旅游景点,打造冰雪文化景观带。
开发旅游风景道、观景平台等交通旅游产品,规划建设自驾旅游精品线路和旅游服务中心,完善自驾旅游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旅居车、自驾车营地建设,在景区、公园、乡村旅游点等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旅居车停车位,并提供加油、加水、供电、食品供应、住宿、露营、运动、紧急救援、车辆维修、废弃物收纳处理等配套服务。
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旅居车整合文化旅游、公安、交通运输、气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相关数据信息旅居车无偿提供景区(点)介绍、旅游线路、交通、气象、食宿、购物、实时旅游者数量、服务质量、医疗急救、安全风险等服务信息,并为旅游者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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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梁晨
#tim熊仔要上岸# Day6
[菊花]在新职业舞台上放飞梦想
【首段】 新职业出现的背景
* 新冠疫情爆发促进发展
* 社会环境、经济结构、科学技术、就业观念···发生改变,综合作用的结果
【分析一】 更加包容、多元的社会环境为新职业快速发展提供土壤。
新职业事例:专业卡路里规划师、职业电子竞技运营师、直播销售员、家居收纳整理师、睡眠测试员···
【分析二】新职业萌芽于发展与技术进步密切相关。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
* 创造全新就业形态(网约配送员、区块链技术工程技术人员、互联网营销师、网络购物、网上心理咨询)
* 降低某些行业从业门槛
* 为劳动者提高劳动技能提供便利
【过度段】新职业凸显了打破束缚的就业理念和价值追求。择业观转变,为年轻人提供无限可能,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尾段】 结尾呼吁,回扣主题。
海阔凭鱼跃 天高任鸟飞
[菊花]在新职业舞台上放飞梦想
【首段】 新职业出现的背景
* 新冠疫情爆发促进发展
* 社会环境、经济结构、科学技术、就业观念···发生改变,综合作用的结果
【分析一】 更加包容、多元的社会环境为新职业快速发展提供土壤。
新职业事例:专业卡路里规划师、职业电子竞技运营师、直播销售员、家居收纳整理师、睡眠测试员···
【分析二】新职业萌芽于发展与技术进步密切相关。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
* 创造全新就业形态(网约配送员、区块链技术工程技术人员、互联网营销师、网络购物、网上心理咨询)
* 降低某些行业从业门槛
* 为劳动者提高劳动技能提供便利
【过度段】新职业凸显了打破束缚的就业理念和价值追求。择业观转变,为年轻人提供无限可能,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尾段】 结尾呼吁,回扣主题。
海阔凭鱼跃 天高任鸟飞
#政策申报##资金申请##深圳补贴# 2021年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扶持项目奖励及申报要求,补贴500万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1年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扶持项目奖励,企业房租补贴项目,每年最高30万;配套扶持项目,国家级最高配套支持300万元,省级最高配套支持200万元,市级最高配套支持100万元;文旅产业活动补贴项目,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资助250万;首次获得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评定的企业,分别奖励 50 万元、200 万元、500 万元等。申报时间:2021-10-20-2021-11-09,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2021年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扶持项目奖励及申报要求,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扶持项目奖励
(一)企业房租补贴项目(《若干措施》第三条)
对新落户“四上”文化企业,或者入驻区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文化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不超过年租金50%、每年最高30万元的房租补贴,每家单位最多支持三年。
(二)企业成长奖励项目(《若干措施》第四条)
1.企业落户奖励项目:
对新落户“四上”文化企业,按迁入后三年内任意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光明形成地方贡献的10%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2.企业规模提升奖励项目:对区统计数据库在库“四上”文化企业,按照区统计部门确认的年度产值(营业收入)较上年度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50万元。
(三)示范引领龙头企业奖励项目(《若干措施》第五条)
对上年度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出口重点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上年度获评为“深圳文化企业100强”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四)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评定项目(《若干措施》第六条)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园区或基地获得升级评定的,给予差额奖励。
(五)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招商项目(《若干措施》第七条)
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自行引进符合园区定位的上下游相关企业落户的,按落户企业首年度实际所获本措施资助的10%给予园区运营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
(六)文旅展会补贴项目(《若干措施》第八条)
对参加国内外重要文旅展会的单位,按实际参展费用50%给予资助。国内展会每项最高资助10万元,国外展会每项最高资助2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累计资助最高100万元。已享受其他财政补贴并经审核适用本规程的,给予差额补贴。
(七)文博会补贴项目(《若干措施》第九条)
举办经认定的分会场、配套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50%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资助。
