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 新建养老服务设施1491处,2021年济南民政做了这些事】
23日,济南市民政局公布了2021年工作成绩单。一年来,济南市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经济 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成绩。
社会组织管理
打造“泉社彤行”省会社会组织党建品牌,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优秀创新案例予以推广,成立全省首 家养老行业党委,创新成立社会组织党校。
实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为企业减轻负担1511.69万元,惠及企业5000余家。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5家;依法撤销40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193家;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78 家;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347家。
获评22家省级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居全省首位。
全市社会组织参与东西部协作捐赠款物价值870.3万元。
首次参评“市级文明单位”并有20家社会组织获得荣誉称号;济南慈善总会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 织”。
社会救助
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5个区全面实现城乡社会救助标准一体化。4个区被列 为全省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单位。
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9.7万人,发放低保金7.01亿元;保障城乡特困1.5万人,发放特困供养救助金 2.78亿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66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7812人次;认定低保边缘家庭人口2.6万人。
摸排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12.6万人次,共有1.3万人纳入低保或特困 供养范围,累计保障6.7万人,占易返贫致贫人口总数的69.23%。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完成,4687个应换届村委会、992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完成换届选 举。
高质量完成村(社区)“牌子多”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市共清理办公服务场所“牌子”12.6万块。
全市共奖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77处。
国际化社区建设全省领先,新打造3处国际化社区。“智慧社区”建设经验被《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 会议简报》刊载。
5个区扎实开展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27个单位被表彰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3个村入选民政部“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名单”。
区划地名
指导各区县完成18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维护界桩139颗,完成136次常态化界线界桩巡查任 务。
济南市被列为全省地名文化遗产申报认定试点城市,大明湖等4处地名入选首批全省文化遗产。及时更新 国家地名信息库地名信息25000余条。
组织开展地名文化摄影展、红色地名文化展、地名楹联展播等地名文化活动79场次,参与人数近万人 次。
社会事务
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惠及困难残疾人4.46万人、重度残疾人8.99万人,累计发放两项补贴2.54亿元。 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申请6例。
颁发出全国首张“跨省通办”结婚证,全市共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5069对。
全年共火化遗体58327具,基本殡葬费用减免 7582.51万元。为2940具选择生态葬的逝者家庭实施奖补 ,发放生态葬奖补资金600余万元。
全市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1916人次,落户安置53人,帮助72名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成功。建立166处临时救助点,实现救助场所全覆盖。连续9年部署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和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养老服务
新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491处,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钢城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农 村幸福院全覆盖。
《济南市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钢城区老年人“幸福食堂”》入选省委改革办“山东省养老服 务健康发展13个典型案例”。
对1161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试点设立普惠养老床位500张。历下区“亲情E联”智 慧养老工作,入选国家发改委“第一批运用智能技术服务老年人示范案例”。
全市养老机构基础设施、管理服务质量类指标合格率均达到100%。历下区、市中区被确定为全省县域 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
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
全市现有镇(街)儿童督导员161名、村(居)儿童主任6140名。
本市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达每人每月2123元,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达每人每月1650元,重点困境 儿童保障标准达每人每月1320元。98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国家保障,参照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 补贴。
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2021年累计投入各级诊疗、康复器具、体检等费用50.38万元,惠及 残疾孤儿400人次。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021学年安排资金108万元,惠及108名孤儿。
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
截至12月底,全市登记认定慈善组织77家;全市慈善组织募集款物3.81亿元,支出款物2.26亿元;实 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截至12月底,设立村社基金数达244个,发布并启动项目206个,累计 筹款1444.52万元。
2021年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达10098人,成绩合格人数1062人,考试合格率全省最高 。全市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9057人,数量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开展街道(镇)社工站建设,已实现161个街镇全覆盖。
全市注册志愿者150.8万人,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148万小时。
23日,济南市民政局公布了2021年工作成绩单。一年来,济南市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经济 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成绩。
