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随心日记:参加小区物业考评动员会
早晨的一场大雨,如同甘露,缓解了大地所有的花草树木和庄家的旱情,驱赶了热浪,送来了清凉。
下午两点半,我参加了小区物业考评动员会。会后按照分工,听取了物业主任的回报,并根据分工,对7栋乙、丙和6栋丙三个单元的若干户业主上门做满意度问卷调查。明天检查台账等,后天汇总。
昨天在菜根香微信群定了两份鱼丸(22一份)和一份爆鱼(23一份),今天上午九点半提货。早上,我买了一斤半馄饨皮,用冰箱里的韭菜、南瓜头肉糜做馅心包馄饨,昨天还多了一碗蛋炒饭和米饭,所以今天不用煮饭。有了鱼丸和爆鱼,中午就炒了一碗青菜,烧了一个丝瓜番茄鱼丸汤,非常的简单。
G:本周惨重。
今日感悟:最好的修炼行,是在困境中修炼自己。
0826随心日记:参加小区物业考评动员会
早晨的一场大雨,如同甘露,缓解了大地所有的花草树木和庄家的旱情,驱赶了热浪,送来了清凉。
下午两点半,我参加了小区物业考评动员会。会后按照分工,听取了物业主任的回报,并根据分工,对7栋乙、丙和6栋丙三个单元的若干户业主上门做满意度问卷调查。明天检查台账等,后天汇总。
昨天在菜根香微信群定了两份鱼丸(22一份)和一份爆鱼(23一份),今天上午九点半提货。早上,我买了一斤半馄饨皮,用冰箱里的韭菜、南瓜头肉糜做馅心包馄饨,昨天还多了一碗蛋炒饭和米饭,所以今天不用煮饭。有了鱼丸和爆鱼,中午就炒了一碗青菜,烧了一个丝瓜番茄鱼丸汤,做一了百页卷肉,非常的简单。
G:本周惨重。
今日感悟:最好的修炼行,是在困境中修炼自己。
早晨的一场大雨,如同甘露,缓解了大地所有的花草树木和庄家的旱情,驱赶了热浪,送来了清凉。
下午两点半,我参加了小区物业考评动员会。会后按照分工,听取了物业主任的回报,并根据分工,对7栋乙、丙和6栋丙三个单元的若干户业主上门做满意度问卷调查。明天检查台账等,后天汇总。
昨天在菜根香微信群定了两份鱼丸(22一份)和一份爆鱼(23一份),今天上午九点半提货。早上,我买了一斤半馄饨皮,用冰箱里的韭菜、南瓜头肉糜做馅心包馄饨,昨天还多了一碗蛋炒饭和米饭,所以今天不用煮饭。有了鱼丸和爆鱼,中午就炒了一碗青菜,烧了一个丝瓜番茄鱼丸汤,非常的简单。
G:本周惨重。
今日感悟:最好的修炼行,是在困境中修炼自己。
0826随心日记:参加小区物业考评动员会
早晨的一场大雨,如同甘露,缓解了大地所有的花草树木和庄家的旱情,驱赶了热浪,送来了清凉。
下午两点半,我参加了小区物业考评动员会。会后按照分工,听取了物业主任的回报,并根据分工,对7栋乙、丙和6栋丙三个单元的若干户业主上门做满意度问卷调查。明天检查台账等,后天汇总。
昨天在菜根香微信群定了两份鱼丸(22一份)和一份爆鱼(23一份),今天上午九点半提货。早上,我买了一斤半馄饨皮,用冰箱里的韭菜、南瓜头肉糜做馅心包馄饨,昨天还多了一碗蛋炒饭和米饭,所以今天不用煮饭。有了鱼丸和爆鱼,中午就炒了一碗青菜,烧了一个丝瓜番茄鱼丸汤,做一了百页卷肉,非常的简单。
G:本周惨重。
今日感悟:最好的修炼行,是在困境中修炼自己。
冰皮月饼的制作过程来喽#冰皮月饼#
没有奶酪只能去超市买来奶酪棒代替啦
哦对了,青稞红豆忘记拍啦[嘘][嘘][嘘]
一百克冰皮预伴粉一百克90多度的水,一点点紫薯粉,一百克红豆,一百克的奶酪
今天姥姥来了,看到包装后说让我出去摆摊卖吧[挤眼][挤眼][挤眼]
如果摆摊你们会买吗[委屈][委屈][委屈] https://t.cn/8kr8Fnz
没有奶酪只能去超市买来奶酪棒代替啦
哦对了,青稞红豆忘记拍啦[嘘][嘘][嘘]
一百克冰皮预伴粉一百克90多度的水,一点点紫薯粉,一百克红豆,一百克的奶酪
今天姥姥来了,看到包装后说让我出去摆摊卖吧[挤眼][挤眼][挤眼]
如果摆摊你们会买吗[委屈][委屈][委屈] https://t.cn/8kr8Fnz
内蒙古巴彦淖尔,一男子到银行存了540万元,突然一天,男子接到银行的电话,银行说他涉嫌非法集资,他和银行没有形成储蓄存款关系,男子不服,我的钱明明存进了银行,怎么会涉嫌非法集资?银行是不是不想还钱了?#鸿儒计划#
(案例来源: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男子郝某是个体工商户,这些年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也认识了不少人,银行职员贾某是郝某办理业务时认识的,郝某做生意会有资金需求,自然愿意认识银行的人。
而贾某作为银行职员,平时揽储、贷款都要靠生意人,所以两人一拍即合,成为了朋友,之后某天,贾某联系郝某,银行有一个高息的储蓄活动,问郝某愿不愿意参加。
