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快乐我的朋友们~快乐之余!本人痛改前非为了能穿上我的小衬衣。特此以五月为界,下定决心好好减肥。本人由于没事儿喜欢逛超市且又意志力薄弱。被无良商家诱惑买了一大包士力架,现后悔的心痛不已!特此发条微博!如果哪位朋友不嫌弃我的左手趁我的右手不注意偷偷撕开拿了那么不知道一颗两颗还是三四五颗[微笑]不嫌弃与我曾经共同分享一包士力架的话!那么转发这条微博我们搞个抽奖!明晚开奖!寻找那个祝我减肥一臂之力的你! 巧克力就算了吃空了
法律角度说一个问题,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坚持认为在微博上说的话(别的场合另当别论)就那么重要就肯定应该被追责呢?如果确实传播很广影响很大另当别论,如果过去根本都没什么人看过,要不是因为别的事热炒稍带手被发现,根本都没什么人知道,[晕]那从法律角度上讲,即便这些言论确实很不正确很让人讨厌,也没有多大社会危害性,不能和传播很广的不正确言论一样对待。
想起一件事,我18年9月15日发的罗云熙奔月考古博。有一个不谨慎的地方,其中第二段“当老师”应该改为“工作”
我和朋友的聊天记录可证明。因为临时和朋友沟通发的博,发完我就睡了。被粉丝买了推广,我无法编辑原文,但有在评论写明
如果以后有人拿这条微博文案挑毛病,是我不够严谨,我个人负责。如果其他粉丝误使用本条微博文案或被误导,也是我不严谨造成的[作揖]
因为他本人没在采访具体说过这件事,所以我觉得不能百分百确定的内容应该斟酌用词,我以后也会注意的[作揖]
我和朋友的聊天记录可证明。因为临时和朋友沟通发的博,发完我就睡了。被粉丝买了推广,我无法编辑原文,但有在评论写明
如果以后有人拿这条微博文案挑毛病,是我不够严谨,我个人负责。如果其他粉丝误使用本条微博文案或被误导,也是我不严谨造成的[作揖]
因为他本人没在采访具体说过这件事,所以我觉得不能百分百确定的内容应该斟酌用词,我以后也会注意的[作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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