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差不多四个月看完了围城,我承认有的时候我像在完成任务一样,但是我越来越发现曾有那么一些时候我是深深沦陷于书中的魅力语言和情节的,尤其是小说的末尾,描写那个顽固的大钟,结合主人公方鸿渐结婚前后不同的围城,让我既觉得他可笑,却又同情他,这也许就是书的魅力吧,有了好的第一步,我要好好坚持 https://t.cn/zQdRaAR
望着“四角的天空”,有种“洞中才数月,世上已千年”之感。我是越来越在了解这个世界,还是越来越与其绝缘。我似乎已经不知道“围城”外,我们这个年纪的男女青年到底成长到什么一个模样;不知道如今社会时尚和潮流是什么;不知道怎么和女孩子相处,她们的一言一行到底想表达着些什么;不知道如今大众思想主流是什么。或许我看待这一切还犹如十七八岁时我所认识和看待的那样,我想很多观念和想法可能真的停留在高三结束的那个夏季。早已奔三的自己明白很多东西自己今生无法去体会,毕竟道路千万条一个人一生却只能走那么一条。一路走来得到什么,失去什么不去计较,但这条路是我那年高考完后做出的人生抉择。
杨绛在《记钱锺书与〈围城〉》一文中写道:“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锺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
ps小附今晚厨艺,出来得瑟得瑟[馋嘴]做灶下婢合格吗[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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