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为全市粮食收购定规矩,相关《办法》9月1日起施行!】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维护粮食收购秩序,规范粮食收购活动,确保种粮农民积极性,最大限度保护粮农利益,近日,市政府制定出台《忻州市粮食收购管理实施办法》,为全市粮食收购定规矩、出办法。据悉,该粮食收购办法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在收购备案部分,《办法》明确粮食收购者应具备与其收购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资金筹措能力。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指定的备案部门备案。

在市场化收购部分,《办法》强调市场化收购原则,明确粮食收购仓储设施基本要求,实行粮食收购定期报告制度,明确粮食收购企业、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储备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职责。

在质量管理部分,《办法》明确粮食收购质量检验要求,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

关于服务与保障,《办法》明确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强化为农服务措施,减少粮食浪费,提供科学储粮技术培训和服务;交通运输、铁路部门应当加强路网、铁路运力监测和信息服务;金融机构应加大对粮食收购的信贷支持力度。

《办法》对监督检查作出明确要求,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收购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备案收购信息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相关职责,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管。(王金华)

【延伸阅读】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粮食收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忻州市粮食收购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粮食收购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维护粮食收购秩序,规范粮食收购活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山西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2〕12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在忻州市境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遵守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所称粮食,是指稻谷、小麦、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所指粮食收购,是指向种粮农民、其他粮食生产者或者粮食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批量购买粮食的活动。粮食经纪人,是指以个人或者家庭为经营主体,直接向种粮农民、其他粮食生产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批量购买粮食的经营者。
  第三条 粮食收购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和市场流通秩序进行,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建立主体多元、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收购市场体系,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收购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检查。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粮食收购相关工作。

  第二章 收购备案

  第五条 从事粮食收购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粮食收购者)应当具备与其收购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资金筹措能力。农民、粮食经纪人、农贸市场粮食交易者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
  第六条 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指定的备案部门(以下合称备案机关)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不得提供虚假备案信息。
  第七条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在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前或收购粮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收购资格备案。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备案内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备案。
  第八条 粮食收购资格备案原则上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按照公开透明、灵活高效、便民利企的原则,可以采取政务服务窗口、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受理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备案和备案变更工作。
  第九条 备案机关收到粮食收购资格备案(变更)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填写规范的应当及时受理。信息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信息填写无误的,备案机关应当即刻办结。
  第十条 备案机关办结备案业务应及时生成备案编号,变更业务备案编号不变。办结后应当及时将企业备案及变更办理结果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至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并通过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公开公示,方便公众查询。
  第十一条 鼓励各地提升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化应用,优化信息采集录入方式,开展粮食收购备案自动审核,申请企业自助生成电子备案回执,实现“秒批即办”。
  第十二条 备案机关应当公示粮食收购备案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备案流程及办理期限等有关事项,提供有关申请材料的填写示范文本。备案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企业提供与备案内容无关的信息及材料。
  第十三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本辖区内上一季度粮食收购资格备案情况汇总上报至上一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章 市场化收购
  
  第十四条 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或者抬级抬价;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不得在粮食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期间囤积居奇;不得相互串通操纵粮食收购价格,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利益。应当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并告知售粮者,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打白条;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
  第十五条 粮食收购者使用的仓储设施,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储存品种、规模、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条件,减少粮食储存损耗。
  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第十六条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并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国粮粮规〔2021〕250号)有关规定。
  跨省收购粮食,应当向收购地和粮食收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粮食收购企业收购粮食应当开具收购票据,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及时记录,每月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经营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粮食收购者报送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涉及商业秘密的,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八条 国有粮食企业应当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自身渠道和资金优势积极收购粮食,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市场化收购,并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引导粮食企业开展粮食产销合作,建立粮食产销战略协作机制,拓宽粮食购销渠道。鼓励和支持建设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一体化粮食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入股托管等方式,与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农企对接,促进农民增收。
  第十九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主动发布粮食生产、质量、价格、供求、收购进度等信息,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解读粮食收购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市场主体有序购销,促进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第二十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完善监测和预警体系制度,适时开展粮食收购专项调查,与农业农村、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在粮食收购季重点监测收购进度和市场价格,分析研判粮食收购形势。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 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应当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并予以处置,防止流入口粮市场。
  第二十二条 粮食收购企业应具备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的能力。对收购粮食相应品种进行质量检验,一般应包括粮食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
  第二十三条 鼓励粮食收购企业根据需求,开展新粮收获质量调查,收购符合要求的粮源,分仓储存,有条件的可对质量、品质和食品安全指标进行快速检验,精准管理,实现优粮优购、优粮优储。
  第二十四条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五条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如实记录以下信息:粮食品种、供货方、粮食产地、收获年度、收购或入库时间、货位及数量、质量等级、品质情况、销售去向及出库时间,其他有关信息。
  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自粮食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五章 服务和保障

