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很美我在等你[超话]# #沉浸吉林#【雁鸣湖镇小山村】“湖光山色绝佳处,雁鸣湖畔小山村”。小山村地处雁鸣湖国家级湿地保护区腹地,青山环抱,绿水相依,北与黑龙江省宁安县镜泊乡接壤,是吉林省的东大门。村庄距敦化市区70公里,距雁鸣湖镇区17公里,村庄前方是国家级湿地保护区,201国道、鹤大高速和牡丹江水在湿地中穿行而过,自然景观优异,交通十分便利。(敦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鹤壁身边事# 【即日起,鹤壁人才住房补贴开始申请】7月8日,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申请人才住房补贴的通知,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
申报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
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发放范围
自《鹤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鹤人才〔2019〕2号)印发之日(2019年7月31日)起,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或租赁住房的高层次人才(购房或租房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次集中发放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住房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申报(7月8日—7月18日)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含已领取2021年购房、租房补贴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按鹤建〔2019〕48号规定提交下列材料。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提交材料:鹤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或证明、毕业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在鹤工作情况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不动产证书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租房合同。
审核(7月19日—8月5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申报人员情况发函同级组织、自然资源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鹤建〔2019〕48号规定条件,提出明确意见。根据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人才住房的补贴方式和金额,提请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公示(8月8日—8月19日)
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8月22日—8月31日)
公示无异议后,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补贴金额、名单等情况反馈至同级财政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由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放至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账户。
要求
请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住房补贴的,将取消住房补贴申请资格,纳入失信“黑名单”,通过社会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
2.用人单位负责对照鹤建〔2019〕48号文件规定,就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提出明确意见。
联系电话:3386018
联系人:郭利超
申报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
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发放范围
自《鹤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鹤人才〔2019〕2号)印发之日(2019年7月31日)起,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或租赁住房的高层次人才(购房或租房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次集中发放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住房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申报(7月8日—7月18日)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含已领取2021年购房、租房补贴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按鹤建〔2019〕48号规定提交下列材料。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提交材料:鹤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或证明、毕业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在鹤工作情况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不动产证书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租房合同。
审核(7月19日—8月5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申报人员情况发函同级组织、自然资源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鹤建〔2019〕48号规定条件,提出明确意见。根据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人才住房的补贴方式和金额,提请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公示(8月8日—8月19日)
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8月22日—8月31日)
公示无异议后,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补贴金额、名单等情况反馈至同级财政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由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放至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账户。
要求
请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住房补贴的,将取消住房补贴申请资格,纳入失信“黑名单”,通过社会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
2.用人单位负责对照鹤建〔2019〕48号文件规定,就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提出明确意见。
联系电话:3386018
联系人:郭利超
#鹤法动态# 【鹤法跑在前 司法公开年|齐齐哈尔中院第201次“公众开放日”:邀请检验检测中心计量工作人员走进法院】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营造全民监督、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近日,齐齐哈尔中院举行第201次开放日活动,市法院民二庭邀请齐齐哈尔市检验检测中心计量党支部走进法院参观。
在讲解员的引导下,检验检测中心计量党支部的同志们先后参观了齐齐哈尔中院宪法墙、员额法官墙、院史馆、高科技审判法庭等场所,讲解员为参观人员详细讲解了立案、审判、执行等案件办理流程和法院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通过聆听讲解员的讲解,大家更加直观的了解齐齐哈尔中院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成果,以及鹤城法院76年发展历程。
检验检测中心计量党支部的同志们表示,这是他们第一次走进齐齐哈尔中院感受法院文化、接触法院工作,切身感受到了法院严谨的工作氛围和法庭的庄严肃穆,了解到法院工作的不易,希望今后能多参加这样的活动,提高自身学法、用法的能力。
在讲解员的引导下,检验检测中心计量党支部的同志们先后参观了齐齐哈尔中院宪法墙、员额法官墙、院史馆、高科技审判法庭等场所,讲解员为参观人员详细讲解了立案、审判、执行等案件办理流程和法院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通过聆听讲解员的讲解,大家更加直观的了解齐齐哈尔中院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成果,以及鹤城法院76年发展历程。
检验检测中心计量党支部的同志们表示,这是他们第一次走进齐齐哈尔中院感受法院文化、接触法院工作,切身感受到了法院严谨的工作氛围和法庭的庄严肃穆,了解到法院工作的不易,希望今后能多参加这样的活动,提高自身学法、用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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