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全市继续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2022 年8 月24日,根据外地通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来溪活动轨迹信息,我市在排查活动轨迹交集人员过程中,发现2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加快筛、筛干净”的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8月25日至26日,在全市范围继续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实行严格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市域内全部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疫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
二、时间安排
集中采样时间: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至26日(星期五),每日6时至 12时。具体分时段采样时间以社区(村)通知为准。
三、采样地点
各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设定的采样点,以社区(村)通知为准。
四、有关要求
1. 集中采样期间严格静态管理,实行交通临时管制、人员流动管控和社区(村)封闭管理,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除指定的重点企业、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民生必需的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其余企业、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律暂停。参与疫情防控、民生保障、指定的重点企业和保供单位及其他值班值守的工作人员凭《通行证》出行。除急危重症、孕产妇等紧急就医需求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许擅自外出。
2. 社区(村)居民要按照社区(村)组织安排,在通知时段内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务必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采样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由他人代为出示健康码。采样完毕要发放采样凭证。
3.中省直驻溪单位、社会机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宾馆旅店住宿人员均按照属地原则,根据社区(村)通知,分时段到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一人不漏。
4. 行动不便人员、残障人士以及其他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采样的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采样服务,如有此类需求,请与所在社区(村)提前联系。
5. 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保持2米间距,有序排队等候,不交谈、不握手、不扎堆、不聚集。
6. 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结果不向个人出具书面报告,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7.全市采样结束后解除当天静止状态,各单位、各部门及所属营业厅、办事大厅等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采样凭证或用码记录查验工作,对无法提供当日采样凭证或用码记录的人员严禁进入,并引导其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
8. 全市8月24日—26日暂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疫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核酸检测,但必须提前向社区(村)报备。
对拒不配合采样及不服从静态管理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4日
(本溪日报)
一、检测对象
市域内全部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疫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
二、时间安排
集中采样时间: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至26日(星期五),每日6时至 12时。具体分时段采样时间以社区(村)通知为准。
三、采样地点
各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设定的采样点,以社区(村)通知为准。
四、有关要求
1. 集中采样期间严格静态管理,实行交通临时管制、人员流动管控和社区(村)封闭管理,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除指定的重点企业、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民生必需的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其余企业、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律暂停。参与疫情防控、民生保障、指定的重点企业和保供单位及其他值班值守的工作人员凭《通行证》出行。除急危重症、孕产妇等紧急就医需求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许擅自外出。
2. 社区(村)居民要按照社区(村)组织安排,在通知时段内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务必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采样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由他人代为出示健康码。采样完毕要发放采样凭证。
3.中省直驻溪单位、社会机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宾馆旅店住宿人员均按照属地原则,根据社区(村)通知,分时段到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一人不漏。
4. 行动不便人员、残障人士以及其他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采样的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采样服务,如有此类需求,请与所在社区(村)提前联系。
5. 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保持2米间距,有序排队等候,不交谈、不握手、不扎堆、不聚集。
6. 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结果不向个人出具书面报告,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7.全市采样结束后解除当天静止状态,各单位、各部门及所属营业厅、办事大厅等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采样凭证或用码记录查验工作,对无法提供当日采样凭证或用码记录的人员严禁进入,并引导其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
8. 全市8月24日—26日暂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疫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核酸检测,但必须提前向社区(村)报备。
对拒不配合采样及不服从静态管理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4日
