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报道:新西兰警方昨天接到报警,一个家庭从一个仓库购买了一些废弃物品,回家后发现废弃的行李箱里藏了两个孩子的尸体。警察到场检查后,发现两个孩子的年龄在5岁到10岁之间,死了几年了。警察可能猜到了孩子的身份,但还需要进一步确认,这些孩子有亲属在新西兰。尽管如此,警察还是报告了国际刑警组织,暗示嫌疑犯可能已逃出新西兰。
“关停电梯的小男孩找到了!”
广东深圳,某商场内,一名10岁男孩从电梯上下来后,转身看了一眼还在电梯上的5岁小女孩,然后突然按下了电梯关停键。由于电梯突然停止,加上惯性的作用,小女孩就从电梯上摔了下来。
男孩见小女孩摔倒,也很慌张,他大声喊了几下,引起了保安的注意。由于保安并未目睹整个过程,他们只听到了男孩的呼救,以及看到小女孩摔倒在电梯上,而且电梯也停了,于是误认为是小女孩先摔倒,男孩才关停了电梯。
后小女孩去一楼的店铺内找到妈妈李女士,并告诉李女士因为男孩关电梯导致摔伤了,胸口和脚腕都很疼。李女士立即带着女儿去了医院,之后又回到商场询问保安具体的情况。
可保安却说,李女士的女儿是自己先摔倒的,男孩才关停了电梯。李女士见保安的说法与女儿的说法不一致,于是要求调取监控查看。
当李女士和保安都看完视频后,李女士气不打一处来,而保安则为自己的误会向李女士道了歉,并表示会配合李女士找到男孩。后李女士报了警。
当警方找到男孩家属,并将双方约到派出所调解时,李女士得知了男孩的家庭情况,顿时心软了。最终,李女士只要求男孩道了个歉,并没有要求赔偿。
事后,李女士出面解释了一下。原来男孩的妈妈已经不在了,而爸爸又不要他,男孩是爷爷奶奶带大的。另外,这名男孩是个特殊的孩子,他并不会说话,还有智力障碍。
1、虽然男孩实实在在地给李女士的女儿造成了伤害,但在了解男孩的特殊情况后,李女士实在是升不起一丝恨意,更多的是同情。不过,我们还是希望,男孩的爷爷奶奶能看好孩子。
2、本事件中,男孩父亲已经不要男孩了,这个说法能成立吗?
其实这个说法一般是不能成立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如果男孩的父亲把男孩丢给爷爷奶奶养,也不支付抚养费,那男孩父亲的行为就违法了,男孩的爷爷奶奶有权向男孩的父亲索要抚养费。
值得注意的是,爷爷奶奶索要抚养费的依据是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但为了避免他人合法利益受损,而帮助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如果因为无因管理而产生了必要费用,可以由请求受益人偿还。如果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还可以请求受益人适当补偿。
3、从法律上来讲,男孩给小女孩造成的伤害,该由谁来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由于男孩关电梯的行为,造成了小女孩受伤,那么应由男孩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的父亲来承担。
可现在男孩的父亲不管男孩了,而男孩一直由爷爷奶奶看管着。此时,要么爷爷奶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要么就是找到男孩的父亲,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4、最后,本次事件中,商场虽然没有大责任,但也有一定的责任,就是没有将电梯关停键保护起来,至少不能让小朋友能轻易按下关停键,那样真的太危险了。好在,商场并未逃避,同意承担了责任。(法律公开课)
广东深圳,某商场内,一名10岁男孩从电梯上下来后,转身看了一眼还在电梯上的5岁小女孩,然后突然按下了电梯关停键。由于电梯突然停止,加上惯性的作用,小女孩就从电梯上摔了下来。
男孩见小女孩摔倒,也很慌张,他大声喊了几下,引起了保安的注意。由于保安并未目睹整个过程,他们只听到了男孩的呼救,以及看到小女孩摔倒在电梯上,而且电梯也停了,于是误认为是小女孩先摔倒,男孩才关停了电梯。
后小女孩去一楼的店铺内找到妈妈李女士,并告诉李女士因为男孩关电梯导致摔伤了,胸口和脚腕都很疼。李女士立即带着女儿去了医院,之后又回到商场询问保安具体的情况。
可保安却说,李女士的女儿是自己先摔倒的,男孩才关停了电梯。李女士见保安的说法与女儿的说法不一致,于是要求调取监控查看。
当李女士和保安都看完视频后,李女士气不打一处来,而保安则为自己的误会向李女士道了歉,并表示会配合李女士找到男孩。后李女士报了警。
当警方找到男孩家属,并将双方约到派出所调解时,李女士得知了男孩的家庭情况,顿时心软了。最终,李女士只要求男孩道了个歉,并没有要求赔偿。
事后,李女士出面解释了一下。原来男孩的妈妈已经不在了,而爸爸又不要他,男孩是爷爷奶奶带大的。另外,这名男孩是个特殊的孩子,他并不会说话,还有智力障碍。
1、虽然男孩实实在在地给李女士的女儿造成了伤害,但在了解男孩的特殊情况后,李女士实在是升不起一丝恨意,更多的是同情。不过,我们还是希望,男孩的爷爷奶奶能看好孩子。
2、本事件中,男孩父亲已经不要男孩了,这个说法能成立吗?
