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今天早上这过飞机声音给我弄醒了 从远到近 从近到远这么飞着 这美国老娘们真烦人 没事瞎访问什么 我的懒觉啊!!![怒]你想溜达 你可以去沈阳找我刀哥和虎哥 指定给你“好果子”吃 不行你来铁岭来见见麦克阿瑟看了都颤抖的“宇将军”或者让雪琴带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宇宙的尽头” 或者你走的时候再给你送一个“八面佛”的视频祝福 Love who who !没毛吃了!
学会这两条心法,让男人越来越离不开你。那其实你想要轻松地去驾驭男人了,你就多去研究一下高端绿茶他们是怎么对待男人的,其实男人真的很简单,但是有些女生呢,就把她们想得太复杂了。他心里还觉得好奇怪啊,为什么我对他们那么好,他还不满足,到底要我怎么做才能够抓住他的心那?
我之前有这样一个学员啊,他当时是喜欢一个男生的,但是对方呢,是个富二代,那又有钱又会玩儿,对他的态度呢,一直也是那种不拒绝也不主动,但这个很明显啊,就是把他当备胎了,然后我这个学员就找到我了,最后啊,在我的指导下,他只花了半个月就拿下了这个男生,对方不仅仅是在他的社交平台上高调宣布了啊,这个正牌女友,还给他送包送车子,而且生怕给他的不够多。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很简单,记住这两条心法。首先第一条,无所畏惧。那大家都知道墨菲定律吧,也就是说一件事情啊,如果你越害怕它发生它们,其实它一定会发生它。这个也适用于我们的两性关系中,如果在一段关系中啊,你越害怕失去他,其实他就越容易离开你,因为当你越在乎一个人的时候,你的那种不安全感就会不断放大,会变得患得患失。那这种情绪呢,其实就会渐渐地体现在你和对方的一个相处的行为中。就比如说你会开始啊,偷偷去看对方的手机,但是当你变得无所畏惧的时候,你不再把这段关系当做一个救命稻草一样的紧握在手中的时候,这个时候啊,对方反而会反过来,他会害怕失去你,而且开始掏心掏肺地对你好,并且开始会用心地去维系你们之间的感情。
再举个例子,我这个学院呢,之前有一次跟另外一个男生聊天啊,他其实聊的内容在我看来是个平常的,一点儿都不爱美,但是当时这个男生过来,他其实就条件反射的就关上了手机屏幕,这样的话男生就看出了他的异样,就问他,唉,你在跟谁聊天?那放在平时的话,这个女生就会开始啊,我赶紧我打开手机,我自证清白,然后我跟男朋友解释一大堆,这样一来的话,他不就被对方拿捏了吗?但是这个女生就想到我说的临时决定改变策略,她不仅不解释,而且还反问男朋友,诶,你是不是吃醋了?诶,你吃醋的样子很可爱哟。这个男生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是女生后来发现,她偷偷在女生的手机里边儿找到了那个男生,直接把那个男生拉黑删除了。
第二条,无欲无求,当你对一个人你付出真心的时候啊,你会很迫切的就希望对方能够立即做出回应,那你其实渐渐的你就对他产生了更多的一个要求,就比如说物质的需求啊,情感的需求,包括陪伴的需求等,这样啊,就向对方暴露了你的一个需求感,你就会让对方觉得你是处在第一位的那一方,你已经离不开他了。
但是呢,高端的绿茶从来不会让自己处在这种弱势的定位上,他们会从一开始就表现得无欲无求,也就是说他们降低自己的一个需求感,在男人面前表现的是不卑不亢,诶,这给他们一种爱。有你在我过得很开心啊,但是没有你吧,啊,我也过得不赖。男人并不是你生活中的唯一,你就把它当成你丰富生活的一种调味剂,它的存在对你来说其实就是锦上添花,而绝对不是雪中送炭。
那么男人在感应到你这样的态度之后啊,他就会开始对你产生一种征服欲和一种探索欲,也可以想象成把男人当成一只猫。也就是说,当你越想靠近他,他就越想远离你。但是呢,如果你对他表现得爱大度,他才会开始主动接近你,对你产生浓厚的情绪。所以,当然啦,高段位的绿茶知道如何去吊足男人的胃口,但是又不让男人泄气。如果你是一直保持一种拒人千里的高姿态,那男人很快就会觉得你遥不可及,他们就会主动放弃。