(八)文旅产业活动补贴项目(《若干措施》第十条)
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资助250万元,已享受其他财政补贴并经审核适用本规程的,给予差额补贴。
(九)实体书店项目(《若千措施》第十一条)
1.实体书店建设项目:按书店设计、装修等费用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建设资助。
2.实体书店运营项目:每家书店每年仅可选取以下任意一项申请资助:①营业面积200-500平方米(含)的,给予每年5万元运营奖励,每家书店最多支持三年;
②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年10万元运营奖励,每家书店最多支持三年;3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实体书店,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0元、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每家书店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3.公共书吧运营项目:一类公共书吧给予每年60万元运营扶持;二类公共书吧给予每年40万元运营扶持;三类公共书吧给予每年20万元运营扶持。
(十)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认定奖励项目(《若干措施》第十二条)
对获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命名的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给予基地(园区)单位一次性最高300万元奖励。
(十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若干措施》第十三条)对首次纳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项目,给予项目实施主体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
(十二)媒体融合园区(基地)招商引资奖励项目(《若干措施》第十四条)
对经认定的媒体融合园区(基地)自行吸引融媒体上下游及相关企业落户,按落户企业首年度实际所获本措施资助的 20%给予园区(基地)运营单位最高120万元奖励。
(十三)景区改造升级项目(《若干措施》第十五条)
对升级改造景区旅游设备,按照国家 4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评定要求建设完善的旅游标识系统、旅游厕所、餐饮服务、旅游购物等配套设施、景区智慧化改造等项目,按实际投入30%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十四)开发旅游商品项目(《若干措施》第十六条)
给予参选单位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奖励20万元。
(十五)旅游饭店、景区(点)、旅行社等级评定奖励项目(《若干措施》第十七、十八、十九条)
旅游饭店:首次获得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评定的企业,分别奖励 50 万元、200 万元、500 万元。旅游饭店获得升级评定的,给予差额奖励。
旅游景区:①首次获得国家3A、4A、5A景区(点)评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②首次获评国家、省、市红色旅游景区(点)或产业旅游(含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点)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旅行社:总部设在光明区,首次获得国家、广东省“百强旅行社”称号的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50 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旅行社获得升级认定的,给予差额奖励。
(十六)配套扶持项目(《若干措施》第二十条)
对获得国家、省、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或奖励的文化单位和项目,按照所获资助奖励资金的50%予以配套支持。其中,国家级最高配套支持300万元,省级最高配套支持200万元,市级最高配套支持100万元。
(二)2021年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扶持项目申报要求
1.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举办文化和旅游产业活动的不受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资格条件限制。
3.申请园区招商奖励的运营单位不受《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条件限制。
4.申请实体书店补贴的单位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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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1年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扶持项目奖励,企业房租补贴项目,每年最高30万;配套扶持项目,国家级最高配套支持300万元,省级最高配套支持200万元,市级最高配套支持100万元;文旅产业活动补贴项目,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资助250万;首次获得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评定的企业,分别奖励 50 万元、200 万元、500 万元等。申报时间:2021-10-20-2021-11-09,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2021年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扶持项目奖励及申报要求,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扶持项目奖励
(一)企业房租补贴项目(《若干措施》第三条)
对新落户“四上”文化企业,或者入驻区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文化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不超过年租金50%、每年最高30万元的房租补贴,每家单位最多支持三年。
(二)企业成长奖励项目(《若干措施》第四条)
1.企业落户奖励项目:
对新落户“四上”文化企业,按迁入后三年内任意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光明形成地方贡献的10%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2.企业规模提升奖励项目:对区统计数据库在库“四上”文化企业,按照区统计部门确认的年度产值(营业收入)较上年度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50万元。
