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建设银行为例,目前建行整存整取利率:三个月1.35%,半年1.55%,一年1.75%,二年2.25%,三年2.75%,五年2.75%;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的利率为:一年1.35%,三年1.55%,五年1.55%
2020年以来,银行利率呈现逐渐下跌的趋势,但即便如此,2022年上半年住户存款增加10.33万亿元,央行发布的2022年第二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倾向于“更多储蓄”的居民占58.3%,比上季增加3.6个百分点。
存款太多,银行贷款贷不出去了,越来越多的人接到过银行贷款营销电话。
再看基金,2019、2020和2021年是基金投资尤其股票类基金的大年,获得高低收益相对还是比较轻松的;进入2022年,股市震荡令广泛意义的股票基金也不是这么轻易获利了。
但有一类基金,近期涨的比股票类基金还要突出,原因是什么?有无可持续性?下面来做一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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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财产纠纷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解除保全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被保全人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人民法院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财产进行保全时,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应当允许其继续使用。
当事人是企业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为了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一般情况下不会冻结企业的基本账户。但同时也要考虑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通过与被执行人的沟通协商,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的相应账户,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应当明确具体冻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资金的流转和账户的使用。
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对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人民法院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查封在建工程后,原则上应当允许被执行人继续建设。
(2)查封在建工程后,对其采取强制变价措施虽能实现执行债权人债权,但会明显贬损财产价值、对被执行人显失公平的,应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暂缓执行的和解协议,待工程完工后再行变价;无法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提供相应担保并承诺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建设的,可以暂缓采取强制变价措施。
(3)查封在建商品房或现房后,在确保能够控制相应价款的前提下,可以监督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按照合理价格自行销售房屋。人民法院在确定期限时,应当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避免期限过长影响执行效率、损害执行债权人合法权益。驰誉律师,驰誉全国!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财产纠纷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解除保全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被保全人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人民法院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财产进行保全时,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应当允许其继续使用。
当事人是企业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为了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一般情况下不会冻结企业的基本账户。但同时也要考虑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通过与被执行人的沟通协商,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的相应账户,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应当明确具体冻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资金的流转和账户的使用。
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对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人民法院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查封在建工程后,原则上应当允许被执行人继续建设。
(2)查封在建工程后,对其采取强制变价措施虽能实现执行债权人债权,但会明显贬损财产价值、对被执行人显失公平的,应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暂缓执行的和解协议,待工程完工后再行变价;无法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提供相应担保并承诺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建设的,可以暂缓采取强制变价措施。
(3)查封在建商品房或现房后,在确保能够控制相应价款的前提下,可以监督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按照合理价格自行销售房屋。人民法院在确定期限时,应当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避免期限过长影响执行效率、损害执行债权人合法权益。驰誉律师,驰誉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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