那么,学会适当的给一点甜头。你恰到好处地半推半就,那在神秘感之外,你再不经意地透露一点脆弱和需要。但你相信我,没有一个男人能够受得了这种直击心灵的颤抖。那只要你学会了这两条心法,那么你就拿捏住了男人的命脉。当然,如果你再按照我的指导,你进行一个形象管理,在外在价值和情感价值上进一步提升,那我相信没有哪个男人能够逃得出你的手掌心。
我之前有这样一个学员啊,他当时是喜欢一个男生的,但是对方呢,是个富二代,那又有钱又会玩儿,对他的态度呢,一直也是那种不拒绝也不主动,但这个很明显啊,就是把他当备胎了,然后我这个学员就找到我了,最后啊,在我的指导下,他只花了半个月就拿下了这个男生,对方不仅仅是在他的社交平台上高调宣布了啊,这个正牌女友,还给他送包送车子,而且生怕给他的不够多。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很简单,记住这两条心法。首先第一条,无所畏惧。那大家都知道墨菲定律吧,也就是说一件事情啊,如果你越害怕它发生它们,其实它一定会发生它。这个也适用于我们的两性关系中,如果在一段关系中啊,你越害怕失去他,其实他就越容易离开你,因为当你越在乎一个人的时候,你的那种不安全感就会不断放大,会变得患得患失。那这种情绪呢,其实就会渐渐地体现在你和对方的一个相处的行为中。就比如说你会开始啊,偷偷去看对方的手机,但是当你变得无所畏惧的时候,你不再把这段关系当做一个救命稻草一样的紧握在手中的时候,这个时候啊,对方反而会反过来,他会害怕失去你,而且开始掏心掏肺地对你好,并且开始会用心地去维系你们之间的感情。
再举个例子,我这个学院呢,之前有一次跟另外一个男生聊天啊,他其实聊的内容在我看来是个平常的,一点儿都不爱美,但是当时这个男生过来,他其实就条件反射的就关上了手机屏幕,这样的话男生就看出了他的异样,就问他,唉,你在跟谁聊天?那放在平时的话,这个女生就会开始啊,我赶紧我打开手机,我自证清白,然后我跟男朋友解释一大堆,这样一来的话,他不就被对方拿捏了吗?但是这个女生就想到我说的临时决定改变策略,她不仅不解释,而且还反问男朋友,诶,你是不是吃醋了?诶,你吃醋的样子很可爱哟。这个男生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是女生后来发现,她偷偷在女生的手机里边儿找到了那个男生,直接把那个男生拉黑删除了。
第二条,无欲无求,当你对一个人你付出真心的时候啊,你会很迫切的就希望对方能够立即做出回应,那你其实渐渐的你就对他产生了更多的一个要求,就比如说物质的需求啊,情感的需求,包括陪伴的需求等,这样啊,就向对方暴露了你的一个需求感,你就会让对方觉得你是处在第一位的那一方,你已经离不开他了。
但是呢,高端的绿茶从来不会让自己处在这种弱势的定位上,他们会从一开始就表现得无欲无求,也就是说他们降低自己的一个需求感,在男人面前表现的是不卑不亢,诶,这给他们一种爱。有你在我过得很开心啊,但是没有你吧,啊,我也过得不赖。男人并不是你生活中的唯一,你就把它当成你丰富生活的一种调味剂,它的存在对你来说其实就是锦上添花,而绝对不是雪中送炭。
那么男人在感应到你这样的态度之后啊,他就会开始对你产生一种征服欲和一种探索欲,也可以想象成把男人当成一只猫。也就是说,当你越想靠近他,他就越想远离你。但是呢,如果你对他表现得爱大度,他才会开始主动接近你,对你产生浓厚的情绪。所以,当然啦,高段位的绿茶知道如何去吊足男人的胃口,但是又不让男人泄气。如果你是一直保持一种拒人千里的高姿态,那男人很快就会觉得你遥不可及,他们就会主动放弃。
