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行刑怪事:夜里斩首犯人,第二天发现,被斩首之人居然自己跑了
乾隆年间,广东惠潮嘉道、嘉应州(今广东梅州)发生一桩离奇怪事:夜里斩首一名犯人后,到了清晨,这名“无头人”居然自己跑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嘉应州有个光棍名叫蔡三顺,他人品不端,凶狡无赖,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乡亲们也很不喜欢他。
乾隆十二年八月,蔡三顺非要给村中富户张五哥打短工,张五哥不待见他,但碍于乡邻情面,权且算是给他一碗饭吃。
但蔡三顺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无赖之所以非要给张五哥打工,真实目的是为了接近张五哥的妻子张五嫂。这个张五嫂在乡里是出了名的大美人,蔡三顺觊觎张五嫂的美色已久,故而假借打工之名,寻找机会接近张五嫂。
一天,蔡三顺进山捕猎,偶遇张五嫂孤身在山路上行走。于是蔡三顺就拦住张五嫂的去路,问张五嫂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张五嫂是个老实人,便将实话告知了蔡三顺,说她是从娘家来,回家里去。
蔡三顺哪肯放过这个机会,一把将她的腰肢搂住,抱起来就往山上跑。张五嫂始终无法挣脱,最终清白受辱,惨遭玷污。蔡三顺清楚此事一旦被张五哥知道,他的小命就保不住了。于是他捡起一根硬木,朝着张五嫂劈头盖脸地乱打,将其活生生打死。
闯下大祸的蔡三顺不敢逗留,丢下带血的木棍,仓皇逃离。
就在他逃走后不久,有几个山民进山捡柴,无意间发现了张五嫂的尸体,又在尸体不远处发现一支梭镖。
捡起梭镖一看,杆上刻着一个“蔡”字,有人认出这是蔡三顺的梭镖。以此断定蔡三顺带着梭镖进山捕猎时偶遇张五嫂,先将张五嫂掳至无人处强行无礼之后,再杀人灭口。
随后,山民喊来张五哥,张五哥抚着妻子的尸身大哭一场,当场发誓,一定要为妻子报仇雪恨,遂到知州衙门控告蔡三顺的罪行。
知州衙门花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将蔡三顺抓获,判处其斩立决。
到了行刑那天,原本负责监斩的官吏有事去了外省,一时半会回不来,而依照《大清律例》,监斩官不在,其余“佐杂官”不得监刑。
这下可犯了难,如果在定好的时日不将该斩的犯人斩首,被认为是大不吉。可是监斩官不在家,旁人又不好做主,就这么着从清晨一直拖到了傍晚,还是没能想出一个两全之策。
偏巧有个姓汪的总兵来衙门办事,听闻这件难办之事之后,不屑地说:“你们这些读书人办事真不痛快,不就是杀一个恶徒么,何至于这么拖沓!难道州牧不在,你们就只会唉声叹气么?这事不劳你们费心,交由汪某来办也就是了。”
说罢,这位汪总兵喊过一个姓程的武官,吩咐他全权处理此事。
程武官立即到死囚牢中将蔡三顺拿了出来,又让牢头帮着找个刽子手,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从速把这件差事办妥了。
牢头不敢怠慢,立即到破庙去找一个人称薛大刀的刽子手,赶巧薛大刀不在,只有小徒弟在家。牢头怕回去挨骂,只能央求小徒弟接下这桩差事。小徒弟不敢不给面子,但他没有什么经验,于是咕咚咚喝了几碗酒壮胆,这才拿上师父的大刀,跟着牢头来到了法场。
此时天色已经大黑,程武官嫌晦气,没有在现场监刑,而是去了营房喝酒。漆黑的法场之中,只有牢头和小徒弟,还有个等着挨刀的蔡三顺,而牢头胆子小,不敢看血淋淋的场面,便远远地站在法场外面,留下小徒弟一个人斩首蔡三顺。
小徒弟虽然也有些慌乱,但毕竟跟随师父见过大场面,加之提前喝了酒壮胆,索性把大刀高举,双臂同时用力,大刀斜着砍了下去。瞬间一股血腥气息扑面而来,蔡三顺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趴在血泊中一动不动了。
小徒弟赶紧拎着带血的大刀跑到牢头跟前,让牢头看了看刀口上新鲜的血迹,然后两人匆匆去找程武官报信。程武官听两人说已经把差事办妥了,非常高兴,留下两人喝酒。
一经交谈才知道,三人居然是同乡,自然说话越发投缘,酒也就越喝越多,直到再也喝不下去,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待至拂晓时分,程武官从醉梦中醒来,将牢头和小徒弟喊醒之后,三人踉踉跄跄地到法场去查看尸体。没曾想,到了法场之后,三人全都傻了眼。只见地上只有一大片干枯的血迹,却不见蔡三顺的尸首。
