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颖主演的《幸福到万家》终于开播了,这部剧从开拍就博得了不少的关注,除了有赵丽颖的参演,还有刘威、唐曾等老戏骨的加盟,更有郑晓龙做导演、赵东苓做编剧,这阵容、这班底,都让观众狠狠地期待了一把,如今播出,热度更是居高不下,开播第一天就拿下了双卫视收视率第一的成绩,真真是炙手可热。
在这样的情况下,圆扁迫不及待地想去看看这部剧到底如何。
看完后觉得,这制作对得起这班底。
《幸福到万家》讲述的是农村姑娘何幸福的成长励志故事,拍摄场景重点在农村。第一集开播上演的是农村办婚礼的戏,对于农村办席的场面剧组可以说是进行了原原本本的呈现。
镜头先从“厨房”扫过,一群人在外面忙得热火朝天,灶台上热菜翻滚,灶台前摆着一条长桌,上面摆着将被端给客人的美食,再往前走则是客人吃席的地方,这些都是农村人办席的经典方法,把席面和灶台临近露天摆放,上菜做菜都很方便,很实在。
上菜的场景也很真实,由农村大姐从灶台的地方直接端到席面,再由吃席的人端到桌子上大家一起吃,农村人就是这么热情大方,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
在散场之后,万家人在前商议事,从镜头后面可以看到有人在收拾桌面,这是客人退席后正常有的流程,剧组能把这一点拍出来真的很细节,很真实了,一点不敷衍。
从着装上来讲,这些吃席群众穿着没有很华丽,很时尚,大家只是着常装,大多都是上衣配牛仔裤,男士留着简单的寸头,女士要么是短发,要么梳着简单的马尾,个个穿衣打扮都“村味儿”十足,十分还原了农村人的面貌。
还有小孩子们跑来凑热闹,问主家要糖吃,他们无拘无束,天真率性,给现场增添热闹的同时也体现了农村人邻里间友好的乡土人情。
这场“席”看完之后,作为农村人的圆扁有一种强烈的熟悉感,这就是圆扁平时在农村去吃席面时的样子,剧组没有夸张,没有缩减,就是原原本本地开了一场席,很认真,很精细,很真实,就这一场戏就让观众看到了这部剧的品质,这制作对得起这班底,对得起观众的期待。
制作上过关,更重要的关注点就在演员身上了。戏台子搭得再好,如果没有好演员来撑场,那终究也是白费功夫。在这个问题上,《幸福到万家》请来了一众实力派演员,从播出的剧集来看,他们的表现都是可圈可点,在剧中贡献了各自精彩的演技。
唐曾饰演的王庆来是一个老实憨厚,胆小怕事,有些懦弱的人,光看前两集,唐曾就把这个人物的特点给很好地塑造了出来。结婚当天,面对自己的新娘子,王庆来还显得有点害羞,让他去给何幸福送吃的,走到门口要先挠挠头给自己打气,走进去之后只敢看一眼何幸运,招呼都不敢打就赶快对着何幸福说明来意,这闪躲的样子简直是把老实憨厚感演出了屏幕。
刘威饰演的万书记,作为万家庄的领头人,他出场自带一股正气,但同时又不失亲和感,在婚礼上讲话这段,中气十足,把领头人的气势拿捏的很稳,让人对他有种信服感。
而万书记的儿子万传家,作为婚闹的主导者,出场就是嚣张不可一世的样子,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眯着眼打量何幸运的样子,是把“坏”演到了骨子里。
看这些演员演戏真是太过瘾了,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角色塑造得入木三分,不过一山更比一山高,在他们当中最令人惊艳的还当属何幸福的婆婆。
何幸福的婆婆林桂芝由演员迟蓬扮演,迟蓬早年就出演过很多出色的农村妇女角色,像《沂蒙》中的于宝珍,对她来说,演这类角色可能早就是轻车熟路,但是作为观众而言,这次依然被她塑造的农村妇女林桂芝给惊艳到了,她演得太好了!