那么,学会适当的给一点甜头。你恰到好处地半推半就,那在神秘感之外,你再不经意地透露一点脆弱和需要。但你相信我,没有一个男人能够受得了这种直击心灵的颤抖。那只要你学会了这两条心法,那么你就拿捏住了男人的命脉。当然,如果你再按照我的指导,你进行一个形象管理,在外在价值和情感价值上进一步提升,那我相信没有哪个男人能够逃得出你的手掌心。
#听说你想当我主人#
夜深人静,窗外的马路空荡无人,只有树影三三两两散落着,马路对面的老楼尚亮着的一排窗口透出呈渐变黄色的微光。
我突然很想不属于我的,但在我心里始终留有一个位置的小狗长毛,关于长毛其实翻来覆去的记忆片段只有那么几处,可我依旧不厌其烦想讲,源于我对它的思念。
我从小喜欢狗,大概有一点因为家人说“狗是忠臣,猫是奸臣”,屁大点的孩子向着光向着正能量向着正三观向着一切美好的正派的方向前进,加上被经父母上接回家暂住一周的小奶猫夜里叼手指磨牙痛醒,送去姥姥家还是这只猫,不小心把脚丫子搭它身上被狠狠挠了一爪子,以及长大后也不招猫喜欢,多少对猫有些偏见。
直到去年接回豆包,豆包按头怼着我把所有对猫猫的无感和偏见通通擦掉,发自心底跟诵:圣火昭昭,圣火妙妙,凡我弟子,喵喵喵喵.jpg
但我也仍喜欢狗,如果说豆包让我诚心诚意加入喵喵教,长毛便是我对狗最初的印象和所有爱的来源,并由姥姥家小白尤其大黄顺延,在元宝这“变现”达至巅峰。
长毛是乡下老爷子家的狗,老爷子那时候脾气豪爽身体硬朗,一家族的大家长,但是印象中他不喜欢猫狗,也谈不上善待。
所以也不知晓为什么会突然多了长毛,可能是当时乡下的土狗太廉价,谁家狗生了直接送,老爷子家有个院子,也不差一口剩饭,顺手接回来看家吧。
乡下是不分狗的品种的,小时候在小城的宠物市场几十块的狗也没有闲钱买,当然父母上也绝对不许买。而几百块的宠物狗崽已经是当时认知中的天价,对老爷子那辈老人大概更像个不能理解的笑话。
我至今也不知道长毛是什么品种的狗,白色的毛很长,小型犬,小时候以为它是地包天狗或是天包地,或是小京巴,因为当时能见到的狗有腊肠有松狮还有西施犬,只有小京巴跟它有些像但又不完全像,长毛看来更瘦更灵动些。
春夏秋冬,长毛都住在院子中间放煤的小棚子里,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窝,因为跟黑煤块挨一起,寒暑假回去时长毛身上总是灰扑扑黑漆漆的,至今不记得它干干净净纯白色的样子。
它的待遇也远不如姥姥家的大黄和小白,虽然当时老一辈养狗没听说过狗粮更不提生骨肉之类讲究营养搭配,但至少专属两个海碗狗盆,不管是拌饭还是剩菜,咕噜咕噜吃得也香也够,直到姥姥走了,姥爷转住舅舅家,无人有心再养,大黄小白也被天各一方送走前,记忆中它俩的毛一直是干干净净光溜水滑的。
长毛则始终是消瘦、脏兮兮的,冬天回去时在煤棚里跟煤块和东北呼啸的寒风为伴。
我喜欢狗,更喜欢长毛,所以仗着家里比较受宠的最小的孩子的身份,偷偷开门,把长毛放进有暖气的屋里蹭蹭暖风,它会欢快地冲进来,在老爷子和几个伯伯呵斥前,将爪子贴近中央的暖气片,母上帮着打圆场夸夸长毛是一只多么有灵性的狗,大家也就让它在屋里多呆一会。
过年时,冰箱会有塞得满满的各类肉,橱柜里是各种熟食,女人们忙着做饭炒菜切肉,我偷偷顺几片肘子肉,拿出去喂长毛。
我跟长毛的友谊大概在那时候建立,又在我离开后被遗忘,在第二年假期时重塑,而我乐此不疲。
至今想想,我没能为长毛多做些什么,不过是喂些肉,跟它在院子中玩上半天,偷偷放进屋蹭会暖风,不过如此,但是那么丁点的时候,真的英雄情节自以为是觉得对它已经在尽力好了。
母上虽然也很喜欢狗,但对我的做法不太赞同,她对我说,你现在这么做这么喂它,等你走了之后呢,它落差会更大。
但是每次回去还是偷偷放偷偷喂,而母上也会帮我打掩护,切肉给我拿出去喂。
母上一直觉得长毛不认识我,也不喜欢我,正如后来她打击我说元宝不喜欢我。
但我总记得,长毛摇着尾巴,在院里跟着屁大点的我跑来跑去,从前屋耍到后屋。因为当时没有明令科学养狗必须栓绳,乡下只有很凶的看家护院的大狼狗会栓着铁链,也有被挣脱的风险,而在堆砌垃圾流有臭水沟的土路旁,常见到毛脏得分不清颜色,长到遮住眼睛,四处捡食吃垃圾的流浪狗。