这一下,三人全都慌了,要知道丢了犯人的尸首,等同于“私放犯人”,这可是大罪,三人谁也脱不了干系。
三人急急火火地绕着法场找了个遍,可什么也找不到。牢头质问小徒弟,到底有没有斩下蔡三顺的人头?小徒弟说感觉一刀下去,犯人的脑袋和身子搬了家,当时天太黑,他没能看清,这会儿再问他,他真心说不清楚了。
还是程副官够稳重,他认为蔡三顺的尸首并不是被野兽或是有人故意拖走的,八成是自己跑掉的。
换言之,蔡三顺挨了一刀不假,但只是昏厥却没有断气,醒来之后见四外无人,索性自己跑掉了。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如何也要把人找到才行。
程武官不敢耽搁,立即找到汪总兵,承认自己有失职之罪,请求戴罪立功。汪总兵跟他是多年的老兄弟,自然不能让他为难,于是派出官兵,要求掘地三尺也要把蔡三顺给找出来,但此事不可张扬,只能秘密行事。
官兵抓人,不在话下,只半日光景,便找到了蔡三顺的藏身之处,随之将重伤的蔡三顺,以及隐藏蔡三顺的人员,一并带到汪总兵的面前。
原来,在法场之上,小徒弟的确一刀砍中了蔡三顺,但砍掉的只是半个肩头,虽然蔡三顺的颈部也被砍了一个大口子,但没有伤到骨骼,侥幸保住了性命。
小徒弟以为砍掉的半个肩头是犯人的头颅,又见犯人不动弹了,误以为犯人已经被正法,于是向牢头交差。而牢头也没有过去察看,只是凭借小徒弟的一家之言,就以为小徒弟不负所望办妥了差事,随即带着小徒弟去找程武官交差。
就在他们走后,昏死过去的蔡三顺苏醒过来,挣扎着爬起身,捡起被砍掉的半个肩头,踉跄着走出法场,趁着头脑还算清晰,躲进了一个远房表兄的家中。
表兄略通医术,赶紧给表弟敷药治伤,蔡三顺总算活了过来,但也仅仅是多活了半天,就又被官兵发现抓了回去,还连累他的表兄跟着倒了霉。
汪总兵立即让人把蔡三顺斩杀,同时也没有放过蔡三顺的表兄,下令一并处决,但只将蔡三顺的人头送去交差。又嘱咐涉及此事的一干人等,谁也不准再提这件事。
至此,这桩离奇且荒唐的案子才算完结。
由此可见,往往不经意间的一件小事,不期就会演变成一场大事,甚至会产生出不可预测的祸端,这或许就是蝴蝶效应吧。
所以说,做人做事一定要细心,断不可因一时大意而悔恨终生。
#历史那些事#
乾隆年间,广东惠潮嘉道、嘉应州(今广东梅州)发生一桩离奇怪事:夜里斩首一名犯人后,到了清晨,这名“无头人”居然自己跑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嘉应州有个光棍名叫蔡三顺,他人品不端,凶狡无赖,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乡亲们也很不喜欢他。
乾隆十二年八月,蔡三顺非要给村中富户张五哥打短工,张五哥不待见他,但碍于乡邻情面,权且算是给他一碗饭吃。
但蔡三顺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无赖之所以非要给张五哥打工,真实目的是为了接近张五哥的妻子张五嫂。这个张五嫂在乡里是出了名的大美人,蔡三顺觊觎张五嫂的美色已久,故而假借打工之名,寻找机会接近张五嫂。
一天,蔡三顺进山捕猎,偶遇张五嫂孤身在山路上行走。于是蔡三顺就拦住张五嫂的去路,问张五嫂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张五嫂是个老实人,便将实话告知了蔡三顺,说她是从娘家来,回家里去。
蔡三顺哪肯放过这个机会,一把将她的腰肢搂住,抱起来就往山上跑。张五嫂始终无法挣脱,最终清白受辱,惨遭玷污。蔡三顺清楚此事一旦被张五哥知道,他的小命就保不住了。于是他捡起一根硬木,朝着张五嫂劈头盖脸地乱打,将其活生生打死。
闯下大祸的蔡三顺不敢逗留,丢下带血的木棍,仓皇逃离。
就在他逃走后不久,有几个山民进山捡柴,无意间发现了张五嫂的尸体,又在尸体不远处发现一支梭镖。
捡起梭镖一看,杆上刻着一个“蔡”字,有人认出这是蔡三顺的梭镖。以此断定蔡三顺带着梭镖进山捕猎时偶遇张五嫂,先将张五嫂掳至无人处强行无礼之后,再杀人灭口。
随后,山民喊来张五哥,张五哥抚着妻子的尸身大哭一场,当场发誓,一定要为妻子报仇雪恨,遂到知州衙门控告蔡三顺的罪行。
知州衙门花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将蔡三顺抓获,判处其斩立决。
到了行刑那天,原本负责监斩的官吏有事去了外省,一时半会回不来,而依照《大清律例》,监斩官不在,其余“佐杂官”不得监刑。
这下可犯了难,如果在定好的时日不将该斩的犯人斩首,被认为是大不吉。可是监斩官不在家,旁人又不好做主,就这么着从清晨一直拖到了傍晚,还是没能想出一个两全之策。
