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在遇到徐先生之前我从未曾深想过未来的感情生活,遇到徐先生以后他用一言一行把我对未来的设想一寸寸填满了。
我们的爱好相似,三观相似,对很多事情的看法和观点不谋而合。每天一起聊天、一起疯闹,所有的分享都能得到对方的认真回复,真的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我也曾走过许多弯路,遇到过不对的人,深知一段糟糕的感情经历有多消耗精力。但也经历过后,才更知遇到合适的人的难能可贵。
很幸运在人生低谷期遇到了徐先生,他优秀、聪明、温柔、真诚、精神层面富有力量,能照顾我、包容我,给我安全感。让我知道,有一个人真的很爱很爱我。
我们的爱好相似,三观相似,对很多事情的看法和观点不谋而合。每天一起聊天、一起疯闹,所有的分享都能得到对方的认真回复,真的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我也曾走过许多弯路,遇到过不对的人,深知一段糟糕的感情经历有多消耗精力。但也经历过后,才更知遇到合适的人的难能可贵。
很幸运在人生低谷期遇到了徐先生,他优秀、聪明、温柔、真诚、精神层面富有力量,能照顾我、包容我,给我安全感。让我知道,有一个人真的很爱很爱我。
江苏,徐州。徐先生到大排档吃饭,遇到了一件奇葩的事!徐州当地大排档,最有名的一道菜就是徐州地锅鸡,隔壁一家人点了一份,等菜上来后,吃饭的女子不乐意了,大喊大嚷,让老板重上一份。到底怎么回事呢?
老板出来后,问清原因,女子把地锅鸡用筷子扒拉一下,说你自己看!老板看了一下,没毛病呀,地锅鸡都是这么做的!女子生气地用筷子指着说:这一份地锅鸡里怎么有两个鸡头,三个鸡腿?老板一看,忙说对不起,上错了,上错了!
女子仍不依不挠,怀疑这是老板把人家吃剩的鸡块挑出来,放在自己的菜里。老板脸色急慌辩解,绝对不可能,女子要求店家赔付1000元进行赔偿,店家拒绝赔偿。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店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针对此行为,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
从女子点餐开始,他和店家其实就构成了合同关系,店家应当履行义务,端给客人食用的义务,一个鸡三个鸡爪肯定不对。但是店家端上来的鸡却三个鸡爪,不符合常理,这不符合约定,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主张予以撤销,并要求另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从店家的行为中可以看出,由于端上来的是鸡有三个鸡瓜,所以女子才质疑的,女子有权解除这样的合同关系,要求店家承担自己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其实,在大排档营业之前,老板都会根据当天的营业情况,把鸡剁了,一锅煮好,然后分成几份,这样省时省力,但是在操作时,难免会分不匀,导致鸡头鸡腿放在一份里面了。
如果店家不赔偿1000元,这位女子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发 ,也是有权利要求店家赔偿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
但是根据以上法规,如果女子主张的退一赔三,并没有500元,那么店家只会按500元赔偿。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女子所点的那只活鸡,退一赔三,可能不足500元,而店家最后也给女子赔偿1000元,这也是比较好的结果。
不排除有极个别老板会干出这种事,把客人吃剩的鸡头鸡腿留下来,为下次所用,但是一般的饭店,不会干出这种短视行为,很容易被识破,而且也省不了多少钱,还会把自己的信誉毁了。
一般认为,自己点了地锅鸡,就应该是一只整鸡,这是有消费误区的,如果是点了一只现宰的整鸡,价格更贵,一般正常点的,都是这种事前准备好的。
不过把两个鸡头放在一份地锅鸡里,这明显是老板的错,也难怪顾客生气。
老板出来后,问清原因,女子把地锅鸡用筷子扒拉一下,说你自己看!老板看了一下,没毛病呀,地锅鸡都是这么做的!女子生气地用筷子指着说:这一份地锅鸡里怎么有两个鸡头,三个鸡腿?老板一看,忙说对不起,上错了,上错了!
女子仍不依不挠,怀疑这是老板把人家吃剩的鸡块挑出来,放在自己的菜里。老板脸色急慌辩解,绝对不可能,女子要求店家赔付1000元进行赔偿,店家拒绝赔偿。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店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针对此行为,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
从女子点餐开始,他和店家其实就构成了合同关系,店家应当履行义务,端给客人食用的义务,一个鸡三个鸡爪肯定不对。但是店家端上来的鸡却三个鸡爪,不符合常理,这不符合约定,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主张予以撤销,并要求另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从店家的行为中可以看出,由于端上来的是鸡有三个鸡瓜,所以女子才质疑的,女子有权解除这样的合同关系,要求店家承担自己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其实,在大排档营业之前,老板都会根据当天的营业情况,把鸡剁了,一锅煮好,然后分成几份,这样省时省力,但是在操作时,难免会分不匀,导致鸡头鸡腿放在一份里面了。
如果店家不赔偿1000元,这位女子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发 ,也是有权利要求店家赔偿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
但是根据以上法规,如果女子主张的退一赔三,并没有500元,那么店家只会按500元赔偿。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女子所点的那只活鸡,退一赔三,可能不足500元,而店家最后也给女子赔偿1000元,这也是比较好的结果。
不排除有极个别老板会干出这种事,把客人吃剩的鸡头鸡腿留下来,为下次所用,但是一般的饭店,不会干出这种短视行为,很容易被识破,而且也省不了多少钱,还会把自己的信誉毁了。
一般认为,自己点了地锅鸡,就应该是一只整鸡,这是有消费误区的,如果是点了一只现宰的整鸡,价格更贵,一般正常点的,都是这种事前准备好的。
不过把两个鸡头放在一份地锅鸡里,这明显是老板的错,也难怪顾客生气。
对没有文物专业技能的人来说,依然有办法鉴定。古人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完全彻底地讲清楚了一个道理。徐先生的判断只需对人, 不需对物。一旦遇到他认为好的藏品, 他定会招来各路神仙帮他断案。他把江湖上的高手、古董店的老板、博物馆的专家,都召至麾下,好吃好喝好待遇,为的是兼听。
以耳代眼是鉴定另一种境界, 化被动为主动。人在江湖漂,谁都有软肋,谁也不可能刀枪不入。尤其在风险极高的古董界,古董不能开口说话,没有真假,只有新旧;今天很多的真都是历史上的假,宋朝仿汉,明朝仿宋,清朝仿明,国人今天与历史的思路差距不大,凭的是眼力,玩的是心跳。
——马未都《背影》
以耳代眼是鉴定另一种境界, 化被动为主动。人在江湖漂,谁都有软肋,谁也不可能刀枪不入。尤其在风险极高的古董界,古董不能开口说话,没有真假,只有新旧;今天很多的真都是历史上的假,宋朝仿汉,明朝仿宋,清朝仿明,国人今天与历史的思路差距不大,凭的是眼力,玩的是心跳。
——马未都《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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