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凯碎碎念#
像个傻子一样,拿着行李上上下下的。
期待了好几天的大阪之旅在最后一刻取消了。
前几天楼上的同事感染新冠,阳。
然后昨天同事发烧又没上班,我想着算了硬着头皮去吧。毕竟我不想一个人过年了,真的周围也没什么朋友,这种感觉太让人窒息了。
今天天气又这么好,好像就是欢送我去见朋友的.可是,想了想自己没事儿还好,这要是传染给了朋友。我真的会后悔一辈子。
(还好没出站,哈哈,省了一点车费。)
(但等待我的,还是一个人的春节。) https://t.cn/RJqepsh
像个傻子一样,拿着行李上上下下的。
期待了好几天的大阪之旅在最后一刻取消了。
前几天楼上的同事感染新冠,阳。
然后昨天同事发烧又没上班,我想着算了硬着头皮去吧。毕竟我不想一个人过年了,真的周围也没什么朋友,这种感觉太让人窒息了。
今天天气又这么好,好像就是欢送我去见朋友的.可是,想了想自己没事儿还好,这要是传染给了朋友。我真的会后悔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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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等待我的,还是一个人的春节。) https://t.cn/RJqepsh
#大凯碎碎念#
临到年底,不敢给父母打电话。
因为奶奶和姥姥都是在过年前后去世的,打电话一旦提起,不知道如何收场。所以尽量避免交流。
可是妈妈最近总时常联系我(因为平时都是我主动联系),问我怎么样工作忙不忙。
活了快30年,仿佛才看见父母手中紧紧拽住我的那条线。(其实以前地震什么的,都不联系我)
昨天晚上,想起去年姥姥过生日和姥姥的视频电话,竟是人生中最后一次。就没办法合眼睡觉,翻来覆去的叹气,想想我妈得有多难受。
妈妈是个少女的感觉,都是在姥姥家才能看出来的。“老太太吖~”,“妈妈吖~“,那些女儿拥有的权利她都没有了吖。哎,姥姥去世之后,妈妈的中心就变成我和我爸了,而我又不忍心总去和她讲话,怕她想起来什么又要一个人难过。
我们为人子女,能做的极其有限。
就是在有限的人生中,让他们放心。
活过父母,就是我唯一的期望了[心]。 https://t.cn/z8aC4cS
临到年底,不敢给父母打电话。
因为奶奶和姥姥都是在过年前后去世的,打电话一旦提起,不知道如何收场。所以尽量避免交流。
可是妈妈最近总时常联系我(因为平时都是我主动联系),问我怎么样工作忙不忙。
活了快30年,仿佛才看见父母手中紧紧拽住我的那条线。(其实以前地震什么的,都不联系我)
昨天晚上,想起去年姥姥过生日和姥姥的视频电话,竟是人生中最后一次。就没办法合眼睡觉,翻来覆去的叹气,想想我妈得有多难受。
妈妈是个少女的感觉,都是在姥姥家才能看出来的。“老太太吖~”,“妈妈吖~“,那些女儿拥有的权利她都没有了吖。哎,姥姥去世之后,妈妈的中心就变成我和我爸了,而我又不忍心总去和她讲话,怕她想起来什么又要一个人难过。
我们为人子女,能做的极其有限。
就是在有限的人生中,让他们放心。
活过父母,就是我唯一的期望了[心]。 https://t.cn/z8aC4cS
“我俩发生了关系,她死了我就得负责?”云南昭通,精力旺盛的小郭喜欢在网上排解寂寞,茫茫人海中结识了梁女士,二人情投意合,几番甜言蜜语后,梁女士便以身相许。
然而激情过后,梁女士因急性癫痫发作抽搐,小郭害怕梁女士的家属知道此事找麻烦,于是小郭背起梁女士将其放置在小区绿化带的地上,随后离开,当天梁女士死亡。
经法医鉴定,梁女士因急性癫痫病发作所致的内因性死亡。事后,小郭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日前,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小郭提起公诉。
小郭确实不地道,前一分钟还许下海誓山盟的誓言,后一分钟就翻脸不认账了,脸变的也太快了。令人不解的是,小郭的问题不应该是道德问题吗,怎么就犯罪了。
检察院认为,小郭与梁女士发生性关系后,看见其发病,负有救助义务,但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将其丢弃在楼下单元楼下,致其因自身疾病发病致死,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小郭则认为,梁女士因癫痫病发作而死,而自己与梁女士非亲非故,且将梁女士放置于小区草坪没有增加梁女士的危险,因此不应负刑事责任,梁女士死亡是意外事件。
大凯个人认为,小郭应该成立不作为故意杀人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罪。
首先,梁女士在小郭家中犯癫痫病,小郭是自己家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排除了其他人救助梁女士的可能性,因此小郭具有救助义务,小郭如果不救助就成了不做为犯罪。
其次,不作为犯罪只有故意而没有过失,因为不作为的犯罪是指承担某些特殊法律义务时,而故意不履行这些特殊义务而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以不作为犯罪是没有过失犯罪的。