偏巧有个姓汪的总兵来衙门办事,听闻这件难办之事之后,不屑地说:“你们这些读书人办事真不痛快,不就是杀一个恶徒么,何至于这么拖沓!难道州牧不在,你们就只会唉声叹气么?这事不劳你们费心,交由汪某来办也就是了。”
说罢,这位汪总兵喊过一个姓程的武官,吩咐他全权处理此事。
程武官立即到死囚牢中将蔡三顺拿了出来,又让牢头帮着找个刽子手,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从速把这件差事办妥了。
牢头不敢怠慢,立即到破庙去找一个人称薛大刀的刽子手,赶巧薛大刀不在,只有小徒弟在家。牢头怕回去挨骂,只能央求小徒弟接下这桩差事。小徒弟不敢不给面子,但他没有什么经验,于是咕咚咚喝了几碗酒壮胆,这才拿上师父的大刀,跟着牢头来到了法场。
此时天色已经大黑,程武官嫌晦气,没有在现场监刑,而是去了营房喝酒。漆黑的法场之中,只有牢头和小徒弟,还有个等着挨刀的蔡三顺,而牢头胆子小,不敢看血淋淋的场面,便远远地站在法场外面,留下小徒弟一个人斩首蔡三顺。
小徒弟虽然也有些慌乱,但毕竟跟随师父见过大场面,加之提前喝了酒壮胆,索性把大刀高举,双臂同时用力,大刀斜着砍了下去。瞬间一股血腥气息扑面而来,蔡三顺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趴在血泊中一动不动了。
小徒弟赶紧拎着带血的大刀跑到牢头跟前,让牢头看了看刀口上新鲜的血迹,然后两人匆匆去找程武官报信。程武官听两人说已经把差事办妥了,非常高兴,留下两人喝酒。
一经交谈才知道,三人居然是同乡,自然说话越发投缘,酒也就越喝越多,直到再也喝不下去,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待至拂晓时分,程武官从醉梦中醒来,将牢头和小徒弟喊醒之后,三人踉踉跄跄地到法场去查看尸体。没曾想,到了法场之后,三人全都傻了眼。只见地上只有一大片干枯的血迹,却不见蔡三顺的尸首。
这一下,三人全都慌了,要知道丢了犯人的尸首,等同于“私放犯人”,这可是大罪,三人谁也脱不了干系。
三人急急火火地绕着法场找了个遍,可什么也找不到。牢头质问小徒弟,到底有没有斩下蔡三顺的人头?小徒弟说感觉一刀下去,犯人的脑袋和身子搬了家,当时天太黑,他没能看清,这会儿再问他,他真心说不清楚了。
还是程副官够稳重,他认为蔡三顺的尸首并不是被野兽或是有人故意拖走的,八成是自己跑掉的。
换言之,蔡三顺挨了一刀不假,但只是昏厥却没有断气,醒来之后见四外无人,索性自己跑掉了。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如何也要把人找到才行。
程武官不敢耽搁,立即找到汪总兵,承认自己有失职之罪,请求戴罪立功。汪总兵跟他是多年的老兄弟,自然不能让他为难,于是派出官兵,要求掘地三尺也要把蔡三顺给找出来,但此事不可张扬,只能秘密行事。
官兵抓人,不在话下,只半日光景,便找到了蔡三顺的藏身之处,随之将重伤的蔡三顺,以及隐藏蔡三顺的人员,一并带到汪总兵的面前。
原来,在法场之上,小徒弟的确一刀砍中了蔡三顺,但砍掉的只是半个肩头,虽然蔡三顺的颈部也被砍了一个大口子,但没有伤到骨骼,侥幸保住了性命。
小徒弟以为砍掉的半个肩头是犯人的头颅,又见犯人不动弹了,误以为犯人已经被正法,于是向牢头交差。而牢头也没有过去察看,只是凭借小徒弟的一家之言,就以为小徒弟不负所望办妥了差事,随即带着小徒弟去找程武官交差。
就在他们走后,昏死过去的蔡三顺苏醒过来,挣扎着爬起身,捡起被砍掉的半个肩头,踉跄着走出法场,趁着头脑还算清晰,躲进了一个远房表兄的家中。
表兄略通医术,赶紧给表弟敷药治伤,蔡三顺总算活了过来,但也仅仅是多活了半天,就又被官兵发现抓了回去,还连累他的表兄跟着倒了霉。
汪总兵立即让人把蔡三顺斩杀,同时也没有放过蔡三顺的表兄,下令一并处决,但只将蔡三顺的人头送去交差。又嘱咐涉及此事的一干人等,谁也不准再提这件事。
至此,这桩离奇且荒唐的案子才算完结。
由此可见,往往不经意间的一件小事,不期就会演变成一场大事,甚至会产生出不可预测的祸端,这或许就是蝴蝶效应吧。
所以说,做人做事一定要细心,断不可因一时大意而悔恨终生。
#历史那些事#
清代行刑怪事:夜里斩首犯人,第二天发现,被斩首之人居然自己跑了
乾隆年间,广东惠潮嘉道、嘉应州(今广东梅州)发生一桩离奇怪事:夜里斩首一名犯人后,到了清晨,这名“无头人”居然自己跑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嘉应州有个光棍名叫蔡三顺,他人品不端,凶狡无赖,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乡亲们也很不喜欢他。