社会组织管理
打造“泉社彤行”省会社会组织党建品牌,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优秀创新案例予以推广,成立全省首 家养老行业党委,创新成立社会组织党校。
实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为企业减轻负担1511.69万元,惠及企业5000余家。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5家;依法撤销40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193家;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78 家;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347家。
获评22家省级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居全省首位。
全市社会组织参与东西部协作捐赠款物价值870.3万元。
首次参评“市级文明单位”并有20家社会组织获得荣誉称号;济南慈善总会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 织”。
社会救助
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5个区全面实现城乡社会救助标准一体化。4个区被列 为全省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单位。
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9.7万人,发放低保金7.01亿元;保障城乡特困1.5万人,发放特困供养救助金 2.78亿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66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7812人次;认定低保边缘家庭人口2.6万人。
摸排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12.6万人次,共有1.3万人纳入低保或特困 供养范围,累计保障6.7万人,占易返贫致贫人口总数的69.23%。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完成,4687个应换届村委会、992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完成换届选 举。
高质量完成村(社区)“牌子多”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市共清理办公服务场所“牌子”12.6万块。
全市共奖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77处。
国际化社区建设全省领先,新打造3处国际化社区。“智慧社区”建设经验被《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 会议简报》刊载。
5个区扎实开展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27个单位被表彰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3个村入选民政部“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名单”。
区划地名
指导各区县完成18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维护界桩139颗,完成136次常态化界线界桩巡查任 务。
济南市被列为全省地名文化遗产申报认定试点城市,大明湖等4处地名入选首批全省文化遗产。及时更新 国家地名信息库地名信息25000余条。
组织开展地名文化摄影展、红色地名文化展、地名楹联展播等地名文化活动79场次,参与人数近万人 次。
社会事务
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惠及困难残疾人4.46万人、重度残疾人8.99万人,累计发放两项补贴2.54亿元。 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申请6例。
颁发出全国首张“跨省通办”结婚证,全市共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5069对。
全年共火化遗体58327具,基本殡葬费用减免 7582.51万元。为2940具选择生态葬的逝者家庭实施奖补 ,发放生态葬奖补资金600余万元。
全市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1916人次,落户安置53人,帮助72名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成功。建立166处临时救助点,实现救助场所全覆盖。连续9年部署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和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养老服务
新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491处,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钢城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农 村幸福院全覆盖。
《济南市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钢城区老年人“幸福食堂”》入选省委改革办“山东省养老服 务健康发展13个典型案例”。
对1161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试点设立普惠养老床位500张。历下区“亲情E联”智 慧养老工作,入选国家发改委“第一批运用智能技术服务老年人示范案例”。
全市养老机构基础设施、管理服务质量类指标合格率均达到100%。历下区、市中区被确定为全省县域 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
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
全市现有镇(街)儿童督导员161名、村(居)儿童主任6140名。
本市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达每人每月2123元,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达每人每月1650元,重点困境 儿童保障标准达每人每月1320元。98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国家保障,参照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 补贴。
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2021年累计投入各级诊疗、康复器具、体检等费用50.38万元,惠及 残疾孤儿400人次。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021学年安排资金108万元,惠及108名孤儿。
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
截至12月底,全市登记认定慈善组织77家;全市慈善组织募集款物3.81亿元,支出款物2.26亿元;实 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截至12月底,设立村社基金数达244个,发布并启动项目206个,累计 筹款1444.52万元。
2021年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达10098人,成绩合格人数1062人,考试合格率全省最高 。全市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9057人,数量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开展街道(镇)社工站建设,已实现161个街镇全覆盖。
全市注册志愿者150.8万人,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148万小时。
【刚刚,#日照公布15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件件与你有关】https://t.cn/A66PAQNe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急难愁盼”问题,市委、市政府确定,在上年度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基础上,2022年度继续推出15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01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