(本溪日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斯道拉恩索公司有关背景材料及所提事项答复建议的报告
自治区人民政府:
现将斯道拉恩索公司拜会自治区领导议题内容的有关背景材料及所提事项的答复建议报告如下:
一、有关背景材料
(一)北海林桨纸项目的简要回顾
2002年,斯道拉恩索公司(简称斯道公司)进入广西,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商谈建设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主要事宜是广西提供林地给斯道公司种植原料林,斯道公司在北海市建设浆纸项目。开始,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用广西高峰林浆纸(集团)有限公司(由8家区直国有林场出资组建)林地及林木资产与斯道公司合作,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有林地不能直接与外资公司合作,因此国家林业局不同意用广西高峰林浆纸(集团)有限公司林地及林木直接与斯道公司合作。200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广西林业集团,作为项目合作新的广西方合作主体与斯道拉恩索公司继续洽谈,2009年10月后双方一度中断了谈判,2011年4月25日双方重启谈判。2012年3月20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见证下,合作各方签订了合作确认书。2013年7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由原来的一期建设90万吨浆、90万吨纸和纸板调整为先建45万吨纸板、配套新增建设20万吨漂白化学热磨机械浆,再视情况建90万吨浆厂和另外45万吨纸厂。2013年9月30日项目一期正式开工建设,到2016年6月以来,项目一期45万吨纸板生产线、20万吨漂白化学热磨机械浆生产线、聚乙烯淋膜生产线陆续建成投产。
(二)项目合作方式、投资主体及投资分红回报的演变过程
在历时11年的艰难谈判过程中,由于国家法律、政策的原因,项目的合作方式、投资主体及投资回报分红等均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是项目合作方式的演变。项目洽谈之初,双方同意林场以林地作价入股,斯道以现金入股成立一家林浆纸一体化合资公司,后因国家林业局明确表示:“不能给中外合资公司发放国有林地的林权证、各级地方政府不能以国有林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中方只能以现金出资入股,中外合资公司使用国有林地只能采取租赁方式。”合资公司改为双方均以现金入股,并确定由成立一家林浆纸一体化的合资公司改为分设工业合资公司、国有林地林业合资公司和社会林地林业合资公司等三家合资公司,形成了合资公司从“1”→“1+1+1”的演变过程。二是投资主体的演变。项目最初设定的中方投资主体是以8家林场入股成立的高峰林浆纸业股份公司,经过5年多的商谈,2007年双方确定的合作条件是:中方以国有林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国有林地林权证发给合资公司,并由一家公司代表中方进行合作。按照这样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2008年批准成立广西林业集团。林业集团成立后,高峰林浆纸业股份公司资产划拨到林业集团,项目中方投资主体改为林业集团,8家林场以国有林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与林业集团在中外合资公司共同占股15%。后国家林业局不同意以国有林地作价入股合资公司,决定统一由林业集团以现金出资在合资公司中持股,8家国有林场不再在林业和工业合资公司中持股,形成了中方投资主体从“1+8”→“1”的演变过程。三是投资分红回报的演变。项目初衷是区直林场通过工业项目获取比单纯经营林地更大的经营利益,但在推进项目过程中,为便于统一对外,决定将林场林地划拨给林业集团,因此,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组建林业集团的文件明确规定,中外合资公司的中方权益要通过分红方式分配给8家林场,并给予8家林场财政支持。后由于8家国有林场在合资公司中不投资参股,中方在项目中的投资分红回报从林业集团与8家林场分享演变为林业集团一家独享,形成了“1+8”→“1”的演变过程。8家林场只得到租赁林地的租金。
(三)区直林场为北海林浆纸项目作出巨大贡献
划拔80万亩林地使用权给林业集团与斯道公司合作,减少了林场收入。2004年以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自治区直属8家(钦廉、博白、六万、东门、七坡、高峰、派阳山、树木园)林场陆续向斯道公司移交80万亩林地作为北海林浆纸项目配套原料林基地,2013年前,斯道公司直接将林地全部租金划拔给8家林场。2014年因不能把林地直接租给斯道公司,而是要把林地划给广西林业集团后,再由广西林业集团租赁给合资公司经营。从2014年开始,斯道公司先把林地租金先划给广西林业集团,再由广西林业集团转给8家林场,但2014年广西林业集团以自治区没有确定租金分配比例和要偿还财政借款为由,没有给林场;2015年至2017年按自治区林业厅与广西林业集团商定的“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没有确定租金分配比例前,先按五:五比例分配”约定,每年给8家林场50%租金,另50%留在林业集团。”8家林场从原来林地租金全部给林场到只得50%,而且2014年没有得到。移交林业集团的80万亩林地都是林场最好的林地,如果是林场自已经营,每年每亩纯收入不低于500元以上,意味着8家林场每年减少收入4亿元以上。
(四)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林地移交手续不完善。2014年以前,斯道公司执行由斯道公司、区直林场签订的林地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林地林木管护等方面的权责利清晰。2014年以后,在区直林场未与广西林业集团签订移交协议,林地移交未完成实际情况下,斯道公司执行与林业集团签订的租赁合同,林地移交手续不完善,不符合相关规定。
2.区直林场未足额收到林地租金。2014年以来,斯道公司每年将林地租金支付给林业集团,而林业集团未能及时足额将林地租金支付给区直林场。目前,2014年林地租金分文未收,2015~2017年只收到50%,而且每年都是斯道公司交给林业集团迟半年以上才收到。其中,钦廉林场未收到的租金总额超过1亿元。
3.区直林场面临生存困难。区直林场为支持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作出了巨大牺牲,将场内最优质的林地租赁给斯道公司。林地移交后,林场场内可经营林地所剩无几。以钦廉林场为例,移交斯道公司优质林地31万亩后,场内所剩可经营商品林地不到5万亩,而林场职工将近3000人,经常发不起工资,面临着很大的生存问题。区直林场为了寻找出路,都选择了贷款到场外租地造林,但由于场外造林情况复杂,效益不佳,目前大部分区直林场负债率都超过了60%,负担更加沉重。
4.护林管护费低。斯道公司将护林工作承包给区直林场,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按每亩30多元支付管护费。由于林区环境复杂,林地林木保护涉及协调各方面关系,除了聘请护林员,还有很多不可预见的开支,按当前的护林费标准很难有效开展林木保护和森林防火等工作。
5.斯道公司林地经营管理措施不力。斯道公司采伐木材后或造林时,遇到群众阻挠时经常轻易放弃,没有采取坚决的措施,致使林地易被群众侵占。据不完全统计,被群众侵占的林地达8.3万亩,林地被侵占后斯道公司支付林地租金时又将该部分林地扣除,这部分林地租金已达4千多万元。在林木运输过程中遇到群众拦路,斯道公司经常采取给过路费的方式解决,带坏了风气,给区直林场经营增加了困难。另外,斯道公司采伐大多采取机械化作业,这种作业方式对林地表土耕作层破坏极大,会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斯道公司采伐林木前缺乏与林场的沟通,且不配合林场的检查和管理,护林人员无法分辨正常的采伐作业和偷盗林木行为,林区管理混乱,越界采伐时有发生。
二、所提事项的答复建议
(一)关于斯道公司租赁国有林地被侵占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以来,斯道公司租赁的8家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以下简称“区直林场”)国有林地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被侵占面积已达8.3万亩(主要是钦廉林场),有的被侵占林地目前还无法统计,被占面积占租赁国有林地的10%以上。斯道公司支付林地租金时将被侵占林地租金扣除,既造成公司经营收益损失,也造成了国有资源流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刚刚印发了《广西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当前林业部门正在开展被侵占林地调查核实工作,斯道公司要做好充分前期工作,纳入综合整治统一行动,收回被侵占的国有林地。
