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两公布一提示# 【会同交警发布2022年元旦假日“两公布一提示”】
2022年“元旦”小长假即将来临(1月1日—1月3日),为切实做好元旦假日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道路情况,现向社会进行“两公布一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线路、出行方式,避开出行高峰易堵路段,谨防暴雨恶劣天气,小心驾驶,安全出行。并祝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节日快乐!出入平安!#畅行中国,交警同行# https://t.cn/A6Jhv022#两公布一提示 | 元旦出行“宝典”,请广大市民查收!
怀化交警微发布
一、辖区天气预报:
1月1日:小雨转阴天,气温4~10℃ 东北风≤3级
1月2日:多云,早晨有雾,气温3~12℃ 东北风≤3级
1月3日:阴天间多云, 晚上阴天转小雨,气温7~12℃ 东北风≤3级
1月4日:阴天转小雨,气温7~11℃ 东北风≤3级
注意防范降雨、大雾造成的道路湿滑、低能见度等对交通出行的不利影响。
二、交通流预判:
1、受晚高峰和提前出行影响,预计https://t.cn/A6Jhv0wg ,1月1日9时至12时将出现出行高峰,返程时间相对分散,10月3日起将陆续出现返程小高峰。
2、私家车自驾出行需求明显提升,重点地区、重点景区、重点路段通行压力巨大。
3、正值学生放假,外出探亲访友、游玩增多,放假回家和节后返校交通安全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三、易堵路段、易堵公路路段:
1、县城将军路工商银行路段至山水龙城路段;
2、环城武装部铁桥路段;
3、江都宾馆三岔路段;
4、林城镇希望路移动公司至新公安局路段。
5、209国道坪村镇集镇路段。
6、209国道堡子镇集镇路段。
7、222省道团河镇集镇路段。
四、事故多发路段:
1、林城镇环城路进岩头方向三岔路口处(G209线2561KM+500M),该路段车流量大、急弯、视线不佳;
2、林城镇水坪溪三岔路口处(0209线2565KM),该路段弯度大且有坡度;
3、林城镇环城路小寨村水岸绿城后门三岔路口处(G209线2559KM+200M),弯急且为连续转弯;
4、堡子镇加油站门口处(G209线2544KM+100M),交叉路口,弯急,视线不佳,事故多发;
5、堡子镇坪见村路段处(G209线2541KM+300M),弯急,连续转弯,视线不佳;
6、马鞍镇洞溪村48度转弯桥处(G209线2537+300M),弯急,车辆多次侧翻;
7、连山乡大坪村处(G209线2567KM-2569KM),道路平直,视线良好,因超速引起的事故频发车;
8、广坪镇羊角坪小学路段处(S318线52KM-53KM),事故多发路段;
9、洒溪乡排子村落龙溪桥头处(S318线7KM+600M),路面较窄,弯道多且处于陡坡下坡处,不利于大车行驶;10、S222线46KM处,弯急、事故多发路段;
11、岩头乡龙坡村18KM处,该路段弯多坡陡;
12、青朗至朗江沿河公路全线,该路段路窄、弯多、临河;
13、坪村镇粟裕故居新老路交汇路口(枫木村部)处,弯急,事故多发;
14、朗江至漠滨乡沿河公路全线,该路段弯多弯急;
15、金子岩乡小洪江村,坡陡弯急,连续长坡;
16、长寨乡茶溪冲村,坡陡弯急,连续长坡。
五、安全提醒:
1、元旦期间,高速不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2、元旦假期间,坪村集镇路段易发生交通拥堵,请驾驶人合理选择进出城路线。
2、假期出行应提前规划,及时了解交通路况信息和交通安全提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方式,尽量避开出行高峰和夜间行车。
3、自驾出行应谨慎安全驾驶,切勿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行经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道路,要减速慢行,行经农村、山区公路要注意观察道路两侧情况尤其是支路车辆和行人;假期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附近道路拥挤,切勿占用应急车道。
4、营运车辆驾驶人要加强车辆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
5、乘坐客车出行要到正规客运场站,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营运客车,乘坐客车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
6、农村出行切勿乘坐超员面包车,自觉抵制非法载人的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雨天雾天驾驶要注意降速车速,保持安全行车距离。
7、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应迅速拍照后立即撤离现场,驶至路肩、停车岛等开阔地域后自行协商处理或报警,以防造成拥堵或引发二次事故。如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110、12122(湖南高速报警电话)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湖南省交警总队 @怀化交警
2022年“元旦”小长假即将来临(1月1日—1月3日),为切实做好元旦假日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道路情况,现向社会进行“两公布一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线路、出行方式,避开出行高峰易堵路段,谨防暴雨恶劣天气,小心驾驶,安全出行。并祝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节日快乐!出入平安!#畅行中国,交警同行# https://t.cn/A6Jhv022#两公布一提示 | 元旦出行“宝典”,请广大市民查收!
