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完善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精准管控措施、推行“无打扰”执法监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重大决策部署,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制定印发《关于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转变管理方式,创新监督执法方式,服务全市企业绿色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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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疫情防控动态# 【8月26日新闻发布会:新疆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自治区财政部门严格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对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项目可以由中小企业承担,采购人要将项目全部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可以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人要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方式包括三种:将项目整体或者设置单独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由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40%以上的项目比例;在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由大型企业中标后向中小企业分包。需要注意的是,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中,要拿出不低于60%的比例预留给小微企业。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明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评审优惠幅度。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联合体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上述政府采购预留比例、价格扣除比例或评审优惠幅度属于阶段性政策,会根据经济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自治区财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积极主动研究政策,密切跟踪政策效果,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同时,还将继续下沉财力、加强库款保障,确保稳增长各项财税支持政策落到实处,稳住市场主体,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明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评审优惠幅度。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联合体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上述政府采购预留比例、价格扣除比例或评审优惠幅度属于阶段性政策,会根据经济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自治区财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积极主动研究政策,密切跟踪政策效果,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同时,还将继续下沉财力、加强库款保障,确保稳增长各项财税支持政策落到实处,稳住市场主体,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新疆疫情防控动态# 【8月26日新闻发布会:新疆鼓励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或更低水平】自治区财政部门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小微企业降费奖补资金和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671万元,采取保费补助、绩效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融资担保机构直接服务小微企业,综合考虑符合奖补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上一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和“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2个方面因素,分级分档设立补助标准,让提供担保业务规模越大、担保费率越低的担保机构,获得更多的奖补资金,鼓励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或更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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