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以房养老”,没想到身陷骗局,500万元房屋抵押款不翼而飞】为持续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公安部组织8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涉养老诈骗集中收网行动,初步核破涉及全国数百起案件,涉案金额逾亿元。在五花八门的骗局中,有珠宝“捡漏”的、有“中奖”交手续费的、有送免费饮水机高价卖滤芯的、有“以房养老”骗局的、有以保险为名骗贷款的,还有所谓解冻“民族资产”的。这些骗局让被害人少则被骗几千元,多则被骗几百万元。其中北京的刘先生就陷入了“以房养老”骗局。一名自称是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养老服务板块负责人柴某给刘先生打电话,称只要把自己的房屋抵押了,每年就有一笔大额的固定收益。通过测算刘先生发现,如果用自己的房屋参加这个以房养老项目,每个月可以拿到上万元的养老金。几番思考后,刘先生最终下定决心加入了这个以房养老项目。随后柴某找来了两名放贷人,在柴某的安排下,刘先生和两名放贷人分别签订了一份300万和一份200万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随后柴某提出,按照以房养老协议,这500万元的贷款要转入到公司的理财账户进行统一投资,于是他用POS机分九次将这500万元贷款全部提走。然而一个月过后,到了该返利的日子,刘先生并没有收到所谓的养老金,反而收到了两名放贷人的催款通知,要求他尽快支付贷款的利息。实际上,那500万元欠款,根本就没有去理财,而是被柴某大额提现了。此外,两名放贷人与这家公司也没有任何关系,他们是柴某以介绍房屋抵押贷款业务为由骗来的。
听完了六七回之后我一直想他说的痴该怎么翻译的问题 说要怎么翻译出中文那种情种衣带渐宽终不悔的感受。类似执迷。刚刚搜这个问题,倒是搜到了一个俄译本红楼对痴的处理,我不能体悟因为我一个俄国字都读不懂,有些考证还蛮好看的。这两天看罪与罚时也看到了痴,写说放贷人的妹妹莉扎薇卡是个白痴。译者特地在底下注说白痴在俄国书还是陀书里多不是贬义,而总是那些心肠软的好心人。我们为了让不同语言的人彼此了解对方的痴,真是花了很大的马力
五问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莫要不作为、乱作为拖垮民营企业?
我是南京攀腾科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刘炜,我在此反映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部分法官,为了一个职业放贷人邓莹的非法利益,不作为、乱作为,以3000万元的借款金额(此借款为原告邓莹虚构我司借款),查封我司近20亿的资产,多次拒绝我司合理合法的置换保全财产申请,三年时间多次将一个民营企业逼到悬崖边上。我在这里代表攀腾公司全体员工问秦淮法院部分法官五个问题,希望能够给予一个回复!
第一问:公司一分钱没有拿,秦淮法院法官唐风华为何判赔8000余万?
2018年5月7日,邓莹以民间借贷为由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起诉攀腾公司,标的额高达8000余万。我立即在公司展开自查,梳理了全部资金来往后发现:邓莹从未向攀腾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公司也未收到和使用过邓莹任何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一审法官唐风华竟然以一份漏洞百出,印章都是造假的借款协议和所谓确认函为“证据”,判决攀腾公司向邓莹支付8000余万,而对于未有资金流入攀腾公司,法官竟然在判决书中这样解释:“现代商事交易日益复杂,是否实际使用资金不能仅凭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款项来往进行判断。”也就是说法官认可没有一分钱到攀腾公司账上,但攀腾就是得认这笔账。如此荒唐判决真让人瞠目结舌。请问唐风华法官,这种解释和“莫须有”有什么区别?
第二问:秦淮法院违法扣押我司资产,背后究竟谁在为职业放贷人邓莹做保护伞?
