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天空布满着燥热的空气。
实在是在家里圈的太久了,额要出门打工。
家里蹲的日子里,起早不贪黑,下午就收工,也没什么不好的,可额就是想去见识下花花绿绿的世界。
额滴妈呀,第一次坐火车,绿皮车,硬座,还有后面不知道的27个小时,所好那时都穷,人小,还能抗,且善良有礼貌的铁路公司只收了额98元的车票钱,跟现在俩相一笔,便宜的太多了。
熙熙攘攘的火车站,人头攒动,有手拉皮箱、蛇皮口袋,大包小包装满吃喝的人流。额满头大汗,穿越人海,带着额不多的姓李,奋力冲杀,找到了那个属于额的位子,不靠窗也不靠走廊,当中间。
额坐上位子时,已有个大爷在坐,靠窗的横板上放着还没咥完的下午饭,那味,还好走前额吃的不多,不然又得再补一顿。靠着走廊坐下暂歇,顺便欣赏拥挤时,这时来了一个女生站额面前说些,听不太懂的方言,然后又是一指,哦,额做了人家的位子,赶紧站起让开,
那披散着的黑黑长发坲过额的脸,有些痒,可能是额汗流多了。
天已黑,车内光亮清晰,望向玻璃,镜中的反光透着一张望着额的脸,额不敢回头,是不是怕四目相望?
夜已深,大爷已靠睡了,从呼噜中判断,大爷一定睡得很舒适。可怜额从没试过坐睡着,一张呆若木鸡的脸,足矣表达额此时的心情。一瞬间,左肩头有个软软的抵靠过来,是个黑发遮住脸庞的脑袋,心头狂跳的额,却在这个关头,罪恶地偷偷的看着如此之近的女生的胸脯,额很快低下了头,可这么一动还是被她发现了,至于她是不发现什么,额不敢想,横板底下的脚被踩了一下,啊,该肿么办好。
后来的一路就在车厢充斥泡面,啤酒,鸡爪子,汗气,嘈杂以及大人喊小孩叫的时间里度过了。
出车站,在接我的人来之前,她在我耳边说,以后记得来找我,然后淡淡一笑……
那一刻,仿佛清风过山岗,一片迢遥。
坐在前往目的地的路上,虽然道路很漫长。
黑黝黝的山影让额觉得亲切。
打工赚钱的理想却已困惑。
那时的女子,你真的好可爱。
额虽然在向前走。
心却留在了与你遇到的地方。
脑海中,额双手合适面对额佛的方向,跪下叩首。
佛说要忘掉一切。
然儿,额却选择了彷徨......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写十三年前的一个梦。
实在是在家里圈的太久了,额要出门打工。
家里蹲的日子里,起早不贪黑,下午就收工,也没什么不好的,可额就是想去见识下花花绿绿的世界。
额滴妈呀,第一次坐火车,绿皮车,硬座,还有后面不知道的27个小时,所好那时都穷,人小,还能抗,且善良有礼貌的铁路公司只收了额98元的车票钱,跟现在俩相一笔,便宜的太多了。
熙熙攘攘的火车站,人头攒动,有手拉皮箱、蛇皮口袋,大包小包装满吃喝的人流。额满头大汗,穿越人海,带着额不多的姓李,奋力冲杀,找到了那个属于额的位子,不靠窗也不靠走廊,当中间。
额坐上位子时,已有个大爷在坐,靠窗的横板上放着还没咥完的下午饭,那味,还好走前额吃的不多,不然又得再补一顿。靠着走廊坐下暂歇,顺便欣赏拥挤时,这时来了一个女生站额面前说些,听不太懂的方言,然后又是一指,哦,额做了人家的位子,赶紧站起让开,
那披散着的黑黑长发坲过额的脸,有些痒,可能是额汗流多了。
天已黑,车内光亮清晰,望向玻璃,镜中的反光透着一张望着额的脸,额不敢回头,是不是怕四目相望?