狂犬病的恐怖流传至今,更根植在老一辈和父母一代心里。因此,父母上坚决不许我摸长毛,更不准被长毛舔手。
于是,我小心地偷偷地摸两把长毛背上的毛毛,那些毛毛并不顺滑,但我依旧很开心。长毛也很乖,不咬也不舔。
长毛是小型犬,也不见多凶狠,但某一次我从后院过窄道回老爷子家时,途遇一只跟长毛差不多身形的灰扑扑的流浪狗,没对视也不敢招惹,但它汪了几声直直冲向我,紧急弯腰作势捡石头的土法子也没能生效,吓得我撒丫子逃命跑回院子,而那只流浪狗也叫了一路穷追不舍跟我进了院子。
运动渣渣没能跑出生命极限,但万幸成功进了卧房门。然后就见长毛从煤棚出来,寸步不让跟流浪狗对吼。
至今仍觉英勇。
再便是每次跟着父母上,被老爷子一行人送上回城的大巴。
长毛会跟着我们走,我们走出多远,它便要跟多远,直到被老爷子或是伯伯丢石子,大声呵斥赶回去,它还会偷偷再跟一程。
于是我不止一次问母上,可不可以把长毛带走,也每一次得到一样失望的答案。
往乡下打电话或是老爷子难得过来住几天时,我也会问上两句,长毛怎么样。
得到的答案是,一切都好。
直到忘记什么时候,我再回去时,煤棚是空荡荡的。
我找不到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可爱又乖又可怜巴巴的,世上我最喜欢的小狗长毛。
我再没见过它。
大概率是病死了,但我没有问,或是记忆抹去了我问后的答案。
因为我更愿意相信也幻想着,它不喜欢那个小煤棚,因而某一天它终于决定冲出院子,也像见过的三三两两的流浪狗那样,去浪迹天涯。
这样,它一直在我心里流浪,成长在我的世界。在我想它的时候,就把那些不多的片段翻出来看看说说。
想想如果能穿回过去,也很好,我能再见见它,毕竟没有手机的那时候,我因为没有一张它的照片,现在已经不记得它到底长什么样子。我也要把它带走,因为有养元宝的一些经验,我想也可以把长毛养得漂漂亮亮、白白净净的。
我知道没有如果,所以就在此时咀嚼些过去。
夜深人静,窗外的马路空荡无人,只有树影三三两两散落着,马路对面的老楼尚亮着的一排窗口透出呈渐变黄色的微光。
我突然很想不属于我的,但在我心里始终留有一个位置的小狗长毛,关于长毛其实翻来覆去的记忆片段只有那么几处,可我依旧不厌其烦想讲,源于我对它的思念。
我从小喜欢狗,大概有一点因为家人说“狗是忠臣,猫是奸臣”,屁大点的孩子向着光向着正能量向着正三观向着一切美好的正派的方向前进,加上被经父母上接回家暂住一周的小奶猫夜里叼手指磨牙痛醒,送去姥姥家还是这只猫,不小心把脚丫子搭它身上被狠狠挠了一爪子,以及长大后也不招猫喜欢,多少对猫有些偏见。
直到去年接回豆包,豆包按头怼着我把所有对猫猫的无感和偏见通通擦掉,发自心底跟诵:圣火昭昭,圣火妙妙,凡我弟子,喵喵喵喵.jpg
但我也仍喜欢狗,如果说豆包让我诚心诚意加入喵喵教,长毛便是我对狗最初的印象和所有爱的来源,并由姥姥家小白尤其大黄顺延,在元宝这“变现”达至巅峰。
长毛是乡下老爷子家的狗,老爷子那时候脾气豪爽身体硬朗,一家族的大家长,但是印象中他不喜欢猫狗,也谈不上善待。
所以也不知晓为什么会突然多了长毛,可能是当时乡下的土狗太廉价,谁家狗生了直接送,老爷子家有个院子,也不差一口剩饭,顺手接回来看家吧。
乡下是不分狗的品种的,小时候在小城的宠物市场几十块的狗也没有闲钱买,当然父母上也绝对不许买。而几百块的宠物狗崽已经是当时认知中的天价,对老爷子那辈老人大概更像个不能理解的笑话。
我至今也不知道长毛是什么品种的狗,白色的毛很长,小型犬,小时候以为它是地包天狗或是天包地,或是小京巴,因为当时能见到的狗有腊肠有松狮还有西施犬,只有小京巴跟它有些像但又不完全像,长毛看来更瘦更灵动些。
春夏秋冬,长毛都住在院子中间放煤的小棚子里,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窝,因为跟黑煤块挨一起,寒暑假回去时长毛身上总是灰扑扑黑漆漆的,至今不记得它干干净净纯白色的样子。