建设普惠托育机构10处,增加托位1085个,同时提供托育培训、管理咨询、家庭养育指导等服务,全面提升我市托育服务水平。
02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护航项目
对8—12岁中小学生脊柱侧弯和视力状况进行全覆盖筛查,推广普及脊柱与视力健康操,实现脊柱健康与视力健康问题早检测、早预防、早干预,降低中小学生脊柱侧弯及近视发生率。为全市3万名小学二年级学生实施窝沟封闭,降低龋齿患病率。
03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0处,建设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600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服务老年人水平。
04关爱残疾人项目
推进励志助学提标扩面,将助学金补助发放由残疾人学生扩大到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和残疾人学生,在校高中和中专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在校大专以上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4000元。建成运营20处“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村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文化体育、志愿助残等服务。
05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对国有土地上2000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以及2005年前建成的居民改造意愿迫切的137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06“无证明办事”扩面提质项目
拓展“无证明办事”服务广度和深度,重点推进基层“无证明办事”工作,将54个便民服务中心、114个城市社区和248个农村社区接入“无证明办事”服务系统;推进各级电子证照数据互联互通,新推出125类电子证照和100个“无证明办事”服务场景。
07城市大脑便民惠企项目
发挥城市大脑赋能中心和创新载体作用,打造“先诊疗后付费”“远程智慧办税”“独生子女待遇无证明”“退休服务静默认证”“公积金贷款买房一件事”“数字统计便民服务”等10个智慧应用场景,优化“爱山东·日照通”APP服务功能。
08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项目
面向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开发公益性岗位1.1万个,其中,农村公益性岗位95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500个,为9500名农村就业困难群众实现人均年增收1万元左右,为1500名城镇就业困难群众实现人均年增收3万元左右。
08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项目
面向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开发公益性岗位1.1万个,其中,农村公益性岗位95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500个,为9500名农村就业困难群众实现人均年增收1万元左右,为1500名城镇就业困难群众实现人均年增收3万元左右。
10关爱妇幼健康项目
对全市9万余名35—64岁妇女开展免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实现“两癌”筛查全覆盖,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对300名患有宫颈癌或乳腺癌的贫困妇女进行救助,实现“两癌”贫困妇女救助动态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孕妇进行免费无创DNA筛查和产前诊断,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对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新生儿,免费筛查40种遗传代谢病,提高遗传代谢病的早诊早治率。
11实施“阳光家庭计划”项目
培育家庭教育指导师100名,举办“家庭教育课堂”150场次。培育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330名,举办婚姻家庭课堂150场次,广泛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依托图书馆、城市书房、农家书屋每月组织开展家庭亲子阅读活动,举办母亲沙龙、读书分享会等活动500场次,评选100个阳光亲子阅读优秀家庭。培育进社区、进家庭类运动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名,举办家庭运动会100场次,组织最美健身家庭评选活动。
12文体惠民项目
新建城市书房10处,持续打造高品质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将全年演出剧目分为“乐”动港城、逐梦芳华、亲子嘉年华、“戏”聚日照四个主题单元模块,全年计划演出25场次。扎实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全年演出不少于2000场。实施学生戏剧艺术教育普及工程,依托日照大剧院开展戏剧艺术教育讲座、戏剧教育体验、戏剧演出观摩等活动,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国家级艺术普及教育实践示范基地。新建或改造球类场地100个,配备或更新室外全民健身器材300处,打造和完善提升“10分钟健身圈”。
13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项目
发展规范农资直营店500家以上。推动绿色低毒农药成本降低50%左右。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年检测1.5批次/千人以上。
14安全乘梯守护项目
建设安装电梯智能呼叫系统,轿厢紧急报警无人响应时,直接发送信号至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实现24小时智慧救援;为全市电梯购买安全保险。
15市青少年实践基地、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改造提升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新建教学场馆,配齐各类设施,拓展服务功能。新建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青少年、妇女儿童提供思想道德教育、科技体验普及、知识技能培训、创新创业、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服务。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急难愁盼”问题,市委、市政府确定,在上年度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基础上,2022年度继续推出15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01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
建设普惠托育机构10处,增加托位1085个,同时提供托育培训、管理咨询、家庭养育指导等服务,全面提升我市托育服务水平。
02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护航项目
对8—12岁中小学生脊柱侧弯和视力状况进行全覆盖筛查,推广普及脊柱与视力健康操,实现脊柱健康与视力健康问题早检测、早预防、早干预,降低中小学生脊柱侧弯及近视发生率。为全市3万名小学二年级学生实施窝沟封闭,降低龋齿患病率。
03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0处,建设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600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服务老年人水平。
04关爱残疾人项目
推进励志助学提标扩面,将助学金补助发放由残疾人学生扩大到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和残疾人学生,在校高中和中专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在校大专以上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4000元。建成运营20处“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村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文化体育、志愿助残等服务。