在剧中,林桂芝和王友德是女强男弱的夫妻组合,林桂芝是王家的主心骨,当家婆,她爽利能干,在婚礼上忙个没完,一会儿要操心新娘子饿不饿,一会儿要指挥小儿子去迎客,应酬万书记这样的贵客也是她做主导,这样的一个角色,气质文雅的演员怕是演不出那个味儿。
而迟蓬塑造这个角色的时候,首先留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皮肤粗糙,看起来黑黄黑黄的,外表上很符合这个人物的形象。
其次,她的声音爽朗,说话听起来很敞亮,台词功底很强。婚礼走路的时候不小心绊了一脚,迟蓬顺口一句“乖乖”,瞬间就让人感受到了农村味儿,再加上她走起路来略显弓腰,步伐不缓不慢但显利落,跟万书记在戏台推搡着不让送礼的时候,着急中有点用力,每一个动作都拿捏得刚刚好,整个人看下来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没有任何的表演痕迹,她是农村味儿演进了骨子里。
对于这个角色的整体气质迟蓬也把握得很准确,林桂芝虽然能干但是她并不尖锐,没有盛气凌人的气势。所以她会和善地哄小孩子吃糖,跟客人寒暄的时候热情又老练,对于带万家庄致富的万善堂,面对他的时候迟蓬微微弯下一点腰,说话的时候眼神认真又积极,整个人略显卑微又殷勤,把林桂芝对万善堂的敬畏展露无疑,也把农村人的真诚淳朴都展现了出来。
迟蓬就是林桂芝,她把自己和这个角色融二为一,演技碾压全场,老戏骨就是老戏骨,太强了!
这么好的制作,这么强的配角,看完之后,圆扁真是替主演赵丽颖捏了一把汗。
赵丽颖是一个备受观众喜爱的演员,出演过很多爆剧,演技也颇受观众认可,但是碰上这样的剧组,还是能感受到她的压力,而且《幸福到万家》作为她的转型之作,观众也对她的表现充满了期待。
所幸的是,赵丽颖这次的表现还可以,算得上中规中矩,她眼睛里有戏,该表达的情绪都表达得很准,比如这场婚闹之后她与婆家人理论的戏,既有对他们想要息事宁人做法的不理解,也有一股要替妹妹讨回公道,争一个“理”字的倔劲,把握住了何幸福这个角色的灵魂。
但是她也有不足之处,在气势上有些弱,赵丽颖虽然出身农村,但是她长大后也离村很久了,在气质上跟农村人还是有些不一样,而且说话时气势略显柔弱,跟迟蓬演对手戏时,两者的差距就很明显了。
总的来说,赵丽颖的表现虽然比不上老戏骨,但也向观众展现了她的实力,担得起何幸福这个角色,希望通过这次,她能有更大的成长!
在这样的情况下,圆扁迫不及待地想去看看这部剧到底如何。
看完后觉得,这制作对得起这班底。
《幸福到万家》讲述的是农村姑娘何幸福的成长励志故事,拍摄场景重点在农村。第一集开播上演的是农村办婚礼的戏,对于农村办席的场面剧组可以说是进行了原原本本的呈现。
镜头先从“厨房”扫过,一群人在外面忙得热火朝天,灶台上热菜翻滚,灶台前摆着一条长桌,上面摆着将被端给客人的美食,再往前走则是客人吃席的地方,这些都是农村人办席的经典方法,把席面和灶台临近露天摆放,上菜做菜都很方便,很实在。
上菜的场景也很真实,由农村大姐从灶台的地方直接端到席面,再由吃席的人端到桌子上大家一起吃,农村人就是这么热情大方,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
在散场之后,万家人在前商议事,从镜头后面可以看到有人在收拾桌面,这是客人退席后正常有的流程,剧组能把这一点拍出来真的很细节,很真实了,一点不敷衍。
从着装上来讲,这些吃席群众穿着没有很华丽,很时尚,大家只是着常装,大多都是上衣配牛仔裤,男士留着简单的寸头,女士要么是短发,要么梳着简单的马尾,个个穿衣打扮都“村味儿”十足,十分还原了农村人的面貌。
还有小孩子们跑来凑热闹,问主家要糖吃,他们无拘无束,天真率性,给现场增添热闹的同时也体现了农村人邻里间友好的乡土人情。
这场“席”看完之后,作为农村人的圆扁有一种强烈的熟悉感,这就是圆扁平时在农村去吃席面时的样子,剧组没有夸张,没有缩减,就是原原本本地开了一场席,很认真,很精细,很真实,就这一场戏就让观众看到了这部剧的品质,这制作对得起这班底,对得起观众的期待。
制作上过关,更重要的关注点就在演员身上了。戏台子搭得再好,如果没有好演员来撑场,那终究也是白费功夫。在这个问题上,《幸福到万家》请来了一众实力派演员,从播出的剧集来看,他们的表现都是可圈可点,在剧中贡献了各自精彩的演技。
唐曾饰演的王庆来是一个老实憨厚,胆小怕事,有些懦弱的人,光看前两集,唐曾就把这个人物的特点给很好地塑造了出来。结婚当天,面对自己的新娘子,王庆来还显得有点害羞,让他去给何幸福送吃的,走到门口要先挠挠头给自己打气,走进去之后只敢看一眼何幸运,招呼都不敢打就赶快对着何幸福说明来意,这闪躲的样子简直是把老实憨厚感演出了屏幕。
刘威饰演的万书记,作为万家庄的领头人,他出场自带一股正气,但同时又不失亲和感,在婚礼上讲话这段,中气十足,把领头人的气势拿捏的很稳,让人对他有种信服感。
而万书记的儿子万传家,作为婚闹的主导者,出场就是嚣张不可一世的样子,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眯着眼打量何幸运的样子,是把“坏”演到了骨子里。
看这些演员演戏真是太过瘾了,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角色塑造得入木三分,不过一山更比一山高,在他们当中最令人惊艳的还当属何幸福的婆婆。
何幸福的婆婆林桂芝由演员迟蓬扮演,迟蓬早年就出演过很多出色的农村妇女角色,像《沂蒙》中的于宝珍,对她来说,演这类角色可能早就是轻车熟路,但是作为观众而言,这次依然被她塑造的农村妇女林桂芝给惊艳到了,她演得太好了!