其实这个说法一般是不能成立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如果男孩的父亲把男孩丢给爷爷奶奶养,也不支付抚养费,那男孩父亲的行为就违法了,男孩的爷爷奶奶有权向男孩的父亲索要抚养费。
值得注意的是,爷爷奶奶索要抚养费的依据是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但为了避免他人合法利益受损,而帮助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如果因为无因管理而产生了必要费用,可以由请求受益人偿还。如果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还可以请求受益人适当补偿。
3、从法律上来讲,男孩给小女孩造成的伤害,该由谁来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由于男孩关电梯的行为,造成了小女孩受伤,那么应由男孩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的父亲来承担。
可现在男孩的父亲不管男孩了,而男孩一直由爷爷奶奶看管着。此时,要么爷爷奶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要么就是找到男孩的父亲,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4、最后,本次事件中,商场虽然没有大责任,但也有一定的责任,就是没有将电梯关停键保护起来,至少不能让小朋友能轻易按下关停键,那样真的太危险了。好在,商场并未逃避,同意承担了责任。(法律公开课)
蔡大姐从孩子1岁时就给他买保险,连续买了10年后,保险公司告诉她,要等孩子身故了才能取钱,她当时都懵了。自己给孩子买的保险,要孩子身故了才能去领,到时候自己还活着吗?受益人是谁呢?孙子都还没出生呢?
10年前,保险业务员小刘跟蔡大姐介绍了这份保险。当时小刘说得天花乱坠,说给孩子买保险,一年存1万,交满10年后,到孩子14岁就变成15万,到孩子25岁,就变成25万,到孩子60岁,就变成300多万,这可让蔡大姐心动坏了。但是,小刘只字没跟蔡大姐说过,这保险需要等到孩子身故后才能领!
蔡大姐当时也不懂这个,连续交满10年后,因为家里需要用钱,就去保险公司取钱,可没想到工作人员告诉她,要取这笔钱,需要等她儿子身故才行,这可能把蔡大姐气炸了,这不是咒自己儿子死吗?自己给儿子买保险,想给儿子一份保障,结果要儿子死了才能领,那自己买这个份保险干嘛?盼着儿子死吗?
蔡大姐认为小刘没有跟自己说过这事情,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但小刘坚称自己是按照合同上的条款和蔡大姐说过的,没做任何的销售误导。如果自己不是这样说的,那自己就不是人。她还让蔡大姐拿出证据,去公司法务部把这个事情说清楚。
蔡大姐觉得小刘就是睁眼说瞎话,颠倒黑白!事情都过去10年了,自己手上能有什么证据呢?如果当时知道保险是这种性质的,自己怎么可能还会买呢?谁来说去,小刘就是欺负自己手上没证。
气不过的蔡大姐找来记者帮忙,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这才出面。不过她说小刘已经一个星期没来公司了。然后记者就跟负责人确认,这保险是不是要孩子身故了才能领取?负责人承认了这回事,还说保单上约定的祝寿金领取的时间是2073年2月19日,如果孩子60岁还活着,可以拿回本金。
蔡大姐说自己要是知道保险是这样的,那自己打死也不会买。她要求把本金退还,别的自己可以不要。后来,经过记者的帮忙,保险公司退回了蔡大姐的本金。(来源:河南都市报道)
也就是,这其实一份寿险,要么孩子中途身故获得赔偿,要么孩子活到60岁,才能拿回本金和收益。反正跟小刘和蔡大姐说的根本不是一回事。蔡大姐以为这是投资理财,用保险给孩子赚钱,而结果这是一份寿险,想要赚钱的前提,是孩子要先身故!
这件事情,要说小刘没有去误导,我是不相信的!现在大家为什么反感保险,很大原因上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对客户进行了隐瞒,没把保险完全和客户说清楚,只把好的和客户说了,让客户为心动买单。
但是,事后客户发现不是这么回事的时候,客户就感觉自己上当欺骗了!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保险公司真的要反思!客户买保险,就给一个合同,但是合同厚的跟书一样,谁会看这么厚的合同呢?出了事情就说合同里写了,怪客户没看合同!