建议:一是将斯道公司被侵占的林地纳入综合整治范围。斯道公司要高度重视租赁国有林地回收问题,尽快开展调查核实,逐块查清被侵占林地的地点、面积、侵占时间、侵占人等,制定被侵占林地回收详细方案,提出具体措施,与林地所在林场加强沟通联系,将被侵占林地纳入所属林场任务,据了解,钦廉林场已将斯道公司被侵占的7万多亩林地纳入整治范围。二是斯道公司对租赁国有林地履行好“守土责任”,加大资源保护力度,杜绝发生新增国有林地被侵占现象。在开展营林生产或采伐木材或造林时遇到群众阻挠时,要依法维权,不要轻易使林地易被群众侵占。三是鉴于斯道公司对租赁林地经营方面管理不善,林地保护措施不力,经营成本过高等诸多问题,建议将所租赁的林地退还区直林场经营,可采取与区直林场签订木材供应协议的方式解决北海林浆纸项目的原料供应问题。
(二)关于林业经营社会运作环境的支持与保障问题
主要是在北海市等范围存在群众盗伐斯道公司木材和当地木材加工企业收购来源不合法木材以及地方查处不力问题。下一步继续采取措施,支持和保障斯道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的林业经营活动。一是指导全区做好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工作。督促、指导有关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做好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的核发工作,依法保护森林经营者采运林木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越界批复采伐、运输其他森林经营者林木的行为;二是加大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打击力度。通过在全区开展森林督查,及时发现并打击盗砍滥伐、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等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督促有关市、县依法依规做好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三是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不断深化全区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林木采伐和木材运输审批手续,切实赋予森林经营者应有的经营自主权和财产处置权。四是加强对林区木材加工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工商部门加强对经工商登记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抽查,核对企业库存和木材原料来源是否合法,公开抽查结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违规经营木材行为的查处力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2018年7月23日
信息来源:广西林业局政府网
自治区人民政府:
现将斯道拉恩索公司拜会自治区领导议题内容的有关背景材料及所提事项的答复建议报告如下:
一、有关背景材料
(一)北海林桨纸项目的简要回顾
2002年,斯道拉恩索公司(简称斯道公司)进入广西,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商谈建设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主要事宜是广西提供林地给斯道公司种植原料林,斯道公司在北海市建设浆纸项目。开始,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用广西高峰林浆纸(集团)有限公司(由8家区直国有林场出资组建)林地及林木资产与斯道公司合作,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有林地不能直接与外资公司合作,因此国家林业局不同意用广西高峰林浆纸(集团)有限公司林地及林木直接与斯道公司合作。200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广西林业集团,作为项目合作新的广西方合作主体与斯道拉恩索公司继续洽谈,2009年10月后双方一度中断了谈判,2011年4月25日双方重启谈判。2012年3月20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见证下,合作各方签订了合作确认书。2013年7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由原来的一期建设90万吨浆、90万吨纸和纸板调整为先建45万吨纸板、配套新增建设20万吨漂白化学热磨机械浆,再视情况建90万吨浆厂和另外45万吨纸厂。2013年9月30日项目一期正式开工建设,到2016年6月以来,项目一期45万吨纸板生产线、20万吨漂白化学热磨机械浆生产线、聚乙烯淋膜生产线陆续建成投产。
(二)项目合作方式、投资主体及投资分红回报的演变过程
在历时11年的艰难谈判过程中,由于国家法律、政策的原因,项目的合作方式、投资主体及投资回报分红等均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是项目合作方式的演变。项目洽谈之初,双方同意林场以林地作价入股,斯道以现金入股成立一家林浆纸一体化合资公司,后因国家林业局明确表示:“不能给中外合资公司发放国有林地的林权证、各级地方政府不能以国有林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中方只能以现金出资入股,中外合资公司使用国有林地只能采取租赁方式。”合资公司改为双方均以现金入股,并确定由成立一家林浆纸一体化的合资公司改为分设工业合资公司、国有林地林业合资公司和社会林地林业合资公司等三家合资公司,形成了合资公司从“1”→“1+1+1”的演变过程。二是投资主体的演变。项目最初设定的中方投资主体是以8家林场入股成立的高峰林浆纸业股份公司,经过5年多的商谈,2007年双方确定的合作条件是:中方以国有林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国有林地林权证发给合资公司,并由一家公司代表中方进行合作。按照这样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2008年批准成立广西林业集团。林业集团成立后,高峰林浆纸业股份公司资产划拨到林业集团,项目中方投资主体改为林业集团,8家林场以国有林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与林业集团在中外合资公司共同占股15%。后国家林业局不同意以国有林地作价入股合资公司,决定统一由林业集团以现金出资在合资公司中持股,8家国有林场不再在林业和工业合资公司中持股,形成了中方投资主体从“1+8”→“1”的演变过程。三是投资分红回报的演变。项目初衷是区直林场通过工业项目获取比单纯经营林地更大的经营利益,但在推进项目过程中,为便于统一对外,决定将林场林地划拨给林业集团,因此,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组建林业集团的文件明确规定,中外合资公司的中方权益要通过分红方式分配给8家林场,并给予8家林场财政支持。后由于8家国有林场在合资公司中不投资参股,中方在项目中的投资分红回报从林业集团与8家林场分享演变为林业集团一家独享,形成了“1+8”→“1”的演变过程。8家林场只得到租赁林地的租金。
(三)区直林场为北海林浆纸项目作出巨大贡献
划拔80万亩林地使用权给林业集团与斯道公司合作,减少了林场收入。2004年以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自治区直属8家(钦廉、博白、六万、东门、七坡、高峰、派阳山、树木园)林场陆续向斯道公司移交80万亩林地作为北海林浆纸项目配套原料林基地,2013年前,斯道公司直接将林地全部租金划拔给8家林场。2014年因不能把林地直接租给斯道公司,而是要把林地划给广西林业集团后,再由广西林业集团租赁给合资公司经营。从2014年开始,斯道公司先把林地租金先划给广西林业集团,再由广西林业集团转给8家林场,但2014年广西林业集团以自治区没有确定租金分配比例和要偿还财政借款为由,没有给林场;2015年至2017年按自治区林业厅与广西林业集团商定的“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没有确定租金分配比例前,先按五:五比例分配”约定,每年给8家林场50%租金,另50%留在林业集团。”8家林场从原来林地租金全部给林场到只得50%,而且2014年没有得到。移交林业集团的80万亩林地都是林场最好的林地,如果是林场自已经营,每年每亩纯收入不低于500元以上,意味着8家林场每年减少收入4亿元以上。