郝某当时手上正好有一大笔流动资金,不知道投资什么项目,接到贾某的电话后,便询问贾某什么情况。确定是银行揽储,且利息比较高后,郝某分两次到银行存入了540万元,银行向他出具了540万元存折,上面有银行的印章。
贾某涉及到集资诈骗一案后,郝某拿着存折到银行取钱,他以为手里有存折,没有问题,银行会按约定兑付存款,万万没想到,银行表示,郝某的钱根本没有存入银行,他把钱拿给了贾某,参与非法集资!
郝某看了看手上的存折,上面的印章是真实的,而且贾某一案中,法院认定的事实是,贾某挪用了他的540万元,这说明他把钱交付给银行的事实,已被生效判决所确认,银行没有理由不兑付540万!
郝某将银行告上法庭后,银行辩解说,郝某虽然表面上持有银行名下的储蓄存折,但他并没有与银行建立真实有效的储蓄合同关系,所以诉请法院驳回郝某的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的订立,可以分解为两个步骤,第一步,希望订立合同的一方发出要约,第二步,同意订立合同的一方作出承诺,既一份合同的订立有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银行认为郝某和银行不是储蓄合同关系的理由有三点:第一,贾某非法集资的事情,已被法院确定,郝某是受到贾某高额利息的引诱,在贾某指定的柜台,办理所谓的存款业务!
第二,按照银行操作规程,客户新开银行账户,必须填写《开户申请书》,签署《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贾某未填写任何开户存款手续即取得存折,与通常意义的存款意思表示和存款行为不相符,不是有效的存款要约。
第三,郝某的钱是直接转入贾某指定的其他账户,说明了郝某的资金并未向银行实际交付,该变造存折无法证明银行作出了有效的存款承诺。
一审法院审理后,采纳了银行的辩解意见,认为贾某以银行的名义向郝某发放了变造的银行存折,虚假建立了郝某与银行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一审法院认为,郝某明知贾某的高息揽储行为,属于非法集资,说明其主观上并没有同银行订立储蓄存款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违反了法律关于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
最终,一审法院以郝某和银行没有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驳回了郝某的诉讼请求,银行不用兑付540万元存款。
收到一审判决后,郝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郝某表示,自己在银行窗口办理的存款业务,银行职员把盖有真实印章的存折交给自己,自己和银行形成是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应该为540万元负责。
至此,大家已经清楚了,本案的关键是郝某的540万应该怎么定性。
如果认定为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无疑应该兑付540万存款,如果认定不构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郝某就不能要求银行还钱,只能找贾某索赔。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二审法院表示,贾某集资诈骗案中,法院已经认定,贾某利用工作便利,使用违规操作的手段,在郝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540万元转移到某账户中,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二审法院认为,郝某主观上有将540万元存入银行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客观上其已前往银行的储蓄柜台,办理了存款业务,从郝某取得存折,存折上有真实的银行印章来看,郝某作为存款人,已尽到一般存款人的审慎义务。
二审法院表示,该存折所载明的内容与实际的存款人及存款金额不符,系该行职员贾某的犯罪行为所致,银行对其工作人员在管理、监管上存在过错。
最终,二审法院来了个大反转,支持了郝某的诉讼请求,判银行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郝某540万元及利息!
