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5年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天士力科普教育基地】天士力科普教育基地以提高公众大健康意识和认知水平为目标,以推进科普信息化为主要思路,以“共享大健康”为主题,先后开展“新形势下大健康文化体系与产业发展”“现代生物茶珍制作工艺讲座”“智能制造离你我不再遥远”“科学小巨人”“迎全运大健康科普亲子健康跑”“我是小小文化传承人”等20多项主题科普活动,累计参与人数达到10万人左右。
【8月起,上海市民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医疗费用】上海发布:市医保局提示,8月起,我市已组建医保家庭共济网、选择了共济支付的参保人员,就可以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自负医疗费用。什么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共济成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更多政策问答详见↓
自7月以来,上海已有超过4万个家庭自愿组建了家庭共济网,家庭成员合计超过11万人,具备了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的条件。
8月起,通过数据共享,家庭共济组网后,参保人使用自己的社保卡(或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或者去定点药店配药,结算时可以实现共济资金便捷、无感支付。其中,职保参保人员使用家庭共济资金前需先用完本人的账户资金,居保参保人员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我市正积极准备,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启动共济资金为家庭共济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温馨提示
1.8月以后仍可组网,请组建人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办理组网,方便家庭成员使用共济资金。
2.有关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的具体问题,可以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93。
问
什么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
答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使用。
问
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如何查询?
答
当年账户资金,是在每年7月1日一个医保年度起始时,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历年结余资金,是在次年6月30日年度末清算后,按规定结转至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
可通过随申办(包括“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自助查询“医保金”,手机界面会显示“当年账户余额”和“历年账户余额”。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也可查询。
Q家庭共济后是不是指个人的社保卡(或医保卡)可以给家里人用?
A不是的。家庭共济后,参保人仍用自己的社保卡(或医保卡)就医或者购药,享受本人的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Q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共济成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二是历年账户资金有结余;三是职工医保账户可正常使用。
家庭共济成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应当是组建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二是有我市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参加我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也可作为共济成员,按规定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Q共济成员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有使用限额吗?
A家庭共济网组建后,系统默认将组建人的全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作为家庭共济资金,且没有使用限额,用完为止。
Q参保人员可以同时加入多个家庭共济网吗?
A不可以。每个参保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网,如需变更,可以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共济网。
Q共济成员是否可以将本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共济给其他成员使用?
A不可以。只有组建人可以将本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共济给共济成员使用,共济成员只能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Q家庭共济资金有哪些使用方式?
A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方式有两种:一是共济支付;二是共济缴费。
Q什么是共济支付?什么是共济缴费?
A共济支付,是指家庭共济资金可以支付共济成员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发生的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用,不包括自费费用。
共济缴费,是指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购买“沪惠保”等。其中,居保参保缴费将于第四季度开始。
Q如何进行家庭共济网的组建、维护、退出以及查询?
A在随申办(包括“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的“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组建人可组建家庭共济网、选择或变更共济方式、维护家庭共济网、撤销组网等;共济成员可主动退出所在家庭共济网,查看所在家庭共济网。进行维护与管理没有次数限制。可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021-12393咨询。
Q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使用的具体时间是如何安排?
A从2022年7月初开始,通过随申办进行组网(特别提醒,8月份以后仍可组网)。
8月起,家庭共济组网成功并选择共济支付功能的,可以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共济资金就医或购药。
Q如果家庭共济网组建人是老年人,没有智能手机或者不会操作,如何实现组建家庭共济网?
A如老年人需组建家庭共济网,无法线上办理的,可到就近的医保服务经办窗口,由服务窗口人员协助办理。
Q组建人有什么责任?
A家庭共济资金归组建人所有。当成员信息发生变化的,组建人应及时修改成员信息;未及时维护或变更引起的家庭共济资金损失风险,由组建人承担。
Q为什么组网后我不能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
A可能存在以下情况:一是组网后组建人未选择共济资金使用方式,只有在“随申办”上选择确认共济资金使用方式(至少选一个)后,共济成员才可使用;二是共济成员个人账户有历年结余资金,须先用本人的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用完后可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三是组网后,组建人不符合资格,例如组建人账户封存,成员无法正常使用。
Q共济成员如何查询本人已发生的共济账户支付金额?