05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对国有土地上2000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以及2005年前建成的居民改造意愿迫切的137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06“无证明办事”扩面提质项目
拓展“无证明办事”服务广度和深度,重点推进基层“无证明办事”工作,将54个便民服务中心、114个城市社区和248个农村社区接入“无证明办事”服务系统;推进各级电子证照数据互联互通,新推出125类电子证照和100个“无证明办事”服务场景。
07城市大脑便民惠企项目
发挥城市大脑赋能中心和创新载体作用,打造“先诊疗后付费”“远程智慧办税”“独生子女待遇无证明”“退休服务静默认证”“公积金贷款买房一件事”“数字统计便民服务”等10个智慧应用场景,优化“爱山东·日照通”APP服务功能。
08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项目
面向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开发公益性岗位1.1万个,其中,农村公益性岗位95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500个,为9500名农村就业困难群众实现人均年增收1万元左右,为1500名城镇就业困难群众实现人均年增收3万元左右。
08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项目
面向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开发公益性岗位1.1万个,其中,农村公益性岗位95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500个,为9500名农村就业困难群众实现人均年增收1万元左右,为1500名城镇就业困难群众实现人均年增收3万元左右。
10关爱妇幼健康项目
对全市9万余名35—64岁妇女开展免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实现“两癌”筛查全覆盖,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对300名患有宫颈癌或乳腺癌的贫困妇女进行救助,实现“两癌”贫困妇女救助动态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孕妇进行免费无创DNA筛查和产前诊断,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对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新生儿,免费筛查40种遗传代谢病,提高遗传代谢病的早诊早治率。
11实施“阳光家庭计划”项目
培育家庭教育指导师100名,举办“家庭教育课堂”150场次。培育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330名,举办婚姻家庭课堂150场次,广泛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依托图书馆、城市书房、农家书屋每月组织开展家庭亲子阅读活动,举办母亲沙龙、读书分享会等活动500场次,评选100个阳光亲子阅读优秀家庭。培育进社区、进家庭类运动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名,举办家庭运动会100场次,组织最美健身家庭评选活动。
12文体惠民项目
新建城市书房10处,持续打造高品质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将全年演出剧目分为“乐”动港城、逐梦芳华、亲子嘉年华、“戏”聚日照四个主题单元模块,全年计划演出25场次。扎实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全年演出不少于2000场。实施学生戏剧艺术教育普及工程,依托日照大剧院开展戏剧艺术教育讲座、戏剧教育体验、戏剧演出观摩等活动,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国家级艺术普及教育实践示范基地。新建或改造球类场地100个,配备或更新室外全民健身器材300处,打造和完善提升“10分钟健身圈”。
13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项目
发展规范农资直营店500家以上。推动绿色低毒农药成本降低50%左右。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年检测1.5批次/千人以上。
14安全乘梯守护项目
建设安装电梯智能呼叫系统,轿厢紧急报警无人响应时,直接发送信号至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实现24小时智慧救援;为全市电梯购买安全保险。
15市青少年实践基地、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改造提升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新建教学场馆,配齐各类设施,拓展服务功能。新建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青少年、妇女儿童提供思想道德教育、科技体验普及、知识技能培训、创新创业、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服务。
医院规划定了!分院、医联体/医共体、中医、老年科......事关所有药械企业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医改工作的焦点,而围绕公立医院建设的相关政策也陆续发布。
大型公立医院一直是我国公立医院的龙头,这也意味着未来与住院相关的药品、耗材和器械的竞争重点仍在大型公立医院,因此,药企也应持续关注这个“主战场“:
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60%。
每省(区、市)至少设置1个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公立医院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
到2025年末,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举办分院区不得超过3个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指出:
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平急结合、医防协同、区域协作、医养结合、中西医并重、多元发展,推动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着力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管理和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发展接续性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而医疗机构的设置以医疗服务需求、医疗服务能力、千人口床位数(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千人口医师数(千人口中医师数)和千人口护士数等主要指标进行宏观调控,具体指标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同时明确了医疗机构设置的五个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原则、区域统筹规划原则、科学布局原则、协同创新原则、中西医并重原则。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指导原则明确,2025年全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主要指标中,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60%。
要深化医养结合,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引导部分一、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
同时,要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明确坚持中西医并重原则,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每省(区、市)至少设置1个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合理设置公立医院数量;公立医院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