夜已深,大爷已靠睡了,从呼噜中判断,大爷一定睡得很舒适。可怜额从没试过坐睡着,一张呆若木鸡的脸,足矣表达额此时的心情。一瞬间,左肩头有个软软的抵靠过来,是个黑发遮住脸庞的脑袋,心头狂跳的额,却在这个关头,罪恶地偷偷的看着如此之近的女生的胸脯,额很快低下了头,可这么一动还是被她发现了,至于她是不发现什么,额不敢想,横板底下的脚被踩了一下,啊,该肿么办好。
后来的一路就在车厢充斥泡面,啤酒,鸡爪子,汗气,嘈杂以及大人喊小孩叫的时间里度过了。
出车站,在接我的人来之前,她在我耳边说,以后记得来找我,然后淡淡一笑……
那一刻,仿佛清风过山岗,一片迢遥。
坐在前往目的地的路上,虽然道路很漫长。
黑黝黝的山影让额觉得亲切。
打工赚钱的理想却已困惑。
那时的女子,你真的好可爱。
额虽然在向前走。
心却留在了与你遇到的地方。
脑海中,额双手合适面对额佛的方向,跪下叩首。
佛说要忘掉一切。
然儿,额却选择了彷徨......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写十三年前的一个梦。
#Lao乾媽[超话]#
看看我渣渣画质下的神仙哥哥!
现场燥热且嗨,就像李常超眼中的我们一样善良且穷。
如同进了一个大型KTV现场一样,太酣畅淋漓了。
可能年纪大了一听到大家合唱《念顾兰》和《谢谢你》就想掉眼泪。
但我当时实在太累了就没录。
已经喜欢李叔叔三年啦。
就好像在喜欢着一个偶尔联系的陌生朋友。
而这个人却能给我一个喜欢南京的理由,给我在南京一直认真工作的力量。
我还会继续爱着李叔叔。
爱到为爱流汗两千克。
我真的要化了。
(我今天太矫情了,可能是太久没见了。)
看看我渣渣画质下的神仙哥哥!
现场燥热且嗨,就像李常超眼中的我们一样善良且穷。
如同进了一个大型KTV现场一样,太酣畅淋漓了。
可能年纪大了一听到大家合唱《念顾兰》和《谢谢你》就想掉眼泪。
但我当时实在太累了就没录。
已经喜欢李叔叔三年啦。
就好像在喜欢着一个偶尔联系的陌生朋友。
而这个人却能给我一个喜欢南京的理由,给我在南京一直认真工作的力量。
我还会继续爱着李叔叔。
爱到为爱流汗两千克。
我真的要化了。
(我今天太矫情了,可能是太久没见了。)
翻翻盗笔第八部,本cp狗又留下了不争气的眼泪。
经过千难万险终于救到了小哥,结果自己身体还没康复小哥就说要走了……自己还得收拾假扮三叔留下的烂摊子,实在是悲惨[允悲]。
ps.重温的时候发现,我好喜欢一穷老爹,感觉他和最初的吴邪一样善良温和(且怂)。
感觉故事发展到后来,吴邪一个人继承了吴家三兄弟的特质:老大的和善 老二的计谋 老三的狠辣。想想老吴的前二十五年真的可以算集全家宠爱于一身了,难怪邪宝宝总会无意识的撒娇。
经过千难万险终于救到了小哥,结果自己身体还没康复小哥就说要走了……自己还得收拾假扮三叔留下的烂摊子,实在是悲惨[允悲]。
ps.重温的时候发现,我好喜欢一穷老爹,感觉他和最初的吴邪一样善良温和(且怂)。
感觉故事发展到后来,吴邪一个人继承了吴家三兄弟的特质:老大的和善 老二的计谋 老三的狠辣。想想老吴的前二十五年真的可以算集全家宠爱于一身了,难怪邪宝宝总会无意识的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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