怀化交警微发布
一、辖区天气预报:
1月1日:小雨转阴天,气温4~10℃ 东北风≤3级
1月2日:多云,早晨有雾,气温3~12℃ 东北风≤3级
1月3日:阴天间多云, 晚上阴天转小雨,气温7~12℃ 东北风≤3级
1月4日:阴天转小雨,气温7~11℃ 东北风≤3级
注意防范降雨、大雾造成的道路湿滑、低能见度等对交通出行的不利影响。
二、交通流预判:
1、受晚高峰和提前出行影响,预计https://t.cn/A6Jhv0wg ,1月1日9时至12时将出现出行高峰,返程时间相对分散,10月3日起将陆续出现返程小高峰。
2、私家车自驾出行需求明显提升,重点地区、重点景区、重点路段通行压力巨大。
3、正值学生放假,外出探亲访友、游玩增多,放假回家和节后返校交通安全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三、易堵路段、易堵公路路段:
1、县城将军路工商银行路段至山水龙城路段;
2、环城武装部铁桥路段;
3、江都宾馆三岔路段;
4、林城镇希望路移动公司至新公安局路段。
5、209国道坪村镇集镇路段。
6、209国道堡子镇集镇路段。
7、222省道团河镇集镇路段。
四、事故多发路段:
1、林城镇环城路进岩头方向三岔路口处(G209线2561KM+500M),该路段车流量大、急弯、视线不佳;
2、林城镇水坪溪三岔路口处(0209线2565KM),该路段弯度大且有坡度;
3、林城镇环城路小寨村水岸绿城后门三岔路口处(G209线2559KM+200M),弯急且为连续转弯;
4、堡子镇加油站门口处(G209线2544KM+100M),交叉路口,弯急,视线不佳,事故多发;
5、堡子镇坪见村路段处(G209线2541KM+300M),弯急,连续转弯,视线不佳;
6、马鞍镇洞溪村48度转弯桥处(G209线2537+300M),弯急,车辆多次侧翻;
7、连山乡大坪村处(G209线2567KM-2569KM),道路平直,视线良好,因超速引起的事故频发车;
8、广坪镇羊角坪小学路段处(S318线52KM-53KM),事故多发路段;
9、洒溪乡排子村落龙溪桥头处(S318线7KM+600M),路面较窄,弯道多且处于陡坡下坡处,不利于大车行驶;10、S222线46KM处,弯急、事故多发路段;
11、岩头乡龙坡村18KM处,该路段弯多坡陡;
12、青朗至朗江沿河公路全线,该路段路窄、弯多、临河;
13、坪村镇粟裕故居新老路交汇路口(枫木村部)处,弯急,事故多发;
14、朗江至漠滨乡沿河公路全线,该路段弯多弯急;
15、金子岩乡小洪江村,坡陡弯急,连续长坡;
16、长寨乡茶溪冲村,坡陡弯急,连续长坡。
五、安全提醒:
1、元旦期间,高速不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2、元旦假期间,坪村集镇路段易发生交通拥堵,请驾驶人合理选择进出城路线。
2、假期出行应提前规划,及时了解交通路况信息和交通安全提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方式,尽量避开出行高峰和夜间行车。
3、自驾出行应谨慎安全驾驶,切勿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行经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道路,要减速慢行,行经农村、山区公路要注意观察道路两侧情况尤其是支路车辆和行人;假期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附近道路拥挤,切勿占用应急车道。
4、营运车辆驾驶人要加强车辆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
5、乘坐客车出行要到正规客运场站,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营运客车,乘坐客车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
6、农村出行切勿乘坐超员面包车,自觉抵制非法载人的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雨天雾天驾驶要注意降速车速,保持安全行车距离。
7、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应迅速拍照后立即撤离现场,驶至路肩、停车岛等开阔地域后自行协商处理或报警,以防造成拥堵或引发二次事故。如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110、12122(湖南高速报警电话)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湖南省交警总队 @怀化交警
#冬季交通安全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全力加大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营造人人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氛围。12月29日晚,关岭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到关岭夜市开展抵制酒驾醉驾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升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活动中,宣传民警向各摊主及服务员发放道路交通安全资料,讲解资料中的酒驾醉驾判定标准、酒后驾车的影响以及酒驾入刑罚等重要知识,接着宣传抵制酒驾的相关安全知识,宣传民警要求各摊主提醒前来吃宵夜喝酒的客人严格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接下来,又向就餐人员讲解酒驾醉驾对自己和家人的影响,公职人员醉驾要被开除公职,是党员的将被移交纪监委党纪处分,并且子女不能就读部分重点大学,考公务员、当兵等政审也会受到影响。宣传完毕,民警到餐馆桌上和醒目的位置粘贴“抵制酒驾,从我做起”宣传海报。最后,向在场所有人通报近期疫情情况,年关将至,外地返乡人员增多,提醒大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外地回来人员要进行做核酸检查、扫健康码、行程码等措施。此次宣传活动,出动警力7人,共发放资料100余份,粘贴“抵制酒驾 从我做起”小海报50余张,营造了良好的抵制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宣传氛围。
再曝光!定州这七人又因为这事儿被罚!