在剧中,林桂芝和王友德是女强男弱的夫妻组合,林桂芝是王家的主心骨,当家婆,她爽利能干,在婚礼上忙个没完,一会儿要操心新娘子饿不饿,一会儿要指挥小儿子去迎客,应酬万书记这样的贵客也是她做主导,这样的一个角色,气质文雅的演员怕是演不出那个味儿。
而迟蓬塑造这个角色的时候,首先留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皮肤粗糙,看起来黑黄黑黄的,外表上很符合这个人物的形象。
其次,她的声音爽朗,说话听起来很敞亮,台词功底很强。婚礼走路的时候不小心绊了一脚,迟蓬顺口一句“乖乖”,瞬间就让人感受到了农村味儿,再加上她走起路来略显弓腰,步伐不缓不慢但显利落,跟万书记在戏台推搡着不让送礼的时候,着急中有点用力,每一个动作都拿捏得刚刚好,整个人看下来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没有任何的表演痕迹,她是农村味儿演进了骨子里。
对于这个角色的整体气质迟蓬也把握得很准确,林桂芝虽然能干但是她并不尖锐,没有盛气凌人的气势。所以她会和善地哄小孩子吃糖,跟客人寒暄的时候热情又老练,对于带万家庄致富的万善堂,面对他的时候迟蓬微微弯下一点腰,说话的时候眼神认真又积极,整个人略显卑微又殷勤,把林桂芝对万善堂的敬畏展露无疑,也把农村人的真诚淳朴都展现了出来。
迟蓬就是林桂芝,她把自己和这个角色融二为一,演技碾压全场,老戏骨就是老戏骨,太强了!
这么好的制作,这么强的配角,看完之后,圆扁真是替主演赵丽颖捏了一把汗。
赵丽颖是一个备受观众喜爱的演员,出演过很多爆剧,演技也颇受观众认可,但是碰上这样的剧组,还是能感受到她的压力,而且《幸福到万家》作为她的转型之作,观众也对她的表现充满了期待。
所幸的是,赵丽颖这次的表现还可以,算得上中规中矩,她眼睛里有戏,该表达的情绪都表达得很准,比如这场婚闹之后她与婆家人理论的戏,既有对他们想要息事宁人做法的不理解,也有一股要替妹妹讨回公道,争一个“理”字的倔劲,把握住了何幸福这个角色的灵魂。
但是她也有不足之处,在气势上有些弱,赵丽颖虽然出身农村,但是她长大后也离村很久了,在气质上跟农村人还是有些不一样,而且说话时气势略显柔弱,跟迟蓬演对手戏时,两者的差距就很明显了。
总的来说,赵丽颖的表现虽然比不上老戏骨,但也向观众展现了她的实力,担得起何幸福这个角色,希望通过这次,她能有更大的成长!
清华教授叶公超娶了学生袁永熹,外界都说他们是天作之合的师生恋。袁永熹却带着儿女远走国外,40年不与丈夫亲近,弥留之际叶超公嘴里还念着:“我太太和孩子回来看我啦!”世人只说:“永熹清醒,你活该!”