A组网人可在随申办(包括“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的“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或各区医保中心,各街镇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查询共济网内所有成员使用组网人的共济账户情况;网内其他成员可在随申办(包括“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自助查询“医保金”,查询个人交易明细获取本人使用组网人共济账户的情况。
自7月以来,上海已有超过4万个家庭自愿组建了家庭共济网,家庭成员合计超过11万人,具备了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的条件。
8月起,通过数据共享,家庭共济组网后,参保人使用自己的社保卡(或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或者去定点药店配药,结算时可以实现共济资金便捷、无感支付。其中,职保参保人员使用家庭共济资金前需先用完本人的账户资金,居保参保人员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我市正积极准备,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启动共济资金为家庭共济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温馨提示
1.8月以后仍可组网,请组建人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办理组网,方便家庭成员使用共济资金。
2.有关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的具体问题,可以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93。
问
什么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
答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使用。
问
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如何查询?
答
当年账户资金,是在每年7月1日一个医保年度起始时,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历年结余资金,是在次年6月30日年度末清算后,按规定结转至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
可通过随申办(包括“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自助查询“医保金”,手机界面会显示“当年账户余额”和“历年账户余额”。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也可查询。
Q家庭共济后是不是指个人的社保卡(或医保卡)可以给家里人用?
A不是的。家庭共济后,参保人仍用自己的社保卡(或医保卡)就医或者购药,享受本人的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Q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共济成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二是历年账户资金有结余;三是职工医保账户可正常使用。
家庭共济成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应当是组建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二是有我市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参加我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也可作为共济成员,按规定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Q共济成员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有使用限额吗?
A家庭共济网组建后,系统默认将组建人的全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作为家庭共济资金,且没有使用限额,用完为止。
Q参保人员可以同时加入多个家庭共济网吗?
A不可以。每个参保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网,如需变更,可以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共济网。
Q共济成员是否可以将本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共济给其他成员使用?
A不可以。只有组建人可以将本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共济给共济成员使用,共济成员只能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Q家庭共济资金有哪些使用方式?
A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方式有两种:一是共济支付;二是共济缴费。
Q什么是共济支付?什么是共济缴费?
A共济支付,是指家庭共济资金可以支付共济成员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发生的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用,不包括自费费用。
共济缴费,是指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购买“沪惠保”等。其中,居保参保缴费将于第四季度开始。
Q如何进行家庭共济网的组建、维护、退出以及查询?
A在随申办(包括“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的“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组建人可组建家庭共济网、选择或变更共济方式、维护家庭共济网、撤销组网等;共济成员可主动退出所在家庭共济网,查看所在家庭共济网。进行维护与管理没有次数限制。可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021-12393咨询。
Q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使用的具体时间是如何安排?
A从2022年7月初开始,通过随申办进行组网(特别提醒,8月份以后仍可组网)。
8月起,家庭共济组网成功并选择共济支付功能的,可以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共济资金就医或购药。
Q如果家庭共济网组建人是老年人,没有智能手机或者不会操作,如何实现组建家庭共济网?
A如老年人需组建家庭共济网,无法线上办理的,可到就近的医保服务经办窗口,由服务窗口人员协助办理。
Q组建人有什么责任?
A家庭共济资金归组建人所有。当成员信息发生变化的,组建人应及时修改成员信息;未及时维护或变更引起的家庭共济资金损失风险,由组建人承担。
Q为什么组网后我不能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
A可能存在以下情况:一是组网后组建人未选择共济资金使用方式,只有在“随申办”上选择确认共济资金使用方式(至少选一个)后,共济成员才可使用;二是共济成员个人账户有历年结余资金,须先用本人的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用完后可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三是组网后,组建人不符合资格,例如组建人账户封存,成员无法正常使用。
Q共济成员如何查询本人已发生的共济账户支付金额?