乾隆十二年八月,蔡三顺非要给村中富户张五哥打短工,张五哥不待见他,但碍于乡邻情面,权且算是给他一碗饭吃。
但蔡三顺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无赖之所以非要给张五哥打工,真实目的是为了接近张五哥的妻子张五嫂。这个张五嫂在乡里是出了名的大美人,蔡三顺觊觎张五嫂的美色已久,故而假借打工之名,寻找机会接近张五嫂。
一天,蔡三顺进山捕猎,偶遇张五嫂孤身在山路上行走。于是蔡三顺就拦住张五嫂的去路,问张五嫂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张五嫂是个老实人,便将实话告知了蔡三顺,说她是从娘家来,回家里去。
蔡三顺哪肯放过这个机会,一把将她的腰肢搂住,抱起来就往山上跑。张五嫂始终无法挣脱,最终清白受辱,惨遭玷污。蔡三顺清楚此事一旦被张五哥知道,他的小命就保不住了。于是他捡起一根硬木,朝着张五嫂劈头盖脸地乱打,将其活生生打死。
闯下大祸的蔡三顺不敢逗留,丢下带血的木棍,仓皇逃离。
就在他逃走后不久,有几个山民进山捡柴,无意间发现了张五嫂的尸体,又在尸体不远处发现一支梭镖。
捡起梭镖一看,杆上刻着一个“蔡”字,有人认出这是蔡三顺的梭镖。以此断定蔡三顺带着梭镖进山捕猎时偶遇张五嫂,先将张五嫂掳至无人处强行无礼之后,再杀人灭口。
随后,山民喊来张五哥,张五哥抚着妻子的尸身大哭一场,当场发誓,一定要为妻子报仇雪恨,遂到知州衙门控告蔡三顺的罪行。
知州衙门花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将蔡三顺抓获,判处其斩立决。
到了行刑那天,原本负责监斩的官吏有事去了外省,一时半会回不来,而依照《大清律例》,监斩官不在,其余“佐杂官”不得监刑。
这下可犯了难,如果在定好的时日不将该斩的犯人斩首,被认为是大不吉。可是监斩官不在家,旁人又不好做主,就这么着从清晨一直拖到了傍晚,还是没能想出一个两全之策。
偏巧有个姓汪的总兵来衙门办事,听闻这件难办之事之后,不屑地说:“你们这些读书人办事真不痛快,不就是杀一个恶徒么,何至于这么拖沓!难道州牧不在,你们就只会唉声叹气么?这事不劳你们费心,交由汪某来办也就是了。”
说罢,这位汪总兵喊过一个姓程的武官,吩咐他全权处理此事。
程武官立即到死囚牢中将蔡三顺拿了出来,又让牢头帮着找个刽子手,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从速把这件差事办妥了。
牢头不敢怠慢,立即到破庙去找一个人称薛大刀的刽子手,赶巧薛大刀不在,只有小徒弟在家。牢头怕回去挨骂,只能央求小徒弟接下这桩差事。小徒弟不敢不给面子,但他没有什么经验,于是咕咚咚喝了几碗酒壮胆,这才拿上师父的大刀,跟着牢头来到了法场。
此时天色已经大黑,程武官嫌晦气,没有在现场监刑,而是去了营房喝酒。漆黑的法场之中,只有牢头和小徒弟,还有个等着挨刀的蔡三顺,而牢头胆子小,不敢看血淋淋的场面,便远远地站在法场外面,留下小徒弟一个人斩首蔡三顺。
小徒弟虽然也有些慌乱,但毕竟跟随师父见过大场面,加之提前喝了酒壮胆,索性把大刀高举,双臂同时用力,大刀斜着砍了下去。瞬间一股血腥气息扑面而来,蔡三顺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趴在血泊中一动不动了。
小徒弟赶紧拎着带血的大刀跑到牢头跟前,让牢头看了看刀口上新鲜的血迹,然后两人匆匆去找程武官报信。程武官听两人说已经把差事办妥了,非常高兴,留下两人喝酒。
一经交谈才知道,三人居然是同乡,自然说话越发投缘,酒也就越喝越多,直到再也喝不下去,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待至拂晓时分,程武官从醉梦中醒来,将牢头和小徒弟喊醒之后,三人踉踉跄跄地到法场去查看尸体。没曾想,到了法场之后,三人全都傻了眼。只见地上只有一大片干枯的血迹,却不见蔡三顺的尸首。
这一下,三人全都慌了,要知道丢了犯人的尸首,等同于“私放犯人”,这可是大罪,三人谁也脱不了干系。
三人急急火火地绕着法场找了个遍,可什么也找不到。牢头质问小徒弟,到底有没有斩下蔡三顺的人头?小徒弟说感觉一刀下去,犯人的脑袋和身子搬了家,当时天太黑,他没能看清,这会儿再问他,他真心说不清楚了。
还是程副官够稳重,他认为蔡三顺的尸首并不是被野兽或是有人故意拖走的,八成是自己跑掉的。