叶超公,我国著名外交家,书法家。在外留学6年,回国在清华,北大及各大名校任教。
任教14年,他先后教出钱钟书,卞之琳、季羡林、赵萝蕤、许渊冲等一众大家,可谓桃李满天下。
感情上,叶超公自是不菲,追过校花赵萝蕤,最后娶了校花袁永熹。两人佳作之合10年,不料,一场劫难改变了所有。
使得夫妻相离40年,生死不复相见。弥留之际,叶超公写信求见,袁永熹不理,直到去世她也只是寄来一副挽联。
夫妻50年,袁永熹为何做出如此决绝之事?这事还得从两人相遇之时说起。
叶超公表白赵萝蕤被拒,转身就恋上学生袁永熹。袁永熹性格温顺,不喜表达,平时总是一副超然世外的模样,不争不抢,很是恬静。
而叶超公又喜好热闹,擅交际,性情张扬,两人的性格一动一静,刚好互补。
1931年,袁永熹毕业,两人结婚。而后袁永熹生下一双儿女,取名叶彤,叶炜,出自《诗经》:“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译为:姑娘漂亮又静雅,送给我一束红管草,红管草色光灿灿,更爱姑娘比草美。
连给孩子取名都是对妻子的表白,可见两人的感情真是佳作之合。
只是,这合起初是真的,到了后面,就慢慢地变味了。叶超公这人没啥毛病,就是性格不好,自大。
一直以来,袁永熹不争不抢的性格,刚好合他意,两人自是不会产生什么矛盾。当时,又正值国家需要,除了教学,叶超公还投身于政时,身受重用。
不管是文艺界,还是政界,叶超公都有一定地位,时常参加各种酒会,袁永熹生来恬静,每每带出去倍有面。
只是,常在政界混,难免会受到一些打压,心情不好时,他便破口大骂,袁永熹自是少不了遭殃。
叶超公一向性格阴晴不定,时喜时怒,面对事务时也是时而天真,时而严谨,做人更是时而严肃,时而浪情。
还有严重的大男子主义,一次,朋友吴宓来家里做客,袁永熹做了一桌美食相待。
吃饭时,吴宓聊到文学,袁永熹虽学的是物理,但自小诗情文画样样精通。遂与吴宓畅聊起来。
二人好似知音一般,聊得好不畅快,叶超公看在眼里,随即就对袁永熹大吼:“你做的是啥菜,不好吃...”
袁永熹看在眼里,并没生气,只说:“下次我会注意”。朋友在旁,自是不能驳了他的面子。
可叶超公还是不依不饶地说一通难听话,搞得吴宓还以为自己做错了啥事,只得提前告退。
这件事后,袁永熹的心就凉了半截,但他也从不与叶超公争吵。1937年,战争爆发,为了安全,4年后叶超公将妻儿送往美国避难。
不曾想,这一去竟是夫妻相离之时。那段时间,叶超公因帮叔父藏一方古董被抓。
困顿之时,叔父叫来堂妹叶崇范救下自己,陪他渡过那段艰难的岁月。二人相处之际,互生情愫,说来奇怪,叶崇范只知此人为堂妹,年方几何,其他一无所知。
叶超公对他充满好奇,两人很快陷入不伦之恋。事情传到袁永熹耳里,她坐不住了,赶紧回国。
到时,她只问是否有此事,叶超公一语回绝,袁永熹心碎一地。这个堂妹不过是叔父的养女,你还说是堂妹,定不会做出不伦之事。
此后,袁永熹就搭乘飞机回了美国,她知道叶超公生来爱面子,并没有与他离婚。
平时重要场合,需要她出席时,袁永熹都会回来与叶超公一同出席。结束时并不做交流,转身就搭乘飞机回去。
多年来,袁永熹一直家加州大学做研究员,将自己毕业所学投入其中。全心过好自己。
反观叶超公,没了束缚,又深受重用。身边桃红柳色多的是,袁永熹不理,他也顺其自然,不做任何解说,反倒是天天流连于各色云雨之间。
1961年,叶超公被免去“驻美大使”一职,成了无职之人。此后,他便作画写字,再不去桃色柳巷之处。
风光了40年,成了无职之人,落差自是大。叶超公郁郁不得志,常读李白,杜甫之诗,心情更是郁闷。
后20年,叶超公都在这种心境下活过,不久就生病住院,病床上,他写下《病中琐忆》“回想这一生,竟觉自己是悲剧的主角。一辈子脾气大,吃的也是这个亏,却改不过来,总忍不住再发脾气。”
1981年,自知自己时日不多,他便托好友给在美国的妻儿寄去信件,希望能见上一面。
可袁永熹并没带着儿女回来看望他,弥留之际,叶超公都还在念:“我太太和孩子回来看我了啦!”