  第二十六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强化为农服务措施,提升清理、干燥、收储、加工、销售等社会化服务,减少粮食浪费。加强对农户庭院储粮技术指导,支持配备储粮装具设施设备,提供科学储粮技术培训和服务。
  第二十七条 鼓励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推广“互联网+”收购、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等便农措施应用,支持开发、推广先进的粮食储存运输和节粮减损技术,引导粮食收购者增强爱粮节粮意识,降低粮食损耗。
  第二十八条 交通运输、铁路部门应当加强路网、铁路运力监测和信息服务,在粮食集中上市前提供必要运力保障。
  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减少粮食运输损耗。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第二十九条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收购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粮食市场化收购融资渠道,优化金融服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粮食收购者,按规定及时提供收购贷款。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收购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备案收购信息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检查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第三十一条 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相关职责,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管。
  第三十二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粮食收购单独检查和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检查。加强粮食收购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互联网+监管”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信用监管,及时将检查结果和违法行为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依法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在30个工作日内核查办结。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大豆、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的收购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二章以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

【科技赋能农业 智慧守卫秦岭】 青春擦亮奋斗底色,奉献担当时代重任。西安培华学院智能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智小卫秦岭卫士队”实践团队全体队员和指导老师高老师于2022年7月1日启程前往陕西省蓝田县葛牌镇秦岭保护驿站,实地调查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及其对秦岭环境发展的影响。成员们在实地调查中采访了一些当地的群众及到此游玩的旅客,他们均惊讶于现代科技发展所带来的农业及自然环境生产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相信众学子的未来能够找准发展定位,继续坚持科技赋能,守卫自然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团队成员了解到,目前秦岭主打亲子游、研学游、团体团建,通过科普农业知识、体验绿色文化,吸引更多的游客来了解这“一抹天然绿”。实践队队员也力所能及帮助当地老农,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企业合作、超市合作等渠道销售,秦岭脚下的天然有机蔬菜、瓜果等主要产品。为促进乡村振兴,守卫自然环境,这只是智小卫“三下乡”活动的一个缩影。除此之外,为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提升农业科技转化率,实践队员们还将在全镇挨家挨户资讯统计农民实际劳作生产中的问题。同时组织队员跟随老农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对科技示范主体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指导服务。队员们自行开发的自主灌溉系统及智能垃圾清除小车,实打实的服务于农民,受益于农民。与此同时,实践队员们也以专题讲座、现场观摩、科技赶场等丰富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广泛深入送理论、送技术,自然与农业科技“三下乡”活动。向广大农民宣传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及新科技,提升农民科学水平,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相信,在未来葛牌镇将持续结合本地特色,继续坚持科技赋能,贯彻绿色生态、健康环保的发展理念,挖掘其他品种农产品的种植潜力,拓展更多的特色旅游项目,以自身技术带动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队员们仍然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伸出援手、提供帮助,让村民真真切切感受到大学生的热忱之心。#青春三下乡# #三下乡# #2022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https://t.cn/A6SImSEr

【“植物领先、健康吃素”食物论坛在杭州灵隐寺举行】8月18日上午,2022灵隐“植物领先、健康吃素”食物论坛在杭州灵隐寺华严阁三楼举办,来自社会各界的素食文化专家、学者和菜肴制作大厨齐聚一堂,从健康吃素、动物福利、生态环保、自然农法、素食推广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本次论坛由浙江省健康膳食公益促进会主办,杭州灵隐寺承办。

▲杭州灵隐寺方丈光泉法师致辞

光泉法师首先向参加此次论坛的领导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光泉法师向大家介绍了印度佛教的托钵制度和汉传佛教的吃素传统,从佛教众生平等的教理和中华传统文化护生的理念两个方面诠释了素食的生活方式。他说,当下吃素的概念更加宽泛,不仅有传统的佛教素食,也有新兴的社会蔬食,近些年杭州的素食文化氛围逐渐兴起,健康的素食饮食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人欢迎。时隔几年,杭州灵隐寺再次举办素食论坛,希望通过此次素食论坛和品鉴活动,进一步推广素食、护生、环保的生活理念。

活动中,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良食基金执行长侯兵发表“植物领先与保护环境”的主题演讲,世界生产率科学院院士吴学新就“素食的意义”作相关报告。