(四)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林地移交手续不完善。2014年以前,斯道公司执行由斯道公司、区直林场签订的林地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林地林木管护等方面的权责利清晰。2014年以后,在区直林场未与广西林业集团签订移交协议,林地移交未完成实际情况下,斯道公司执行与林业集团签订的租赁合同,林地移交手续不完善,不符合相关规定。
2.区直林场未足额收到林地租金。2014年以来,斯道公司每年将林地租金支付给林业集团,而林业集团未能及时足额将林地租金支付给区直林场。目前,2014年林地租金分文未收,2015~2017年只收到50%,而且每年都是斯道公司交给林业集团迟半年以上才收到。其中,钦廉林场未收到的租金总额超过1亿元。
3.区直林场面临生存困难。区直林场为支持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作出了巨大牺牲,将场内最优质的林地租赁给斯道公司。林地移交后,林场场内可经营林地所剩无几。以钦廉林场为例,移交斯道公司优质林地31万亩后,场内所剩可经营商品林地不到5万亩,而林场职工将近3000人,经常发不起工资,面临着很大的生存问题。区直林场为了寻找出路,都选择了贷款到场外租地造林,但由于场外造林情况复杂,效益不佳,目前大部分区直林场负债率都超过了60%,负担更加沉重。
4.护林管护费低。斯道公司将护林工作承包给区直林场,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按每亩30多元支付管护费。由于林区环境复杂,林地林木保护涉及协调各方面关系,除了聘请护林员,还有很多不可预见的开支,按当前的护林费标准很难有效开展林木保护和森林防火等工作。
5.斯道公司林地经营管理措施不力。斯道公司采伐木材后或造林时,遇到群众阻挠时经常轻易放弃,没有采取坚决的措施,致使林地易被群众侵占。据不完全统计,被群众侵占的林地达8.3万亩,林地被侵占后斯道公司支付林地租金时又将该部分林地扣除,这部分林地租金已达4千多万元。在林木运输过程中遇到群众拦路,斯道公司经常采取给过路费的方式解决,带坏了风气,给区直林场经营增加了困难。另外,斯道公司采伐大多采取机械化作业,这种作业方式对林地表土耕作层破坏极大,会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斯道公司采伐林木前缺乏与林场的沟通,且不配合林场的检查和管理,护林人员无法分辨正常的采伐作业和偷盗林木行为,林区管理混乱,越界采伐时有发生。
二、所提事项的答复建议
(一)关于斯道公司租赁国有林地被侵占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以来,斯道公司租赁的8家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以下简称“区直林场”)国有林地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被侵占面积已达8.3万亩(主要是钦廉林场),有的被侵占林地目前还无法统计,被占面积占租赁国有林地的10%以上。斯道公司支付林地租金时将被侵占林地租金扣除,既造成公司经营收益损失,也造成了国有资源流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刚刚印发了《广西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当前林业部门正在开展被侵占林地调查核实工作,斯道公司要做好充分前期工作,纳入综合整治统一行动,收回被侵占的国有林地。
建议:一是将斯道公司被侵占的林地纳入综合整治范围。斯道公司要高度重视租赁国有林地回收问题,尽快开展调查核实,逐块查清被侵占林地的地点、面积、侵占时间、侵占人等,制定被侵占林地回收详细方案,提出具体措施,与林地所在林场加强沟通联系,将被侵占林地纳入所属林场任务,据了解,钦廉林场已将斯道公司被侵占的7万多亩林地纳入整治范围。二是斯道公司对租赁国有林地履行好“守土责任”,加大资源保护力度,杜绝发生新增国有林地被侵占现象。在开展营林生产或采伐木材或造林时遇到群众阻挠时,要依法维权,不要轻易使林地易被群众侵占。三是鉴于斯道公司对租赁林地经营方面管理不善,林地保护措施不力,经营成本过高等诸多问题,建议将所租赁的林地退还区直林场经营,可采取与区直林场签订木材供应协议的方式解决北海林浆纸项目的原料供应问题。
(二)关于林业经营社会运作环境的支持与保障问题
主要是在北海市等范围存在群众盗伐斯道公司木材和当地木材加工企业收购来源不合法木材以及地方查处不力问题。下一步继续采取措施,支持和保障斯道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的林业经营活动。一是指导全区做好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工作。督促、指导有关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做好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的核发工作,依法保护森林经营者采运林木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越界批复采伐、运输其他森林经营者林木的行为;二是加大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打击力度。通过在全区开展森林督查,及时发现并打击盗砍滥伐、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等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督促有关市、县依法依规做好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三是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不断深化全区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林木采伐和木材运输审批手续,切实赋予森林经营者应有的经营自主权和财产处置权。四是加强对林区木材加工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工商部门加强对经工商登记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抽查,核对企业库存和木材原料来源是否合法,公开抽查结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违规经营木材行为的查处力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2018年7月23日
信息来源:广西林业局政府网
【#洛阳多所高校通知这些学生暂缓返校# 】
河南科技大学
校属各单位:
暑期以来,省内外多地连续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和散发疫情,中高风险区时有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秋季学期开学在即,海南等地又暴发聚集性疫情,省内疫情多点频发,洛阳周边城市出现疫情,人员大规模流动将给校园带来输入性风险。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按照错峰开学等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和返校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开学时间安排
在册学生:9月3—4日报到注册,9月5日正式上课。
2022级本科新生、研究生新生:9月13—14日报到注册,9月15日开始教学活动。
全体教职工:8月29日正式上班(上班前,市域外返校教师必须完成"3天2检”)。
二、返校有关要求
1.返校前7天,师生原则上不跨地市流动,非必要不外出。暑期外出师生至少在开学前7天返回居住地,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严格按属地要求落实核酸检测。
2.返校前7天,师生必须每日完成"报平安”打卡,连续7天的"报平安”打卡是申请返校和进入校园的前提条件。