同年11月,叶超公去世,享年78岁,妻子只寄来一副写有:“烽火结鸳盟,治学成家心虚安危轻叙别。丹青遗史迹,幽兰修竹泪痕深浅尽纵横。”的挽联。
夫妻50年,不复相见40年,袁永熹过得太清醒。爱时便是死生相随,无爱时就安静离开,成长自己。
这世间美好的事万千,最重要的是过好自己,不卑不亢,不失自我,便是对自己最大的美好。
叶超公,我国著名外交家,书法家。在外留学6年,回国在清华,北大及各大名校任教。
任教14年,他先后教出钱钟书,卞之琳、季羡林、赵萝蕤、许渊冲等一众大家,可谓桃李满天下。
感情上,叶超公自是不菲,追过校花赵萝蕤,最后娶了校花袁永熹。两人佳作之合10年,不料,一场劫难改变了所有。
使得夫妻相离40年,生死不复相见。弥留之际,叶超公写信求见,袁永熹不理,直到去世她也只是寄来一副挽联。
夫妻50年,袁永熹为何做出如此决绝之事?这事还得从两人相遇之时说起。
叶超公表白赵萝蕤被拒,转身就恋上学生袁永熹。袁永熹性格温顺,不喜表达,平时总是一副超然世外的模样,不争不抢,很是恬静。
而叶超公又喜好热闹,擅交际,性情张扬,两人的性格一动一静,刚好互补。
1931年,袁永熹毕业,两人结婚。而后袁永熹生下一双儿女,取名叶彤,叶炜,出自《诗经》:“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译为:姑娘漂亮又静雅,送给我一束红管草,红管草色光灿灿,更爱姑娘比草美。
连给孩子取名都是对妻子的表白,可见两人的感情真是佳作之合。
只是,这合起初是真的,到了后面,就慢慢地变味了。叶超公这人没啥毛病,就是性格不好,自大。
一直以来,袁永熹不争不抢的性格,刚好合他意,两人自是不会产生什么矛盾。当时,又正值国家需要,除了教学,叶超公还投身于政时,身受重用。
不管是文艺界,还是政界,叶超公都有一定地位,时常参加各种酒会,袁永熹生来恬静,每每带出去倍有面。
只是,常在政界混,难免会受到一些打压,心情不好时,他便破口大骂,袁永熹自是少不了遭殃。
叶超公一向性格阴晴不定,时喜时怒,面对事务时也是时而天真,时而严谨,做人更是时而严肃,时而浪情。
还有严重的大男子主义,一次,朋友吴宓来家里做客,袁永熹做了一桌美食相待。
吃饭时,吴宓聊到文学,袁永熹虽学的是物理,但自小诗情文画样样精通。遂与吴宓畅聊起来。
二人好似知音一般,聊得好不畅快,叶超公看在眼里,随即就对袁永熹大吼:“你做的是啥菜,不好吃...”
袁永熹看在眼里,并没生气,只说:“下次我会注意”。朋友在旁,自是不能驳了他的面子。
可叶超公还是不依不饶地说一通难听话,搞得吴宓还以为自己做错了啥事,只得提前告退。
这件事后,袁永熹的心就凉了半截,但他也从不与叶超公争吵。1937年,战争爆发,为了安全,4年后叶超公将妻儿送往美国避难。
不曾想,这一去竟是夫妻相离之时。那段时间,叶超公因帮叔父藏一方古董被抓。
困顿之时,叔父叫来堂妹叶崇范救下自己,陪他渡过那段艰难的岁月。二人相处之际,互生情愫,说来奇怪,叶崇范只知此人为堂妹,年方几何,其他一无所知。
叶超公对他充满好奇,两人很快陷入不伦之恋。事情传到袁永熹耳里,她坐不住了,赶紧回国。
到时,她只问是否有此事,叶超公一语回绝,袁永熹心碎一地。这个堂妹不过是叔父的养女,你还说是堂妹,定不会做出不伦之事。
此后,袁永熹就搭乘飞机回了美国,她知道叶超公生来爱面子,并没有与他离婚。
平时重要场合,需要她出席时,袁永熹都会回来与叶超公一同出席。结束时并不做交流,转身就搭乘飞机回去。
多年来,袁永熹一直家加州大学做研究员,将自己毕业所学投入其中。全心过好自己。
反观叶超公,没了束缚,又深受重用。身边桃红柳色多的是,袁永熹不理,他也顺其自然,不做任何解说,反倒是天天流连于各色云雨之间。
1961年,叶超公被免去“驻美大使”一职,成了无职之人。此后,他便作画写字,再不去桃色柳巷之处。
风光了40年,成了无职之人,落差自是大。叶超公郁郁不得志,常读李白,杜甫之诗,心情更是郁闷。
后20年,叶超公都在这种心境下活过,不久就生病住院,病床上,他写下《病中琐忆》“回想这一生,竟觉自己是悲剧的主角。一辈子脾气大,吃的也是这个亏,却改不过来,总忍不住再发脾气。”
1981年,自知自己时日不多,他便托好友给在美国的妻儿寄去信件,希望能见上一面。
可袁永熹并没带着儿女回来看望他,弥留之际,叶超公都还在念:“我太太和孩子回来看我了啦!”