一审判决后,我们还是相信司法的公正,向南京中院进行上诉,南京中院驳回邓莹的全部诉求,并认定,邓莹未向“攀腾公司”支付过任何款项。上述案件移送秦淮区公安分局后,经公安侦查查明:邓莹借款资金未汇入“攀腾公司”,“攀腾公司”未直接使用邓莹借款资金。在事实如此明晰的情况下,法官依然违法查封着“攀腾公司”价值近二十亿元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时间长达八个月之久,目的就是让我司撑不下去,向职业放贷人邓莹服软,和解。请问,秦淮法院违法查封我司资产,究竟谁是职业放贷人邓莹的保护伞?
第三问:既认定邓莹是职业放贷人,也认定我司没有收到借款资金;即认定借贷协议无效,又为何以无效协议为依据,判决我司还钱,秦淮法院法官张阳阳究竟为谁服务?
2020年9月25日,邓莹第二次以民间借贷为由将“攀腾公司”诉讼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这次法官是张阳阳,但一样是出了一份莫名其妙的判决。判决中,法官认定了邓莹是职业放贷人也认定了攀腾公司没有拿一分钱。同时,认定了借贷协议无效又以该无效的协议为依据,判决我司要给邓莹三千万,真是让我莫名其妙,我想请问张阳阳法官,你作为一个人民法官,是为人民服务呢?还是专为职业放贷人服务?
第四问:秦淮法院的法官张阳阳坚决不肯我司合法申请置换保全财产的请求,为何我司和邓莹之间的待遇有天壤之别呢?
邓莹第二次起诉后,秦淮法院再次查封了攀腾公司名下位于南京栖霞区马群宁芜铁路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上的建筑已经全部竣工验收,连土地和建筑物价值近20亿,以本金2400余万元的借贷本金查封我司近20亿的资产,这已经是严重的超标的额查封,我司依法提出置换申请,并提出双重保险,首先请具有司法系统认可的担保公司出具置换担保函;待土地解封办好房屋产权登记后再由法院继续查封等值的房产,这样我司才能够正常恢复运作,也才不会被职业放贷人逼下悬崖。面对我司的合法要求,法官张阳阳先表示要职业放贷人同意才行,后又改口说要中院同意才行,总是说法多变,就是不办。而职业放贷人邓莹在申请查封时也是提供的担保公司担保,却没有遇到任何障碍,一申请立即就查封。我想请问法官张阳阳,为啥职业放贷人和攀腾公司的待遇有天壤之别呢?目前已经导致我司运营受到重大影响,困难日甚一日。我就想请问,拒绝我司合理合法的申请,如此不作为,真的要把一个民营企业拖垮吗?
第五问:秦淮法院法官唐风华和张阳阳,你们究竟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专门为职业放贷人服务?
攀腾公司因为这笔虚构的债务,被职业放贷人邓莹缠讼三年,公司几次要撑不下去,但我们还是相信法律的公正,我们也在南京中院的审判和公安部门的调查中,看到了希望。但每次邓莹把官司打到秦淮法院,我公司立即就举步维艰,先有法官唐风华在邓莹全部诉讼被驳回后,违法查扣我司资产长达八个月之久,后有法官张阳阳不作为就是不同意我司合理合法的置换保全财产的申请,我想请问这两位法官你们究竟是为人民服务呢?还是专门为职业放贷人服务呢?
我是南京攀腾科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刘炜,我在此反映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部分法官,为了一个职业放贷人邓莹的非法利益,不作为、乱作为,以3000万元的借款金额(此借款为原告邓莹虚构我司借款),查封我司近20亿的资产,多次拒绝我司合理合法的置换保全财产申请,三年时间多次将一个民营企业逼到悬崖边上。我在这里代表攀腾公司全体员工问秦淮法院部分法官五个问题,希望能够给予一个回复!
第一问:公司一分钱没有拿,秦淮法院法官唐风华为何判赔8000余万?