3.返校学生请提前通过河南科技大学"我i科大”APP进行申请和报备,详细报告返校行程和方式、健康状况、7天内的旅居史,特别是7天内本人以及生活在一起的家属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4.师生要做好健康监测、返校准备等工作,尽量避免和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的学生须如实向所在学院(书院)报告,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5.返校时,师生入校门要测量体温、核验身份、查验登机或乘车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
6.对自境外返回的留学生,严格按照河南省、洛阳市相关政策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和健康监测。
7.开学后,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谢绝进入,严格控制线下大型活动。学生非必要不离开校园,学习生活活动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保持社交距离。
三、暂缓返校
1.目前处于中高风险地区(市、区)的师生暂缓返校,若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必须向所在的学院(书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2.开学后未按时返校的师生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原因,由所在单位做好行迹追踪,建立台账,并加强疫情防控指导。
四、切勿提前返校
符合返校要求的学生务必按照开学时间,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返校行程,切勿提前返校。
五、学校根据洛阳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若对开学时间做出调整,将及时发布通知。
河南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1日
洛阳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
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洛阳市相关通知精神,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及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为做好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现做出如下安排:
1.全体教职工9月2日返校报到;老生和2022级第二学士学位新生9月3-4日返校报到;2022级新生9月17-18日入学报到。
2.自8月19日起,教职工和学生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教职工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离开洛阳市,留校学生原则上不离开校园,外地学生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确需离开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对目前仍在洛阳市域外地区旅居的教职工,须在8月26日前返回洛阳,并在洛阳建立健康记录。外地学生返校前,须有14天的健康记录和行动轨迹核查,如不符合条件,暂缓返校。
3.居住社区的教职工返回洛阳市之前,应提前与社区联系沟通,了解社区防控政策,遵守社区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核酸检测。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国(境)外师生,或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交集,特别是健康码异常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学校所在单位、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相关情况,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返校,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经学校批准,方可返回洛阳市,但须持出发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达洛阳市后按照洛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境外来(返)洛师生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对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为阴性后方可返校。
在洛阳市的师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有上述第3条情形的,家庭成员抵达洛阳市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阴性后,师生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4.师生入校时,经测温、查验"洛师小筑”(通行码、行程码)或场所码、健康码等通过后方可进入校园。在校住宿的返岗教职工,须提前提交"学生公寓、员工宿舍疫期返校入住申请表”、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入住。
5.依据返校工作实际,保卫处、后勤处要认真做好校园出入人员登记检查、防控防疫物资发放、班车运行数量调整、食堂餐饮供应等工作,确保师生有序、顺利返校工作学习。
6.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师生返校后的安全防护措施,自觉遵守居住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坚持"洛师小筑”个人健康状况日报告和外出审批制度,本人和家属若有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7.全校师生要严守返岗、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学校将对各单位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党政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洛阳理工学院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
(含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科学统筹、从严从实、精准有效做好秋季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校园疫情防线,实现安全开学、开学安全,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含新生报到)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返校(报到)时间
1.教职工开学返校时间
8月25日,全体教职工返校报到。
2.学生开学返校(新生报到)时间
(1)2019、2020、2021级学生:8月26、27日返校报到;
(2)2022级学生(新生):8月27日、28日入学报到。
8月29日全体师生按照教学安排开展教学活动,上课时间按照《洛阳理工学院春夏季作息时间表》执行。
二、返校(报到)条件及要求
(一)正常返校(报到)条件
1.来自低风险地区且返校前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及其关联地区旅居史;
2.返校前连续上报个人旅居情况、活动轨迹及健康监测情况7天以上,且监测期间身体健康,无可疑症状;
3.支付宝或微信防疫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即"两码”)均为绿码,返校前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4.返校前10天内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5.返校前10天内,无出入境经历(包括出入中国香港、澳门、台湾)或未直接、间接接触境外入境人员。