同年11月,叶超公去世,享年78岁,妻子只寄来一副写有:“烽火结鸳盟,治学成家心虚安危轻叙别。丹青遗史迹,幽兰修竹泪痕深浅尽纵横。”的挽联。
夫妻50年,不复相见40年,袁永熹过得太清醒。爱时便是死生相随,无爱时就安静离开,成长自己。
这世间美好的事万千,最重要的是过好自己,不卑不亢,不失自我,便是对自己最大的美好。
#三联美食# 在我记忆深处,粉蒸肉就是软糯、丰泽、鲜艳、肥美的化身,是湖北人记忆深处的香醇。
当我还是一个小胖墩,最期待的就是每年除夕夜,奶奶亲自操办的一大桌年夜饭。我坐在爷爷腿上,仿佛一个裹着大红毛衣的肉球,每当我有往下滑的趋势,都被爷爷枯瘦的手臂有力地拦住。
“茜茜,这是红烧扁鱼、这是芋头牛腩煲、这是红烧肉、这是藕夹、这是……”爷爷顿了顿,抿了口小酒,“这是,粉蒸yòu!”我抢答。爷爷咯咯笑着,手里的筷子微微抖动。
“对,对,这就是粉蒸‘yòu’!“,奶奶走了过来手在腰间的围裙上抹了几下,抢走爷爷手中的筷子,”茜茜普通话说不准,就是跟你学的。成天瞎教!”说着,夹了块粉蒸肉放进我的小碗里。“茜茜,你少吃一点啊,吃多了容易腻。”说罢,又进厨房端菜去了。
碗口镶着小蓝花,一块粉蒸肉躺在里面,姿态慵懒。深红色在最前头,那是蒸熟的瘦肉的颜色,下面是等粗的一道雪白,那是肥肉,再下面是极细的一道深红,宛如一道起跑线提示食客下面即将进入一场赛跑,因为接下来才是五花肉的精华所在——大块的肥肉。
那是齿的坚硬与肥肉的软香之间将要进行的殊死博弈。最后,酱红的糯米,包裹着五花的周身。上面还沾着葱花一抹。宛若,杨贵妃的红裙前系着一弯翠绿的蝴蝶结。
原谅我太爱粉蒸肉了,奶奶的叮嘱又一次被抛到脑后,晚上免不了两包“午时茶”下肚,才能拯救我被撑坏的肚子。
一年又一年,我慢慢长大了,不再坐在爷爷腿上趴在桌边等着粉蒸肉上桌了,一年又一年,爷爷去世了。爷爷去世后,奶奶很少亲自下厨做上一大桌菜了,粉蒸肉也消失在了奶奶家年夜饭的菜单中。
古语说“勤能补拙”,对于我爸妈这类后天修成的做饭高手是十分贴切的。但我爸爸可能不同意,他一定认为自己是天赋型选手,之前种种黑暗料理只是因为工作太忙了未施展开造成的。后来他工作闲了下来,便接过了粉蒸肉“掌舵人”的大旗。
爸爸做菜总是潇洒的,也可以说是随意的。清晨,他骑着小电驴到附近生鲜市场溜达,看到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觉得十分合眼缘,于是迅速付钱装袋,顺便转了转旁边的摊位,就买好了家里的几天所需。他永远不懂,为什么我妈买东西要买这么长时间。回到家,正式开始烹制粉蒸肉。
将新鲜的五花肉按半厘米的厚度切开,这时他便会叫我来观摩,“你看,我买的肉,好吧,肥瘦相间,这才是五花!比你妈买的好多了吧。”厚切的五花顺着一个方向,红红的脑袋压在另一个雪白的腰间,懒懒的依偎在一起。
将肉放进大碗里。我爸妈这辈人做粉蒸肉比我奶奶那辈简化了许多,而且现在市场上有现成的蒸肉粉还自带卤料,不需要像我奶奶那样还要手做糯米粉。
将卤料和糯米粉倒进碗里,然后用手为五花肉们进行深度按摩。爸爸的大手干燥而白净,手法却十分豪放,酱红的糯米粉和卤料毫无章法地沾满他的手,我则在旁边将他的袖子挽上一个边。
这时他会洗了手给我妈打电话,问她几点下班,挂电话后朝还在厨房的我喊道:“十二点开始蒸啊!”
