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关于划定高中低风险区的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划定高、中、低风险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8月29日即时起,划定河西区陈塘庄街泰山里79、81、83门,天塔街天资里14、15门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按照街道社区统一安排,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8月29日即时起,划定河西区陈塘庄街泰山里9、11、13、15、25、27、29、31、71、73、75、77、85、87门及底商,天塔街天资里16、17、18门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街道社区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自8月29日即时起,划定河西区陈塘庄街泰山里除中、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参照防范区管理的低风险区。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居民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必要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风险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风险区,疫情防控工作服务人员、医护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城市基本运行维护人员和物资保障人员等需持社区居委会开具的相关通行证明方可通行。防范区内只保留与民计民生、保医保供相关的菜市场、商超、药店等经营场所,其它一概暂时停止营业。
四、自8月29日即时起,除上述划定的风险区域外,陈塘庄街全域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必要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低风险区,确需跨区流动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六、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感谢您对河西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9日
一、自8月29日即时起,划定河西区陈塘庄街泰山里79、81、83门,天塔街天资里14、15门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按照街道社区统一安排,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8月29日即时起,划定河西区陈塘庄街泰山里9、11、13、15、25、27、29、31、71、73、75、77、85、87门及底商,天塔街天资里16、17、18门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街道社区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自8月29日即时起,划定河西区陈塘庄街泰山里除中、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参照防范区管理的低风险区。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居民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必要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风险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风险区,疫情防控工作服务人员、医护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城市基本运行维护人员和物资保障人员等需持社区居委会开具的相关通行证明方可通行。防范区内只保留与民计民生、保医保供相关的菜市场、商超、药店等经营场所,其它一概暂时停止营业。
四、自8月29日即时起,除上述划定的风险区域外,陈塘庄街全域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必要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低风险区,确需跨区流动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六、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感谢您对河西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9日
胶质瘤|新型CAR-T和G47Δ溶瘤病毒联合治疗复发胶质母细胞瘤最新研究
东大医科研藤堂教授和名大夏目教授前两天发表在MT-O杂志的非临*研究结果:
CAR-T细胞和溶瘤病毒联合可以有效抑制胶质母细胞瘤的生长并显著提升小鼠存活率(相比于对照组,接受过CAR-T+溶瘤疗法的小鼠,40天存活率提高了5倍以上)。
溶瘤病毒不仅能感染杀伤实体肿瘤细胞,还能引起抗肿瘤免疫反应,破坏肿瘤微环境中的免疫抑制成分,促进CAR-T细胞对实体瘤的浸润。另外溶瘤病毒还可以裂解癌细胞,释放出癌细胞的特征信息,进一步激活CAR-T细胞,体现出针对癌细胞的长期免疫杀伤效应。
#胶质瘤##脑胶质瘤##胶质瘤[超话]#
东大医科研藤堂教授和名大夏目教授前两天发表在MT-O杂志的非临*研究结果:
CAR-T细胞和溶瘤病毒联合可以有效抑制胶质母细胞瘤的生长并显著提升小鼠存活率(相比于对照组,接受过CAR-T+溶瘤疗法的小鼠,40天存活率提高了5倍以上)。
溶瘤病毒不仅能感染杀伤实体肿瘤细胞,还能引起抗肿瘤免疫反应,破坏肿瘤微环境中的免疫抑制成分,促进CAR-T细胞对实体瘤的浸润。另外溶瘤病毒还可以裂解癌细胞,释放出癌细胞的特征信息,进一步激活CAR-T细胞,体现出针对癌细胞的长期免疫杀伤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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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志等28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审查起诉情况#】8月11日,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6月10日2时40分许,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刘某2、姜某萍(二人作不起诉处理)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吃饭时,陈某志对正在店内与同事李某、远某、刘某某用餐的王某某进行骚扰,遭到王某某的拒绝和斥责后,陈某志遂殴打王某某,王某某与李某对其进行反抗,后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分别在烧烤店内、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胡同内,共同对被害人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持椅子、酒瓶击打或拳打脚踢。案发后,4名被害人由120救护车送医,其中,李某、远某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于7月1日出院。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刘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远某构成轻微伤。同时,经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并综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网传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内遭性侵害、从楼上被扔下、被汽车碾压等均为虚假信息。
另经公安机关依法深入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对陈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公正办理该案,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央视新闻)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6月10日2时40分许,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刘某2、姜某萍(二人作不起诉处理)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吃饭时,陈某志对正在店内与同事李某、远某、刘某某用餐的王某某进行骚扰,遭到王某某的拒绝和斥责后,陈某志遂殴打王某某,王某某与李某对其进行反抗,后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分别在烧烤店内、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胡同内,共同对被害人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持椅子、酒瓶击打或拳打脚踢。案发后,4名被害人由120救护车送医,其中,李某、远某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于7月1日出院。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刘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远某构成轻微伤。同时,经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并综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网传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内遭性侵害、从楼上被扔下、被汽车碾压等均为虚假信息。
另经公安机关依法深入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对陈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公正办理该案,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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