(案例来源: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男子郝某是个体工商户,这些年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也认识了不少人,银行职员贾某是郝某办理业务时认识的,郝某做生意会有资金需求,自然愿意认识银行的人。
而贾某作为银行职员,平时揽储、贷款都要靠生意人,所以两人一拍即合,成为了朋友,之后某天,贾某联系郝某,银行有一个高息的储蓄活动,问郝某愿不愿意参加。
郝某当时手上正好有一大笔流动资金,不知道投资什么项目,接到贾某的电话后,便询问贾某什么情况。确定是银行揽储,且利息比较高后,郝某分两次到银行存入了540万元,银行向他出具了540万元存折,上面有银行的印章。
贾某涉及到集资诈骗一案后,郝某拿着存折到银行取钱,他以为手里有存折,没有问题,银行会按约定兑付存款,万万没想到,银行表示,郝某的钱根本没有存入银行,他把钱拿给了贾某,参与非法集资!
郝某看了看手上的存折,上面的印章是真实的,而且贾某一案中,法院认定的事实是,贾某挪用了他的540万元,这说明他把钱交付给银行的事实,已被生效判决所确认,银行没有理由不兑付540万!
郝某将银行告上法庭后,银行辩解说,郝某虽然表面上持有银行名下的储蓄存折,但他并没有与银行建立真实有效的储蓄合同关系,所以诉请法院驳回郝某的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的订立,可以分解为两个步骤,第一步,希望订立合同的一方发出要约,第二步,同意订立合同的一方作出承诺,既一份合同的订立有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银行认为郝某和银行不是储蓄合同关系的理由有三点:第一,贾某非法集资的事情,已被法院确定,郝某是受到贾某高额利息的引诱,在贾某指定的柜台,办理所谓的存款业务!
第二,按照银行操作规程,客户新开银行账户,必须填写《开户申请书》,签署《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贾某未填写任何开户存款手续即取得存折,与通常意义的存款意思表示和存款行为不相符,不是有效的存款要约。
第三,郝某的钱是直接转入贾某指定的其他账户,说明了郝某的资金并未向银行实际交付,该变造存折无法证明银行作出了有效的存款承诺。
一审法院审理后,采纳了银行的辩解意见,认为贾某以银行的名义向郝某发放了变造的银行存折,虚假建立了郝某与银行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一审法院认为,郝某明知贾某的高息揽储行为,属于非法集资,说明其主观上并没有同银行订立储蓄存款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违反了法律关于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
最终,一审法院以郝某和银行没有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驳回了郝某的诉讼请求,银行不用兑付540万元存款。
收到一审判决后,郝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郝某表示,自己在银行窗口办理的存款业务,银行职员把盖有真实印章的存折交给自己,自己和银行形成是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应该为540万元负责。
至此,大家已经清楚了,本案的关键是郝某的540万应该怎么定性。
如果认定为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无疑应该兑付540万存款,如果认定不构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郝某就不能要求银行还钱,只能找贾某索赔。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二审法院表示,贾某集资诈骗案中,法院已经认定,贾某利用工作便利,使用违规操作的手段,在郝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540万元转移到某账户中,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二审法院认为,郝某主观上有将540万元存入银行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客观上其已前往银行的储蓄柜台,办理了存款业务,从郝某取得存折,存折上有真实的银行印章来看,郝某作为存款人,已尽到一般存款人的审慎义务。
二审法院表示,该存折所载明的内容与实际的存款人及存款金额不符,系该行职员贾某的犯罪行为所致,银行对其工作人员在管理、监管上存在过错。
最终,二审法院来了个大反转,支持了郝某的诉讼请求,判银行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郝某540万元及利息!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