A组网人可在随申办(包括“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的“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或各区医保中心,各街镇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查询共济网内所有成员使用组网人的共济账户情况;网内其他成员可在随申办(包括“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自助查询“医保金”,查询个人交易明细获取本人使用组网人共济账户的情况。
97.3%、92.6% !重庆印发实施方案 深入打好污染污染防治攻坚战
重庆之声8月2日讯 近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确保到2025年,7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7.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6%,森林覆盖率达到57%,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首先体现在深度和广度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度上,在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等方面,深入触及“痛点”“难点”,增加污水管网溯源整治、大气污染预警分级响应、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30多项要求。广度上,增加地下水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等攻坚内容。
“《方案》也彰显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庆特色。”这位负责人说,重庆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把加强川渝生态共建环境共保作为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发力点,把实现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攻坚战的根本落脚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此外,《方案》还强化了系统防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实现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同时,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系统实施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发展绿色产业等工作,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形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生产生活方式。
《方案》主要包含以下重点工作: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2+6+N”系列政策。加快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化。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需求,因地制宜开发水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坚决不予准入。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深化重点领域节能。严格实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进一步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增强河湖自净功能。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动长江流域重庆段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加强我市在“锰三角”范围内的锰污染和铅锌矿污染整治。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巩固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基本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勘界立标。不断强化流域区域协同治理。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建成一批美丽河湖。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防范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继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全面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深化餐饮油烟、恶臭异味综合整治,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基于土壤污染状况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化中心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分期分批启动其他区县“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强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紧盯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推动开展新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国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持续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地下水污染修复。
深入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全面管控生活噪声。每年新增一批“安静居住小区”,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深化防控交通噪声。开展禁鸣执法,完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道路两侧隔声屏障建设。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整治工业噪声。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内工业噪声扰民,加强噪声排污许可管理。
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快打造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大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推动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持续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严密防范环境风险。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持续开展公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严格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持续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放射性废物的收贮、暂存和管理。
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加快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快建设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建好用活 “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构建集处理处置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深化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服务型科技创新。加强生态环境科技转化服务,建设统一的生态环境智慧管理系统。
大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共同建设生态屏障。共建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沱江、涪江生态廊道。共同治理跨界污染。推进跨界水体环境治理,深化大气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开展“无废城市”共建。共同推动绿色发展。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共建绿色城市。共同商议环境管理。建立健全跨区域环评协商、生态环境联合执法、突发环境事件协作处置等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信息共享。
《方案》还提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察考核、加强宣传引导、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推进完成。
(重庆之声 周露晗 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重庆之声8月2日讯 近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确保到2025年,7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7.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6%,森林覆盖率达到57%,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首先体现在深度和广度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度上,在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等方面,深入触及“痛点”“难点”,增加污水管网溯源整治、大气污染预警分级响应、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30多项要求。广度上,增加地下水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等攻坚内容。
“《方案》也彰显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庆特色。”这位负责人说,重庆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把加强川渝生态共建环境共保作为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发力点,把实现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攻坚战的根本落脚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此外,《方案》还强化了系统防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实现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同时,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系统实施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发展绿色产业等工作,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形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生产生活方式。
《方案》主要包含以下重点工作: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2+6+N”系列政策。加快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化。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需求,因地制宜开发水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坚决不予准入。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深化重点领域节能。严格实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进一步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增强河湖自净功能。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动长江流域重庆段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加强我市在“锰三角”范围内的锰污染和铅锌矿污染整治。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巩固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基本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勘界立标。不断强化流域区域协同治理。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建成一批美丽河湖。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防范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继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全面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深化餐饮油烟、恶臭异味综合整治,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基于土壤污染状况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化中心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分期分批启动其他区县“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强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紧盯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推动开展新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国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持续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地下水污染修复。
深入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全面管控生活噪声。每年新增一批“安静居住小区”,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深化防控交通噪声。开展禁鸣执法,完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道路两侧隔声屏障建设。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整治工业噪声。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内工业噪声扰民,加强噪声排污许可管理。
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快打造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大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推动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持续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严密防范环境风险。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持续开展公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严格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持续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放射性废物的收贮、暂存和管理。
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加快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快建设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建好用活 “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构建集处理处置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深化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服务型科技创新。加强生态环境科技转化服务,建设统一的生态环境智慧管理系统。
大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共同建设生态屏障。共建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沱江、涪江生态廊道。共同治理跨界污染。推进跨界水体环境治理,深化大气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开展“无废城市”共建。共同推动绿色发展。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共建绿色城市。共同商议环境管理。建立健全跨区域环评协商、生态环境联合执法、突发环境事件协作处置等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信息共享。
《方案》还提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察考核、加强宣传引导、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推进完成。
(重庆之声 周露晗 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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