秸秆垃圾禁烧全年无休!
定州市全时段、全市域、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联动、全民上阵、人技联防,实现网格化环境监管,利用人力巡查、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无人机飞检等人防技防手段,出重拳、零容忍,有烧必査、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坚决打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全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那过去的11月份有没有人
因为违法焚烧而被处罚呢?
上案例!
秸秆垃圾焚烧曝光台
案例一
11月2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发现子位镇一起露天焚烧火点。接到火情推送后,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经排查确认为点火人为村民张某子。镇政府对点火人处罚款2000元。
案例二
11月15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在李亲顾镇发现一起着火点并推送至网格员。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经排查确认为点火人为村民封某波。镇政府对点火人处罚款1000元。
案例三
11月15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在子位镇发现一起着火点。接到火情推送后,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经排查确认为点火人为村民邸某民。镇政府对点火人进行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11月16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抓拍到砖路镇西潘村一起着火点。接到火情推送后,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经排查确认为点火人为村民张某沾。镇政府对点火人进行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11月23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在西城区发现一起着火点。接到火情推送后,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经排查确认为点火人为村民杨某宇。该街道办事处对点火人处罚款2000元。
案例六
11月23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抓拍到东留春乡佛店村一起着火点。接到火情推送后,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经排查确认为点火人为村民王某良。镇政府对点火人进行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例七
11月28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在西城区小奇连村发现一起着火点。接到火情推送后,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经排查确认为点火人为村民孙某成。该街道办事处对点火人处罚款2000元。
俗话说: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以上几位点火人
“小小”一把火就“烧”掉1000元、2000元
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还将承担
相应的刑事责任
公民焚烧个人田间、路边、地边的农作物秸秆、杂草、垃圾造成大气污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焚烧秸秆、杂草、垃圾导致火灾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明知焚烧自家的秸秆会造成他人财物损失而放任不管,造成损失价值100元以上的: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损失价值100元以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元以下罚款。
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失火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乡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禁烧秸秆,从我做起!”
让我们携起手来
自觉抵制焚烧秸秆
举报电话:12345
同时也提醒大家
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定州生态环境发布
秸秆垃圾禁烧全年无休!
定州市全时段、全市域、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联动、全民上阵、人技联防,实现网格化环境监管,利用人力巡查、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无人机飞检等人防技防手段,出重拳、零容忍,有烧必査、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坚决打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全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那过去的11月份有没有人
因为违法焚烧而被处罚呢?
上案例!
秸秆垃圾焚烧曝光台
案例一
11月2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发现子位镇一起露天焚烧火点。接到火情推送后,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经排查确认为点火人为村民张某子。镇政府对点火人处罚款2000元。
案例二
11月15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在李亲顾镇发现一起着火点并推送至网格员。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经排查确认为点火人为村民封某波。镇政府对点火人处罚款1000元。
案例三
11月15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在子位镇发现一起着火点。接到火情推送后,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经排查确认为点火人为村民邸某民。镇政府对点火人进行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11月16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抓拍到砖路镇西潘村一起着火点。接到火情推送后,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经排查确认为点火人为村民张某沾。镇政府对点火人进行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11月23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在西城区发现一起着火点。接到火情推送后,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经排查确认为点火人为村民杨某宇。该街道办事处对点火人处罚款2000元。
案例六
11月23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抓拍到东留春乡佛店村一起着火点。接到火情推送后,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经排查确认为点火人为村民王某良。镇政府对点火人进行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例七
11月28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在西城区小奇连村发现一起着火点。接到火情推送后,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经排查确认为点火人为村民孙某成。该街道办事处对点火人处罚款2000元。
俗话说: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以上几位点火人
“小小”一把火就“烧”掉1000元、2000元
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还将承担
相应的刑事责任
公民焚烧个人田间、路边、地边的农作物秸秆、杂草、垃圾造成大气污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焚烧秸秆、杂草、垃圾导致火灾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明知焚烧自家的秸秆会造成他人财物损失而放任不管,造成损失价值100元以上的: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损失价值100元以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元以下罚款。
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失火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乡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禁烧秸秆,从我做起!”
让我们携起手来
自觉抵制焚烧秸秆
举报电话:12345
同时也提醒大家
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定州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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