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发布重要通告:进入公共场所需48小时核酸】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73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分类实施”
(一)入(返)晋人员“即到即检”。省内涉疫地区及省外入(返)晋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通过“入(返)晋人员自主申报登记”小程序或“晋江12345”微信公众号向目的地镇(街道)、村(社区)或酒店、单位等报备,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抵晋即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和3天2检,从机场、动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进入的实行落地即到即采即走,从国省干道等入口进入的,抵达晋江目的地后须尽快就近在便民核酸采样点或酒店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从沿海码头等抵港上岸的,严格执行海上疫情防控规定,即到即采即检。重点地区入(返)晋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重点人员“应检尽检”。8月26日至8月31日,全市范围内所有人员(含生活、工作、商旅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台港澳及外籍人员等),均须按以下频次要求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全市各核酸采样点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1、1天1检:原常态化“1天1检”的重点人群。
2、3天1检:原常态化“5天1检”、“1周2检”的重点人群检测频次加密调整为“3天1检”;青阳街道、梅岭街道、陈埭镇、东石镇、永和镇、英林镇所有人员;池店镇、龙湖镇、金井镇、深沪镇沿海渔村所有人员。
3、6天1检:池店镇、龙湖镇、金井镇、深沪镇除沿海渔村外所有人员;罗山街道、西园街道、灵源街道、新塘街道,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紫帽镇、西滨镇,经济开发区所有人员。
以上对象,重复人员按最密频次落实核酸检测。
二、重点场所核酸证明“逢进必查”
(一)全市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入人员要一人不漏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证明者不得进入。
(二)酒店、宾馆、民宿及出租公寓(房屋)等住宿场所,严格执行“三码联查”,住客(租户)等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
三、公共场所“严加防控”
(一)8月26日至8月31日期间,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聚集性活动等继续严格管控,具体按照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社会面防控的通告(〔2022〕68号)要求执行。
KTV、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台球室、足浴场所等密闭空间经营场所继续全部暂停营业。后续按规范有序恢复开放将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加强对辖区重点场所的督导检查,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场所予以关停整顿;对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自我防护“不可松懈”
疫情尚未结束,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广大市民要切实加强自我防护,进入公共场所要配合做好测温、亮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用餐使用公勺公筷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减少聚集性活动,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五、违反防疫规定“责任必究”
对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不力,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
https://t.cn/A6SX0Frj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分类实施”
(一)入(返)晋人员“即到即检”。省内涉疫地区及省外入(返)晋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通过“入(返)晋人员自主申报登记”小程序或“晋江12345”微信公众号向目的地镇(街道)、村(社区)或酒店、单位等报备,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抵晋即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和3天2检,从机场、动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进入的实行落地即到即采即走,从国省干道等入口进入的,抵达晋江目的地后须尽快就近在便民核酸采样点或酒店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从沿海码头等抵港上岸的,严格执行海上疫情防控规定,即到即采即检。重点地区入(返)晋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重点人员“应检尽检”。8月26日至8月31日,全市范围内所有人员(含生活、工作、商旅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台港澳及外籍人员等),均须按以下频次要求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全市各核酸采样点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1、1天1检:原常态化“1天1检”的重点人群。
2、3天1检:原常态化“5天1检”、“1周2检”的重点人群检测频次加密调整为“3天1检”;青阳街道、梅岭街道、陈埭镇、东石镇、永和镇、英林镇所有人员;池店镇、龙湖镇、金井镇、深沪镇沿海渔村所有人员。
3、6天1检:池店镇、龙湖镇、金井镇、深沪镇除沿海渔村外所有人员;罗山街道、西园街道、灵源街道、新塘街道,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紫帽镇、西滨镇,经济开发区所有人员。
以上对象,重复人员按最密频次落实核酸检测。
二、重点场所核酸证明“逢进必查”
(一)全市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入人员要一人不漏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证明者不得进入。
(二)酒店、宾馆、民宿及出租公寓(房屋)等住宿场所,严格执行“三码联查”,住客(租户)等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
三、公共场所“严加防控”
(一)8月26日至8月31日期间,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聚集性活动等继续严格管控,具体按照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社会面防控的通告(〔2022〕68号)要求执行。
KTV、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台球室、足浴场所等密闭空间经营场所继续全部暂停营业。后续按规范有序恢复开放将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加强对辖区重点场所的督导检查,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场所予以关停整顿;对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自我防护“不可松懈”
疫情尚未结束,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广大市民要切实加强自我防护,进入公共场所要配合做好测温、亮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用餐使用公勺公筷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减少聚集性活动,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五、违反防疫规定“责任必究”
对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不力,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
https://t.cn/A6SX0Frj
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重庆市用电负荷持续攀升,高峰时段电力存在较大缺口。为确保电力安全有序供应,保障群众基本需要,让电于民,重庆市经信委发布《关于扩大工业企业让电于民实施范围的紧急通知》(渝经信发〔2022〕68号)。
公司执行渝经信发〔2022〕68号通知,于2022年8月17日起临时停工,后续根据气温变化和电力供需情况及时调整生产安排。
建车B 200054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重庆高温影响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执行渝经信发〔2022〕68号通知,于2022年8月17日起临时停工,后续根据气温变化和电力供需情况及时调整生产安排。
建车B 200054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重庆高温影响的提示性公告