换言之,蔡三顺挨了一刀不假,但只是昏厥却没有断气,醒来之后见四外无人,索性自己跑掉了。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如何也要把人找到才行。
程武官不敢耽搁,立即找到汪总兵,承认自己有失职之罪,请求戴罪立功。汪总兵跟他是多年的老兄弟,自然不能让他为难,于是派出官兵,要求掘地三尺也要把蔡三顺给找出来,但此事不可张扬,只能秘密行事。
官兵抓人,不在话下,只半日光景,便找到了蔡三顺的藏身之处,随之将重伤的蔡三顺,以及隐藏蔡三顺的人员,一并带到汪总兵的面前。
原来,在法场之上,小徒弟的确一刀砍中了蔡三顺,但砍掉的只是半个肩头,虽然蔡三顺的颈部也被砍了一个大口子,但没有伤到骨骼,侥幸保住了性命。
小徒弟以为砍掉的半个肩头是犯人的头颅,又见犯人不动弹了,误以为犯人已经被正法,于是向牢头交差。而牢头也没有过去察看,只是凭借小徒弟的一家之言,就以为小徒弟不负所望办妥了差事,随即带着小徒弟去找程武官交差。
就在他们走后,昏死过去的蔡三顺苏醒过来,挣扎着爬起身,捡起被砍掉的半个肩头,踉跄着走出法场,趁着头脑还算清晰,躲进了一个远房表兄的家中。
表兄略通医术,赶紧给表弟敷药治伤,蔡三顺总算活了过来,但也仅仅是多活了半天,就又被官兵发现抓了回去,还连累他的表兄跟着倒了霉。
汪总兵立即让人把蔡三顺斩杀,同时也没有放过蔡三顺的表兄,下令一并处决,但只将蔡三顺的人头送去交差。又嘱咐涉及此事的一干人等,谁也不准再提这件事。
至此,这桩离奇且荒唐的案子才算完结。
由此可见,往往不经意间的一件小事,不期就会演变成一场大事,甚至会产生出不可预测的祸端,这或许就是蝴蝶效应吧。
所以说,做人做事一定要细心,断不可因一时大意而悔恨终生。
#历史那些事#
乾隆年间,广东惠潮嘉道、嘉应州(今广东梅州)发生一桩离奇怪事:夜里斩首一名犯人后,到了清晨,这名“无头人”居然自己跑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嘉应州有个光棍名叫蔡三顺,他人品不端,凶狡无赖,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乡亲们也很不喜欢他。
乾隆十二年八月,蔡三顺非要给村中富户张五哥打短工,张五哥不待见他,但碍于乡邻情面,权且算是给他一碗饭吃。
但蔡三顺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无赖之所以非要给张五哥打工,真实目的是为了接近张五哥的妻子张五嫂。这个张五嫂在乡里是出了名的大美人,蔡三顺觊觎张五嫂的美色已久,故而假借打工之名,寻找机会接近张五嫂。
一天,蔡三顺进山捕猎,偶遇张五嫂孤身在山路上行走。于是蔡三顺就拦住张五嫂的去路,问张五嫂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张五嫂是个老实人,便将实话告知了蔡三顺,说她是从娘家来,回家里去。
蔡三顺哪肯放过这个机会,一把将她的腰肢搂住,抱起来就往山上跑。张五嫂始终无法挣脱,最终清白受辱,惨遭玷污。蔡三顺清楚此事一旦被张五哥知道,他的小命就保不住了。于是他捡起一根硬木,朝着张五嫂劈头盖脸地乱打,将其活生生打死。
闯下大祸的蔡三顺不敢逗留,丢下带血的木棍,仓皇逃离。
就在他逃走后不久,有几个山民进山捡柴,无意间发现了张五嫂的尸体,又在尸体不远处发现一支梭镖。
捡起梭镖一看,杆上刻着一个“蔡”字,有人认出这是蔡三顺的梭镖。以此断定蔡三顺带着梭镖进山捕猎时偶遇张五嫂,先将张五嫂掳至无人处强行无礼之后,再杀人灭口。
随后,山民喊来张五哥,张五哥抚着妻子的尸身大哭一场,当场发誓,一定要为妻子报仇雪恨,遂到知州衙门控告蔡三顺的罪行。
知州衙门花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将蔡三顺抓获,判处其斩立决。
到了行刑那天,原本负责监斩的官吏有事去了外省,一时半会回不来,而依照《大清律例》,监斩官不在,其余“佐杂官”不得监刑。
这下可犯了难,如果在定好的时日不将该斩的犯人斩首,被认为是大不吉。可是监斩官不在家,旁人又不好做主,就这么着从清晨一直拖到了傍晚,还是没能想出一个两全之策。
偏巧有个姓汪的总兵来衙门办事,听闻这件难办之事之后,不屑地说:“你们这些读书人办事真不痛快,不就是杀一个恶徒么,何至于这么拖沓!难道州牧不在,你们就只会唉声叹气么?这事不劳你们费心,交由汪某来办也就是了。”
说罢,这位汪总兵喊过一个姓程的武官,吩咐他全权处理此事。
程武官立即到死囚牢中将蔡三顺拿了出来,又让牢头帮着找个刽子手,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从速把这件差事办妥了。