它的待遇也远不如姥姥家的大黄和小白,虽然当时老一辈养狗没听说过狗粮更不提生骨肉之类讲究营养搭配,但至少专属两个海碗狗盆,不管是拌饭还是剩菜,咕噜咕噜吃得也香也够,直到姥姥走了,姥爷转住舅舅家,无人有心再养,大黄小白也被天各一方送走前,记忆中它俩的毛一直是干干净净光溜水滑的。
长毛则始终是消瘦、脏兮兮的,冬天回去时在煤棚里跟煤块和东北呼啸的寒风为伴。
我喜欢狗,更喜欢长毛,所以仗着家里比较受宠的最小的孩子的身份,偷偷开门,把长毛放进有暖气的屋里蹭蹭暖风,它会欢快地冲进来,在老爷子和几个伯伯呵斥前,将爪子贴近中央的暖气片,母上帮着打圆场夸夸长毛是一只多么有灵性的狗,大家也就让它在屋里多呆一会。
过年时,冰箱会有塞得满满的各类肉,橱柜里是各种熟食,女人们忙着做饭炒菜切肉,我偷偷顺几片肘子肉,拿出去喂长毛。
我跟长毛的友谊大概在那时候建立,又在我离开后被遗忘,在第二年假期时重塑,而我乐此不疲。
至今想想,我没能为长毛多做些什么,不过是喂些肉,跟它在院子中玩上半天,偷偷放进屋蹭会暖风,不过如此,但是那么丁点的时候,真的英雄情节自以为是觉得对它已经在尽力好了。
母上虽然也很喜欢狗,但对我的做法不太赞同,她对我说,你现在这么做这么喂它,等你走了之后呢,它落差会更大。
但是每次回去还是偷偷放偷偷喂,而母上也会帮我打掩护,切肉给我拿出去喂。
母上一直觉得长毛不认识我,也不喜欢我,正如后来她打击我说元宝不喜欢我。
但我总记得,长毛摇着尾巴,在院里跟着屁大点的我跑来跑去,从前屋耍到后屋。因为当时没有明令科学养狗必须栓绳,乡下只有很凶的看家护院的大狼狗会栓着铁链,也有被挣脱的风险,而在堆砌垃圾流有臭水沟的土路旁,常见到毛脏得分不清颜色,长到遮住眼睛,四处捡食吃垃圾的流浪狗。
狂犬病的恐怖流传至今,更根植在老一辈和父母一代心里。因此,父母上坚决不许我摸长毛,更不准被长毛舔手。
于是,我小心地偷偷地摸两把长毛背上的毛毛,那些毛毛并不顺滑,但我依旧很开心。长毛也很乖,不咬也不舔。
长毛是小型犬,也不见多凶狠,但某一次我从后院过窄道回老爷子家时,途遇一只跟长毛差不多身形的灰扑扑的流浪狗,没对视也不敢招惹,但它汪了几声直直冲向我,紧急弯腰作势捡石头的土法子也没能生效,吓得我撒丫子逃命跑回院子,而那只流浪狗也叫了一路穷追不舍跟我进了院子。
运动渣渣没能跑出生命极限,但万幸成功进了卧房门。然后就见长毛从煤棚出来,寸步不让跟流浪狗对吼。
至今仍觉英勇。
再便是每次跟着父母上,被老爷子一行人送上回城的大巴。
长毛会跟着我们走,我们走出多远,它便要跟多远,直到被老爷子或是伯伯丢石子,大声呵斥赶回去,它还会偷偷再跟一程。
于是我不止一次问母上,可不可以把长毛带走,也每一次得到一样失望的答案。
往乡下打电话或是老爷子难得过来住几天时,我也会问上两句,长毛怎么样。
得到的答案是,一切都好。
直到忘记什么时候,我再回去时,煤棚是空荡荡的。
我找不到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可爱又乖又可怜巴巴的,世上我最喜欢的小狗长毛。
我再没见过它。
大概率是病死了,但我没有问,或是记忆抹去了我问后的答案。
因为我更愿意相信也幻想着,它不喜欢那个小煤棚,因而某一天它终于决定冲出院子,也像见过的三三两两的流浪狗那样,去浪迹天涯。
这样,它一直在我心里流浪,成长在我的世界。在我想它的时候,就把那些不多的片段翻出来看看说说。
想想如果能穿回过去,也很好,我能再见见它,毕竟没有手机的那时候,我因为没有一张它的照片,现在已经不记得它到底长什么样子。我也要把它带走,因为有养元宝的一些经验,我想也可以把长毛养得漂漂亮亮、白白净净的。
我知道没有如果,所以就在此时咀嚼些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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