(三)示范引领龙头企业奖励项目(《若干措施》第五条)
对上年度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出口重点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上年度获评为“深圳文化企业100强”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四)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评定项目(《若干措施》第六条)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园区或基地获得升级评定的,给予差额奖励。
(五)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招商项目(《若干措施》第七条)
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自行引进符合园区定位的上下游相关企业落户的,按落户企业首年度实际所获本措施资助的10%给予园区运营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
(六)文旅展会补贴项目(《若干措施》第八条)
对参加国内外重要文旅展会的单位,按实际参展费用50%给予资助。国内展会每项最高资助10万元,国外展会每项最高资助2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累计资助最高100万元。已享受其他财政补贴并经审核适用本规程的,给予差额补贴。
(七)文博会补贴项目(《若干措施》第九条)
举办经认定的分会场、配套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50%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资助。
(八)文旅产业活动补贴项目(《若干措施》第十条)
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资助250万元,已享受其他财政补贴并经审核适用本规程的,给予差额补贴。
(九)实体书店项目(《若千措施》第十一条)
1.实体书店建设项目:按书店设计、装修等费用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建设资助。
2.实体书店运营项目:每家书店每年仅可选取以下任意一项申请资助:①营业面积200-500平方米(含)的,给予每年5万元运营奖励,每家书店最多支持三年;
②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年10万元运营奖励,每家书店最多支持三年;3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实体书店,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0元、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每家书店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3.公共书吧运营项目:一类公共书吧给予每年60万元运营扶持;二类公共书吧给予每年40万元运营扶持;三类公共书吧给予每年20万元运营扶持。
(十)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认定奖励项目(《若干措施》第十二条)
对获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命名的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给予基地(园区)单位一次性最高300万元奖励。
(十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若干措施》第十三条)对首次纳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项目,给予项目实施主体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
(十二)媒体融合园区(基地)招商引资奖励项目(《若干措施》第十四条)
对经认定的媒体融合园区(基地)自行吸引融媒体上下游及相关企业落户,按落户企业首年度实际所获本措施资助的 20%给予园区(基地)运营单位最高120万元奖励。
(十三)景区改造升级项目(《若干措施》第十五条)
对升级改造景区旅游设备,按照国家 4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评定要求建设完善的旅游标识系统、旅游厕所、餐饮服务、旅游购物等配套设施、景区智慧化改造等项目,按实际投入30%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十四)开发旅游商品项目(《若干措施》第十六条)
给予参选单位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奖励20万元。
(十五)旅游饭店、景区(点)、旅行社等级评定奖励项目(《若干措施》第十七、十八、十九条)
旅游饭店:首次获得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评定的企业,分别奖励 50 万元、200 万元、500 万元。旅游饭店获得升级评定的,给予差额奖励。
旅游景区:①首次获得国家3A、4A、5A景区(点)评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②首次获评国家、省、市红色旅游景区(点)或产业旅游(含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点)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旅行社:总部设在光明区,首次获得国家、广东省“百强旅行社”称号的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50 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旅行社获得升级认定的,给予差额奖励。
(十六)配套扶持项目(《若干措施》第二十条)
对获得国家、省、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或奖励的文化单位和项目,按照所获资助奖励资金的50%予以配套支持。其中,国家级最高配套支持300万元,省级最高配套支持200万元,市级最高配套支持100万元。
(二)2021年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扶持项目申报要求
1.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举办文化和旅游产业活动的不受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资格条件限制。
3.申请园区招商奖励的运营单位不受《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条件限制。
4.申请实体书店补贴的单位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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