参会嘉宾从素食制作工艺、素食经营理念、健康食材选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本次论坛品鉴会菜品,从制作工艺、用料、调味、文化、装盘、美化等方面进行了品鉴。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美‎白牙齿小科‎普‎洗牙VS美‎牙仪​很‎多人的‎误区​‎认‎为洗牙可‎‎以美‎白牙‎齿 ‎希‎‎望​‎大家能‎给‎大‎家科普‎清‎楚哟​洗牙‎和冷‎光美‎白
  • 现在狭义的意识一般是指广义的意识概念中知、情、意相统一中的意志部分,但由于意志本身实际上只是意识能动性的一种体现,它只是包含于意识之中,所以心理过程的知、情、意
  • #易昕#晚安贴如果你们下午没有收到我的助攻 那是因为今天峰峰昕姐超话顶帖账号都冻结了如果明天早上你收到我的晚安请不要笑我现在草稿箱里还有50多条还有昕姐超话流行
  • 那就一起祈祷吧你是冰雪中的天使,是神给予世人的救赎你是圣女,我是你最忠诚的教徒淡淡的柠檬味包裹冰中,随着圣光降临人间圣女碧眸清澈无邪,以冰刃净化世界我愿用毕生所
  • 还有一些,道行较高的仙家,他们的师门会故意设置一些障碍,毕竟常见的是你的教主被神仙扣住了,实际这是他们的师门故意设置的一个局,只有能想办法将仙家弄出来的师父和堂
  • 晚安【第918天】今天是体育课的一天 也是选运动员仔仔们的一天 太晒了 但天气也是真的好到处都有春天 \ 难道大人也会哭吗哈哈哈哈这个答案可爱到我!运动会艺术节
  • 为了让车身拥有一个好开的基底,致在的车身采用了大量超高强度钢,抗拉强度1500Mpa的热成型钢在车身钢材占比达8.5%,抗拉强度980Mpa的超高强度钢更是
  • 高杉的退场写得很好,这个flag从初登场就高高挂起的角色把逼格保持到了最后,从前中期boss到后期主角伙伴的立场转换也没有丝毫不自然的地方,不是“知道真相后陷入
  • 我刚才表达的思路是,医疗板块底部确立,后续还会继续涨,这是一个大周期的事,个别老板千万不要理解成“老许说医疗板块未来每一天都会涨”求求了,别瞎理解。❗️声明:我
  • 4⃣️嗯……商务直播本来我也没抱太大期待有大出现,我的目的一直都是“专心打倒曾经嘴我们的wfj!)#吴露可逃[超话]#今日百奇zb点总结:1.妹夫讲四川话(自然
  • 现今很多“所谓”的修行者说,在五浊恶世不可能圆满成办佛经中所说的这种修持,只要自己深信发愿就可以了,希望自己以后可以成为怎么样的人。 有人说:一些不想舍弃此生却
  • 做了那么多年的微商,做过那么多品牌,这么多产品,虽然我选择的品牌的产品都不差,也一直不断推进给每一位信任的朋友但是也一直都是有私心的,比如说自己想悄悄自己知道一
  • 之前法国国家队比赛,姆巴佩进球后盛赞吉鲁,说在俱乐部,就没有个支点——因为在巴黎,他是唯一适合踢9号位的人。梅西更多在右边路和中场活动,姆巴佩自由度高,结果就是
  • 大胆的去试一试,毕竟人生中有太多东西,不是固守着就不会失去的。毕竟人生有太多东西,并非固守就不会失去。
  • 但是,我相信所有的美梦终究会化成一片美丽,萦绕在我们生命的芳菲处[爱你]有很多很多的话,不知道对谁去说,也不敢对别人说,可是你不说出来吧,总在心里有一个芥蒂!终
  • )3、婚车积木&挂画超话⑧级及以上其余超话⑦级及以上即可耶耶耶 要见面啦 要200天啦~ #毕雯珺[超话]##毕雯珺墨白韩京墨#[彩虹屁] #毕雯珺寒狰
  • 【读书偶识】夜来翻阅近日所得书,《清末民初的思想与人物》一书中很多文章都有意思,近现代史也需做考证功夫,这篇关于当时著名报刊上撰稿人笔名的考证就很有趣,比如“明
  • 你的梦想再伟大的,我的善良和真诚也很贵,不能被你践踏。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就处处排挤我,算计我,你失去的不仅是我这个人,还会失去我的心。
  • 他的名字叫——张[心]哲[心]翰有人说,苦难是弱者的无边渊薮,也有人说,苦难是强者的进身之阶,但最真实的苦难,或许是每一场生命旅程中无法避免的平凡。某种程度上来
  • 有没有就只那一张图逮着一张图狂P的鸭~好心疼你喔~我可以分享我的夸克给你的cr水印#每日一善[超话]# 我知道自己是一只蜗牛,所以,很小心地缩在自己的窝里。#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