牢头不敢怠慢,立即到破庙去找一个人称薛大刀的刽子手,赶巧薛大刀不在,只有小徒弟在家。牢头怕回去挨骂,只能央求小徒弟接下这桩差事。小徒弟不敢不给面子,但他没有什么经验,于是咕咚咚喝了几碗酒壮胆,这才拿上师父的大刀,跟着牢头来到了法场。
此时天色已经大黑,程武官嫌晦气,没有在现场监刑,而是去了营房喝酒。漆黑的法场之中,只有牢头和小徒弟,还有个等着挨刀的蔡三顺,而牢头胆子小,不敢看血淋淋的场面,便远远地站在法场外面,留下小徒弟一个人斩首蔡三顺。
小徒弟虽然也有些慌乱,但毕竟跟随师父见过大场面,加之提前喝了酒壮胆,索性把大刀高举,双臂同时用力,大刀斜着砍了下去。瞬间一股血腥气息扑面而来,蔡三顺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趴在血泊中一动不动了。
小徒弟赶紧拎着带血的大刀跑到牢头跟前,让牢头看了看刀口上新鲜的血迹,然后两人匆匆去找程武官报信。程武官听两人说已经把差事办妥了,非常高兴,留下两人喝酒。
一经交谈才知道,三人居然是同乡,自然说话越发投缘,酒也就越喝越多,直到再也喝不下去,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待至拂晓时分,程武官从醉梦中醒来,将牢头和小徒弟喊醒之后,三人踉踉跄跄地到法场去查看尸体。没曾想,到了法场之后,三人全都傻了眼。只见地上只有一大片干枯的血迹,却不见蔡三顺的尸首。
这一下,三人全都慌了,要知道丢了犯人的尸首,等同于“私放犯人”,这可是大罪,三人谁也脱不了干系。
三人急急火火地绕着法场找了个遍,可什么也找不到。牢头质问小徒弟,到底有没有斩下蔡三顺的人头?小徒弟说感觉一刀下去,犯人的脑袋和身子搬了家,当时天太黑,他没能看清,这会儿再问他,他真心说不清楚了。
还是程副官够稳重,他认为蔡三顺的尸首并不是被野兽或是有人故意拖走的,八成是自己跑掉的。
换言之,蔡三顺挨了一刀不假,但只是昏厥却没有断气,醒来之后见四外无人,索性自己跑掉了。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如何也要把人找到才行。
程武官不敢耽搁,立即找到汪总兵,承认自己有失职之罪,请求戴罪立功。汪总兵跟他是多年的老兄弟,自然不能让他为难,于是派出官兵,要求掘地三尺也要把蔡三顺给找出来,但此事不可张扬,只能秘密行事。
官兵抓人,不在话下,只半日光景,便找到了蔡三顺的藏身之处,随之将重伤的蔡三顺,以及隐藏蔡三顺的人员,一并带到汪总兵的面前。
原来,在法场之上,小徒弟的确一刀砍中了蔡三顺,但砍掉的只是半个肩头,虽然蔡三顺的颈部也被砍了一个大口子,但没有伤到骨骼,侥幸保住了性命。
小徒弟以为砍掉的半个肩头是犯人的头颅,又见犯人不动弹了,误以为犯人已经被正法,于是向牢头交差。而牢头也没有过去察看,只是凭借小徒弟的一家之言,就以为小徒弟不负所望办妥了差事,随即带着小徒弟去找程武官交差。
就在他们走后,昏死过去的蔡三顺苏醒过来,挣扎着爬起身,捡起被砍掉的半个肩头,踉跄着走出法场,趁着头脑还算清晰,躲进了一个远房表兄的家中。
表兄略通医术,赶紧给表弟敷药治伤,蔡三顺总算活了过来,但也仅仅是多活了半天,就又被官兵发现抓了回去,还连累他的表兄跟着倒了霉。
汪总兵立即让人把蔡三顺斩杀,同时也没有放过蔡三顺的表兄,下令一并处决,但只将蔡三顺的人头送去交差。又嘱咐涉及此事的一干人等,谁也不准再提这件事。
至此,这桩离奇且荒唐的案子才算完结。
由此可见,往往不经意间的一件小事,不期就会演变成一场大事,甚至会产生出不可预测的祸端,这或许就是蝴蝶效应吧。
所以说,做人做事一定要细心,断不可因一时大意而悔恨终生。
#历史那些事#
佛教诸乘诸宗,
都以忏悔业障为佛弟子修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列为修行者的日课之一。
忏悔又分事忏、
理忏。
事忏,
是在众僧或佛像或自己伤害的人之前,
诚恳坦白发露过错,
表示悔过,
“ 所未作者,
更不敢作,
已作之业,
不敢覆藏。”
(《 金光明经 》卷二 )。
大乘《 观普贤菩萨行法经 》说
观想专表忏悔灭罪的普贤菩萨而忏悔之法。
汉传佛教界依经编有多种忏悔的仪轨,
如《 法华忏法 》、
《 金光明忏法 》、
《 药师忏法 》、
《 华严忏法 》、
《 礼念弥陀道场忏法 》、
《 梁皇宝忏 》、
《 慈悲水忏 》、
《 大悲忏 》等,
以供佛弟子依法修忏悔。
密乘则主要观想密法总管、
普贤菩萨的秘密身金刚萨多,
诵念其
“ 百字名 ”
( 咒语 )
而忏悔,
这被列为密乘修行者必修的