6.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或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观察后,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完成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3、7天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申请返校。
(二)暂缓返校(报到)
师生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暂缓返校(报到),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
1.本人或共同居住人"两码”为红码或黄码尚未解除者;
2.返校前7天内,本人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或洛阳市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者(洛阳市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随疫情发展随时变动,返校人员所在学院、部门要做好人员返校前的审核工作);
3.返校前14天内,本人被判定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者;
4.返校前10天内,本人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5.返校前7天内,本人被判定为次密切接触者;
6.返校前7天内,本人有发热、咳嗽、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皮疹等可疑症状或其他其它不适宜返校(报到)的病症者。
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关注暂缓返校的师生员工情况,"一人一档”建立台账并及时进行追踪指导,对暂缓返校的学生还应及时做好开展在线教学的准备工作。
三、返校前准备工作
1.提交返校申请。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在返校前,需提前通过学校健康状况管控平台或新生报到系统,及时提交返校申请及必要的审批报备材料,获批准后方可返校。
2.非必要不外出。师生返校前7天,原则上不跨地市流动。
3.进行核酸检测。师生返校前应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保证返校时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有效性。
4.准备好个人疫情防控物品。所有师生返校前应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口罩、消毒湿巾等),以满足返校途中和到校后个人防护的需要。
5.积极接种疫苗。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加强针的师生要积极关注所在地疫苗接种安排,就近尽早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四、返校途中个人防护
1.合理规划返校行程。尽量乘坐个人私家车返校,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尽量选择可直达或少转乘的交通方式;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中转或换乘的,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报备。
2.做好安全防护。认真做好返校途中个人防护,注意旅途安全;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减少与他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妥善保管乘坐交通工具的票据或有关证明。
3.保持信息畅通。学生在返校过程中应保持信息畅通,如遇特殊情况发生,第一时间向家长和辅导员报告。
五、学生返校报到流程
1.校区入口设置。学校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校区仅开放一处校门供返校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王城校区北门、开元校区东门、九都校区北门)。
2.有序入校。学生返校时应到对应校区的大门入口处有序进入校园。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最大程度确保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倡导学生独立自主返校,尽量减少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如需入校,其入校条件与入校学生等同),大件行李可以提前快递邮寄到校。为保证学生顺利返校,学校将安排车辆并组织志愿者为返校学生做好服务。
3.入校检查。所有进校人员均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按照"测温—消毒—核验”的流程,依次间隔1米以上距离,排队接受入校检查。
(1)测温:测量体温正常者可以入校,体温异常(≥37.3℃)的人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进行管理;
(2)消毒:学生携带的行李物品需在校门口逐一进行消毒;
(3)核验:入校时,所有人员需扫描校园场所码,供保卫人员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校园。
4.老生报到。老生返校后向所在学院报到,复核"两码一证”及相关材料后,进行注册报到。
5.新生报到。新生入校后,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两码一证”等材料,前往各校区迎新工作地点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完成人证比对、信息确认、办理绿色通道等。
学校分别在三个校区集中设立迎新工作接待点,具体如下:
(1)王城校区:镜月广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开元校区:九九广场(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
(3)九都校区:翰墨广场(艺术设计学院)。
6.入住宿舍。学生进入公寓楼时,再次扫描场所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均正常者入住宿舍。
六、返校(报到)后的管理
1.严格出入管理。严格落实校园管理,严管严控校门,外来无关人员不得入校,因工作需要确需入校的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所有人员在入校时,均需扫描场所码接受查验,符合要求方能入校。按照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学生返校后需在校实施7天健康监测。
2.养成良好防护习惯。师生员工要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不串寝,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3.核酸检测。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市域外人员返校报到后72小时内,需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需间隔24小时以上)。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校内设置采样点供师生进行采样。
河南科技大学
校属各单位:
暑期以来,省内外多地连续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和散发疫情,中高风险区时有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秋季学期开学在即,海南等地又暴发聚集性疫情,省内疫情多点频发,洛阳周边城市出现疫情,人员大规模流动将给校园带来输入性风险。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按照错峰开学等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和返校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开学时间安排
在册学生:9月3—4日报到注册,9月5日正式上课。
2022级本科新生、研究生新生:9月13—14日报到注册,9月15日开始教学活动。
