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超话]##晚安心语##晚安,这座城# 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要努力做到,这是一个靠谱的人所应该有的表现。但这并不意味着“答应下来的事做不到”就一定不是靠谱的人。这世界上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意外和突发情况,只要你能在落实的过程中做到及时反馈和沟通,凡事有交代,那就仍会让人觉得靠谱。晚安我的世界!
时常感慨没有从一出道就当梯粉,错过了她们很宝贵的一段日子,又很庆幸能在第一场世巡之前就粉上了也还不算晚。梯人们最打动我的永远是真诚、努力和即便所有人都认为她们的舞难到可以不用开麦的时候她们却用一场不落的开麦证明着她们的实力还有对梦想和粉丝的尊重。所以最后她们很真诚的感谢粉丝的时候虽然半知半解但还是跟着流泪了。
很喜欢看一些韩团的演唱会,他们看起来永远活泼永远开心永远充满精力更是永远真诚,他们好像真的很热爱这个职业也很感恩并且喜爱每一个粉丝,脸上的笑容能把我心里所有的烦恼统统驱散。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抱一抱]
很喜欢看一些韩团的演唱会,他们看起来永远活泼永远开心永远充满精力更是永远真诚,他们好像真的很热爱这个职业也很感恩并且喜爱每一个粉丝,脸上的笑容能把我心里所有的烦恼统统驱散。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抱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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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昨天《俱舍論》中提到:「彼等籠統而歸納,如應善與不善業,佛說各有十業道。」這裡的身三、語四、心三是「業道」但不是「業」。
去年的尼眾辯經法會前,我已經感冒,接著在辯經期間,因為早上、下午都有課程而病情加重,之後到了瓦拉那西,才診斷出來是肺炎,一個月都出不了門,只能待在房間養病,蠻嚴重的。
這次還好,雖然沒有生病,但因為一路從噶舉冬季辯經法會起,接著祈願法會期間活動眾多,實在有些疲憊,如果大家上課時覺得我有些不知所云,實在是因為我的身、口、意力量都已經用盡的關係。
■「不善」成立的條件
《瑜伽師地論》的〈攝抉擇分〉中提到,不善的造作,需要具備幾個條件,例如:對象(基礎)、心念、想法、煩惱、結果等等。以下會簡略的作一些介紹。
我們要知道「何謂十種不善」,先知道何謂「十種不善」,才會知道何謂「十善」。一般來說,所謂的十善的「善」,例如,僅是不殺生,是否就是十善的善?並不一定,那可能只是一種無記、中性的情況。
■瞭解「十不善」,才能瞭解「善」
所謂不殺生的善,是指緣某一個生命為「對象」,並在「心念」上知道殺生的過患,而生起「想要斷除殺生」的想法,並在「行為」上發誓不殺生,「結果」也確實沒有殺生,這樣才算是「不殺生的善」。
總而言之,了解什麼是「十惡」,才會正確了解「善」。也就是說,瞭解構成十惡的對象、心念、行為及結果後,才會知道善的對象、心念、動機、行為、過程及結果等是什麼。
以殺生為例,前面有一隻羊,這是「對象」,然而「羊」本身無法構成不善。同樣地,僅僅是「心念」,也無法構成不善。
「心念」中又分為三種:第一個為「認知」,意思是確認知道「是這一隻羊」。這裡特別提出「認知」這個條件,是避免認知錯亂的問題。因為如果誤把一個名為「扎西」的人當成「洛桑」,而去誤殺時,就不構成「認知」這個條件,只有在無錯亂的認知下去殺,才構成「認知」這個條件。
心念中的第二種是「煩惱」,煩惱本身並不是不善,只是一個間接協助生起殺意的助緣,並沒有直接造成殺生。如同某人放狗咬人時,實際咬對方的是狗,並不是那個放狗的人。
心念當中的第三種,是「動機」,就是「我想要殺死某某」的動機,這個動機本身是不善,因為若沒有想殺的動機,例如沒有想殺一隻羊的想法,就不會有磨刀、牽羊、來回走動等等準備的過程和行為。因此,這個想殺的動機、殺意,本身就是屬於不善。
再來講到「行為」,這裡是指殺生那個當下的所作所為,這也算是「不善」。例如真的抓了一隻羊,插入了刀子等等。宰殺的方式有很多種,以藏區而言用布悶死、或用刀切斷動脈等,總之若無宰殺的行為、動作,那個動物也不會死亡,因此宰殺的「動作」算是不善。
最後一個是「結果」。我們很難光看結果就論定是不善,以殺生而言,最重要是具備「想要殺」的動機,加上實際宰殺的身、口等的「行為過程」,才會構成十惡當中的「殺」的罪業。
講到這裡,有人會有一些疑問,:「想要殺的『動機』並不算不善。因為如同『煩惱』本身並未直接造惡,只是助緣而已。同樣,想殺的動機只是『想要去做』,並沒有直接造成殺生,所以僅是驅動身體或語言的助緣而已,應該不算罪業。」