得嘞!我赶紧去看钟,现在十一点半,还剩半小时!爸爸在客厅休息,架着一副老花镜弓着腰凑在笔记本跟前看股票或者靠在沙发上拿着手机看新闻,我则一会去欣赏酿制中的五花肉,一会跑到客厅看时间。
十一点五十八,我就高喊:“到了,到了!”爸爸不慌不忙摘下眼镜看了眼客厅的时钟,“好,开始上锅。灯变绿就好了啊。”高压锅里加水,垫上小支架,将粉蒸肉的大碗放进去。这时我真希望我有魔法,能让高压锅的灯快点变成绿色!
粉蒸肉的香,香得很特别。糯米的甜香综合了肉类的鲜腥,糯香包裹住肉香,丝滑的在鼻尖徘徊,一点一点往人心里钻。
灯已转绿,无视我的胡搅蛮缠,老爸怎么说也要等妈妈回家才肯把蒸好的肉端出来。我只好守在厨房,静静等着,门铃一响,不是去开门而是赶紧开锅。
爸爸用抹布隔着将蒸好的粉蒸肉端上餐桌,我则将砧板上的葱花零星撒上,也算是为这盘肉出过一份力了。
“太好吃了!”我将一块块肉往嘴里送,摇头晃脑的样子把老爸逗笑了。“你只要吃到好吃的就摇头晃脑的,从小到大都这样。”老爸一边跟我夹肉一边假装皱眉说,“这么能吃肉,以后谁敢娶你,吃都把人家吃穷了!”
几年后,爸爸的身体不好了,但他还是坚持去菜市场买五花肉,坚持在厨房把肉切成一块块的,用手将肉拌好。有一天,我偶然发现厨房中爸爸的腰弯得那么低。他说:“你过来看着我做。”我说:“你做得好好的,我来看干啥?”
再后来,爸爸去世了,我知道了他要我看他做粉蒸肉是为了什么。爸爸在世时,我亲手为他做过一次粉蒸肉。一辈子矜持的他依旧没有盛赞,但我看到了他嘴角的弧度,很欣慰的弧度。现在,老妈也经常做粉蒸肉吃,味道居然和老爸做的相差无几,不知道是不是也被老爸培训过。
虽然现在做粉蒸肉的方法没有老一辈那时繁杂,但是现代生活的快捷并没有冲淡温情,用心永远是烹制一碗好吃的粉蒸肉的关键。
我要当一个粉蒸肉女孩,永远做一个吃到好吃的食物就摇头晃脑的馋嘴的孩子,以身旁的善意裹身,让自己溢满爱的醇香。
《我要做一个粉蒸肉女孩!》 文 | 溪梦鱼
当我还是一个小胖墩,最期待的就是每年除夕夜,奶奶亲自操办的一大桌年夜饭。我坐在爷爷腿上,仿佛一个裹着大红毛衣的肉球,每当我有往下滑的趋势,都被爷爷枯瘦的手臂有力地拦住。
“茜茜,这是红烧扁鱼、这是芋头牛腩煲、这是红烧肉、这是藕夹、这是……”爷爷顿了顿,抿了口小酒,“这是,粉蒸yòu!”我抢答。爷爷咯咯笑着,手里的筷子微微抖动。
“对,对,这就是粉蒸‘yòu’!“,奶奶走了过来手在腰间的围裙上抹了几下,抢走爷爷手中的筷子,”茜茜普通话说不准,就是跟你学的。成天瞎教!”说着,夹了块粉蒸肉放进我的小碗里。“茜茜,你少吃一点啊,吃多了容易腻。”说罢,又进厨房端菜去了。
碗口镶着小蓝花,一块粉蒸肉躺在里面,姿态慵懒。深红色在最前头,那是蒸熟的瘦肉的颜色,下面是等粗的一道雪白,那是肥肉,再下面是极细的一道深红,宛如一道起跑线提示食客下面即将进入一场赛跑,因为接下来才是五花肉的精华所在——大块的肥肉。
那是齿的坚硬与肥肉的软香之间将要进行的殊死博弈。最后,酱红的糯米,包裹着五花的周身。上面还沾着葱花一抹。宛若,杨贵妃的红裙前系着一弯翠绿的蝴蝶结。
原谅我太爱粉蒸肉了,奶奶的叮嘱又一次被抛到脑后,晚上免不了两包“午时茶”下肚,才能拯救我被撑坏的肚子。
一年又一年,我慢慢长大了,不再坐在爷爷腿上趴在桌边等着粉蒸肉上桌了,一年又一年,爷爷去世了。爷爷去世后,奶奶很少亲自下厨做上一大桌菜了,粉蒸肉也消失在了奶奶家年夜饭的菜单中。