全体教职工:8月29日正式上班(上班前,市域外返校教师必须完成"3天2检”)。
二、返校有关要求
1.返校前7天,师生原则上不跨地市流动,非必要不外出。暑期外出师生至少在开学前7天返回居住地,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严格按属地要求落实核酸检测。
2.返校前7天,师生必须每日完成"报平安”打卡,连续7天的"报平安”打卡是申请返校和进入校园的前提条件。
3.返校学生请提前通过河南科技大学"我i科大”APP进行申请和报备,详细报告返校行程和方式、健康状况、7天内的旅居史,特别是7天内本人以及生活在一起的家属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4.师生要做好健康监测、返校准备等工作,尽量避免和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的学生须如实向所在学院(书院)报告,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5.返校时,师生入校门要测量体温、核验身份、查验登机或乘车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
6.对自境外返回的留学生,严格按照河南省、洛阳市相关政策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和健康监测。
7.开学后,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谢绝进入,严格控制线下大型活动。学生非必要不离开校园,学习生活活动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保持社交距离。
三、暂缓返校
1.目前处于中高风险地区(市、区)的师生暂缓返校,若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必须向所在的学院(书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2.开学后未按时返校的师生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原因,由所在单位做好行迹追踪,建立台账,并加强疫情防控指导。
四、切勿提前返校
符合返校要求的学生务必按照开学时间,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返校行程,切勿提前返校。
五、学校根据洛阳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若对开学时间做出调整,将及时发布通知。
河南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1日
洛阳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
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洛阳市相关通知精神,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及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为做好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现做出如下安排:
1.全体教职工9月2日返校报到;老生和2022级第二学士学位新生9月3-4日返校报到;2022级新生9月17-18日入学报到。
2.自8月19日起,教职工和学生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教职工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离开洛阳市,留校学生原则上不离开校园,外地学生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确需离开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对目前仍在洛阳市域外地区旅居的教职工,须在8月26日前返回洛阳,并在洛阳建立健康记录。外地学生返校前,须有14天的健康记录和行动轨迹核查,如不符合条件,暂缓返校。
3.居住社区的教职工返回洛阳市之前,应提前与社区联系沟通,了解社区防控政策,遵守社区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核酸检测。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国(境)外师生,或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交集,特别是健康码异常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学校所在单位、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相关情况,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返校,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经学校批准,方可返回洛阳市,但须持出发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达洛阳市后按照洛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境外来(返)洛师生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对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为阴性后方可返校。
在洛阳市的师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有上述第3条情形的,家庭成员抵达洛阳市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阴性后,师生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4.师生入校时,经测温、查验"洛师小筑”(通行码、行程码)或场所码、健康码等通过后方可进入校园。在校住宿的返岗教职工,须提前提交"学生公寓、员工宿舍疫期返校入住申请表”、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入住。
5.依据返校工作实际,保卫处、后勤处要认真做好校园出入人员登记检查、防控防疫物资发放、班车运行数量调整、食堂餐饮供应等工作,确保师生有序、顺利返校工作学习。
6.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师生返校后的安全防护措施,自觉遵守居住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坚持"洛师小筑”个人健康状况日报告和外出审批制度,本人和家属若有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7.全校师生要严守返岗、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学校将对各单位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党政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洛阳理工学院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
(含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科学统筹、从严从实、精准有效做好秋季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校园疫情防线,实现安全开学、开学安全,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含新生报到)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返校(报到)时间
1.教职工开学返校时间
8月25日,全体教职工返校报到。
2.学生开学返校(新生报到)时间
(1)2019、2020、2021级学生:8月26、27日返校报到;
(2)2022级学生(新生):8月27日、28日入学报到。
8月29日全体师生按照教学安排开展教学活动,上课时间按照《洛阳理工学院春夏季作息时间表》执行。
二、返校(报到)条件及要求
(一)正常返校(报到)条件
1.来自低风险地区且返校前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及其关联地区旅居史;