這裡的回答是說:「動機」和「煩惱」還是不同,不同之處是,若你缺乏動機時,即使有煩惱,也不會構成罪業。例如有人很想吃羊肉,會有強烈想吃的貪心,但若他並未生起「我要殺一隻羊」的動機,也不會有力量驅使他身、語的行為去殺一隻羊,因此想要殺這隻羊的「動機」,才是造成「殺生」的必要條件。
剛剛主要談到「對象」、「心念」、「行為」和「結果」這幾個條件。
此處談到「心」時,會分為「心王」和「心所」。平時都有的是「心王」,而「心所」是剎那生滅的,當「根」對「境」時,心所才會產生。雖然也有所謂的「五遍行」心所,在有部《俱舍論》中提到是五遍行,但在上座部認為是七種等等。
總之,「身、口」的不善比較容易解釋,以上大致講過,但「心」的不善比較難解釋,也就是在對象、心念、行為和結果上,比較難以區分。
——第十七世大宝法王——
《解脱庄严宝论》
如同昨天《俱舍論》中提到:「彼等籠統而歸納,如應善與不善業,佛說各有十業道。」這裡的身三、語四、心三是「業道」但不是「業」。
去年的尼眾辯經法會前,我已經感冒,接著在辯經期間,因為早上、下午都有課程而病情加重,之後到了瓦拉那西,才診斷出來是肺炎,一個月都出不了門,只能待在房間養病,蠻嚴重的。
這次還好,雖然沒有生病,但因為一路從噶舉冬季辯經法會起,接著祈願法會期間活動眾多,實在有些疲憊,如果大家上課時覺得我有些不知所云,實在是因為我的身、口、意力量都已經用盡的關係。
■「不善」成立的條件
《瑜伽師地論》的〈攝抉擇分〉中提到,不善的造作,需要具備幾個條件,例如:對象(基礎)、心念、想法、煩惱、結果等等。以下會簡略的作一些介紹。
我們要知道「何謂十種不善」,先知道何謂「十種不善」,才會知道何謂「十善」。一般來說,所謂的十善的「善」,例如,僅是不殺生,是否就是十善的善?並不一定,那可能只是一種無記、中性的情況。
■瞭解「十不善」,才能瞭解「善」
所謂不殺生的善,是指緣某一個生命為「對象」,並在「心念」上知道殺生的過患,而生起「想要斷除殺生」的想法,並在「行為」上發誓不殺生,「結果」也確實沒有殺生,這樣才算是「不殺生的善」。
總而言之,了解什麼是「十惡」,才會正確了解「善」。也就是說,瞭解構成十惡的對象、心念、行為及結果後,才會知道善的對象、心念、動機、行為、過程及結果等是什麼。
以殺生為例,前面有一隻羊,這是「對象」,然而「羊」本身無法構成不善。同樣地,僅僅是「心念」,也無法構成不善。
「心念」中又分為三種:第一個為「認知」,意思是確認知道「是這一隻羊」。這裡特別提出「認知」這個條件,是避免認知錯亂的問題。因為如果誤把一個名為「扎西」的人當成「洛桑」,而去誤殺時,就不構成「認知」這個條件,只有在無錯亂的認知下去殺,才構成「認知」這個條件。
心念中的第二種是「煩惱」,煩惱本身並不是不善,只是一個間接協助生起殺意的助緣,並沒有直接造成殺生。如同某人放狗咬人時,實際咬對方的是狗,並不是那個放狗的人。
心念當中的第三種,是「動機」,就是「我想要殺死某某」的動機,這個動機本身是不善,因為若沒有想殺的動機,例如沒有想殺一隻羊的想法,就不會有磨刀、牽羊、來回走動等等準備的過程和行為。因此,這個想殺的動機、殺意,本身就是屬於不善。
再來講到「行為」,這裡是指殺生那個當下的所作所為,這也算是「不善」。例如真的抓了一隻羊,插入了刀子等等。宰殺的方式有很多種,以藏區而言用布悶死、或用刀切斷動脈等,總之若無宰殺的行為、動作,那個動物也不會死亡,因此宰殺的「動作」算是不善。
最後一個是「結果」。我們很難光看結果就論定是不善,以殺生而言,最重要是具備「想要殺」的動機,加上實際宰殺的身、口等的「行為過程」,才會構成十惡當中的「殺」的罪業。
講到這裡,有人會有一些疑問,:「想要殺的『動機』並不算不善。因為如同『煩惱』本身並未直接造惡,只是助緣而已。同樣,想殺的動機只是『想要去做』,並沒有直接造成殺生,所以僅是驅動身體或語言的助緣而已,應該不算罪業。」
這裡的回答是說:「動機」和「煩惱」還是不同,不同之處是,若你缺乏動機時,即使有煩惱,也不會構成罪業。例如有人很想吃羊肉,會有強烈想吃的貪心,但若他並未生起「我要殺一隻羊」的動機,也不會有力量驅使他身、語的行為去殺一隻羊,因此想要殺這隻羊的「動機」,才是造成「殺生」的必要條件。
剛剛主要談到「對象」、「心念」、「行為」和「結果」這幾個條件。
此處談到「心」時,會分為「心王」和「心所」。平時都有的是「心王」,而「心所」是剎那生滅的,當「根」對「境」時,心所才會產生。雖然也有所謂的「五遍行」心所,在有部《俱舍論》中提到是五遍行,但在上座部認為是七種等等。
總之,「身、口」的不善比較容易解釋,以上大致講過,但「心」的不善比較難解釋,也就是在對象、心念、行為和結果上,比較難以區分。
——第十七世大宝法王——
《解脱庄严宝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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