指导原则指出,省、市、县级公立医院数量需合理设置:
在省级区域,每1000万至1500万人口规划设置1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同时根据需要规划布局儿童、肿瘤、精神、传染病等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地广人稀地区人口规模可以适当放宽,并根据医疗服务实际需要设置职业病和口腔医院。
在地市级区域,每100万至200万人口设置1至2个地市办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地广人稀的地区人口规模可以适当放宽),根据需要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
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等),民族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级区域优先设立少数民族医医院。
规划明确,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新设置的县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600张至1000张左右为宜;新设置的地市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至1500张左右为宜;新设置的省办及以上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500张至3000张左右为宜。
承担区域医疗中心任务的,可根据医疗服务需求适当增加床位规模。在设置审批三级综合医院时,引导三级综合医院提高重症医学专业床位规模及占比,合理配置临床科室资源。新增三级综合医院及其床位应当综合考虑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收治病种难度等因素,原则上平均住院日过长的不得新增。
到2025年末,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举办分院区不得超过3个
此外,指导原则首次明确了公立医院“分院区”的概念。分院区属于非独立法人,其人、财、物等资产全部归主院区所有。
公立医院“分院区”是指公立医院在原有院区(主院区)以外的其他地址,以新设或者并购等方式设立的,具有一定床位规模的院区。到2025年末,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举办分院区不得超过3个,各分院区总床位数不超过2020年末主院区编制床位数的80%。
公立医院举办的基层医疗服务延伸点、门诊部、未设置床位的健康体检中心等,以及医联体、医院托管、合作举办、协议合作、对口支援等合作医疗机构不属于分院区。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医改工作的焦点,而围绕公立医院建设的相关政策也陆续发布。
大型公立医院一直是我国公立医院的龙头,这也意味着未来与住院相关的药品、耗材和器械的竞争重点仍在大型公立医院,因此,药企也应持续关注这个“主战场“:
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60%。
每省(区、市)至少设置1个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公立医院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
到2025年末,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举办分院区不得超过3个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指出:
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平急结合、医防协同、区域协作、医养结合、中西医并重、多元发展,推动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着力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管理和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发展接续性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而医疗机构的设置以医疗服务需求、医疗服务能力、千人口床位数(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千人口医师数(千人口中医师数)和千人口护士数等主要指标进行宏观调控,具体指标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同时明确了医疗机构设置的五个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原则、区域统筹规划原则、科学布局原则、协同创新原则、中西医并重原则。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指导原则明确,2025年全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主要指标中,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60%。
要深化医养结合,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引导部分一、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
同时,要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明确坚持中西医并重原则,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每省(区、市)至少设置1个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合理设置公立医院数量;公立医院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
指导原则指出,省、市、县级公立医院数量需合理设置:
在省级区域,每1000万至1500万人口规划设置1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同时根据需要规划布局儿童、肿瘤、精神、传染病等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地广人稀地区人口规模可以适当放宽,并根据医疗服务实际需要设置职业病和口腔医院。
在地市级区域,每100万至200万人口设置1至2个地市办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地广人稀的地区人口规模可以适当放宽),根据需要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
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等),民族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级区域优先设立少数民族医医院。
规划明确,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新设置的县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600张至1000张左右为宜;新设置的地市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至1500张左右为宜;新设置的省办及以上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500张至3000张左右为宜。
承担区域医疗中心任务的,可根据医疗服务需求适当增加床位规模。在设置审批三级综合医院时,引导三级综合医院提高重症医学专业床位规模及占比,合理配置临床科室资源。新增三级综合医院及其床位应当综合考虑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收治病种难度等因素,原则上平均住院日过长的不得新增。
到2025年末,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举办分院区不得超过3个
此外,指导原则首次明确了公立医院“分院区”的概念。分院区属于非独立法人,其人、财、物等资产全部归主院区所有。
公立医院“分院区”是指公立医院在原有院区(主院区)以外的其他地址,以新设或者并购等方式设立的,具有一定床位规模的院区。到2025年末,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举办分院区不得超过3个,各分院区总床位数不超过2020年末主院区编制床位数的80%。
公立医院举办的基层医疗服务延伸点、门诊部、未设置床位的健康体检中心等,以及医联体、医院托管、合作举办、协议合作、对口支援等合作医疗机构不属于分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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