“ 四加行 ”之一。
事忏忏至罪障消除,
有严格标志,
称“ 见罪净相 ”。
依《 准提陀罗尼经 》所说,
见罪净相有看见或梦见佛菩萨、
光明,
或梦见听闻佛法,
吐恶食,
或吐或饮乳及酪,
或梦见日月、
空行母、
猛火、
水牛、
黑色人、
僧尼、
乳树、
象、
牛王、
山、
狮子座、
微妙宫殿及飞行上升等。
理忏,
又名“ 实相忏悔 ”、
“ 无相忏悔 ”,
即依佛法真理,
观业从心起,
由自心妄想而生,
妄想依缘而生,
即生即灭,
无实自性,
本来是空,
如空中风,
无所依止。
《 观普贤菩萨行法经 》偈云 :
“ 一切业障海,
皆从妄想生,
若欲忏悔者,
端坐念实相,
众罪如霜露,
慧日能消除。”
这种理忏,
因与绝对真理 ——
本来空性相契合,
故消灭罪障恶业的力量比事忏更大。
2 、对治现行力。
即修佛教所说种种能对治业障的法门,
如读诵大乘经,
观空、
无我,
持诵有消业力用的真言密咒,
及以虔敬心、
忏悔心塑画佛像、
供养佛和佛塔,
礼佛、
持念佛菩萨名号等。
多种大乘、
密乘经典中,
都盛说此类修行能消业灭罪。
如《 观普贤菩萨行法经 》说
若昼夜六时礼十方佛,
诵大乘经、
思第一义甚深空法,
“ 一弹指顷,
除却百万亿阿僧祗劫生死之罪。”
《 金刚经 》说
诵持该经能转后世重罪为现世受人轻贱的轻报。
《 观无量寿经 》说
临终者至心称念
“ 南无阿弥陀佛 ”
名号一声,
灭八十亿劫生死重罪,
观想佛的形相、
净土等也皆灭罪无量。
《 大悲心陀罗尼经 》说
供养观世音菩萨并专称其名号,
“ 得无量福,
灭无量罪,
命终往生阿弥陀佛国 ”,
持诵此菩萨
“ 大悲咒 ”,
一宿满七遍,
“ 除灭身中百千万亿劫生死重罪 ”,
甚至接触从虔诵此咒者身边吹过的风,
也
“ 一切重障恶业,
并皆灭尽,
更不受三恶道报,
常生佛前 ”,
然“ 唯除一事 :
于咒生疑者 ”。
密乘经典中此类说法比比皆是,
多数佛菩萨真言皆被说为有消罪灭障之效。
这类灭罪法门的神力,
来自佛菩萨与真实相应的誓愿和历劫修行所成就的功德,
与众生虔诚敬仰心、
忏悔心的清净心力之因缘和合。
3 、遮止力。
指严格遵守以
“ 防非止恶 ”
为旨的佛教戒律,
谨言慎行,
不作诸恶,
奉行诸善,
以实际行动证明已痛改前非,
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4 、依止力。
指皈依佛法僧三宝,
发普度、
普利一切众生的
“ 菩提心 ”,
依靠三宝的巨大法力和菩提心的强大愿力为殊胜增上缘,
自能起到消罪灭障的作用。
虽说恶业罪障可以依以上种种法门,
随心转、
消,
但是否转、
消,
须具严格条件。
如前所述,
事忏须修到
“ 见相 ”,
方算见效;
理忏则须修至明心见性,
与空性真实相契,
《 永嘉证道歌 》曰 :
“ 了则业障本来空,
未了应须还宿债。”
了,
指明了自心佛性,
证见空的本面,
其境界相当高深,
非可轻易达到。
若不能
“ 了 ”,
那就还得受因果律制约,
偿还宿世所欠的债。
可消可转之业,
主要指非决定心作、
作已有悔的
“ 不定业 ”。
《 优婆塞戒经.业品 》说 :
“ 若时不定果报不定,
是业可转,
或果报定应后受者,
是业可转现在受之。”
没有说过重大定业可以不受。
佛典中说,
以佛力之大,
亦难卒灭定业,
但也非绝对不可灭,
只不过消灭转移的因缘难具罢了。
智者大师
《 法华文句 》卷十说 :
“ 若其机感厚,
定业亦能转。”
肯定深厚的非常机缘和大感应,
可以转、
消定业。
至于佛教所设各种忏悔灭罪法,
虽可奏效,
但经论中还是强调作了恶业之后忏悔而净,
与注意防护不作恶业之清净,
两者大有区别。
《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 》说,
若破犯杀、盗、淫、妄( 语 )的
“ 根本戒 ”
( 性戒 ),
虽然可以通过深重忏悔灭罪后,
重新受戒,
但障碍现生证入菩萨初地。
只有皈依佛教、
受佛教戒以前所造的重大恶业能忏悔而净,
皈依受戒后所造的重业难以忏除。
僧尼戒条规定,
同性恋等重大恶业是不可忏悔
( 僧团不接受其悔,
非驱逐不可 )的。
这就避免了业可转消说可能产生的
“ 今天先尽情作恶,
明天再忏悔念经持咒以消灭恶报 ”
等副作用。
附 :
野孤禅 ”公案
中国禅宗门下,
流传着一则著名的
“ 野孤禅 ”公案
( 参禅故事 ),
讲的便是业报是否转可消的教理。
故事说 :
禅宗六祖慧能三传弟子百丈怀海禅师,
每日上堂,
见常有一不认识的老人听他说法,
听毕随众僧散去。
有一天,
众僧散去后,
老人独自留下来,
百丈乃问 :
“ 站在那里还不走的是什么人?”