2018年5月7日,邓莹以民间借贷为由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起诉攀腾公司,标的额高达8000余万。我立即在公司展开自查,梳理了全部资金来往后发现:邓莹从未向攀腾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公司也未收到和使用过邓莹任何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一审法官唐风华竟然以一份漏洞百出,印章都是造假的借款协议和所谓确认函为“证据”,判决攀腾公司向邓莹支付8000余万,而对于未有资金流入攀腾公司,法官竟然在判决书中这样解释:“现代商事交易日益复杂,是否实际使用资金不能仅凭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款项来往进行判断。”也就是说法官认可没有一分钱到攀腾公司账上,但攀腾就是得认这笔账。如此荒唐判决真让人瞠目结舌。请问唐风华法官,这种解释和“莫须有”有什么区别?
第二问:秦淮法院违法扣押我司资产,背后究竟谁在为职业放贷人邓莹做保护伞?
一审判决后,我们还是相信司法的公正,向南京中院进行上诉,南京中院驳回邓莹的全部诉求,并认定,邓莹未向“攀腾公司”支付过任何款项。上述案件移送秦淮区公安分局后,经公安侦查查明:邓莹借款资金未汇入“攀腾公司”,“攀腾公司”未直接使用邓莹借款资金。在事实如此明晰的情况下,法官依然违法查封着“攀腾公司”价值近二十亿元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时间长达八个月之久,目的就是让我司撑不下去,向职业放贷人邓莹服软,和解。请问,秦淮法院违法查封我司资产,究竟谁是职业放贷人邓莹的保护伞?
第三问:既认定邓莹是职业放贷人,也认定我司没有收到借款资金;即认定借贷协议无效,又为何以无效协议为依据,判决我司还钱,秦淮法院法官张阳阳究竟为谁服务?
2020年9月25日,邓莹第二次以民间借贷为由将“攀腾公司”诉讼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这次法官是张阳阳,但一样是出了一份莫名其妙的判决。判决中,法官认定了邓莹是职业放贷人也认定了攀腾公司没有拿一分钱。同时,认定了借贷协议无效又以该无效的协议为依据,判决我司要给邓莹三千万,真是让我莫名其妙,我想请问张阳阳法官,你作为一个人民法官,是为人民服务呢?还是专为职业放贷人服务?
第四问:秦淮法院的法官张阳阳坚决不肯我司合法申请置换保全财产的请求,为何我司和邓莹之间的待遇有天壤之别呢?
邓莹第二次起诉后,秦淮法院再次查封了攀腾公司名下位于南京栖霞区马群宁芜铁路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上的建筑已经全部竣工验收,连土地和建筑物价值近20亿,以本金2400余万元的借贷本金查封我司近20亿的资产,这已经是严重的超标的额查封,我司依法提出置换申请,并提出双重保险,首先请具有司法系统认可的担保公司出具置换担保函;待土地解封办好房屋产权登记后再由法院继续查封等值的房产,这样我司才能够正常恢复运作,也才不会被职业放贷人逼下悬崖。面对我司的合法要求,法官张阳阳先表示要职业放贷人同意才行,后又改口说要中院同意才行,总是说法多变,就是不办。而职业放贷人邓莹在申请查封时也是提供的担保公司担保,却没有遇到任何障碍,一申请立即就查封。我想请问法官张阳阳,为啥职业放贷人和攀腾公司的待遇有天壤之别呢?目前已经导致我司运营受到重大影响,困难日甚一日。我就想请问,拒绝我司合理合法的申请,如此不作为,真的要把一个民营企业拖垮吗?
第五问:秦淮法院法官唐风华和张阳阳,你们究竟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专门为职业放贷人服务?
攀腾公司因为这笔虚构的债务,被职业放贷人邓莹缠讼三年,公司几次要撑不下去,但我们还是相信法律的公正,我们也在南京中院的审判和公安部门的调查中,看到了希望。但每次邓莹把官司打到秦淮法院,我公司立即就举步维艰,先有法官唐风华在邓莹全部诉讼被驳回后,违法查扣我司资产长达八个月之久,后有法官张阳阳不作为就是不同意我司合理合法的置换保全财产的申请,我想请问这两位法官你们究竟是为人民服务呢?还是专门为职业放贷人服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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