【晋江发布通告:加强社会面防控】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社会面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68号
当前,我市划定4个中风险区,其他区域均为低风险区,但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须严格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暂停举办一切文化、娱乐、体育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开放图书馆(书店)、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景区、非景区(点)等旅游场所;暂停开放KTV、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台球室、足浴场所等娱乐场所;暂停开放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室内体育经营场所;公园严格实行错峰、限流,严防人群集聚。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各类场所,将依法查封或责令停业整顿。
二、全市各学校暂停线下教学、暂停对外开放,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和托育服务。各村社区青少年宫、小区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平台)等公益或营利性机构暂停对外开放。
三、各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管场所等重要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各老人活动中心、老人会活动场所暂停开放,暂停广场舞等活动。
四、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各类民间民俗活动、神事活动一律不办。
五、全市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和宴会缓办、白事简办。
六、低风险区内餐饮单位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合理保持就餐间距,不得承接50人以上宴席活动,鼓励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配送服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实行分餐制,错峰就餐,减少聚集。
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农贸(集贸)市场、药店、批发市场、商超、五小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从严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检查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要严格按规定频次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八、各居住小区、各企业要严格入口管理,落实排查监测责任,对外来人员一律严格实行“三码联查”,遇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防控指挥部。
九、广大市民是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自我防护,进入公共场所要配合做好测温、亮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用餐使用公勺公筷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减少聚集性活动,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十、疫情并未结束,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媒体权威发布的疫情有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与公布的病例轨迹、涉疫风险场所有交集,请立即向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控指挥部或疾控部门报告,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相关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要及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详询:12345),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防控责任不力的市场主体、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1日
https://t.cn/A6SfbNoq
当前,我市划定4个中风险区,其他区域均为低风险区,但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须严格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暂停举办一切文化、娱乐、体育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开放图书馆(书店)、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景区、非景区(点)等旅游场所;暂停开放KTV、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台球室、足浴场所等娱乐场所;暂停开放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室内体育经营场所;公园严格实行错峰、限流,严防人群集聚。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各类场所,将依法查封或责令停业整顿。
二、全市各学校暂停线下教学、暂停对外开放,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和托育服务。各村社区青少年宫、小区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平台)等公益或营利性机构暂停对外开放。
三、各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管场所等重要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各老人活动中心、老人会活动场所暂停开放,暂停广场舞等活动。
四、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各类民间民俗活动、神事活动一律不办。
五、全市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和宴会缓办、白事简办。
六、低风险区内餐饮单位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合理保持就餐间距,不得承接50人以上宴席活动,鼓励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配送服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实行分餐制,错峰就餐,减少聚集。
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农贸(集贸)市场、药店、批发市场、商超、五小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从严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检查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要严格按规定频次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八、各居住小区、各企业要严格入口管理,落实排查监测责任,对外来人员一律严格实行“三码联查”,遇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防控指挥部。
九、广大市民是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自我防护,进入公共场所要配合做好测温、亮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用餐使用公勺公筷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减少聚集性活动,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十、疫情并未结束,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媒体权威发布的疫情有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与公布的病例轨迹、涉疫风险场所有交集,请立即向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控指挥部或疾控部门报告,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相关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要及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详询:12345),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防控责任不力的市场主体、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1日
https://t.cn/A6SfbN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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