古语说“勤能补拙”,对于我爸妈这类后天修成的做饭高手是十分贴切的。但我爸爸可能不同意,他一定认为自己是天赋型选手,之前种种黑暗料理只是因为工作太忙了未施展开造成的。后来他工作闲了下来,便接过了粉蒸肉“掌舵人”的大旗。
爸爸做菜总是潇洒的,也可以说是随意的。清晨,他骑着小电驴到附近生鲜市场溜达,看到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觉得十分合眼缘,于是迅速付钱装袋,顺便转了转旁边的摊位,就买好了家里的几天所需。他永远不懂,为什么我妈买东西要买这么长时间。回到家,正式开始烹制粉蒸肉。
将新鲜的五花肉按半厘米的厚度切开,这时他便会叫我来观摩,“你看,我买的肉,好吧,肥瘦相间,这才是五花!比你妈买的好多了吧。”厚切的五花顺着一个方向,红红的脑袋压在另一个雪白的腰间,懒懒的依偎在一起。
将肉放进大碗里。我爸妈这辈人做粉蒸肉比我奶奶那辈简化了许多,而且现在市场上有现成的蒸肉粉还自带卤料,不需要像我奶奶那样还要手做糯米粉。
将卤料和糯米粉倒进碗里,然后用手为五花肉们进行深度按摩。爸爸的大手干燥而白净,手法却十分豪放,酱红的糯米粉和卤料毫无章法地沾满他的手,我则在旁边将他的袖子挽上一个边。
这时他会洗了手给我妈打电话,问她几点下班,挂电话后朝还在厨房的我喊道:“十二点开始蒸啊!”
得嘞!我赶紧去看钟,现在十一点半,还剩半小时!爸爸在客厅休息,架着一副老花镜弓着腰凑在笔记本跟前看股票或者靠在沙发上拿着手机看新闻,我则一会去欣赏酿制中的五花肉,一会跑到客厅看时间。
十一点五十八,我就高喊:“到了,到了!”爸爸不慌不忙摘下眼镜看了眼客厅的时钟,“好,开始上锅。灯变绿就好了啊。”高压锅里加水,垫上小支架,将粉蒸肉的大碗放进去。这时我真希望我有魔法,能让高压锅的灯快点变成绿色!
粉蒸肉的香,香得很特别。糯米的甜香综合了肉类的鲜腥,糯香包裹住肉香,丝滑的在鼻尖徘徊,一点一点往人心里钻。
灯已转绿,无视我的胡搅蛮缠,老爸怎么说也要等妈妈回家才肯把蒸好的肉端出来。我只好守在厨房,静静等着,门铃一响,不是去开门而是赶紧开锅。
爸爸用抹布隔着将蒸好的粉蒸肉端上餐桌,我则将砧板上的葱花零星撒上,也算是为这盘肉出过一份力了。
“太好吃了!”我将一块块肉往嘴里送,摇头晃脑的样子把老爸逗笑了。“你只要吃到好吃的就摇头晃脑的,从小到大都这样。”老爸一边跟我夹肉一边假装皱眉说,“这么能吃肉,以后谁敢娶你,吃都把人家吃穷了!”
几年后,爸爸的身体不好了,但他还是坚持去菜市场买五花肉,坚持在厨房把肉切成一块块的,用手将肉拌好。有一天,我偶然发现厨房中爸爸的腰弯得那么低。他说:“你过来看着我做。”我说:“你做得好好的,我来看干啥?”
再后来,爸爸去世了,我知道了他要我看他做粉蒸肉是为了什么。爸爸在世时,我亲手为他做过一次粉蒸肉。一辈子矜持的他依旧没有盛赞,但我看到了他嘴角的弧度,很欣慰的弧度。现在,老妈也经常做粉蒸肉吃,味道居然和老爸做的相差无几,不知道是不是也被老爸培训过。
虽然现在做粉蒸肉的方法没有老一辈那时繁杂,但是现代生活的快捷并没有冲淡温情,用心永远是烹制一碗好吃的粉蒸肉的关键。
我要当一个粉蒸肉女孩,永远做一个吃到好吃的食物就摇头晃脑的馋嘴的孩子,以身旁的善意裹身,让自己溢满爱的醇香。
《我要做一个粉蒸肉女孩!》 文 | 溪梦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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