老人回答 :
“ 我于过去迦叶佛出世时,
曾住此山为大禅师,
有学禅者请教 :
‘ 大修行的人还会落于因果
( 被因果律束缚 )吗?’
我答 :
‘ 不落因果。’
因为答错,
遭受恶报,
堕为野狐,
已经五百生,
今请大和尚代作一正确答案。”
百丈说 :
“ 你只管问。”
老人便问 :
“ 大修行的人还落因也未?”
百丈答 :
“ 不昧因果。”
老人于言下大悟,
告辞说 :
“ 金也脱野狐身,
住在山后,
请求能按葬送亡僧的仪式烧送。”
百丈乃命维那师
( 掌管僧众秩序的僧职 )
敲钟召集僧众,
斋饭后率大家去后山葬送亡僧,
果然在后山发现一只死狐狸
( 见《古尊宿语录》卷一等 )。
迦叶佛
( 释伽牟尼以前出世的佛 )时的一位大禅师,
因为答徒众所问,
一字之差,
修行一世,
竟然落得个百生堕为野狐的下场,
此事的确发人深省。
这禅师答错的,
正是佛法中关于业报因果的重大理论问题 :
依佛法修行,
究竟能否超越因果律,
不受业力果报的束缚?
禅师的答案,
究竟错在哪里?
如果说他答错了,
那么慧能高徒永嘉玄觉禅师说
“ 证实相,
无人法,
刹那灭却阿鼻业 ”,
岂非更错?
依佛法义理,
因果律,
从世俗谛的角度来讲,
是铁的自然规律,
只能从遵遁中获得自由,
不得随意超越。
经传载释迦牟尼在成佛后,
还曾因过去世的宿世,
受“ 金枪马麦 ”
( 被木片伤足、
施主忘记供食而屈尊食用马料 )之报,
佛神通第一的高足摩诃目犍连和禅宗西天第二十四祖狮子尊者等,
尽管已证阿罗汉,
仍因酬偿宿世所欠人命,
被人打死、
杀死。
说明业报不是那么好超越。
《 优婆塞戒经 》说,
依佛法修行,
只有修到阿那含果
( 第三果 )
和阿罗汉果,
才能转应后世重受的欲界重业果报,
在现世提前受报或从轻受报,
轻业不受,
不是一修行便可转、
消业报。
说大修行人不落因果,
笼统肯定因果律可超越,
忽略了可转、
消宿业的条件,
未能将真、
俗二谛统一
( 依业空故必有因果报应 ),
堕于
“ 恶取空 ”的边见、
断见,
会起使人纵心放任、
不勤苦修行的负面教化作用,
令学人智眼不明,
造下了宣扬邪见的恶业,
因此应堕于畜生道,
受痴暗无智之报。
然毕竟善根不浅,
五百世后,
得遇百丈禅师说法,
当下解脱。
百丈回答
“ 不昧因果 ”,
与“ 不落因果 ”
虽然只一字之差,
但这个“ 昧 ”字非常关键,
肯定因果律不可超越,
只能如实认识,
“ 不昧 ”,
与常人的
“ 不明 ”有别,
意谓对前因后果及因果本空的性质看得清清楚楚,
如大珠慧海禅师所说,
“ 现前心通,
前后生事犹如对见 ”
(《 传灯录 》卷二八 )。
据说摩诃目犍连、
狮子尊者,
不是不知宿业果报,
而是以神通智慧看清楚了,
才主动找上宿世怨家债主的门,
去痛痛快快地接受被杀之报。
至于永嘉玄觉禅师
《 证道歌 》所说的
“ 刹那灭去阿鼻业 ”、
“ 了则业障本来空 ”,
是从真谛的角度,
肯定证会实相
( 空性 )
有消灭阿鼻地狱重业的巨大力量,
这完全符合佛教教义。
按大小乘所说修道阶位,
修行者观修实相,
当达见道前
“ 四加行位 ”的第二位
“ 忍位 ”时,
便已转、
消重业,
不堕恶道,
继而入见道位以上,
便永断恶道之因,
再也不会堕入地狱等恶道了。
禅宗说的
“ 证实相 ”与
“ 了 ”,
一般指见道,
那当然已消灭了阿鼻地狱重业,
若未达“ 了 ”,
对不起,
那还是得遵循因果律安排,
去偿还宿债。
( 小乘以八忍八智之十六心为见道,
因十六心是初生无漏智照见真谛理之位。
大乘的菩萨,
则于初僧祇之终,
终四善根之加行,
而顿断分别起之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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