具体到本案,梁女士在小郭家中犯病,小郭具有作为义务(如:拨打120,或者将梁女士送到医院),同时小郭作为一个理智的成年人,应当知道癫痫病发病是要命的,小郭虽然没有积极追求梁女士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是小郭却放任了梁女士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小郭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当然,本案中,小郭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影响较小,属于情节较轻,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小郭认罪认罚、取得受害人谅解,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小郭很可面临三年左右有期徒刑。
真是一念地狱一念天堂,和自己温存一夜的女人有了危险,懦弱的小郭却选择了漠视,从这点看小郭真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最后在这里提醒对爱情有美好向往的女生,找对象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自己付出了真心换来了冷漠。
关于本案您怎么看?评论区留言讨论(大凯说法)
然而激情过后,梁女士因急性癫痫发作抽搐,小郭害怕梁女士的家属知道此事找麻烦,于是小郭背起梁女士将其放置在小区绿化带的地上,随后离开,当天梁女士死亡。
经法医鉴定,梁女士因急性癫痫病发作所致的内因性死亡。事后,小郭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日前,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小郭提起公诉。
小郭确实不地道,前一分钟还许下海誓山盟的誓言,后一分钟就翻脸不认账了,脸变的也太快了。令人不解的是,小郭的问题不应该是道德问题吗,怎么就犯罪了。
检察院认为,小郭与梁女士发生性关系后,看见其发病,负有救助义务,但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将其丢弃在楼下单元楼下,致其因自身疾病发病致死,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小郭则认为,梁女士因癫痫病发作而死,而自己与梁女士非亲非故,且将梁女士放置于小区草坪没有增加梁女士的危险,因此不应负刑事责任,梁女士死亡是意外事件。
大凯个人认为,小郭应该成立不作为故意杀人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罪。
首先,梁女士在小郭家中犯癫痫病,小郭是自己家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排除了其他人救助梁女士的可能性,因此小郭具有救助义务,小郭如果不救助就成了不做为犯罪。
其次,不作为犯罪只有故意而没有过失,因为不作为的犯罪是指承担某些特殊法律义务时,而故意不履行这些特殊义务而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以不作为犯罪是没有过失犯罪的。
具体到本案,梁女士在小郭家中犯病,小郭具有作为义务(如:拨打120,或者将梁女士送到医院),同时小郭作为一个理智的成年人,应当知道癫痫病发病是要命的,小郭虽然没有积极追求梁女士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是小郭却放任了梁女士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小郭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当然,本案中,小郭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影响较小,属于情节较轻,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小郭认罪认罚、取得受害人谅解,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小郭很可面临三年左右有期徒刑。
真是一念地狱一念天堂,和自己温存一夜的女人有了危险,懦弱的小郭却选择了漠视,从这点看小郭真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最后在这里提醒对爱情有美好向往的女生,找对象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自己付出了真心换来了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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