所以,大家买保险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其实,人寿保险分三种:生存险,活的越久拿的越多。死亡险,身故能一次性拿到。生死两全险都能拿到钱,就是保费高。这个女士买的保险,其实就是花自己的钱,给孩子买的,将来孙子可以得到钱。那个时候钱还值不值钱,不知道,反正孙子会在失去父亲的时候,得到一大笔钱,然后会感谢奶奶的厚爱!
可是,这种保险合理吗?关键是孩子60多岁以后(或孩子身故)才能领取,60多年后的情况谁也说不清啊。父母给孩子买的,孩子身故了,父母亲基本也不在了!那受益人是谁呢?是孙子吗?孙子叫什么名字呢?
希望保险公司对员工做好管理,不要让大家对保险失去了信任,不要让保险变了“味”,不要让人觉得保险不是保险,而是坑!
10年前,保险业务员小刘跟蔡大姐介绍了这份保险。当时小刘说得天花乱坠,说给孩子买保险,一年存1万,交满10年后,到孩子14岁就变成15万,到孩子25岁,就变成25万,到孩子60岁,就变成300多万,这可让蔡大姐心动坏了。但是,小刘只字没跟蔡大姐说过,这保险需要等到孩子身故后才能领!
蔡大姐当时也不懂这个,连续交满10年后,因为家里需要用钱,就去保险公司取钱,可没想到工作人员告诉她,要取这笔钱,需要等她儿子身故才行,这可能把蔡大姐气炸了,这不是咒自己儿子死吗?自己给儿子买保险,想给儿子一份保障,结果要儿子死了才能领,那自己买这个份保险干嘛?盼着儿子死吗?
蔡大姐认为小刘没有跟自己说过这事情,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但小刘坚称自己是按照合同上的条款和蔡大姐说过的,没做任何的销售误导。如果自己不是这样说的,那自己就不是人。她还让蔡大姐拿出证据,去公司法务部把这个事情说清楚。
蔡大姐觉得小刘就是睁眼说瞎话,颠倒黑白!事情都过去10年了,自己手上能有什么证据呢?如果当时知道保险是这种性质的,自己怎么可能还会买呢?谁来说去,小刘就是欺负自己手上没证。
气不过的蔡大姐找来记者帮忙,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这才出面。不过她说小刘已经一个星期没来公司了。然后记者就跟负责人确认,这保险是不是要孩子身故了才能领取?负责人承认了这回事,还说保单上约定的祝寿金领取的时间是2073年2月19日,如果孩子60岁还活着,可以拿回本金。
蔡大姐说自己要是知道保险是这样的,那自己打死也不会买。她要求把本金退还,别的自己可以不要。后来,经过记者的帮忙,保险公司退回了蔡大姐的本金。(来源:河南都市报道)
也就是,这其实一份寿险,要么孩子中途身故获得赔偿,要么孩子活到60岁,才能拿回本金和收益。反正跟小刘和蔡大姐说的根本不是一回事。蔡大姐以为这是投资理财,用保险给孩子赚钱,而结果这是一份寿险,想要赚钱的前提,是孩子要先身故!
这件事情,要说小刘没有去误导,我是不相信的!现在大家为什么反感保险,很大原因上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对客户进行了隐瞒,没把保险完全和客户说清楚,只把好的和客户说了,让客户为心动买单。
但是,事后客户发现不是这么回事的时候,客户就感觉自己上当欺骗了!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保险公司真的要反思!客户买保险,就给一个合同,但是合同厚的跟书一样,谁会看这么厚的合同呢?出了事情就说合同里写了,怪客户没看合同!
所以,大家买保险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其实,人寿保险分三种:生存险,活的越久拿的越多。死亡险,身故能一次性拿到。生死两全险都能拿到钱,就是保费高。这个女士买的保险,其实就是花自己的钱,给孩子买的,将来孙子可以得到钱。那个时候钱还值不值钱,不知道,反正孙子会在失去父亲的时候,得到一大笔钱,然后会感谢奶奶的厚爱!
可是,这种保险合理吗?关键是孩子60多岁以后(或孩子身故)才能领取,60多年后的情况谁也说不清啊。父母给孩子买的,孩子身故了,父母亲基本也不在了!那受益人是谁呢?是孙子吗?孙子叫什么名字呢?
希望保险公司对员工做好管理,不要让大家对保险失去了信任,不要让保险变了“味”,不要让人觉得保险不是保险,而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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