2.返校前连续上报个人旅居情况、活动轨迹及健康监测情况7天以上,且监测期间身体健康,无可疑症状;
3.支付宝或微信防疫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即"两码”)均为绿码,返校前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4.返校前10天内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5.返校前10天内,无出入境经历(包括出入中国香港、澳门、台湾)或未直接、间接接触境外入境人员。
6.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或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观察后,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完成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3、7天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申请返校。
(二)暂缓返校(报到)
师生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暂缓返校(报到),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
1.本人或共同居住人"两码”为红码或黄码尚未解除者;
2.返校前7天内,本人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或洛阳市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者(洛阳市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随疫情发展随时变动,返校人员所在学院、部门要做好人员返校前的审核工作);
3.返校前14天内,本人被判定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者;
4.返校前10天内,本人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5.返校前7天内,本人被判定为次密切接触者;
6.返校前7天内,本人有发热、咳嗽、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皮疹等可疑症状或其他其它不适宜返校(报到)的病症者。
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关注暂缓返校的师生员工情况,"一人一档”建立台账并及时进行追踪指导,对暂缓返校的学生还应及时做好开展在线教学的准备工作。
三、返校前准备工作
1.提交返校申请。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在返校前,需提前通过学校健康状况管控平台或新生报到系统,及时提交返校申请及必要的审批报备材料,获批准后方可返校。
2.非必要不外出。师生返校前7天,原则上不跨地市流动。
3.进行核酸检测。师生返校前应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保证返校时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有效性。
4.准备好个人疫情防控物品。所有师生返校前应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口罩、消毒湿巾等),以满足返校途中和到校后个人防护的需要。
5.积极接种疫苗。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加强针的师生要积极关注所在地疫苗接种安排,就近尽早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四、返校途中个人防护
1.合理规划返校行程。尽量乘坐个人私家车返校,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尽量选择可直达或少转乘的交通方式;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中转或换乘的,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报备。
2.做好安全防护。认真做好返校途中个人防护,注意旅途安全;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减少与他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妥善保管乘坐交通工具的票据或有关证明。
3.保持信息畅通。学生在返校过程中应保持信息畅通,如遇特殊情况发生,第一时间向家长和辅导员报告。
五、学生返校报到流程
1.校区入口设置。学校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校区仅开放一处校门供返校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王城校区北门、开元校区东门、九都校区北门)。
2.有序入校。学生返校时应到对应校区的大门入口处有序进入校园。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最大程度确保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倡导学生独立自主返校,尽量减少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如需入校,其入校条件与入校学生等同),大件行李可以提前快递邮寄到校。为保证学生顺利返校,学校将安排车辆并组织志愿者为返校学生做好服务。
3.入校检查。所有进校人员均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按照"测温—消毒—核验”的流程,依次间隔1米以上距离,排队接受入校检查。
(1)测温:测量体温正常者可以入校,体温异常(≥37.3℃)的人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进行管理;
(2)消毒:学生携带的行李物品需在校门口逐一进行消毒;
(3)核验:入校时,所有人员需扫描校园场所码,供保卫人员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校园。
4.老生报到。老生返校后向所在学院报到,复核"两码一证”及相关材料后,进行注册报到。
5.新生报到。新生入校后,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两码一证”等材料,前往各校区迎新工作地点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完成人证比对、信息确认、办理绿色通道等。
学校分别在三个校区集中设立迎新工作接待点,具体如下:
(1)王城校区:镜月广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开元校区:九九广场(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
(3)九都校区:翰墨广场(艺术设计学院)。
6.入住宿舍。学生进入公寓楼时,再次扫描场所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均正常者入住宿舍。
六、返校(报到)后的管理
1.严格出入管理。严格落实校园管理,严管严控校门,外来无关人员不得入校,因工作需要确需入校的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所有人员在入校时,均需扫描场所码接受查验,符合要求方能入校。按照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学生返校后需在校实施7天健康监测。
2.养成良好防护习惯。师生员工要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不串寝,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3.核酸检测。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市域外人员返校报到后72小时内,需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需间隔24小时以上)。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校内设置采样点供师生进行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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